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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话音刚落,他就抢过了蒋勇手里的粥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狼吞虎咽的。
他以前觉得蒋勇不好,现在想想,其实蒋勇还是很好的不是吗?至少,蒋勇会给他吃的!
钱伯通刚刚觉得蒋勇不错,却在一分钟后就收回了自己的话,因为在他刚刚喝了一碗粥,才在自己胃里留了一个底以后,蒋勇就不让他吃了。
“我都饿得进医院了,还不能多吃点?”钱伯通愤怒地开口。
“你饿了这么久,少吃一点好,吃多了胃也会受不了的。”蒋勇非常坚持,胃病……当初那个人就是有胃病的,因为小时候周娟很忙没得顿顿给他弄吃的或者就让他吃点冷饭冷菜,到了军队里他又敞开了吃,一不小心就吃出胃病来了……时不时地胃疼,看着就让人心疼。
钱伯通能把生意做得这么大,当然也不会真的就是一个无理取闹的人,这时候又看到了蒋勇晦暗不明的眼神,当下也没了之前的愤怒:“不吃就不吃,我要睡了,你也早点睡吧。”
“嗯。”蒋勇点了点头,一番折腾下来,他也确实想睡了。
钱伯通虽然胖了点,身体素质还是不错的,第二天的下午,他就出了院。
如果钱伯通是因为训练强度过大而进得医院,蒋勇肯定会很愧疚,指不定就会容忍一个不在乎自己身体的胖子在身边晃了,可偏偏钱伯通是自己吧自己弄进医院的……
因此,蒋勇开始了对钱伯通更加严格的“军事管制”,从该做什么到不该做什么,全都规定的异常仔细,因为里面有钱伯通必须吃下某些营养好又不长肉的食物的规定,蒋亚芳也是很赞成的,还特地表示自己愿意监督钱伯通吃东西。
于是,钱伯通的悲惨生活就开始了。
每天要跑步要做下蹲要做体操不说,在蒋勇发现他不爱吃冬瓜青椒以后,这两样食物,还时不时地就出现在他的菜谱里。而他一旦有挑食不吃的念头,蒋亚芳就会一脸地难过地看向他:“爸爸你不吃东西会不会晕倒?”
最后,觉得自己突然晕倒吓到了女儿的钱伯通只好把自己不爱吃的东西全都吃了,然后,不知道是人类的适应性太过强大还是人类本身是犯贱的,吃着吃着,突然有那么一天,他竟然觉得这两样东西的味道很不错了……
挑食的毛病不治而愈,在蒋亚芳的脸做了第二次手术以后,钱伯通整个人也瘦了一圈了。
他身高一米七三,原本足足有一百九十几斤,看起来非常之胖,如今一百六十多斤,虽然看起来依然很胖,对中年人来说,也算不错了,然后眉目之间,跟蒋亚芳相像的地方也越来越多了。
当然,伴随着这些变化的,是他似乎越来越习惯于身边有着孙凌周娟、蒋勇蒋亚芳的生活,偶尔出差在外早上没人陪着他跑步了,他竟然还会觉得非常不习惯。
钱伯通的体重在往下减的日子里,朱云轩和李锐却是过着属于他们的同居生活。虽然原泰天天来他们家蹭饭,可他到底是个识趣的人,只要吃晚饭就会离开,让朱云轩和李锐两个人可以过真正的二人生活。
他们两个人不参加晚自修,所以每天回家,都是由不少作业要做的,随着天气渐渐转冷,李锐就让人做了两张可以放在床上的小桌子,让他们两个人在处理了网上的事情以后,可以坐在床上盖着被子一起做作业。
网上的事情,他们一般九点多就能处理完,然后洗澡上床,做作业学习一直到十一点就熄灯睡觉,生活异常规律不说,晚上两个人躺一个被窝,还能卿卿我我一番。
立冬的那天,姜月秀打电话来让朱云轩和李锐去买羊肉和甘蔗来吃,两人买了一大碗的白切羊肉吃了个够,又在床里加了个褥子相拥着睡了。然后当天晚上,也不知道是不是巧合,朱云轩就“长大成人”了。
