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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是出类拔萃,就连原本负责招摇镇治安的教火阁堂主见到他们,都低声下气,屁都不敢放一个。
所以这两位正副令主,莫说在茶楼里大笑几声,如果他们高兴,就算把这座茶楼拆了,只怕也没有人敢出头滋事。
现在何柳飞和洪少笑完了,在桌子上留下几枚铜币,两人就往街上走去,他们开玩笑归开玩笑,可不敢耽误了正事,今日两人还要在镇上视察一下各个巡逻分队。
店小二看见两位令主走了,赶紧过来收拾他们扔下的几枚铜币,他们见惯不怪了,每天经过这里都进来吃个饭喝杯茶休息一会,虽说掌柜的吩咐过以后不要收他们的钱,毕竟这里是人家的地头,权当交些保护费了。
可是人家两位令主做事素来公正,怎么可能会白吃白拿你的呢,每次留下的铜币都只多不少。
洪少骑上马,突然打了个饱嗝:“何令主,今天我们是一道走呢?还是分头行事?”
何柳飞笑道:“分头走吧,你想去镇北巡逻是吧,那我还是去镇南吧。”向阳大街这条招摇镇上最大最长的街道,自东往西,正好把招摇镇南北一分为二。
洪少有些诧异:“你怎么知道我想去镇北?莫非你是我肚子里的蛔虫?”
何柳飞道:“我说洪少啊,你想啥我还能不知道,你不就是想去镇北那家布庄找人家掌柜的女儿搭话么?对了,那布匹店叫啥名字来着?”
洪少一怔,接着大笑道:“哈哈,想不到你居然连我的行踪都查得这么清楚,果然厉害,那布庄叫做云羽布庄。”
何柳飞正色道:“洪少啊,我俩原本都是无家可归,难得如今有三阳教可以容身,二当家待我们不薄,你要知恩图报,别整天花时间去找女人。”
洪少一愣,道:“你这说的哪里话嘛?我不就是路过布庄去看她一眼而已嘛?我当然知道二当家对我们不薄。”
他拍了拍胸膛,大声道:“我洪少,原本就是烂命一条,到处都没有人肯收留我。难得二当家不嫌弃我,还提携我……我怎么可能……”
何柳飞看到他越说越激动,不耐烦了:“走吧走吧!别啰嗦了。”
两人一北一南,策马分道,背向驰去。
何柳飞骑着马穿过向阳大街中央的小道,往镇南奔去。招摇镇上的大小街道四通八达,他每天都要走上几次,自然了如指掌,这条小道行人没有向阳大街那么多。穿过这条便可以绕到镇南了。
他的马跑得并不快,太阳照着他那英俊的脸,让他的眼睛似乎半眯着撑不开。
何柳飞总是给人一种很懒散的样子,甚至有些吊儿郎当,当初轩辕烈命他掌管血令旗的时候,韦太清都有些意见:“二当家,我看何柳飞那小子,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做啥事都似乎无所谓,恐怕他不是掌管血令旗的料。”
血令旗作为轩辕烈自己的护卫队,虽然说建立伊始只是随着轩辕烈四处打打猎、操操阵法,可是韦太清和轩辕烈心里都知道,这只血令旗将来必然会成为三阳教的一支狼虎先锋队,以后和太坤门六断宫逐鹿天下的时候,一定会派上大用场。
所以每个血令旗的成员,几乎都是百里挑一选出来的年少精英,更别说掌管血令旗的统帅了,所以韦太清的担心是非常有道理的。
可是轩辕烈却没有听韦太清的,他天天和血令旗混在一起,他对何柳飞很满意:“何柳飞绝对不是你说的那个样子。”
关于这点,姬名居然也同意:“若要在血令旗里选一个人出来做统帅的话,那一定是何柳飞。”
事实证明轩辕烈和姬名的想法是对的,血令旗在何柳飞的统领下,几乎成了一支军队。
他似乎总有办法找出那些潜伏在招摇镇上的探子,而且总能顺藤摸瓜把整个机构摧毁掉,至少让危险远离招摇镇附近。
但是他到底是用什么办法做到这些事情的,就连姬名也想不明白,他对这个人的评价就是:“此人有勇,也有谋。”
小道挺长,每个第一次来招摇镇的人,都会觉得所有街道无论大小,都好长,其实原因很简单,因为招摇镇实在太大了。
何柳飞看似漫不经心地骑着马,休闲地小跑着,若不是他穿着这件血令旗的衣衫,只怕别人都以为他是一个刚在外面喝完酒赌完钱的小地痞。
可是小道上的每一个角落,都逃不过他那双似乎半眯着的眼睛,小道左边那个躺在长椅上的小乞丐手里拿着的那半根快啃完的猪蹄,是向阳街最出名的酒楼里做的,何柳飞看出来了,他甚至知道那家酒楼的厨师是姓陈的。
更是出类拔萃,就连原本负责招摇镇治安的教火阁堂主见到他们,都低声下气,屁都不敢放一个。
所以这两位正副令主,莫说在茶楼里大笑几声,如果他们高兴,就算把这座茶楼拆了,只怕也没有人敢出头滋事。
现在何柳飞和洪少笑完了,在桌子上留下几枚铜币,两人就往街上走去,他们开玩笑归开玩笑,可不敢耽误了正事,今日两人还要在镇上视察一下各个巡逻分队。
店小二看见两位令主走了,赶紧过来收拾他们扔下的几枚铜币,他们见惯不怪了,每天经过这里都进来吃个饭喝杯茶休息一会,虽说掌柜的吩咐过以后不要收他们的钱,毕竟这里是人家的地头,权当交些保护费了。
可是人家两位令主做事素来公正,怎么可能会白吃白拿你的呢,每次留下的铜币都只多不少。
洪少骑上马,突然打了个饱嗝:“何令主,今天我们是一道走呢?还是分头行事?”
