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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朝曦也顾不上,只低头检查了一下竹筒,裂了一头,洒了一些,还有小半筒,她将筒竖起来,卡在石头缝里,不至于再漏才将另外两个竹筒捞出来,怕也烧裂了。
忙完才注意到自己衣衫不整,所幸这里就她与沈斐两个人,也没别人瞧见,沈斐的人品她还是信得过的,更何况这人腿都废了,还能对她动手不成?
其实朝曦巴不得他化身禽兽,对她动手动脚,关键沈斐不肯啊。
饭弄好了,朝曦也没心思再洗,只简单搓了搓,头发揉一揉,便匆匆擦干身子出来,换好了衣裳,竹筒劈开散热,差不多后将沈斐弄上来,简单擦了擦重新塞进被子里。
依旧还是捆起来,风大,怕冻着他,两只手也在被子里,饭都是朝曦喂的,她不知道沈斐喜欢吃什么,反正一股脑的舀一勺过去,腊肉盖饭,竹子烧的很香,沈斐没怎么挑食,不过他饭量小,张张嘴刚要说吃饱了,朝曦又是一勺子塞进去,一勺又一勺,一竹筒里的饭都被他吃完。
吃完也没有立刻回去,沈斐难得兴致来了,想到处看看,他可能以为施针失败,自己要死了,所以想多瞧瞧外面,眼睛里满满都是留恋。
这人不想死,朝曦看的清清楚楚,她在想要不要把自己的猜想告诉这人,也许不是施针失败,只是排毒的一个过程。
可万一不是排毒,就是施针失败怎么办?
告诉了沈斐,沈斐心怀希望,结果只会让他更失望。
朝曦尝过那种感觉,真的很难受,没有希望便不会失望,这样也好,能熬一天,沈斐都会觉得自己赚到了,如果七针全都成功,腿治好了,他反而会觉得是意外惊喜。
朝曦决定隐瞒下来。
“朝曦……”
身后突然有人喊她,朝曦回头瞧了瞧,发现轮椅上的人不见了,沈斐躺在地上,无奈叹口气,“你把我落下了。”
她把这人困在山谷,这人也不恼,她光明正大把玩这人的手,想跟他睡,这人也不恼,脾气好到不可思议,还给她擦汗,做饭,生病了照顾她。
隔壁的刘大娘说,男人就跟大爷似的,历来只有女子照顾男子,想让男子照顾妻子,比登天还难。
她说的不对,不是全天下的男人都这样,沈斐例外。
“朝曦。”沈斐纠正她,“不是我好,是你接触的人太少。”
相处这么久,除了平安和师傅,她嘴里从来没有出现过别人,师傅离开她三年之久,平安自己都是熊孩子,不要人照顾便算谢天谢地,又怎么反过来照顾朝曦?
没人对朝曦好,所以他只是稍稍对她做点什么,这人便以为他很好。
“我做的都是很平常的事。”
他为朝曦做的,不及朝曦为他做的万分之一,朝曦一个女孩子,大半夜出去给他采药,一双腿累得又红又肿,她也不说,睡着了嘴里还喊着脆骨蛇。
救他的人是她,平时烧饭的人也是她,一刀一刀给他做三脚架,拐杖,买来轮椅的还是她,她自己做了这么多,才得来这么一点儿的回报,大多数人会怨,会恨,会觉得不公平,朝曦非但没有,反而觉得他太好了。
真不是他太好,是她太单纯。
朝曦是个奇女子,有时候觉得她宛如小孩子似的,很容易满足,有时候又觉得她凶残无比,那些个□□毒物随便抓,她敢一个人半夜上山,也不怕黑,甚至连火把都没拿,七成的男子都不如她。
“是吗?”朝曦捧着碗,表情若有所思。
她才不信沈斐的话,任她为所欲为是平常事?
为了不打扰她睡觉,一撑好几个时辰是平常事?
在她生病时照顾她是平常事?
如果真是平常事,为什么师傅和师祖,还有那家人从来没为她这么做过?
