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你的也有保质期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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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一个人不一定要有好的结果才算完美。
我离开的时候,执着这一信念。
既然你有了爱的人,我离开了才会比较好,你不需要躲躲藏藏,你可以光明正大地带她入住,双宿双飞。
这是我这时这刻所期望的,虽然这么想的时候,我的心脏肺腑什么的纠结在一起,生生地把我呼吸系统都缠绕得只剩一条缝,我困难地张开嘴吸纳新鲜空气。
我依然在关注你,在你常去的部落格,我化身另一个人,灌以吨计的水,吐了无数个肥大的泡沫。
在这里,我发现你贴了很多很多臭美的相片。
你把自己拍得很好看,浓眉大眼,有时候笑着,左脸有浅浅酒窝,有时候你不刮胡须,看起来颓废又个性,你还是只穿黑或白的t恤,穿宽宽大大的牛仔。你摆些很随意却韵味深远的pose,配上你淡然的眼神,你依然是那个玩世不恭的样子。
你的部落格是只有你自己的江湖,这里从来不贴你喜欢的女孩的照片,而我,这个了解你的杨果果,突然发现这里的你在想念某个离开的人。
你写这样一句话:失去了之后才知道要珍惜。
我笑着看,看着看着就流下泪,流了泪以后就立刻想回去找你。
我以为你的心里还是有我的位置,虽然只是很小很窄的一个角落。这个发现让我突然间感激涕零,我认为那些付出是值得的,我终于在你的身上留下了一点什么。
可是,就在我匆忙要去收拾的时候,我发现已经丢失了打开我们曾经住的房间的钥匙。寻遍房间每个角落,装硬币的钱罐,收藏小物件的抽屉,无奈真的寻不回,然后在床前的小梳妆台上爬着,无声地哭,就在那里睡了一整夜。
醒来之后我又上了你的部落格,又看到那句话,觉得这也没什么。以前的你就是这样,酒足饭饱之后你也会搂着我的肩膀说,杨果果,你煮菜的功力还不赖啊。虽然次数屈指可数,但是我因为有了你的赞扬而尽心尽力。
后来我才知道,其实你写那个完全是无心之举,你不过是偶尔发一下牢骚卖弄一下绉绉文艺。
你是谁啊,你是把爱情看得比白开水还淡的刘嘉伦,谁也别指望你会因为爱情变成伤春悲秋的文艺男青年。
不过一句话,谁都会讲,而且可以讲得很伤感,也可以很激情,还可以毫无感情。
你是最后一种,我后来才了解,当时那一秒,我只是浆糊入脑,一下子迷失了方向。当然,这样还是因为我太爱你。
只有被爱奴役的傻瓜才会傻傻分辨不清。
后来的你后来的我
后来,你和你的吊带衣妹妹分开。
这是很简单的事,也是非常自然之事。对你了解透彻如我的人一定知道你们之前的事情不会长久,不会拖泥带水。
你们之间只有九个月,时间真短,但是比我们长。我们之间的爱情短得让别人以为这场闹剧像电影放完了立刻就散场,散了场就什么也不是了。
我后来又看到你的吊带衣妹妹,还是在茂业,她拖着另一个男人,买昂贵的衣服,买贵价的鞋,她不像我,舍不得花钱,舍不得把钞票送给新鲜出炉的身外之物,我宁愿拿这些钱买有营养的菜,褒补身的汤。
你身不强体不壮,所以我不时煮骨头汤,还不间断地给买牛奶买钙片,你应当很喜欢这样,我看你吃的时候皱头舒展,心满意足。
吊带衣妹妹在另一个男人的身边笑得很灿烂,我看到她的时候,心里惴惴不安。你知道的,因为爱你,我担心你会因为她的离开受了伤。
是的,我那个时候很紧张,也很气急。这么一来,我反而忘记了你是怎样的一个人,我忘记了你的爱情其实很少长久,最长的也未超过一年,我也没有记住你对人的爱来得快也去的快,不像我,爱情之火总是慢慢燃烧渐浓渐烈。
我在回家的地铁上,怔怔之间才觉得我这么想其实很可笑。
所以我自嘲地笑了,如果那一个周日你乘坐了地铁一号钱下午四点二十六分的车,你在第六节车厢,你会看到一个笑得有点像傻瓜的女人,笑着笑着就哭了起来,泪流得飞快,她抽出一张心相印的带香气的纸,擦干了泪才擦鼻涕。
哭哭笑笑里,自始至终都没有声音。
很久以后,我都记得,这个下午,我哭了很久,下了地铁,回到家,包括后来吃饭睡觉,还挂着一些痕迹。
