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DOOR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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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我失恋,因为那时的男朋友是贪色之人,只吃碗里的从来吃不饱,偷吃被抓了,便露出不过是一时冲动的无辜嘴脸,说什么我还是最爱你的,其他不过是玩。而我只是哭,不说话。他又说,你看你这么伤心说明还是爱我的。我说:“不对,我已经不爱你了。”我说的是真话,爱情已经停了,多出来的声音,不过是乐器被搬下舞台时,不慎撞出的碎响。
那段日子的霉运好象冬季的雪,漫天的来了,躲也躲不开。不过别人都穿了防雪衣,雪便只沾到我身上。爱情没了也罢,不久又糊涂涂丢了工作。我愤愤的抓起全部金钱摔给子午路一个脸红红的胖大爷,盘下他一间旧书店,打算过新生活。说好了店里的书和其他一应事物都归我,可交了钱,隔天我自己进去的时候,却只看见四堵斑驳泛黄的墙,一间房空空如也,这才知又受了骗。
事已至此,骑虎难下,于是怨声连连的搬进无数自家的dvd和书,挂上些灯,再慢慢去拾掇那些掉着皮的墙壁,又一点点做各类放物什的小架子,小摆设。时间一长,也倒忘了烦躁和抱怨,倦了的时候就拿张dvd放进300块买的二手机器里,看电影。其实都是些看过的片子,更多的时候我听着熟悉的台词,坐在一张海绵也露出来的大皮转椅上,喝茶,晃晃悠悠看窗子外面每日来回的男女。
我喜欢的男人是亲和自然,文化而温暖的一种。可惜子午路的上班族们都是些远看精致,近看狭小的男人,呼溜溜老鼠似的过去一群群,谁谁的都看不清,更认不明。现在有一个倒是认得的,因为他整日里不停掉东西,皮包和外套口袋象大小两个漏斗,每每看他一路急急地漏过去,又一路急急得捡回来,我便喝口茶,靠到椅背上,嘴张得大大的笑。
我讨厌的女人子午路是有很多的,最近的是我隔壁杂货店的女人,极瘦的身体,穿又紧又艳的衣服,妆很浓,眼角眉梢透出尖利的漂亮来。她喜欢站在我窗边泼水,不断的泼水,哗啦啦一泼,我的窗玻璃就溅到一点灰色的水珠,我于是又喝一口茶,皱皱眉,转过椅子去看我的电影。
漏斗男倒是常在杂货店买东西的,我因此推测他应该就住附近。
书上说,黑夜有一千只眼睛,而白昼只有一只,我因此喜欢在晚上接触爱情或者缘分,因为有许多的见证,便觉得安全。漏斗男便是在一个星星很多的夜晚象个重物似的倒进我店里来的。我当时正在等一部基耶洛夫斯基的片子演完,电影很长,于是我耐心的等,因为总觉得电影被暂停就好象演说家的话被打断,有失尊重。
他“砰”地一声撞进来,趴倒在我的一堆木架子上,起先吓我一跳。看清了是漏斗男,先蹦出来的想法却是:怎么这么高,远看也不觉得这么高,接着才想,怎么撞到这里来了呢?他显然是喝醉了,醉得眼也睁不开,一动不动趴在那里,嘴里还不断嘀咕,我仔细听了许久,原来是说:“买电池牙牙膏。”原来他本是要去隔壁的,我恍然,不过这时杂货店也关了门。
我使劲叫他:“喂!走错了喂!”可惜那厢的人人事不省着,一切不知。我拉着喊了一会,全无效果,就不再理他,自顾自坐回去看片子。那样的氛围是奇妙的,在清冷的夜里,清冷大街上的清冷小店中,收容一个酒醉的陌生男子,再看一部长而隽永的电影。若是平时,独自遇上醉鬼我一定会害怕,然而,醉鬼换了漏斗男人,我便怕不起来,他看着像食草动物,无害的,当然,我是说看着像。
我以为他睡着了,谁知,过一会又嘀咕起来:“念念书听念”
怎么?平时喝醉了就喜欢叫人念书听的吗?我笑笑,不去理。但是他要求的渐渐急切起来“念书念书”的叫人心烦。我转过头来看他脸上温和平滑的曲线,他的眉毛很浓,不时微微皱一下,睫毛不停煽动着,脸有些红,淡淡的孩子样。我叹口气,便真抽了本书来念,是泰戈尔的新月集,常念给我小侄女的书。念了几句,又觉得自己真傻,看他醉的样子,哪里听的见,于是停下来,他却哼唧着:“念嗯念”
好,念吧,管他听不听的到呢?主要是他那样的脸,实在可爱的紧。
“他们喧哗争斗,他们怀疑失望,他们辩论而没有结果
我的孩子,让你的生命到他们当中去,如一线镇定而纯洁之光,使他们愉悦而沉默/
我的孩子,去,站到他们愤懑的心中,把你的和善的眼光,落在他们上面,好象那傍晚的宽宏大量的和平,覆盖着日间的骚扰一样”
电影的台词音乐响成一段背景,我平平的音调缓缓浮在上面,象是完全错误的中文注解。许是因为诗句的平和优美,我偶尔瞥他的时候,发现他那嘴角,有一丝微微的笑意,而我也舒坦起来,好久没这么平静的念什么书,现在仿佛好风如水,我们在印度的某一片池畔,而池里是花,有依稀的香气弥漫开来。他终于满意地笑起来,说:“好听。”
睡着不知是什么时候,总之醒来是凌晨了,看看歪在手里的册子几乎翻到了底,想起昨晚竟念了整本的诗,不禁失笑:“他醉了,我倒跟着发疯。”一切都迷幻得很,而迷幻的总属于黑夜,光照进来,清醒的时候,梦不知会不会消失?