她长到十八岁,不仅没人为她这么做过,也没见身边的人有这样的经历,她于沈斐而言,一定是特殊的。
朝曦心满意足,喝了药,吃了点沈斐做的饭菜和粥,差不多后又睡了过去,这回睡的不深,迷迷糊糊听到水声,然后是冰凉的东西覆在额头上。
沈斐在给她降温,朝曦身上有些烫,那冰凉对她来说恰到好处。
许是体温太高,沈斐时不时要重新换一个方巾,沾湿了盖在朝曦脑门上。
因为腿脚不方便,上了床很难下来,干脆一直坐在轮椅里,半夜实在困的厉害,便躺在长椅里睡。
长椅里有被子,平时都是朝曦睡,沈斐难得睡了一夜,第二天起来浑身腰酸背痛。
他平时有空没空也会躺一躺长椅,第一次知道原来不能躺久,躺久了会很难受。
自从他来之后,朝曦一连睡了大半个月的躺椅,也就最近才开始跟他挤一个床,这么久的时间,她居然尽数忍了下来,一句抱怨的话都没说。
沈斐低头瞧了瞧人,朝曦侧躺着,半张脸陷进枕头里,露出来的半张脸清秀隽美,白皙异常,充满了少女的弹性。
她生活规律,每日坚持锻炼,身材修长,肌肤紧绷,加上吃的注意,脸蛋保养的很好,即便凑的很近,也瞧不出一个毛孔,不是柔弱的美,是健康的美,瞧着就不是弱不禁风的类型,不太符合大多数男子的审美。
没有人夸,不代表她不好看,只是乡下陋习容不下她而已。
自从裹小脚盛行,不知什么时候起姑娘们变得越发柔弱,楚楚可怜,引得众多男子相继折腰,审美也发生了改变。
偏爱娇小可人的女子,朝曦对于女子来说过于的高,普通的男子都比不上她。
男人自尊心强,身高被比了下去,自然会想尽办法贬低她,说她年纪大,是没人要的老姑娘,其实并非如此。
朝曦长的很好看,穿衣也比那些女子大气,即便随随便便往身上一套,便能显出不一样的气质。
她也不是老姑娘,只是乡下普遍结婚早,童养媳,十一二岁嫁人的女子比比皆是,如此便显得她十八岁还嫁不出去有些另类。
其实只要她走出大山,去京城看看,便会发现那里没有裹小脚,高个子女孩不会被人嫌弃,十八岁也不是老姑娘,双十年华没嫁人的比比皆是。
京城在天子脚下,朝廷很早便出面制止裹小脚的陋习,可惜力度不够,位置稍偏一些的山村依旧我行我素,以为给女儿裹了小脚,便能嫁个有钱人,更得丈夫喜欢,其实都是异想天开。
裹小脚已经过去,稍大些的城里女子们已经换了一种玩法,开始在脸上做文章,摸索出各种各样的眉形,柳叶眉,远山眉,新月眉,卧蚕眉,一个都不适合朝曦,朝曦就这样干干净净,素面朝天便是。
p; 朝曦也顾不上,只低头检查了一下竹筒,裂了一头,洒了一些,还有小半筒,她将筒竖起来,卡在石头缝里,不至于再漏才将另外两个竹筒捞出来,怕也烧裂了。
忙完才注意到自己衣衫不整,所幸这里就她与沈斐两个人,也没别人瞧见,沈斐的人品她还是信得过的,更何况这人腿都废了,还能对她动手不成?
其实朝曦巴不得他化身禽兽,对她动手动脚,关键沈斐不肯啊。
饭弄好了,朝曦也没心思再洗,只简单搓了搓,头发揉一揉,便匆匆擦干身子出来,换好了衣裳,竹筒劈开散热,差不多后将沈斐弄上来,简单擦了擦重新塞进被子里。
依旧还是捆起来,风大,怕冻着他,两只手也在被子里,饭都是朝曦喂的,她不知道沈斐喜欢吃什么,反正一股脑的舀一勺过去,腊肉盖饭,竹子烧的很香,沈斐没怎么挑食,不过他饭量小,张张嘴刚要说吃饱了,朝曦又是一勺子塞进去,一勺又一勺,一竹筒里的饭都被他吃完。
吃完也没有立刻回去,沈斐难得兴致来了,想到处看看,他可能以为施针失败,自己要死了,所以想多瞧瞧外面,眼睛里满满都是留恋。
这人不想死,朝曦看的清清楚楚,她在想要不要把自己的猜想告诉这人,也许不是施针失败,只是排毒的一个过程。
可万一不是排毒,就是施针失败怎么办?
告诉了沈斐,沈斐心怀希望,结果只会让他更失望。
朝曦尝过那种感觉,真的很难受,没有希望便不会失望,这样也好,能熬一天,沈斐都会觉得自己赚到了,如果七针全都成功,腿治好了,他反而会觉得是意外惊喜。
朝曦决定隐瞒下来。
“朝曦……”
身后突然有人喊她,朝曦回头瞧了瞧,发现轮椅上的人不见了,沈斐躺在地上,无奈叹口气,“你把我落下了。”
她把这人困在山谷,这人也不恼,她光明正大把玩这人的手,想跟他睡,这人也不恼,脾气好到不可思议,还给她擦汗,做饭,生病了照顾她。
隔壁的刘大娘说,男人就跟大爷似的,历来只有女子照顾男子,想让男子照顾妻子,比登天还难。
她说的不对,不是全天下的男人都这样,沈斐例外。
“朝曦。”沈斐纠正她,“不是我好,是你接触的人太少。”
相处这么久,除了平安和师傅,她嘴里从来没有出现过别人,师傅离开她三年之久,平安自己都是熊孩子,不要人照顾便算谢天谢地,又怎么反过来照顾朝曦?