那个下午,我记起初遇你那个晴朗的周末,你穿了件深蓝的衣服,那是海洋的颜色,那样的深蓝在你的身上使你迷幻又神秘,我觉得你是这样神秘的人,所以有了一探究竟的想法。
从来没有对你说,你穿蓝色的衣服最好看,我最喜欢。
从来没有对你说,我爱你。
是的,没错,我其实是一个哑巴,不会说话,我的哑不是天生的,十岁那年我生了一场莫名其妙的病,发了有生以来最高的高烧,在医院住了一个礼拜,后来就不会说话了,但是我没有丧失听觉。
穿深蓝衣服的那天,你说了喜欢我,那是我此生听过最美丽的语言。
那一刻我被你唬得愣在原地,回过来神来后发现你身上的衣服恰好是我最喜欢的颜色,你的样子还有一点真诚。
我就跟着你走了,后来我就成为你的女朋友。
其实啊,我们非常不登对,我一点儿都不适合你。你出轨了我不怪你,你爱其他正常的女人我愿意退出,你不要我了我就会离你远远的不纠不缠。
后来,我知道我离开以后的你有点颓废,你和你的吊带妹妹吵了架,你发了脾气,她气了又气之后终于离开了你。
后来,我也找到了你房间的钥匙,原来就夹在我笔记本里。偷偷摸摸开门去看过,你一个人住,你的房间像杂物间丢得乱七八糟,我差点没忍住要替你收拾。
我还是忍住了,还把钥匙留了下来,放在衣橱以前我放衣裳的位置。有一个值得你带回家的女人的时候,你一定会发现这个秘密。
后来,我还知道,你和你的第四任第五任都不是很愉快,你的朋友们说你的心里住着一个人,那个人从来都不催你不骂你不拖你后腿只在家里等着你,你的朋友还说其实你这个人最大的缺点就是死要面子。
知道这件事情的时候,已经是我离开之后的第四个秋天,这个时候我已经很少很少想起你,也没有再对你死心踏地。
我对你的爱,是甜美的蛋糕,虽然置入雪柜,却还是无可奈何地过了保质期,从甜到酸到后来就不知道是什么味道。
我其实是个很长情的人,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就对你渐渐的淡了,我不凉薄,真的不。我呆在另一个人的身边,他对我很好,像我对你那样好。只是,他也有一点很小的毛病,他的耳朵听不见,我们通过网络相遇相知,后来就顺其自然的在一起。
我们两个这么登对,像天造地设那样,两边家里人也很满意,我自己也满意。从此,我享受着他的照顾,享受着温情,享受着属于我自己的生活。
这样的我很好,好到我渐渐不记得当时爱着你的样子。
但我会永远记住你,我发誓,因为你是第一个说喜欢我的男子。
爱一个人不一定要有好的结果才算完美。
我离开的时候,执着这一信念。
既然你有了爱的人,我离开了才会比较好,你不需要躲躲藏藏,你可以光明正大地带她入住,双宿双飞。
这是我这时这刻所期望的,虽然这么想的时候,我的心脏肺腑什么的纠结在一起,生生地把我呼吸系统都缠绕得只剩一条缝,我困难地张开嘴吸纳新鲜空气。
我依然在关注你,在你常去的部落格,我化身另一个人,灌以吨计的水,吐了无数个肥大的泡沫。
在这里,我发现你贴了很多很多臭美的相片。
你把自己拍得很好看,浓眉大眼,有时候笑着,左脸有浅浅酒窝,有时候你不刮胡须,看起来颓废又个性,你还是只穿黑或白的t恤,穿宽宽大大的牛仔。你摆些很随意却韵味深远的pose,配上你淡然的眼神,你依然是那个玩世不恭的样子。
你的部落格是只有你自己的江湖,这里从来不贴你喜欢的女孩的照片,而我,这个了解你的杨果果,突然发现这里的你在想念某个离开的人。
你写这样一句话:失去了之后才知道要珍惜。
我笑着看,看着看着就流下泪,流了泪以后就立刻想回去找你。
我以为你的心里还是有我的位置,虽然只是很小很窄的一个角落。这个发现让我突然间感激涕零,我认为那些付出是值得的,我终于在你的身上留下了一点什么。
可是,就在我匆忙要去收拾的时候,我发现已经丢失了打开我们曾经住的房间的钥匙。寻遍房间每个角落,装硬币的钱罐,收藏小物件的抽屉,无奈真的寻不回,然后在床前的小梳妆台上爬着,无声地哭,就在那里睡了一整夜。
醒来之后我又上了你的部落格,又看到那句话,觉得这也没什么。以前的你就是这样,酒足饭饱之后你也会搂着我的肩膀说,杨果果,你煮菜的功力还不赖啊。虽然次数屈指可数,但是我因为有了你的赞扬而尽心尽力。
后来我才知道,其实你写那个完全是无心之举,你不过是偶尔发一下牢骚卖弄一下绉绉文艺。
你是谁啊,你是把爱情看得比白开水还淡的刘嘉伦,谁也别指望你会因为爱情变成伤春悲秋的文艺男青年。
不过一句话,谁都会讲,而且可以讲得很伤感,也可以很激情,还可以毫无感情。
