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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夜更深露重,青璃从大营出来,拐到一条小胡同,见左右无人,她进到空间里。
在有几天就是八月十五,一年一度的中秋节,也是一个值得庆祝的节日。今年城北大军有了好消息,占领泗水关,说不定在中秋天那天,溧水城也收入囊中。
小奶娃天儿正躺在葡萄架下,睡得香甜,离开薛府也有几天了,这群大秦士兵不会照顾人,原本的一身小衣裳,脏兮兮的,小娃的脸上还沾着尘土。
青璃想了想,把天儿抱上了二楼,帮助他脱下衣衫,在温泉池子里洗了一个澡,又用细棉布改了一身衣裳,给他穿好。这么一看,天儿白胖胖的,就和年画里的娃娃一般。
想了想,还是觉得不要耽搁,青璃快速地回到薛府上,趁着夜色,把天儿悄悄地送进了夏荷的院子里。
第二日一早,府上有了大动静,青璃刚起身,听见外面闹哄哄的,丫鬟婆子脸上带着喜色,和昨日的沉闷不同,几个婆子一遍走一遍念叨,“阿弥陀佛,太好了,小少爷终于回府了!”
“是啊,这下老爷和夫人也不用因为此事闹红脸了!”
薛蓉一脸病态地躺在床上,得知这个消息,也是一脸惊喜,非要让贴身丫鬟搀扶着到正院去看看,她笑眯眯地道,“快快服侍我洗漱,我去看看大嫂和小侄子!”
“小姐,您赶上晌午那会儿去吧,现在一大清早,外面露重,您这一路上湿了衣衫,沾染上潮气怎生是好?”
丫鬟用手摆弄着衣角,一脸地不赞同,自家小姐现在起床如厕都要费大力气,一路到正院,也要走上约莫一刻钟,正院人杂,万一被人看出端倪怎么办,那些有经验的婆子一看一个准儿。
“卓玛,你来了,你真是薛府的福星啊!”
薛蓉坐起身子,靠在身后的引枕上,开始喝药之后反应大,腹中绞痛,现在好一些了,只是有点虚弱,在加上她能清楚的感觉到孩子的生命流失,内心很受煎熬,迫切需要一件事情能引起她的注意力,让她从这种悲痛的情绪中走出去。
如此没头没脑的话,让青璃挑眉,薛蓉歪打正着,算是说对了,这一切还真是她做的,不过她也有自己的目的,并非那么单纯。
用过早膳,青璃就想着告辞,天儿送回,一切妥当,就看夏荷姐妹如何做,估计二人会快刀斩乱麻,开城门也就是一两天的事。
“卓玛,你要离开吗?不如你在府上陪着我,到时候我帮你找个男子抢亲可好?”
薛蓉眨了眨大眼睛,分外不舍,虽然开始二人互相嘲讽,结下了梁子,可接触之后她觉得卓玛是一个非常好的人,淡定,遇事不惊慌,有智慧。
青璃囧了囧,无奈地摊手,她如果被人抢跑,淳于魔头脸一定会黑得不像样,书信里还在催她,玩够了就回去,一切交给他解决。
无论薛蓉如何挽留,青璃就是不为所动,好不容易来溧水城一趟,她还想着多走走,和夏家姐妹相认也不急,等着自家夫君淳于谙攻占了溧水城也一样。
从薛府出来,向前面走几十米,转弯就是溧水城中一家主要的街道,街上人来人往,百姓们穿着不错,无论是大户人家的老爷,还是市井走卒,无一不是光鲜亮丽,从侧面可以看出,溧水城其实是一个富裕的城池。
有人站在阳光下沐浴,也有人在看不见的阴暗角落里,在不远处街角,有几个穿着破烂的乞丐正在讨要饭食,这会过了早膳时辰,偶尔有好心路过的人给上一个铜板。
在这个时代,讨饭赚银子是非常不现实的,即便是百姓们多半善良,可他们不习惯给银钱,几乎都是在自家拿点吃食,而乞丐也没有什么要求,只要有吃喝,就很知足了。
街道两旁的铺子林立,多是一些皮毛铺子,青璃想起上次看到那块枚红色渐变的皮草,心里痒痒,很想去买来,可上次说错话,被掌柜伙计赶出来,很是尴尬,宇文鲲那种小人不得人心,连累了无辜的她。
“卓玛,卓玛!”