没人对朝曦好,所以他只是稍稍对她做点什么,这人便以为他很好。
“我做的都是很平常的事。”
他为朝曦做的,不及朝曦为他做的万分之一,朝曦一个女孩子,大半夜出去给他采药,一双腿累得又红又肿,她也不说,睡着了嘴里还喊着脆骨蛇。
救他的人是她,平时烧饭的人也是她,一刀一刀给他做三脚架,拐杖,买来轮椅的还是她,她自己做了这么多,才得来这么一点儿的回报,大多数人会怨,会恨,会觉得不公平,朝曦非但没有,反而觉得他太好了。
真不是他太好,是她太单纯。
朝曦是个奇女子,有时候觉得她宛如小孩子似的,很容易满足,有时候又觉得她凶残无比,那些个□□毒物随便抓,她敢一个人半夜上山,也不怕黑,甚至连火把都没拿,七成的男子都不如她。
“是吗?”朝曦捧着碗,表情若有所思。
她才不信沈斐的话,任她为所欲为是平常事?
为了不打扰她睡觉,一撑好几个时辰是平常事?
在她生病时照顾她是平常事?
如果真是平常事,为什么师傅和师祖,还有那家人从来没为她这么做过?
她长到十八岁,不仅没人为她这么做过,也没见身边的人有这样的经历,她于沈斐而言,一定是特殊的。
朝曦心满意足,喝了药,吃了点沈斐做的饭菜和粥,差不多后又睡了过去,这回睡的不深,迷迷糊糊听到水声,然后是冰凉的东西覆在额头上。
沈斐在给她降温,朝曦身上有些烫,那冰凉对她来说恰到好处。
许是体温太高,沈斐时不时要重新换一个方巾,沾湿了盖在朝曦脑门上。
因为腿脚不方便,上了床很难下来,干脆一直坐在轮椅里,半夜实在困的厉害,便躺在长椅里睡。
长椅里有被子,平时都是朝曦睡,沈斐难得睡了一夜,第二天起来浑身腰酸背痛。
他平时有空没空也会躺一躺长椅,第一次知道原来不能躺久,躺久了会很难受。
自从他来之后,朝曦一连睡了大半个月的躺椅,也就最近才开始跟他挤一个床,这么久的时间,她居然尽数忍了下来,一句抱怨的话都没说。
沈斐低头瞧了瞧人,朝曦侧躺着,半张脸陷进枕头里,露出来的半张脸清秀隽美,白皙异常,充满了少女的弹性。
她生活规律,每日坚持锻炼,身材修长,肌肤紧绷,加上吃的注意,脸蛋保养的很好,即便凑的很近,也瞧不出一个毛孔,不是柔弱的美,是健康的美,瞧着就不是弱不禁风的类型,不太符合大多数男子的审美。
没有人夸,不代表她不好看,只是乡下陋习容不下她而已。
自从裹小脚盛行,不知什么时候起姑娘们变得越发柔弱,楚楚可怜,引得众多男子相继折腰,审美也发生了改变。
偏爱娇小可人的女子,朝曦对于女子来说过于的高,普通的男子都比不上她。
男人自尊心强,身高被比了下去,自然会想尽办法贬低她,说她年纪大,是没人要的老姑娘,其实并非如此。
朝曦长的很好看,穿衣也比那些女子大气,即便随随便便往身上一套,便能显出不一样的气质。
她也不是老姑娘,只是乡下普遍结婚早,童养媳,十一二岁嫁人的女子比比皆是,如此便显得她十八岁还嫁不出去有些另类。
其实只要她走出大山,去京城看看,便会发现那里没有裹小脚,高个子女孩不会被人嫌弃,十八岁也不是老姑娘,双十年华没嫁人的比比皆是。
京城在天子脚下,朝廷很早便出面制止裹小脚的陋习,可惜力度不够,位置稍偏一些的山村依旧我行我素,以为给女儿裹了小脚,便能嫁个有钱人,更得丈夫喜欢,其实都是异想天开。
裹小脚已经过去,稍大些的城里女子们已经换了一种玩法,开始在脸上做文章,摸索出各种各样的眉形,柳叶眉,远山眉,新月眉,卧蚕眉,一个都不适合朝曦,朝曦就这样干干净净,素面朝天便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