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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南北两雁
抵达西关府的时候已经是四月,西关府偏北,比明州要冷一些。这里今年同样受雨水之苦,桃花汛时大堤崩了两回,官道都被淹了一次。
沈老爷带着儿子从明州一路过来,到处都是灾民。快到西关府,仍见大批难民搀扶路过。
忽然一个男子拦在马车前头,抱着个破碗瞧他们。车夫想拐弯过去,又被他拦住。沈来宝撩了帘子看去,见是个瘦弱男子,正要拿钱施舍,就被沈老爷拦住了,示意他住手。
“路上难民千千万,你给了一个人,那能否给全部人?”
“至少能给一个。”
沈老爷摇头,“给了一个,那其他人知道这里有人施舍,也会蜂拥而至,到时候你能帮多少?”
没有见过如此多难民的沈来宝的确没有想到这个问题,点点头答应,转念一想又道,“每年商会都会出资做善事,那现在不如办个粥棚,施粥几日吧。就算他们要逃难,也能填饱了肚子逃。”
沈老爷大为赞赏儿子这样懂得变通,又欣慰儿子心善,当即答应。
沈来宝便下了车,朗声,“明日辰时开始,会在城外施粥三日,要去远方的,可领干粮若干。”
众人停步,面面相觑,半信半疑。等沈来宝回到车上,发现原本在拦路讨饭的那瘦弱汉子已经退到了一旁,没有再要阻拦的意思。
马车顺利进了城,城里比起之前沈来宝来时,少了许多商贩,街道的铺子生意也不景气,基本没什么人,十分萧条。
西关府商会会馆在一个大宅子里,平日没什么人住,开商会的时候除了会长其他人也不能住这里,因此沈家父子抵达时,只有常年守门的一个老者。
沈老爷做会长已久,每年在这里待十天半个月,来这里也等于是回了另一个家,很是自然。
沈来宝也已经来了几年,并不陌生。想到方才那些灾民,等下人放好行李后,就让他们去办明日施粥的事。
明天才是开商会的时日,沈来宝却见他爹像是要出门的模样,问道,“现在就外出吗?”
沈老爷说道,“有几个好友已经先到了,我先去见见,你也一起去。对了,去换身干净齐整的衣服吧。”
以往这种会面沈来宝都会同去,认识认识生意场上的叔叔伯伯,但并不会要求他先换身衣服,毕竟这一身衣服也没什么问题。他心中有疑,觉得自己好像参透了什么隐藏的意思,应该不会吧……
他回房换好衣服出来,发现自家马车都已经被擦拭了一遍,将一路风尘拭去,亮得能折射出人脸。他轻轻抬高了眉头,越发肯定他所猜疑的事。
上了马车,行了约莫两刻就到了。
沈来宝下车一瞧,是家看起来不错的酒楼。
酒楼门面宽敞,两根漆得红火的柱子耸立在前,遮挡出一大片阴影。沈来宝步入其中,便有小二来迎,招呼得颇为周到。
沈老爷在前,他在一侧,一起进了里面,向二楼走去。到了一间厢房前,小二代为敲门,里头略有笑声响起,片刻就有下人开门。
沈来宝刚进里面,就闻到一阵清幽香气,眉头顿时挑得更高,目光不经意地一扫,就见里头不但坐着各种叔叔伯伯,还有四五个姑娘,另外还有几个跟自己年纪相仿的男子。个个都衣着光鲜,发梳得油亮整洁,面上都是矜持笑颜。
——果然是相亲大会啊!
他看了自家老爹一眼,果真无论是哪个年代,相亲这种事都不会落伍的,家长隐瞒孩子带去相亲也是潮流。
沈来宝坐下身时又想到,之前逗留在小镇客栈时,父亲明明知道他有心仪的姑娘,可现在还理所当然地带他来相亲大会,看来他爹果然还是希望他三妻四妾。
许是其他的年轻人颜值颇低,又或许是沈来宝的颜值太高,在一堆年轻人中一坐,几乎就是鹤立鸡群,引得在场的五个姑娘注目,连几个妇人都一脸看乘龙快婿地瞧他。
沈来宝没有感受到姑娘们的倾慕之意,倒是感受到了左右两边青年人的灼灼侧目……
这一顿饭他已经预感到会吃得不痛快了。
果然,酒宴开始,众人就各自问东问西,沈来宝刚要吃一口菜,就有妇人一号问道,“叫什么呀,今年多大了呀?”
答完,再次要吃菜,又有妇人二号问道,“如今可是跟在你父亲学做生意?学得如何了呀?”