青璃开始还想着,谁喊人这么大嗓门,片刻后才反应过来,这声音有点熟悉,卓玛,好像是她现在的化名。
回头一看,果然,尼玛正在远处挥手,快速地穿过人群跑了过来,青璃看不到尼玛的脸,却看到她那一双激动的眸子,好像两个人遇见,是值得欣喜的一件事。
“卓玛,我正要去找你,去了薛府,薛小姐说你离开了!”
尼玛摸摸衣襟,从里面掏出一个荷包,塞到青璃手上,左右看看,见没有人注意,这才小声道,“卓玛,你把银钱都给了我,你怎么办?这是你那份,你留着,虽然你比我强,有赚银子的本领,可咱们在没成亲之前,都要孤身一人,也好留着傍身。”
尼玛非常真诚,青璃真的不差这点银子,可能给家里的伙计包的红包都不只这个数,一个人在如此贫穷的时候,还能替对方着想,不贪图钱财,这让她很感动。
“银子是你的,你就拿着吧,薛小姐又给我了。”
青璃要回平阳,不会在溧水城长期逗留,这次出行,还是提前请示了婆婆文氏,得到认可,她已经嫁人,是淳于家的媳妇,所以以后和尼玛想见的机会少之又少,或许等她再次来,尼玛已经成亲,搬离了那个小院。
“那你也留着,我觉得你应该会先嫁出去,这个银子就当作嫁妆吧,我听说溧水城的姑娘都有嫁妆。”
尼玛一直坚持,不肯有半分动摇,青璃只好推拒,两个人站在街道中间你来我往。
“这个姑娘看身段不错,就她吧!”
突然,从街角处冲出来一群大秦的官差,吓了尼玛一跳,荷包都惊得掉到了地上,尼玛正要地头去捡起来,被其中一个官差抢先,他露出一个奸猾的笑,“好啊,都说异族女子平日最喜欢偷鸡摸狗,看看,这就是证据!”
“是啊,这么精致的荷包,不是偷的难道还是她们自己的?啧啧,一百两,这是偷了一个大主顾啊!”
官差们停下脚步,把青璃和尼玛包围在其中,其中一个人逼近,对着青璃道,“把头巾摘下来,让大爷看看你的脸,万一你长相不错,那就有福气了,跟大爷回去,做咱们知府大人的十三房小妾,富贵荣华,享不尽啊!”
官差对青璃步步逼近,尼玛直接急了,她顾不得自己被诬陷,快速地挡在青璃面前,大声辩解道,“官差大老爷,我们异族虽然有抢亲这样的习俗,可从来不给人做小!”
“妈的,丑八怪一边去!你想做小也没人要,也不撒泡尿自己照照!”
为首的官差歪着脑袋,嘴巴里叼着一根稻草,吊儿郎当地,上前一步,一个用力,把尼玛推倒在地,尼玛虽然是个大块头,可是女子的力气终究不能和男子比,一个趔趄,摔倒在青石板路上。
“这妞儿不错,就她吧,咱们兄弟也能回去交差,你看看这身段,老子都硬了,反正灭了灯,长的丑点也没关系!”
