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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谁也没提公司的事情,只随意聊了聊家常。
时永盛说:“住在这里,连续好多天晚上梦见院子里的狗了,你若方便,将他也带到东城花园去,由你亲自照顾。”
“这只狗不省心,一个不留意,准把屋里的那些个老古董摔得精光。”时敛森嫌麻烦,没多想便一口拒绝,他这段时间连自己都没空照顾,哪顾得上其他。
“不是专门设计了一间狗屋吗,人不在时,把它关里面就成了。”
“我也没时间天天带着它出去放风啊。”
“抽空带出去遛一趟就可以,它也挺懒的,你要多带它出去耍,它还不乐意呢。”
这父子俩的脾气像极了,一个比一个固执,话都说到这个份上,时敛森还没有松口的意思,反倒是打听:“说说,梦见它干嘛了?”
“闯祸。”
其实时敛森也宝贝那条狗,棕白色的边牧,毛发微微卷曲,非常帅气。这条狗四岁了,很通人性,虽然时敛森和它接触的时间少之又少,它却非常粘他,一见到人就死命往他身上扑,一百来斤的狗,力道大到让人无法招架。
时敛森并非不想将它接到东城花园,而是担心自己照顾不好它。
动物和人一样,害怕寂寞,需要陪伴。
不过,既然时永盛难得有事拜托他,时敛森也乐得如他所愿,依言将那条名为大飞的犬接到身边,过上了三人一狗的和谐生活。
除去下雨天,时敛森雷打不动,每日晚上十一点至十二点,都会牵着大飞绕着公寓外的街道跑一圈。
他着实没有想到,与寸土寸金的东城花园相差一街之隔,竟还存在如此破败的小区。土黄色的外墙锈迹斑斑,墙壁因长年风吹雨淋,黑漆漆一片,不堪入目。
看得出,最早一批搬到这里的人家已经陆续搬离,大部分的房屋出租给外来人口,于是疏于管理房屋的安危,有些窗户被敲碎,也只不过塞了条厚实的破衣服抵御外界的风雨罢了。
租借在这里的房客,可以说是生活在沙川市最底层的人群,是只解决得了温饱,却无心看风景的人,他们被定义为沙漂族。
与以上不符的是,小区有个温暖人心的名字,叫作归阁。
林鹿每晚十一点三刻都会乘11路末班车回到这里,从车站走十分钟便到归阁门口,她所住的地方正是时敛森眼里的烂尾楼。
临近毕业,林鹿和隔壁宿舍的王天天一起租了一间一室的房子,房子年代悠久,设施落后,胜在地段佳,租金便宜。
早春料峭的风仍是冷彻心骨,林鹿一手插着大衣口袋,一手裸露在空气里,指关节弯曲,拎着一盒从日料店打包的冷菜冷饭,是她明日的午餐。冷菜冷饭都是没有动过的,是店里的厨师准备的员工餐,林鹿胃口小,自己的一份只吃一半,然后拨一半到干净的一次性饭盒中,带回家用微波炉热一下,则可以省下一顿饭钱。
夜风袭人,她拢了拢衣襟,大步往前走,影子跟在她脚边,像个沉默且忠诚的伴侣。
这是她搬入归阁之后的整整第十天,每日在凌晨的光景,下班途中都会遇到这只棕白色发毛的狗。它的眼睛融化在月色里,格外清亮,林鹿与它横着一条街相遇时,一人一狗总会视线相汇。
而牵着它的主人,从不会如它一般东张西望。他的眼睛有时会平视前方,有时会低头照看身边的狗,却是从来没有过注意到林鹿的。
只是今夜,林鹿和他们隔着一条街,继续往两个相反的方向走时,这条狗表现得异常兴奋,趁主人不留心之际,一个使劲挣脱了牵制,朝林鹿狂奔。
林鹿没反应过来就被它撕扯着饭盒,手中的饭盒啪搭一声落地,三下两下啃起了饭盒里的食物,她的指关节里,还缠绕着塑料袋的挂耳。
“大飞!”时敛森见此情此景,连忙穿过马路,跑到对面的街,完全没理会站在一旁手足无措的林鹿。
时敛森刚弯腰捡起地上的牵狗绳,没来得及教训放肆的狗,甚至没来得及让它住嘴,只见大飞低下头,表情痛吐地干呕起来,不过两三秒时间,它一股脑将胃里了的食物吐了个一干二净。污秽物掺和在林鹿打包的剩余食物中,叫人恶心得直反胃,而时敛森蹲着,一直用手掌安抚地拍着大飞宽实的背。
大飞吐完,又能活蹦乱跳,一个劲要朝林鹿扑过去。
林敛森蹙着眉,面色难看,眼神不容侵犯,对着林鹿便是一通不分青红皂白的质问:“你餐盒里究竟装的是什么鬼东西?”