漏斗男人令人好生佩服,他还在睡,甚至不曾换个姿势,也不怕血流不畅。我把他从木架子那里扳正,扣紧了外套的扣子,再九牛二虎的拖他到杂货店还关着的门边,算是客归原主,他任人摆布全无知觉。我又佩服了两声,收拾了我自己的地方,拉下卷闸门,回家睡觉去。休息一天,算是补偿自己吧。
没想到,这一休就是一周,睡在店里的时候着了凉,一回家,我便开始发烧。几天都裹了厚棉被,吊根管子吸糖浆喝。时常想,他睡那么熟不知感冒没有,现在会不会也在喝糖浆?忽然发现自己竟是常想着他的,发现了,便更急地盼着病好,好早些看见他每天弯腰捡东西的样子,见到之后有如何,也不去想。于是更猛吸起糖浆来,一下吸进了气管里,引出连串的咳嗽,咳得一脸泪水。
从小到大,我都喜欢读童话,只不过二十岁以前想,生活还是很美好的,至少还有这么美的童话,二十岁以后想,生活也并不太糟,至少没有童话来的悲惨。凭着这样的心态,当在店窗户上,看见漏斗男人和杂货店的浓装女明显的你哝我哝难舍难离的时候,我的反应还算平静,心说不关我事,就转过椅子去了,只是茶喝的太大口,烫了喉咙。
中午我端了满满的笑脸请浓妆女一起吃饭,她欣然同意,脸上扬着与从前不同的光彩,而我则使劲疏导着心里的无名火,妄想借它烧化脸上那些藏不住的霜... -->>
2000年我失恋,因为那时的男朋友是贪色之人,只吃碗里的从来吃不饱,偷吃被抓了,便露出不过是一时冲动的无辜嘴脸,说什么我还是最爱你的,其他不过是玩。而我只是哭,不说话。他又说,你看你这么伤心说明还是爱我的。我说:“不对,我已经不爱你了。”我说的是真话,爱情已经停了,多出来的声音,不过是乐器被搬下舞台时,不慎撞出的碎响。
那段日子的霉运好象冬季的雪,漫天的来了,躲也躲不开。不过别人都穿了防雪衣,雪便只沾到我身上。爱情没了也罢,不久又糊涂涂丢了工作。我愤愤的抓起全部金钱摔给子午路一个脸红红的胖大爷,盘下他一间旧书店,打算过新生活。说好了店里的书和其他一应事物都归我,可交了钱,隔天我自己进去的时候,却只看见四堵斑驳泛黄的墙,一间房空空如也,这才知又受了骗。
事已至此,骑虎难下,于是怨声连连的搬进无数自家的dvd和书,挂上些灯,再慢慢去拾掇那些掉着皮的墙壁,又一点点做各类放物什的小架子,小摆设。时间一长,也倒忘了烦躁和抱怨,倦了的时候就拿张dvd放进300块买的二手机器里,看电影。其实都是些看过的片子,更多的时候我听着熟悉的台词,坐在一张海绵也露出来的大皮转椅上,喝茶,晃晃悠悠看窗子外面每日来回的男女。
我喜欢的男人是亲和自然,文化而温暖的一种。可惜子午路的上班族们都是些远看精致,近看狭小的男人,呼溜溜老鼠似的过去一群群,谁谁的都看不清,更认不明。现在有一个倒是认得的,因为他整日里不停掉东西,皮包和外套口袋象大小两个漏斗,每每看他一路急急地漏过去,又一路急急得捡回来,我便喝口茶,靠到椅背上,嘴张得大大的笑。
我讨厌的女人子午路是有很多的,最近的是我隔壁杂货店的女人,极瘦的身体,穿又紧又艳的衣服,妆很浓,眼角眉梢透出尖利的漂亮来。她喜欢站在我窗边泼水,不断的泼水,哗啦啦一泼,我的窗玻璃就溅到一点灰色的水珠,我于是又喝一口茶,皱皱眉,转过椅子去看我的电影。
漏斗男倒是常在杂货店买东西的,我因此推测他应该就住附近。
书上说,黑夜有一千只眼睛,而白昼只有一只,我因此喜欢在晚上接触爱情或者缘分,因为有许多的见证,便觉得安全。漏斗男便是在一个星星很多的夜晚象个重物似的倒进我店里来的。我当时正在等一部基耶洛夫斯基的片子演完,电影很长,于是我耐心的等,因为总觉得电影被暂停就好象演说家的话被打断,有失尊重。
他“砰”地一声撞进来,趴倒在我的一堆木架子上,起先吓我一跳。看清了是漏斗男,先蹦出来的想法却是:怎么这么高,远看也不觉得这么高,接着才想,怎么撞到这里来了呢?他显然是喝醉了,醉得眼也睁不开,一动不动趴在那里,嘴里还不断嘀咕,我仔细听了许久,原来是说:“买电池牙牙膏。”原来他本是要去隔壁的,我恍然,不过这时杂货店也关了门。
