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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又扎在指头上,常晚心里一抽,低头看着绣的不成样子的麦芒。
常宁比自己还要生气,和苏清煜闹决裂,发誓不参加他的婚礼,更不同意自己跟着苏清煜去王家。
”苏清煜,你啥意思,你到这份上还要扯着我姐干啥!你不是爱得凶狠,还把我吓得晕过去?谁说这辈子只要常晚一个!你这又是什么招数?!带着我姐姐一起入赘!我不同意!我常宁穷死也不会少我姐一口饭,我不要我姐跟去!”
苏清煜却说:“我是住进去,不是入赘!我还姓苏,我还是你的二哥,常晚的亲人,我必须带走常晚!”
“我姐又瘦了,你难道没发现?成日被你气得沉默寡言。你娶你的媳妇儿去!”常宁咬牙切齿,一脸错看了人:“二哥,大姐不爱你啊,你这么下去,不仅不会让她开心,更会逼疯你自己!”
常宁再怎么叫嚷,却不知苏清煜和常晚百转千回的种种,还以为,一切都是苏清煜的苦苦执念。
“就算你和我断绝关系,我也会带着常晚,她舍不得我,她不会放心我自己一人去王家。她,就是这么一个人。”苏清煜的睫毛在眼睑处打下阴影,月光小巷中,他的影子被拉得孤独悠长。他说着笃定的话,听得常宁又气又酸。
苏清煜无疑是聪明的,他从小就会装可怜,更会撒娇无赖,和自己这个傻大姐直肠子截然不同。他了解常晚,深知大姐的心有多软。
也许就是吃定了大姐这一点,他才会用迂回的方式,偷着把大姐的“亲情”当“温情”。而大姐,不知中了什么魔,自己几次三番去茶馆找大姐,劝她跟着自己回城外宅子,可她只有叹息而已。
‘常宁啊,你和大毛成了家,两人彼此疼惜怎么过都暖着。可是小煜。。。。。。’
终归是不放心吗?她常宁就不明白了,苏大人好吃好喝豪宅住着,她还有什么不放心!除非。。。。。。
常宁眼神也暗了。
除非大姐也对二哥有情,否则不会这么踌躇。。。。。。
可他们如果真是相爱的,今后居于王家,那又是什么境地?
当事人不支声,常宁也只有担忧。这一刻,她倒是希望,大姐对苏清煜没有多余的杂念。
这月岁过得很快,一眨眼,王家里里外外布置得隆重喜庆。婚礼的规制按照“入赘”的程序,一早迎亲的鞭炮响起,主宅的大门开了。
常晚一早便醒了,她呆呆的坐在梳妆镜前,瞧着眼眶凹陷的自己,狠狠的刮了一巴掌。
“要笑,今日小煜大婚。”
她握着手中的桃木梳,一下一下的梳着长发,梳到朝阳升,梳到出门鞭炮响,却始终提不起勇气踏出房门看一眼他出门的身影。
听下人说,新郎官穿着藏蓝婚服,模样俊美得让人移不开眼睛。他骑着白马带着车队从主宅出发,绕着王城逢人作揖拜谢,一脸欣然高兴。
仍逢喜事精神爽。
也许就是这个道理。
常晚闭着眼睛,那凉薄的唇贴过来的余温还在,趁着他大婚,她要冷下唇边的抹不去的热。
【常姐姐,你不嫁我不娶。】
现在,她嫁人,他娶妻。
也算应了儿时的戏言。
针又扎在指头上,常晚心里一抽,低头看着绣的不成样子的麦芒。
常宁比自己还要生气,和苏清煜闹决裂,发誓不参加他的婚礼,更不同意自己跟着苏清煜去王家。
”苏清煜,你啥意思,你到这份上还要扯着我姐干啥!你不是爱得凶狠,还把我吓得晕过去?谁说这辈子只要常晚一个!你这又是什么招数?!带着我姐姐一起入赘!我不同意!我常宁穷死也不会少我姐一口饭,我不要我姐跟去!”
苏清煜却说:“我是住进去,不是入赘!我还姓苏,我还是你的二哥,常晚的亲人,我必须带走常晚!”
“我姐又瘦了,你难道没发现?成日被你气得沉默寡言。你娶你的媳妇儿去!”常宁咬牙切齿,一脸错看了人:“二哥,大姐不爱你啊,你这么下去,不仅不会让她开心,更会逼疯你自己!”
常宁再怎么叫嚷,却不知苏清煜和常晚百转千回的种种,还以为,一切都是苏清煜的苦苦执念。
“就算你和我断绝关系,我也会带着常晚,她舍不得我,她不会放心我自己一人去王家。她,就是这么一个人。”苏清煜的睫毛在眼睑处打下阴影,月光小巷中,他的影子被拉得孤独悠长。他说着笃定的话,听得常宁又气又酸。
苏清煜无疑是聪明的,他从小就会装可怜,更会撒娇无赖,和自己这个傻大姐直肠子截然不同。他了解常晚,深知大姐的心有多软。
也许就是吃定了大姐这一点,他才会用迂回的方式,偷着把大姐的“亲情”当“温情”。而大姐,不知中了什么魔,自己几次三番去茶馆找大姐,劝她跟着自己回城外宅子,可她只有叹息而已。
‘常宁啊,你和大毛成了家,两人彼此疼惜怎么过都暖着。可是小煜。。。。。。’
终归是不放心吗?她常宁就不明白了,苏大人好吃好喝豪宅住着,她还有什么不放心!除非。。。。。。
常宁眼神也暗了。
除非大姐也对二哥有情,否则不会这么踌躇。。。。。。
可他们如果真是相爱的,今后居于王家,那又是什么境地?
当事人不支声,常宁也只有担忧。这一刻,她倒是希望,大姐对苏清煜没有多余的杂念。
这月岁过得很快,一眨眼,王家里里外外布置得隆重喜庆。婚礼的规制按照“入赘”的程序,一早迎亲的鞭炮响起,主宅的大门开了。
常晚一早便醒了,她呆呆的坐在梳妆镜前,瞧着眼眶凹陷的自己,狠狠的刮了一巴掌。
“要笑,今日小煜大婚。”
她握着手中的桃木梳,一下一下的梳着长发,梳到朝阳升,梳到出门鞭炮响,却始终提不起勇气踏出房门看一眼他出门的身影。
听下人说,新郎官穿着藏蓝婚服,模样俊美得让人移不开眼睛。他骑着白马带着车队从主宅出发,绕着王城逢人作揖拜谢,一脸欣然高兴。
仍逢喜事精神爽。
也许就是这个道理。
常晚闭着眼睛,那凉薄的唇贴过来的余温还在,趁着他大婚,她要冷下唇边的抹不去的热。
【常姐姐,你不嫁我不娶。】
现在,她嫁人,他娶妻。
也算应了儿时的戏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