第二天早上起来,李锐习惯性地调戏身边的人,伸手一摸就发现了这事,当下得意非常,结果就被朱云轩踹了一脚踢出了被窝。
背着书包去学校,原本因为他们坚持不住校坚持不参加晚自修而觉得他们肯定不爱学习的人,如今看着他们的眼神已经完全变了。进入高中以后,他们就经历过很多场考试了,朱云轩和李锐两个人一直考的很好,不久前的期中考,两人更是考出了一个年级第一一个年级第三的好成绩。年级第一的是李锐,年级第三的却是朱云轩,这次考试,理科的卷子其实朱云轩做的比第一名第二名的还要好,可惜的是他语文作文丢了不少分,所以在考的比李锐差的同时,另外一个女生考的也比他好。
年级前十,一般都是一班二班的学生包揽了的,这次十二班竟然有两个人直接进了前三……他们的班主任对他们刮目相看不说,学校里的其他老师对他们也热情了不少。
“朱云轩,你晚上不上晚自习,是不是回去补课了?”朱云轩一坐下,当初军训的时候是不是找他搭话,如今正好坐在他前面的卷发男生就转过头来问道。
朱云轩笑了笑,开口:“是啊,我和李锐一起去补课的。”
“你们在哪里补课?我也想去!”那个男生很快就兴奋了。
“估计不行,给我们补课的是我干爷爷,他大概是不愿意手太多学生的。”朱云轩笑眯眯地开口。在骗了对方自己是体育特招生以后,他又塑造了自己在学校不努力在家拼命用功的形象。
卷发男生非常沮丧,抓着自己的头把下巴撑在了朱云轩的桌子上:“朱云轩,你知道不,大伯家还有舅舅家的哥哥姐姐,很多都没考上高中只考到了中专,就算考上高中的,考到的也是很一般的高中,我虽然是花钱进来的,可是中考是那么多人里考的最好的一个,压力真大!”
“那你要好好努力啊!我觉得你挺聪明的,就是不够用功。”用功是没底的,而且这个男生,真的算不上用功。
“是啊,我确实不够努力……我们寝室里的老大,英语不太好,每天晚上就会一直学到十二点,打着电筒背英语……”卷发男生听了朱云轩的话,马上就八卦了起来,说起了他作为住校生知道的一些事情。
“对了,你知道我们班年纪最大的是谁吗?”说着说着,他突然问道。
“是谁?”朱云轩心不在焉地问道,一边看着一本作文书,对于作文不好这一点,他真的很有怨念。
他写的作文,被老师评价为花团锦簇但容易离体,对这一点他也觉得异常地无奈。在孙凌的摧残下,他唐诗宋词背了一肚子,成语啥的用的也顺溜,可就是容易写不到重点……当然,他觉得考试出的作文题也是很有问题的,就说这次考试的作文题目是《春天的对联》,这到底是让人真的写对联,还是对联只是一个比喻让人写春天?
“田兰啊!你知不知道,田兰已经十七岁了!”卷发男生感慨地开口,他们班的学生大多是十五岁的,也有十四岁和十六的,可是田兰十七岁,却绝对地最大的一个了。
“你怎么知道的?”朱云轩问道,他和李锐现在才十三岁,似乎是班级里岁数最小的了。
“田兰寝室里的人说的,她们还说田兰以前上过两年高中了。”卷发男生颇为得意地开口,对于自己知道这个情况的事情似乎颇为得意。
朱云轩觉得自己跟田兰分在一个班级,实在是一件非常倒霉的事情,这不,他一点也不想知道田兰的事情,却偏偏会知道:“你要是把打听八卦的事情花在学习上,就不会考倒数了。”
“唉!”卷发男生叹了口气,回去做作业了。
朱云轩和李锐在学校里因为成绩的愿意颇为受欢迎,可他们不知道的是,就因为李锐大放光彩,让某些人也知道了他们的存在了。
勇话音刚落,他就抢过了蒋勇手里的粥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狼吞虎咽的。
他以前觉得蒋勇不好,现在想想,其实蒋勇还是很好的不是吗?至少,蒋勇会给他吃的!