奔波一路还没吃午饭晚饭快饿扁了的沈来宝又客气回答,再次要吃,又……
他好饿。
问答环节终于是告一段落,沈来宝可以吃饭了。然后他发现刚才几乎没怎么被问话的几个年轻人已经把面前的菜给吃得差不多了,而这年代根本没有转盘!也就是说,他要是夹菜,得探身去夹对面的。可对面是五个姑娘,正殷切看着他,好像他一打算夹菜,就要把眼前的菜盘子端给他。
他到底还是忍住了,吃着面前还剩一点的菜,好歹也送了两碗的饭进肚子。
他决定了,等回到明州,他一定要推广餐桌转盘……
妇人负责问话,姑娘们负责看人,那些当爹的,久未见面,当然是在喝酒吃菜。一个年轻人起身说道,“半年未见几位叔叔伯伯,今日晚辈敬诸位叔叔伯伯一杯。”
一人起头,其他人也都斟满了酒要敬。下人要给沈来宝斟酒时,沈来宝轻轻拦下,笑道,“我不会喝酒,沾酒即醉。”
诸位叔伯都知道他这个“毛病”,没有劝酒。倒是有个年轻人轻轻嗤笑,“连酒都不能喝。”
旁人说道,“可不是,不能喝酒的,还能被称为男子汉大丈夫么?”
沈来宝还没开口,一个姑娘就道,“我也不喝酒来着。”
姑娘二号说道,“我也是。”
姑娘三号急忙说道,“我也是,不喝酒好呀,酒这东西喝多了不好。我也常劝我爹不要喝的。”
姑娘四号五号纷纷附和,生怕沈来宝没有听见自己在帮他。而且男子不喝酒对女子来说简直就是一个大大的优点,帮得自然更勤快。这样一来,诸位青年更是对他侧目、侧目,灼灼视线,烧得沈来宝暗叹。
就算来一百号姑娘,他也只要他的小花。真的不要再这么看我了,我真的没有兴趣呀。
奈何他没有办法说出这句话,只能继续被人嫉妒盯看。
酒过三巡,众人知道明日还要开商会,于是就散了。
沈老爷和好友先行出去,沈来宝随后起身,先礼让诸位妇人和姑娘出去,自己最后出了厢房。惹得妇人姑娘暗暗称赞,在家的时候哪里这样被男子礼遇过,都是不管她们自己直接走的。
于是对沈来宝的称赞更多,连走在前头的几个年轻人都听见了。唯有停了步子让她们过去,等沈来宝过来时,眼神顿生怪异。
沈来宝知道他们不喜欢自己,没有在意他们的眼神,没有吃饱的他只想快点离开这,然后找间客栈再战。
“也不过是仗着自己的爹有钱,才得姑娘们垂青。没了个有钱爹,什么都不是。”
背后声音冷不丁地响起,旁边还有人附和。沈来宝本来不想理会,可那人又提了一嘴他爹,再说下去,可就要骂爹了。
他步子一顿,几乎是在他停步的瞬间,那非议的声音也就此停下。他缓缓转身,虽然他们不再说话,可方才在席上他已经将几人的嗓音记住,这会直接寻了声音看向那个年轻人,长眸盯看。看得那人心里发虚,又不愿在别人面前丢了脸,“做什么?我难道说错了?”
沈来宝忽然笑了笑,“就算我不是沈家的大少爷,你信不信你我一同出去,别人也是看我多一些。毕竟好皮囊不是人人都有的。”
——不让我用钱碾压你,那我只好不厚道地用我这张脸来进行人身攻击了。
“还有,我在墨香书院里年年得第一来着。”
墨香书院是明州最有名的书院,本来还愤懑的几人眼里神色顿时有了变化。
“好像还有……洞主称赞过我的字。”
这下众人惊异了,只因那洞主是翰林院士,尤其写得一手好字,可是书法界的大家。别说被这人称赞,他哪怕是不骂你的字丑都是一种殊荣。可沈来宝跟自己年纪一样大,却得了这种称赞。那原本骂沈来宝拼爹的人也骂不出口了。
“还有……”
众人禁不住细听。
沈来宝说道,“我已经有喜欢的人了。”
“是谁?”
沈来宝笑笑,“是个很好的姑娘。”
方才他长身而立,目光坚定而似有浩瀚星辰,整个人都显露着冲天豪气。可提及这姑娘,那周身令人生畏的气息,却悄然消失了。
只是这转瞬的变化,已让旁人明白,他的确是有心仪的姑娘,不会对席上的姑娘有任何念想。对她们所做的一切,也不过是出于礼节。
沈来宝想花铃了,虽然不知道她什么时候能回到隔壁家,可他已经归心似箭。他还没有忘记他还得取得小花母亲的同意,那或许等小花回来时,他已经攻略了未来丈母娘。
然后就能娶小花,再不用遮遮掩掩,可以并肩同行,而不用前后避嫌。
还能一起去吃酱鸭脖,吃烤全羊,各种吃吃吃,买... -->>
第七十二章南北两雁
抵达西关府的时候已经是四月,西关府偏北,比明州要冷一些。这里今年同样受雨水之苦,桃花汛时大堤崩了两回,官道都被淹了一次。
沈老爷带着儿子从明州一路过来,到处都是灾民。快到西关府,仍见大批难民搀扶路过。
忽然一个男子拦在马车前头,抱着个破碗瞧他们。车夫想拐弯过去,又被他拦住。沈来宝撩了帘子看去,见是个瘦弱男子,正要拿钱施舍,就被沈老爷拦住了,示意他住手。
“路上难民千千万,你给了一个人,那能否给全部人?”