你是最后一种,我后来才了解,当时那一秒,我只是浆糊入脑,一下子迷失了方向。当然,这样还是因为我太爱你。
只有被爱奴役的傻瓜才会傻傻分辨不清。
后来的你后来的我
后来,你和你的吊带衣妹妹分开。
这是很简单的事,也是非常自然之事。对你了解透彻如我的人一定知道你们之前的事情不会长久,不会拖泥带水。
你们之间只有九个月,时间真短,但是比我们长。我们之间的爱情短得让别人以为这场闹剧像电影放完了立刻就散场,散了场就什么也不是了。
我后来又看到你的吊带衣妹妹,还是在茂业,她拖着另一个男人,买昂贵的衣服,买贵价的鞋,她不像我,舍不得花钱,舍不得把钞票送给新鲜出炉的身外之物,我宁愿拿这些钱买有营养的菜,褒补身的汤。
你身不强体不壮,所以我不时煮骨头汤,还不间断地给买牛奶买钙片,你应当很喜欢这样,我看你吃的时候皱头舒展,心满意足。
吊带衣妹妹在另一个男人的身边笑得很灿烂,我看到她的时候,心里惴惴不安。你知道的,因为爱你,我担心你会因为她的离开受了伤。
是的,我那个时候很紧张,也很气急。这么一来,我反而忘记了你是怎样的一个人,我忘记了你的爱情其实很少长久,最长的也未超过一年,我也没有记住你对人的爱来得快也去的快,不像我,爱情之火总是慢慢燃烧渐浓渐烈。
我在回家的地铁上,怔怔之间才觉得我这么想其实很可笑。
所以我自嘲地笑了,如果那一个周日你乘坐了地铁一号钱下午四点二十六分的车,你在第六节车厢,你会看到一个笑得有点像傻瓜的女人,笑着笑着就哭了起来,泪流得飞快,她抽出一张心相印的带香气的纸,擦干了泪才擦鼻涕。
哭哭笑笑里,自始至终都没有声音。
很久以后,我都记得,这个下午,我哭了很久,下了地铁,回到家,包括后来吃饭睡觉,还挂着一些痕迹。
那个下午,我记起初遇你那个晴朗的周末,你穿了件深蓝的衣服,那是海洋的颜色,那样的深蓝在你的身上使你迷幻又神秘,我觉得你是这样神秘的人,所以有了一探究竟的想法。
从来没有对你说,你穿蓝色的衣服最好看,我最喜欢。
从来没有对你说,我爱你。
是的,没错,我其实是一个哑巴,不会说话,我的哑不是天生的,十岁那年我生了一场莫名其妙的病,发了有生以来最高的高烧,在医院住了一个礼拜,后来就不会说话了,但是我没有丧失听觉。
穿深蓝衣服的那天,你说了喜欢我,那是我此生听过最美丽的语言。
那一刻我被你唬得愣在原地,回过来神来后发现你身上的衣服恰好是我最喜欢的颜色,你的样子还有一点真诚。
我就跟着你走了,后来我就成为你的女朋友。
其实啊,我们非常不登对,我一点儿都不适合你。你出轨了我不怪你,你爱其他正常的女人我愿意退出,你不要我了我就会离你远远的不纠不缠。
后来,我知道我离开以后的你有点颓废,你和你的吊带妹妹吵了架,你发了脾气,她气了又气之后终于离开了你。
后来,我也找到了你房间的钥匙,原来就夹在我笔记本里。偷偷摸摸开门去看过,你一个人住,你的房间像杂物间丢得乱七八糟,我差点没忍住要替你收拾。
我还是忍住了,还把钥匙留了下来,放在衣橱以前我放衣裳的位置。有一个值得你带回家的女人的时候,你一定会发现这个秘密。
后来,我还知道,你和你的第四任第五任都不是很愉快,你的朋友们说你的心里住着一个人,那个人从来都不催你不骂你不拖你后腿只在家里等着你,你的朋友还说其实你这个人最大的缺点就是死要面子。
知道这件事情的时候,已经是我离开之后的第四个秋天,这个时候我已经很少很少想起你,也没有再对你死心踏地。
我对你的爱,是甜美的蛋糕,虽然置入雪柜,却还是无可奈何地过了保质期,从甜到酸到后来就不知道是什么味道。
我其实是个很长情的人,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就对你渐渐的淡了,我不凉薄,真的不。我呆在另一个人的身边,他对我很好,像我对你那样好。只是,他也有一点很小的毛病,他的耳朵听不见,我们通过网络相遇相知,后来就顺其自然的在一起。
我们两个这么登对,像天造地设那样,两边家里人也很满意,我自己也满意。从此,我享受着他的照顾,享受着温情,享受着属于我自己的生活。
这样的我很好,好到我渐渐不记得当时爱着你的样子。
但我会永远记住你,我发誓,因为你是第一个说喜欢我的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