其中一个满口大黄牙的官差,个子还没三块豆腐高,他摇晃着小胳膊小腿儿,走到青璃面前,想学着调戏女子的经典动作,用扇子挑她下巴,但他手里没有扇子,只能用手,踮起脚伸手,半天也没碰到青璃的脸。
这算是遇见有人抢亲了?青璃蔑视地看了这些人一眼,乌合之众,若不是为... -->>
秋夜更深露重,青璃从大营出来,拐到一条小胡同,见左右无人,她进到空间里。
在有几天就是八月十五,一年一度的中秋节,也是一个值得庆祝的节日。今年城北大军有了好消息,占领泗水关,说不定在中秋天那天,溧水城也收入囊中。
小奶娃天儿正躺在葡萄架下,睡得香甜,离开薛府也有几天了,这群大秦士兵不会照顾人,原本的一身小衣裳,脏兮兮的,小娃的脸上还沾着尘土。
青璃想了想,把天儿抱上了二楼,帮助他脱下衣衫,在温泉池子里洗了一个澡,又用细棉布改了一身衣裳,给他穿好。这么一看,天儿白胖胖的,就和年画里的娃娃一般。
想了想,还是觉得不要耽搁,青璃快速地回到薛府上,趁着夜色,把天儿悄悄地送进了夏荷的院子里。
第二日一早,府上有了大动静,青璃刚起身,听见外面闹哄哄的,丫鬟婆子脸上带着喜色,和昨日的沉闷不同,几个婆子一遍走一遍念叨,“阿弥陀佛,太好了,小少爷终于回府了!”
“是啊,这下老爷和夫人也不用因为此事闹红脸了!”
薛蓉一脸病态地躺在床上,得知这个消息,也是一脸惊喜,非要让贴身丫鬟搀扶着到正院去看看,她笑眯眯地道,“快快服侍我洗漱,我去看看大嫂和小侄子!”
“小姐,您赶上晌午那会儿去吧,现在一大清早,外面露重,您这一路上湿了衣衫,沾染上潮气怎生是好?”
丫鬟用手摆弄着衣角,一脸地不赞同,自家小姐现在起床如厕都要费大力气,一路到正院,也要走上约莫一刻钟,正院人杂,万一被人看出端倪怎么办,那些有经验的婆子一看一个准儿。
“卓玛,你来了,你真是薛府的福星啊!”
薛蓉坐起身子,靠在身后的引枕上,开始喝药之后反应大,腹中绞痛,现在好一些了,只是有点虚弱,在加上她能清楚的感觉到孩子的生命流失,内心很受煎熬,迫切需要一件事情能引起她的注意力,让她从这种悲痛的情绪中走出去。
如此没头没脑的话,让青璃挑眉,薛蓉歪打正着,算是说对了,这一切还真是她做的,不过她也有自己的目的,并非那么单纯。
用过早膳,青璃就想着告辞,天儿送回,一切妥当,就看夏荷姐妹如何做,估计二人会快刀斩乱麻,开城门也就是一两天的事。
“卓玛,你要离开吗?不如你在府上陪着我,到时候我帮你找个男子抢亲可好?”
薛蓉眨了眨大眼睛,分外不舍,虽然开始二人互相嘲讽,结下了梁子,可接触之后她觉得卓玛是一个非常好的人,淡定,遇事不惊慌,有智慧。
青璃囧了囧,无奈地摊手,她如果被人抢跑,淳于魔头脸一定会黑得不像样,书信里还在催她,玩够了就回去,一切交给他解决。
无论薛蓉如何挽留,青璃就是不为所动,好不容易来溧水城一趟,她还想着多走走,和夏家姐妹相认也不急,等着自家夫君淳于谙攻占了溧水城也一样。
从薛府出来,向前面走几十米,转弯就是溧水城中一家主要的街道,街上人来人往,百姓们穿着不错,无论是大户人家的老爷,还是市井走卒,无一不是光鲜亮丽,从侧面可以看出,溧水城其实是一个富裕的城池。
有人站在阳光下沐浴,也有人在看不见的阴暗角落里,在不远处街角,有几个穿着破烂的乞丐正在讨要饭食,这会过了早膳时辰,偶尔有好心路过的人给上一个铜板。
在这个时代,讨饭赚银子是非常不现实的,即便是百姓们多半善良,可他们不习惯给银钱,几乎都是在自家拿点吃食,而乞丐也没有什么要求,只要有吃喝,就很知足了。
街道两旁的铺子林立,多是一些皮毛铺子,青璃想起上次看到那块枚红色渐变的皮草,心里痒痒,很想去买来,可上次说错话,被掌柜伙计赶出来,很是尴尬,宇文鲲那种小人不得人心,连累了无辜的她。
“卓玛,卓玛!”