“至少能给一个。”
沈老爷摇头,“给了一个,那其他人知道这里有人施舍,也会蜂拥而至,到时候你能帮多少?”
没有见过如此多难民的沈来宝的确没有想到这个问题,点点头答应,转念一想又道,“每年商会都会出资做善事,那现在不如办个粥棚,施粥几日吧。就算他们要逃难,也能填饱了肚子逃。”
沈老爷大为赞赏儿子这样懂得变通,又欣慰儿子心善,当即答应。
沈来宝便下了车,朗声,“明日辰时开始,会在城外施粥三日,要去远方的,可领干粮若干。”
众人停步,面面相觑,半信半疑。等沈来宝回到车上,发现原本在拦路讨饭的那瘦弱汉子已经退到了一旁,没有再要阻拦的意思。
马车顺利进了城,城里比起之前沈来宝来时,少了许多商贩,街道的铺子生意也不景气,基本没什么人,十分萧条。
西关府商会会馆在一个大宅子里,平日没什么人住,开商会的时候除了会长其他人也不能住这里,因此沈家父子抵达时,只有常年守门的一个老者。
沈老爷做会长已久,每年在这里待十天半个月,来这里也等于是回了另一个家,很是自然。
沈来宝也已经来了几年,并不陌生。想到方才那些灾民,等下人放好行李后,就让他们去办明日施粥的事。
明天才是开商会的时日,沈来宝却见他爹像是要出门的模样,问道,“现在就外出吗?”
沈老爷说道,“有几个好友已经先到了,我先去见见,你也一起去。对了,去换身干净齐整的衣服吧。”
以往这种会面沈来宝都会同去,认识认识生意场上的叔叔伯伯,但并不会要求他先换身衣服,毕竟这一身衣服也没什么问题。他心中有疑,觉得自己好像参透了什么隐藏的意思,应该不会吧……
他回房换好衣服出来,发现自家马车都已经被擦拭了一遍,将一路风尘拭去,亮得能折射出人脸。他轻轻抬高了眉头,越发肯定他所猜疑的事。
上了马车,行了约莫两刻就到了。
沈来宝下车一瞧,是家看起来不错的酒楼。
酒楼门面宽敞,两根漆得红火的柱子耸立在前,遮挡出一大片阴影。沈来宝步入其中,便有小二来迎,招呼得颇为周到。
沈老爷在前,他在一侧,一起进了里面,向二楼走去。到了一间厢房前,小二代为敲门,里头略有笑声响起,片刻就有下人开门。
沈来宝刚进里面,就闻到一阵清幽香气,眉头顿时挑得更高,目光不经意地一扫,就见里头不但坐着各种叔叔伯伯,还有四五个姑娘,另外还有几个跟自己年纪相仿的男子。个个都衣着光鲜,发梳得油亮整洁,面上都是矜持笑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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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看了自家老爹一眼,果真无论是哪个年代,相亲这种事都不会落伍的,家长隐瞒孩子带去相亲也是潮流。
沈来宝坐下身时又想到,之前逗留在小镇客栈时,父亲明明知道他有心仪的姑娘,可现在还理所当然地带他来相亲大会,看来他爹果然还是希望他三妻四妾。
许是其他的年轻人颜值颇低,又或许是沈来宝的颜值太高,在一堆年轻人中一坐,几乎就是鹤立鸡群,引得在场的五个姑娘注目,连几个妇人都一脸看乘龙快婿地瞧他。
沈来宝没有感受到姑娘们的倾慕之意,倒是感受到了左右两边青年人的灼灼侧目……
这一顿饭他已经预感到会吃得不痛快了。
果然,酒宴开始,众人就各自问东问西,沈来宝刚要吃一口菜,就有妇人一号问道,“叫什么呀,今年多大了呀?”
答完,再次要吃菜,又有妇人二号问道,“如今可是跟在你父亲学做生意?学得如何了呀?”
