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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性郁闷且对任何事情都很不高兴的几个中国人,为了发泄他们个人之生来就很不喜欢高兴而偏偏非常喜欢郁闷的暗心理情绪,合着写了本破烂书叫中国不高兴。而他们之所以要把书名起成这个样子,那目的也是很一目了然的:无非就是想证明他们几个人就等于中国,无非就是想证明他们几个人有资格代表也能够代表全中国的人民。
一年前,一些生性很不喜欢高兴的中国人在看到范跑跑的博文之后,立马怒气冲天,一时间声讨范跑跑的缺德檄文在网络上铺天盖地,于是我们就看到了很不喜欢高兴而非常喜欢郁闷的郭跳跳之流那下三滥的无耻丑行。
一对母女穿着设计精美的和服在樱花树下拍照,居然也引来了一些生性很郁闷,且从来都很不喜欢高兴的年轻人之无理纠缠及污辱和恐吓。那些年轻人,为了发泄他们那天生就不喜欢高兴的阴暗本性,所以顺便就把那对母女当成了替罪羊去撒气。撒气就撒气呗,还偏偏弄出个什么“爱国主义”和“鸣猪鼓气”出来,并为他们的无耻言行作挡箭牌。
几个很郁闷很不高兴的中国人在看到吴冠中先生给外国美术馆捐赠作品的新闻时,立马就驴脾气暴发:“吴冠中是卖国贼,打倒吴冠中”
某个生性很郁闷且很不喜欢高兴的二流赛车手,也早就嘶喊出:“打倒作协”
一些很不高兴的家伙说:“买房就是爱国”——呵呵,卖不出去高价楼盘,他们当然要生气了!
这年头很不喜欢高兴而偏偏非常喜欢郁闷的人,还真不少!
他们看到任何事情,都很不喜欢用高兴的心情去看待,恰恰相反:他们很喜欢郁闷,且时时刻刻都要装出一副很郁闷非常郁闷极端郁闷且必须郁闷的样子给人看,否则,他们就会觉得自己不再像个人。
“郁闷啊,高兴个屁呀,有啥值得高兴的?”
他们说这些话的时候,可能刚刚通过什么级的什么考试,或许得了满分也不一定,也可能在工作单位得到升迁,而薪水也自然跟着水涨船高,可他们究竟还是要装出一副“很郁闷”的样子出来,究竟还是要“不高兴”的,否则,他们就会觉得自己不是个人。
看起来这年头很流行“郁闷”就像现在还也很流行炒股那样:谁不炒股,好像谁就落伍了——这个是喜欢“流行”滴某国人之最喜欢的流行之生活模式。
很喜欢郁闷很喜欢不高兴滴某些中国人,是绝对要想方设法去“爆发”什么滴,甚至哪怕没火也非要找点炸药或雷管,以便去引爆什么东西——这个,是那些生性很喜欢郁闷很喜欢不高兴滴人所最喜欢干滴很不高兴且很郁闷的事儿啦。
其实,我也经常能看到些让我不高兴还有点郁闷的事儿,但是我却懒得针对那些纯属个人的事情去发泄我的主观心情,为啥呢?因为我明白:我的喜好并不等于别人的喜好,而别人的自由,我也干涉不着。
我经常会在大街上看到很多衣着各异,打扮也非常另类滴人,如果要我形容他们也不难:人不像人,鬼不像鬼!
但是,这种事儿,与我何干?不论他们的衣着再怎么另类,哪怕他们都在大街上只穿着一件三角裤裸奔,也是他们的个人自由,连某些国家的法律都认可这种个体事情,那么普通公民又有谁能管得着他们的个体自由?