林鹿被骂得莫中其妙,她也不知道怎么这只狗就嗖一下撺到她眼前,又一声不吭劫了她明天的午餐,像只恶死鬼一样狼吞虎咽了起来。
她心里闪过千百种回击的声音,可面对时敛森,这个让她常常捉摸不透的陌生人,也让她总在夜深人静时偷偷摸摸想起的陌生人,到底是忍气吞声,不想与他起了争执。
“餐盒里装的就是简单的饭菜。”
时敛森挑起嘴角,不屑中带着轻蔑的反问:“你平时就是吃这种连狗吃了都会吐的垃圾?”
林鹿无言以对,她虽然过着物质贫乏的生活,但到底教养不差,秉着与人为善的信念,强忍着委屈,有些倔强地回应:“我肠胃系统好,百毒不侵。”
“那我恭喜你,活得真够顽强的。”时敛森说得不动声色,他过惯了好生活,免不了带着些心高气傲。他见大飞安然无恙,这才直起身子,今夜第一次将清淡的目光转到林鹿身上。
眼前的人,眼睛湿漉漉的,仿佛被空气里的湿气蒙着一层雾霭,添上几分朦胧。她素面朝天,皮肤水嫩,五官端正,看着年纪约二十出头。头发及肩长,发丝被风微微吹起,整个人看起来疲倦,狼狈。
时敛森不再逗留,牵着大飞绕过那片污秽,穿过街,继续牵着狗往东城花园的方向跑去。他从头到尾,全然不顾林鹿的心情,不说抱歉也就算了,反过来强词夺理倒是埋汰林鹿的不是。
只有大飞,锲而不舍,在主人冰冷的目光下,频频回首往林鹿站着的位置眺望。
时敛森回想了一遍方才的遭遇,冷静下来才发现,好像是自己的狗有错在先,可最终因为他的护短,有些黑白不分的错怪了那位木讷嘴拙的姑娘。
幸好是一面之缘,时敛森为此感到侥幸,他以后都不想再见到她,为了自己方才的失态和无礼。
林鹿站在原地,望着时敛森消失在风里的背影,有些生气,但更多的却是释怀,无需和一个不同世界的人斤斤计较,她一遍遍这样劝服自己。
只是,有件事让林鹿感到羞耻,她居然暗恋着这个让自己窘迫到没有容身之处的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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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的话:日更菌提前报道!好像还没什么人看……
那我就继续埋头码字啦~~
么么哒,爱大飞,爱你们?
两人谁也没提公司的事情,只随意聊了聊家常。
时永盛说:“住在这里,连续好多天晚上梦见院子里的狗了,你若方便,将他也带到东城花园去,由你亲自照顾。”
“这只狗不省心,一个不留意,准把屋里的那些个老古董摔得精光。”时敛森嫌麻烦,没多想便一口拒绝,他这段时间连自己都没空照顾,哪顾得上其他。
“不是专门设计了一间狗屋吗,人不在时,把它关里面就成了。”
“我也没时间天天带着它出去放风啊。”
“抽空带出去遛一趟就可以,它也挺懒的,你要多带它出去耍,它还不乐意呢。”
这父子俩的脾气像极了,一个比一个固执,话都说到这个份上,时敛森还没有松口的意思,反倒是打听:“说说,梦见它干嘛了?”