何柳飞笑道:“分头走吧,你想去镇北巡逻是吧,那我还是去镇南吧。”向阳大街这条招摇镇上最大最长的街道,自东往西,正好把招摇镇南北一分为二。
洪少有些诧异:“你怎么知道我想去镇北?莫非你是我肚子里的蛔虫?”
何柳飞道:“我说洪少啊,你想啥我还能不知道,你不就是想去镇北那家布庄找人家掌柜的女儿搭话么?对了,那布匹店叫啥名字来着?”
洪少一怔,接着大笑道:“哈哈,想不到你居然连我的行踪都查得这么清楚,果然厉害,那布庄叫做云羽布庄。”
何柳飞正色道:“洪少啊,我俩原本都是无家可归,难得如今有三阳教可以容身,二当家待我们不薄,你要知恩图报,别整天花时间去找女人。”
洪少一愣,道:“你这说的哪里话嘛?我不就是路过布庄去看她一眼而已嘛?我当然知道二当家对我们不薄。”
他拍了拍胸膛,大声道:“我洪少,原本就是烂命一条,到处都没有人肯收留我。难得二当家不嫌弃我,还提携我……我怎么可能……”
何柳飞看到他越说越激动,不耐烦了:“走吧走吧!别啰嗦了。”
两人一北一南,策马分道,背向驰去。
何柳飞骑着马穿过向阳大街中央的小道,往镇南奔去。招摇镇上的大小街道四通八达,他每天都要走上几次,自然了如指掌,这条小道行人没有向阳大街那么多。穿过这条便可以绕到镇南了。
他的马跑得并不快,太阳照着他那英俊的脸,让他的眼睛似乎半眯着撑不开。
何柳飞总是给人一种很懒散的样子,甚至有些吊儿郎当,当初轩辕烈命他掌管血令旗的时候,韦太清都有些意见:“二当家,我看何柳飞那小子,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做啥事都似乎无所谓,恐怕他不是掌管血令旗的料。”
血令旗作为轩辕烈自己的护卫队,虽然说建立伊始只是随着轩辕烈四处打打猎、操操阵法,可是韦太清和轩辕烈心里都知道,这只血令旗将来必然会成为三阳教的一支狼虎先锋队,以后和太坤门六断宫逐鹿天下的时候,一定会派上大用场。
所以每个血令旗的成员,几乎都是百里挑一选出来的年少精英,更别说掌管血令旗的统帅了,所以韦太清的担心是非常有道理的。
可是轩辕烈却没有听韦太清的,他天天和血令旗混在一起,他对何柳飞很满意:“何柳飞绝对不是你说的那个样子。”
关于这点,姬名居然也同意:“若要在血令旗里选一个人出来做统帅的话,那一定是何柳飞。”
事实证明轩辕烈和姬名的想法是对的,血令旗在何柳飞的统领下,几乎成了一支军队。
他似乎总有办法找出那些潜伏在招摇镇上的探子,而且总能顺藤摸瓜把整个机构摧毁掉,至少让危险远离招摇镇附近。
但是他到底是用什么办法做到这些事情的,就连姬名也想不明白,他对这个人的评价就是:“此人有勇,也有谋。”
小道挺长,每个第一次来招摇镇的人,都会觉得所有街道无论大小,都好长,其实原因很简单,因为招摇镇实在太大了。
何柳飞看似漫不经心地骑着马,休闲地小跑着,若不是他穿着这件血令旗的衣衫,只怕别人都以为他是一个刚在外面喝完酒赌完钱的小地痞。
可是小道上的每一个角落,都逃不过他那双似乎半眯着的眼睛,小道左边那个躺在长椅上的小乞丐手里拿着的那半根快啃完的猪蹄,是向阳街最出名的酒楼里做的,何柳飞看出来了,他甚至知道那家酒楼的厨师是姓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