所以针对这类纯属个体自由的一些社会现象,我一般是不屑于去和他人争论什么的:第一没这个习惯,第二,没这个义务,第三,也缺乏鞭笞他们的合理依据。
但是很多事情的性质就完全不同啦,因为很多事情的性质,并不是像个体自由那么简单滴:很多很郁闷很不开心滴人,一贯就非常喜欢去竭力限制并肆意打压别人的自由,并且一贯喜欢去无所顾忌地肆意侵犯别人的基本公民权力。这个问题就不仅仅是他们的言论自由问题啦,而是完全无视法律并肆意扭曲人权概念的恶性事件。像这种恶性事件,是必须要去鞭笞滴,否则如果长此以往:人间又哪有人权在?社会又哪有和谐在?而每一个社会公民又怎会有安全感?
对于那些天生就很不喜欢高兴且郁闷的人,在我看来最好多让精神病院的医生们去治疗他们;如果那些很不高兴的人做出了很伤害无辜者的行为,那么我认为应该让精神病院把他们强行拖进精神病院的围墙之内;如果那些很不高兴的人拒绝给被他们所肆意伤害的人道歉,那么我们一般也会认为解决这种事的最好地方应该在法院!
所谓“不高兴”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差不多都是当事者个人的主观情绪出了严重问题,而并不等于实际事件就真的那么恶劣或不堪。喜欢用主观的“不高兴”去针对无辜者发泄暴力化情绪之人,应该被送进精神病院接受治疗,或被押送到法律裁判所去接受审判,而作为旁观者,更不应该去姑息或纵容他们的暴力化言论及行为。
很喜欢郁闷很喜欢不高兴的一些人,大可以在家里自己对着墙壁去撞头,因为干这种事情没人会去阻拦他们。但是如果他们总喜欢利用自己的偏见和仇恨情绪,跳到大街上肆无忌惮地攻击无辜者,那么这个世界也就真的没有法制了:谁要是稍微有点火气就用行动去污辱或胡乱干涉他人的自由,那么他不是个暴力分子,就肯定是个神经病!
不高兴者如此之多,而满大街的暴力分子和神经病也如此之多的现实,证明了一个最为迫切且最现实的问题:不少很郁闷很不高兴的某些人,对人权概念的基本意识到底表现在哪里?
生性郁闷且对任何事情都很不高兴的几个中国人,为了发泄他们个人之生来就很不喜欢高兴而偏偏非常喜欢郁闷的暗心理情绪,合着写了本破烂书叫中国不高兴。而他们之所以要把书名起成这个样子,那目的也是很一目了然的:无非就是想证明他们几个人就等于中国,无非就是想证明他们几个人有资格代表也能够代表全中国的人民。
一年前,一些生性很不喜欢高兴的中国人在看到范跑跑的博文之后,立马怒气冲天,一时间声讨范跑跑的缺德檄文在网络上铺天盖地,于是我们就看到了很不喜欢高兴而非常喜欢郁闷的郭跳跳之流那下三滥的无耻丑行。
一对母女穿着设计精美的和服在樱花树下拍照,居然也引来了一些生性很郁闷,且从来都很不喜欢高兴的年轻人之无理纠缠及污辱和恐吓。那些年轻人,为了发泄他们那天生就不喜欢高兴的阴暗本性,所以顺便就把那对母女当成了替罪羊去撒气。撒气就撒气呗,还偏偏弄出个什么“爱国主义”和“鸣猪鼓气”出来,并为他们的无耻言行作挡箭牌。
几个很郁闷很不高兴的中国人在看到吴冠中先生给外国美术馆捐赠作品的新闻时,立马就驴脾气暴发:“吴冠中是卖国贼,打倒吴冠中”
某个生性很郁闷且很不喜欢高兴的二流赛车手,也早就嘶喊出:“打倒作协”
一些很不高兴的家伙说:“买房就是爱国”——呵呵,卖不出去高价楼盘,他们当然要生气了!
这年头很不喜欢高兴而偏偏非常喜欢郁闷的人,还真不少!
他们看到任何事情,都很不喜欢用高兴的心情去看待,恰恰相反:他们很喜欢郁闷,且时时刻刻都要装出一副很郁闷非常郁闷极端郁闷且必须郁闷的样子给人看,否则,他们就会觉得自己不再像个人。
“郁闷啊,高兴个屁呀,有啥值得高兴的?”