我使劲叫他:“喂!走错了喂!”可惜那厢的人人事不省着,一切不知。我拉着喊了一会,全无效果,就不再理他,自顾自坐回去看片子。那样的氛围是奇妙的,在清冷的夜里,清冷大街上的清冷小店中,收容一个酒醉的陌生男子,再看一部长而隽永的电影。若是平时,独自遇上醉鬼我一定会害怕,然而,醉鬼换了漏斗男人,我便怕不起来,他看着像食草动物,无害的,当然,我是说看着像。
我以为他睡着了,谁知,过一会又嘀咕起来:“念念书听念”
怎么?平时喝醉了就喜欢叫人念书听的吗?我笑笑,不去理。但是他要求的渐渐急切起来“念书念书”的叫人心烦。我转过头来看他脸上温和平滑的曲线,他的眉毛很浓,不时微微皱一下,睫毛不停煽动着,脸有些红,淡淡的孩子样。我叹口气,便真抽了本书来念,是泰戈尔的新月集,常念给我小侄女的书。念了几句,又觉得自己真傻,看他醉的样子,哪里听的见,于是停下来,他却哼唧着:“念嗯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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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孩子,让你的生命到他们当中去,如一线镇定而纯洁之光,使他们愉悦而沉默/
我的孩子,去,站到他们愤懑的心中,把你的和善的眼光,落在他们上面,好象那傍晚的宽宏大量的和平,覆盖着日间的骚扰一样”
电影的台词音乐响成一段背景,我平平的音调缓缓浮在上面,象是完全错误的中文注解。许是因为诗句的平和优美,我偶尔瞥他的时候,发现他那嘴角,有一丝微微的笑意,而我也舒坦起来,好久没这么平静的念什么书,现在仿佛好风如水,我们在印度的某一片池畔,而池里是花,有依稀的香气弥漫开来。他终于满意地笑起来,说:“好听。”
睡着不知是什么时候,总之醒来是凌晨了,看看歪在手里的册子几乎翻到了底,想起昨晚竟念了整本的诗,不禁失笑:“他醉了,我倒跟着发疯。”一切都迷幻得很,而迷幻的总属于黑夜,光照进来,清醒的时候,梦不知会不会消失?
漏斗男人令人好生佩服,他还在睡,甚至不曾换个姿势,也不怕血流不畅。我把他从木架子那里扳正,扣紧了外套的扣子,再九牛二虎的拖他到杂货店还关着的门边,算是客归原主,他任人摆布全无知觉。我又佩服了两声,收拾了我自己的地方,拉下卷闸门,回家睡觉去。休息一天,算是补偿自己吧。
没想到,这一休就是一周,睡在店里的时候着了凉,一回家,我便开始发烧。几天都裹了厚棉被,吊根管子吸糖浆喝。时常想,他睡那么熟不知感冒没有,现在会不会也在喝糖浆?忽然发现自己竟是常想着他的,发现了,便更急地盼着病好,好早些看见他每天弯腰捡东西的样子,见到之后有如何,也不去想。于是更猛吸起糖浆来,一下吸进了气管里,引出连串的咳嗽,咳得一脸泪水。
从小到大,我都喜欢读童话,只不过二十岁以前想,生活还是很美好的,至少还有这么美的童话,二十岁以后想,生活也并不太糟,至少没有童话来的悲惨。凭着这样的心态,当在店窗户上,看见漏斗男人和杂货店的浓装女明显的你哝我哝难舍难离的时候,我的反应还算平静,心说不关我事,就转过椅子去了,只是茶喝的太大口,烫了喉咙。
中午我端了满满的笑脸请浓妆女一起吃饭,她欣然同意,脸上扬着与从前不同的光彩,而我则使劲疏导着心里的无名火,妄想借它烧化脸上那些藏不住的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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