青璃开始还想着,谁喊人这么大嗓门,片刻后才反应过来,这声音有点熟悉,卓玛,好像是她现在的化名。
回头一看,果然,尼玛正在远处挥手,快速地穿过人群跑了过来,青璃看不到尼玛的脸,却看到她那一双激动的眸子,好像两个人遇见,是值得欣喜的一件事。
“卓玛,我正要去找你,去了薛府,薛小姐说你离开了!”
尼玛摸摸衣襟,从里面掏出一个荷包,塞到青璃手上,左右看看,见没有人注意,这才小声道,“卓玛,你把银钱都给了我,你怎么办?这是你那份,你留着,虽然你比我强,有赚银子的本领,可咱们在没成亲之前,都要孤身一人,也好留着傍身。”
尼玛非常真诚,青璃真的不差这点银子,可能给家里的伙计包的红包都不只这个数,一个人在如此贫穷的时候,还能替对方着想,不贪图钱财,这让她很感动。
“银子是你的,你就拿着吧,薛小姐又给我了。”
青璃要回平阳,不会在溧水城长期逗留,这次出行,还是提前请示了婆婆文氏,得到认可,她已经嫁人,是淳于家的媳妇,所以以后和尼玛想见的机会少之又少,或许等她再次来,尼玛已经成亲,搬离了那个小院。
“那你也留着,我觉得你应该会先嫁出去,这个银子就当作嫁妆吧,我听说溧水城的姑娘都有嫁妆。”
尼玛一直坚持,不肯有半分动摇,青璃只好推拒,两个人站在街道中间你来我往。
“这个姑娘看身段不错,就她吧!”
突然,从街角处冲出来一群大秦的官差,吓了尼玛一跳,荷包都惊得掉到了地上,尼玛正要地头去捡起来,被其中一个官差抢先,他露出一个奸猾的笑,“好啊,都说异族女子平日最喜欢偷鸡摸狗,看看,这就是证据!”
“是啊,这么精致的荷包,不是偷的难道还是她们自己的?啧啧,一百两,这是偷了一个大主顾啊!”
官差们停下脚步,把青璃和尼玛包围在其中,其中一个人逼近,对着青璃道,“把头巾摘下来,让大爷看看你的脸,万一你长相不错,那就有福气了,跟大爷回去,做咱们知府大人的十三房小妾,富贵荣华,享不尽啊!”
官差对青璃步步逼近,尼玛直接急了,她顾不得自己被诬陷,快速地挡在青璃面前,大声辩解道,“官差大老爷,我们异族虽然有抢亲这样的习俗,可从来不给人做小!”
“妈的,丑八怪一边去!你想做小也没人要,也不撒泡尿自己照照!”
为首的官差歪着脑袋,嘴巴里叼着一根稻草,吊儿郎当地,上前一步,一个用力,把尼玛推倒在地,尼玛虽然是个大块头,可是女子的力气终究不能和男子比,一个趔趄,摔倒在青石板路上。
“这妞儿不错,就她吧,咱们兄弟也能回去交差,你看看这身段,老子都硬了,反正灭了灯,长的丑点也没关系!”
其中一个满口大黄牙的官差,个子还没三块豆腐高,他摇晃着小胳膊小腿儿,走到青璃面前,想学着调戏女子的经典动作,用扇子挑她下巴,但他手里没有扇子,只能用手,踮起脚伸手,半天也没碰到青璃的脸。
这算是遇见有人抢亲了?青璃蔑视地看了这些人一眼,乌合之众,若不是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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