“闯祸。”
其实时敛森也宝贝那条狗,棕白色的边牧,毛发微微卷曲,非常帅气。这条狗四岁了,很通人性,虽然时敛森和它接触的时间少之又少,它却非常粘他,一见到人就死命往他身上扑,一百来斤的狗,力道大到让人无法招架。
时敛森并非不想将它接到东城花园,而是担心自己照顾不好它。
动物和人一样,害怕寂寞,需要陪伴。
不过,既然时永盛难得有事拜托他,时敛森也乐得如他所愿,依言将那条名为大飞的犬接到身边,过上了三人一狗的和谐生活。
除去下雨天,时敛森雷打不动,每日晚上十一点至十二点,都会牵着大飞绕着公寓外的街道跑一圈。
他着实没有想到,与寸土寸金的东城花园相差一街之隔,竟还存在如此破败的小区。土黄色的外墙锈迹斑斑,墙壁因长年风吹雨淋,黑漆漆一片,不堪入目。
看得出,最早一批搬到这里的人家已经陆续搬离,大部分的房屋出租给外来人口,于是疏于管理房屋的安危,有些窗户被敲碎,也只不过塞了条厚实的破衣服抵御外界的风雨罢了。
租借在这里的房客,可以说是生活在沙川市最底层的人群,是只解决得了温饱,却无心看风景的人,他们被定义为沙漂族。
与以上不符的是,小区有个温暖人心的名字,叫作归阁。
林鹿每晚十一点三刻都会乘11路末班车回到这里,从车站走十分钟便到归阁门口,她所住的地方正是时敛森眼里的烂尾楼。
临近毕业,林鹿和隔壁宿舍的王天天一起租了一间一室的房子,房子年代悠久,设施落后,胜在地段佳,租金便宜。
早春料峭的风仍是冷彻心骨,林鹿一手插着大衣口袋,一手裸露在空气里,指关节弯曲,拎着一盒从日料店打包的冷菜冷饭,是她明日的午餐。冷菜冷饭都是没有动过的,是店里的厨师准备的员工餐,林鹿胃口小,自己的一份只吃一半,然后拨一半到干净的一次性饭盒中,带回家用微波炉热一下,则可以省下一顿饭钱。
夜风袭人,她拢了拢衣襟,大步往前走,影子跟在她脚边,像个沉默且忠诚的伴侣。
这是她搬入归阁之后的整整第十天,每日在凌晨的光景,下班途中都会遇到这只棕白色发毛的狗。它的眼睛融化在月色里,格外清亮,林鹿与它横着一条街相遇时,一人一狗总会视线相汇。
而牵着它的主人,从不会如它一般东张西望。他的眼睛有时会平视前方,有时会低头照看身边的狗,却是从来没有过注意到林鹿的。
只是今夜,林鹿和他们隔着一条街,继续往两个相反的方向走时,这条狗表现得异常兴奋,趁主人不留心之际,一个使劲挣脱了牵制,朝林鹿狂奔。
林鹿没反应过来就被它撕扯着饭盒,手中的饭盒啪搭一声落地,三下两下啃起了饭盒里的食物,她的指关节里,还缠绕着塑料袋的挂耳。
“大飞!”时敛森见此情此景,连忙穿过马路,跑到对面的街,完全没理会站在一旁手足无措的林鹿。
时敛森刚弯腰捡起地上的牵狗绳,没来得及教训放肆的狗,甚至没来得及让它住嘴,只见大飞低下头,表情痛吐地干呕起来,不过两三秒时间,它一股脑将胃里了的食物吐了个一干二净。污秽物掺和在林鹿打包的剩余食物中,叫人恶心得直反胃,而时敛森蹲着,一直用手掌安抚地拍着大飞宽实的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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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心里闪过千百种回击的声音,可面对时敛森,这个让她常常捉摸不透的陌生人,也让她总在夜深人静时偷偷摸摸想起的陌生人,到底是忍气吞声,不想与他起了争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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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敛森挑起嘴角,不屑中带着轻蔑的反问:“你平时就是吃这种连狗吃了都会吐的垃圾?”
林鹿无言以对,她虽然过着物质贫乏的生活,但到底教养不差,秉着与人为善的信念,强忍着委屈,有些倔强地回应:“我肠胃系统好,百毒不侵。”
“那我恭喜你,活得真够顽强的。”时敛森说得不动声色,他过惯了好生活,免不了带着些心高气傲。他见大飞安然无恙,这才直起身子,今夜第一次将清淡的目光转到林鹿身上。
眼前的人,眼睛湿漉漉的,仿佛被空气里的湿气蒙着一层雾霭,添上几分朦胧。她素面朝天,皮肤水嫩,五官端正,看着年纪约二十出头。头发及肩长,发丝被风微微吹起,整个人看起来疲倦,狼狈。
时敛森不再逗留,牵着大飞绕过那片污秽,穿过街,继续牵着狗往东城花园的方向跑去。他从头到尾,全然不顾林鹿的心情,不说抱歉也就算了,反过来强词夺理倒是埋汰林鹿的不是。
只有大飞,锲而不舍,在主人冰冷的目光下,频频回首往林鹿站着的位置眺望。
时敛森回想了一遍方才的遭遇,冷静下来才发现,好像是自己的狗有错在先,可最终因为他的护短,有些黑白不分的错怪了那位木讷嘴拙的姑娘。
幸好是一面之缘,时敛森为此感到侥幸,他以后都不想再见到她,为了自己方才的失态和无礼。
林鹿站在原地,望着时敛森消失在风里的背影,有些生气,但更多的却是释怀,无需和一个不同世界的人斤斤计较,她一遍遍这样劝服自己。
只是,有件事让林鹿感到羞耻,她居然暗恋着这个让自己窘迫到没有容身之处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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么么哒,爱大飞,爱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