奔波一路还没吃午饭晚饭快饿扁了的沈来宝又客气回答,再次要吃,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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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环节终于是告一段落,沈来宝可以吃饭了。然后他发现刚才几乎没怎么被问话的几个年轻人已经把面前的菜给吃得差不多了,而这年代根本没有转盘!也就是说,他要是夹菜,得探身去夹对面的。可对面是五个姑娘,正殷切看着他,好像他一打算夹菜,就要把眼前的菜盘子端给他。
他到底还是忍住了,吃着面前还剩一点的菜,好歹也送了两碗的饭进肚子。
他决定了,等回到明州,他一定要推广餐桌转盘……
妇人负责问话,姑娘们负责看人,那些当爹的,久未见面,当然是在喝酒吃菜。一个年轻人起身说道,“半年未见几位叔叔伯伯,今日晚辈敬诸位叔叔伯伯一杯。”
一人起头,其他人也都斟满了酒要敬。下人要给沈来宝斟酒时,沈来宝轻轻拦下,笑道,“我不会喝酒,沾酒即醉。”
诸位叔伯都知道他这个“毛病”,没有劝酒。倒是有个年轻人轻轻嗤笑,“连酒都不能喝。”
旁人说道,“可不是,不能喝酒的,还能被称为男子汉大丈夫么?”
沈来宝还没开口,一个姑娘就道,“我也不喝酒来着。”
姑娘二号说道,“我也是。”
姑娘三号急忙说道,“我也是,不喝酒好呀,酒这东西喝多了不好。我也常劝我爹不要喝的。”
姑娘四号五号纷纷附和,生怕沈来宝没有听见自己在帮他。而且男子不喝酒对女子来说简直就是一个大大的优点,帮得自然更勤快。这样一来,诸位青年更是对他侧目、侧目,灼灼视线,烧得沈来宝暗叹。
就算来一百号姑娘,他也只要他的小花。真的不要再这么看我了,我真的没有兴趣呀。
奈何他没有办法说出这句话,只能继续被人嫉妒盯看。
酒过三巡,众人知道明日还要开商会,于是就散了。
沈老爷和好友先行出去,沈来宝随后起身,先礼让诸位妇人和姑娘出去,自己最后出了厢房。惹得妇人姑娘暗暗称赞,在家的时候哪里这样被男子礼遇过,都是不管她们自己直接走的。
于是对沈来宝的称赞更多,连走在前头的几个年轻人都听见了。唯有停了步子让她们过去,等沈来宝过来时,眼神顿生怪异。
沈来宝知道他们不喜欢自己,没有在意他们的眼神,没有吃饱的他只想快点离开这,然后找间客栈再战。
“也不过是仗着自己的爹有钱,才得姑娘们垂青。没了个有钱爹,什么都不是。”
背后声音冷不丁地响起,旁边还有人附和。沈来宝本来不想理会,可那人又提了一嘴他爹,再说下去,可就要骂爹了。
他步子一顿,几乎是在他停步的瞬间,那非议的声音也就此停下。他缓缓转身,虽然他们不再说话,可方才在席上他已经将几人的嗓音记住,这会直接寻了声音看向那个年轻人,长眸盯看。看得那人心里发虚,又不愿在别人面前丢了脸,“做什么?我难道说错了?”
沈来宝忽然笑了笑,“就算我不是沈家的大少爷,你信不信你我一同出去,别人也是看我多一些。毕竟好皮囊不是人人都有的。”
——不让我用钱碾压你,那我只好不厚道地用我这张脸来进行人身攻击了。
“还有,我在墨香书院里年年得第一来着。”
墨香书院是明州最有名的书院,本来还愤懑的几人眼里神色顿时有了变化。
“好像还有……洞主称赞过我的字。”
这下众人惊异了,只因那洞主是翰林院士,尤其写得一手好字,可是书法界的大家。别说被这人称赞,他哪怕是不骂你的字丑都是一种殊荣。可沈来宝跟自己年纪一样大,却得了这种称赞。那原本骂沈来宝拼爹的人也骂不出口了。
“还有……”
众人禁不住细听。
沈来宝说道,“我已经有喜欢的人了。”
“是谁?”
沈来宝笑笑,“是个很好的姑娘。”
方才他长身而立,目光坚定而似有浩瀚星辰,整个人都显露着冲天豪气。可提及这姑娘,那周身令人生畏的气息,却悄然消失了。
只是这转瞬的变化,已让旁人明白,他的确是有心仪的姑娘,不会对席上的姑娘有任何念想。对她们所做的一切,也不过是出于礼节。
沈来宝想花铃了,虽然不知道她什么时候能回到隔壁家,可他已经归心似箭。他还没有忘记他还得取得小花母亲的同意,那或许等小花回来时,他已经攻略了未来丈母娘。
然后就能娶小花,再不用遮遮掩掩,可以并肩同行,而不用前后避嫌。
还能一起去吃酱鸭脖,吃烤全羊,各种吃吃吃,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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