钱伯通刚刚觉得蒋勇不错,却在一分钟后就收回了自己的话,因为在他刚刚喝了一碗粥,才在自己胃里留了一个底以后,蒋勇就不让他吃了。
“我都饿得进医院了,还不能多吃点?”钱伯通愤怒地开口。
“你饿了这么久,少吃一点好,吃多了胃也会受不了的。”蒋勇非常坚持,胃病……当初那个人就是有胃病的,因为小时候周娟很忙没得顿顿给他弄吃的或者就让他吃点冷饭冷菜,到了军队里他又敞开了吃,一不小心就吃出胃病来了……时不时地胃疼,看着就让人心疼。
钱伯通能把生意做得这么大,当然也不会真的就是一个无理取闹的人,这时候又看到了蒋勇晦暗不明的眼神,当下也没了之前的愤怒:“不吃就不吃,我要睡了,你也早点睡吧。”
“嗯。”蒋勇点了点头,一番折腾下来,他也确实想睡了。
钱伯通虽然胖了点,身体素质还是不错的,第二天的下午,他就出了院。
如果钱伯通是因为训练强度过大而进得医院,蒋勇肯定会很愧疚,指不定就会容忍一个不在乎自己身体的胖子在身边晃了,可偏偏钱伯通是自己吧自己弄进医院的……
因此,蒋勇开始了对钱伯通更加严格的“军事管制”,从该做什么到不该做什么,全都规定的异常仔细,因为里面有钱伯通必须吃下某些营养好又不长肉的食物的规定,蒋亚芳也是很赞成的,还特地表示自己愿意监督钱伯通吃东西。
于是,钱伯通的悲惨生活就开始了。
每天要跑步要做下蹲要做体操不说,在蒋勇发现他不爱吃冬瓜青椒以后,这两样食物,还时不时地就出现在他的菜谱里。而他一旦有挑食不吃的念头,蒋亚芳就会一脸地难过地看向他:“爸爸你不吃东西会不会晕倒?”
最后,觉得自己突然晕倒吓到了女儿的钱伯通只好把自己不爱吃的东西全都吃了,然后,不知道是人类的适应性太过强大还是人类本身是犯贱的,吃着吃着,突然有那么一天,他竟然觉得这两样东西的味道很不错了……
挑食的毛病不治而愈,在蒋亚芳的脸做了第二次手术以后,钱伯通整个人也瘦了一圈了。
他身高一米七三,原本足足有一百九十几斤,看起来非常之胖,如今一百六十多斤,虽然看起来依然很胖,对中年人来说,也算不错了,然后眉目之间,跟蒋亚芳相像的地方也越来越多了。
当然,伴随着这些变化的,是他似乎越来越习惯于身边有着孙凌周娟、蒋勇蒋亚芳的生活,偶尔出差在外早上没人陪着他跑步了,他竟然还会觉得非常不习惯。
钱伯通的体重在往下减的日子里,朱云轩和李锐却是过着属于他们的同居生活。虽然原泰天天来他们家蹭饭,可他到底是个识趣的人,只要吃晚饭就会离开,让朱云轩和李锐两个人可以过真正的二人生活。
他们两个人不参加晚自修,所以每天回家,都是由不少作业要做的,随着天气渐渐转冷,李锐就让人做了两张可以放在床上的小桌子,让他们两个人在处理了网上的事情以后,可以坐在床上盖着被子一起做作业。
网上的事情,他们一般九点多就能处理完,然后洗澡上床,做作业学习一直到十一点就熄灯睡觉,生活异常规律不说,晚上两个人躺一个被窝,还能卿卿我我一番。
立冬的那天,姜月秀打电话来让朱云轩和李锐去买羊肉和甘蔗来吃,两人买了一大碗的白切羊肉吃了个够,又在床里加了个褥子相拥着睡了。然后当天晚上,也不知道是不是巧合,朱云轩就“长大成人”了。
第二天早上起来,李锐习惯性地调戏身边的人,伸手一摸就发现了这事,当下得意非常,结果就被朱云轩踹了一脚踢出了被窝。