他们说这些话的时候,可能刚刚通过什么级的什么考试,或许得了满分也不一定,也可能在工作单位得到升迁,而薪水也自然跟着水涨船高,可他们究竟还是要装出一副“很郁闷”的样子出来,究竟还是要“不高兴”的,否则,他们就会觉得自己不是个人。
看起来这年头很流行“郁闷”就像现在还也很流行炒股那样:谁不炒股,好像谁就落伍了——这个是喜欢“流行”滴某国人之最喜欢的流行之生活模式。
很喜欢郁闷很喜欢不高兴滴某些中国人,是绝对要想方设法去“爆发”什么滴,甚至哪怕没火也非要找点炸药或雷管,以便去引爆什么东西——这个,是那些生性很喜欢郁闷很喜欢不高兴滴人所最喜欢干滴很不高兴且很郁闷的事儿啦。
其实,我也经常能看到些让我不高兴还有点郁闷的事儿,但是我却懒得针对那些纯属个人的事情去发泄我的主观心情,为啥呢?因为我明白:我的喜好并不等于别人的喜好,而别人的自由,我也干涉不着。
我经常会在大街上看到很多衣着各异,打扮也非常另类滴人,如果要我形容他们也不难:人不像人,鬼不像鬼!
但是,这种事儿,与我何干?不论他们的衣着再怎么另类,哪怕他们都在大街上只穿着一件三角裤裸奔,也是他们的个人自由,连某些国家的法律都认可这种个体事情,那么普通公民又有谁能管得着他们的个体自由?
所以针对这类纯属个体自由的一些社会现象,我一般是不屑于去和他人争论什么的:第一没这个习惯,第二,没这个义务,第三,也缺乏鞭笞他们的合理依据。
但是很多事情的性质就完全不同啦,因为很多事情的性质,并不是像个体自由那么简单滴:很多很郁闷很不开心滴人,一贯就非常喜欢去竭力限制并肆意打压别人的自由,并且一贯喜欢去无所顾忌地肆意侵犯别人的基本公民权力。这个问题就不仅仅是他们的言论自由问题啦,而是完全无视法律并肆意扭曲人权概念的恶性事件。像这种恶性事件,是必须要去鞭笞滴,否则如果长此以往:人间又哪有人权在?社会又哪有和谐在?而每一个社会公民又怎会有安全感?
对于那些天生就很不喜欢高兴且郁闷的人,在我看来最好多让精神病院的医生们去治疗他们;如果那些很不高兴的人做出了很伤害无辜者的行为,那么我认为应该让精神病院把他们强行拖进精神病院的围墙之内;如果那些很不高兴的人拒绝给被他们所肆意伤害的人道歉,那么我们一般也会认为解决这种事的最好地方应该在法院!
所谓“不高兴”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差不多都是当事者个人的主观情绪出了严重问题,而并不等于实际事件就真的那么恶劣或不堪。喜欢用主观的“不高兴”去针对无辜者发泄暴力化情绪之人,应该被送进精神病院接受治疗,或被押送到法律裁判所去接受审判,而作为旁观者,更不应该去姑息或纵容他们的暴力化言论及行为。
很喜欢郁闷很喜欢不高兴的一些人,大可以在家里自己对着墙壁去撞头,因为干这种事情没人会去阻拦他们。但是如果他们总喜欢利用自己的偏见和仇恨情绪,跳到大街上肆无忌惮地攻击无辜者,那么这个世界也就真的没有法制了:谁要是稍微有点火气就用行动去污辱或胡乱干涉他人的自由,那么他不是个暴力分子,就肯定是个神经病!
不高兴者如此之多,而满大街的暴力分子和神经病也如此之多的现实,证明了一个最为迫切且最现实的问题:不少很郁闷很不高兴的某些人,对人权概念的基本意识到底表现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