背着书包去学校,原本因为他们坚持不住校坚持不参加晚自修而觉得他们肯定不爱学习的人,如今看着他们的眼神已经完全变了。进入高中以后,他们就经历过很多场考试了,朱云轩和李锐两个人一直考的很好,不久前的期中考,两人更是考出了一个年级第一一个年级第三的好成绩。年级第一的是李锐,年级第三的却是朱云轩,这次考试,理科的卷子其实朱云轩做的比第一名第二名的还要好,可惜的是他语文作文丢了不少分,所以在考的比李锐差的同时,另外一个女生考的也比他好。
年级前十,一般都是一班二班的学生包揽了的,这次十二班竟然有两个人直接进了前三……他们的班主任对他们刮目相看不说,学校里的其他老师对他们也热情了不少。
“朱云轩,你晚上不上晚自习,是不是回去补课了?”朱云轩一坐下,当初军训的时候是不是找他搭话,如今正好坐在他前面的卷发男生就转过头来问道。
朱云轩笑了笑,开口:“是啊,我和李锐一起去补课的。”
“你们在哪里补课?我也想去!”那个男生很快就兴奋了。
“估计不行,给我们补课的是我干爷爷,他大概是不愿意手太多学生的。”朱云轩笑眯眯地开口。在骗了对方自己是体育特招生以后,他又塑造了自己在学校不努力在家拼命用功的形象。
卷发男生非常沮丧,抓着自己的头把下巴撑在了朱云轩的桌子上:“朱云轩,你知道不,大伯家还有舅舅家的哥哥姐姐,很多都没考上高中只考到了中专,就算考上高中的,考到的也是很一般的高中,我虽然是花钱进来的,可是中考是那么多人里考的最好的一个,压力真大!”
“那你要好好努力啊!我觉得你挺聪明的,就是不够用功。”用功是没底的,而且这个男生,真的算不上用功。
“是啊,我确实不够努力……我们寝室里的老大,英语不太好,每天晚上就会一直学到十二点,打着电筒背英语……”卷发男生听了朱云轩的话,马上就八卦了起来,说起了他作为住校生知道的一些事情。
“对了,你知道我们班年纪最大的是谁吗?”说着说着,他突然问道。
“是谁?”朱云轩心不在焉地问道,一边看着一本作文书,对于作文不好这一点,他真的很有怨念。
他写的作文,被老师评价为花团锦簇但容易离体,对这一点他也觉得异常地无奈。在孙凌的摧残下,他唐诗宋词背了一肚子,成语啥的用的也顺溜,可就是容易写不到重点……当然,他觉得考试出的作文题也是很有问题的,就说这次考试的作文题目是《春天的对联》,这到底是让人真的写对联,还是对联只是一个比喻让人写春天?
“田兰啊!你知不知道,田兰已经十七岁了!”卷发男生感慨地开口,他们班的学生大多是十五岁的,也有十四岁和十六的,可是田兰十七岁,却绝对地最大的一个了。
“你怎么知道的?”朱云轩问道,他和李锐现在才十三岁,似乎是班级里岁数最小的了。
“田兰寝室里的人说的,她们还说田兰以前上过两年高中了。”卷发男生颇为得意地开口,对于自己知道这个情况的事情似乎颇为得意。
朱云轩觉得自己跟田兰分在一个班级,实在是一件非常倒霉的事情,这不,他一点也不想知道田兰的事情,却偏偏会知道:“你要是把打听八卦的事情花在学习上,就不会考倒数了。”
“唉!”卷发男生叹了口气,回去做作业了。
朱云轩和李锐在学校里因为成绩的愿意颇为受欢迎,可他们不知道的是,就因为李锐大放光彩,让某些人也知道了他们的存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