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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幸运能去看周杰伦演唱会,记得接触并爱上周杰伦是从听他的第二张专辑范特西开始的。疯狂地迷恋他的旋律学写他的歌词,他把自己的家人统统写进歌里,我也学他把爸爸妈妈姐姐姐夫写进自己的稿子。总是羡慕他有那么多用也用不完的才华,横溢着让人望尘莫及。
喜欢他还有一个其他的理由,是因为听范特西时我刚刚念了大学,那个终于抛开书本摘掉眼镜后看见的世界里,满眼全是帅哥那!怎么办?一个人的小心思不可怕,自己都知道是成不了什么气候的,就算让我每天跟在一个男生后面,打死我也不会去跟人家说一句话的。可是,当这种心思多了以后
我是通过补录才念上的大学,已经够糗的了,班里后来又来了一个女生,她连军训都没参加上。我们俩后来玩在一起的原因可能就是臭味相投的层次了。大家都在认真地上课、做笔记,似乎高中还在生活中延续,那也是呀,十年寒窗苦读已经养成习惯,一时难以改变。可是我们俩却无论如何静不下心来和黑板前的老头们理论什么线性什么微积分,我们只会算的是自己购物卡里的积分,似乎已经够换一条品牌毛巾了。
沉不下心来,也坐不住的时候,我们就传纸条。哦,忘记交代了,和我臭味相投的女生叫蚊子,这是我给起的用在我大学时写的从未正式发表过的小说里的名字,因为她的名字里有个“文”我丝毫不觉得她和文有什么交情,于是改作“蚊”而她也实在给我面子,每天在我耳边像只蚊子一样传输着哪里又出现了“极品”该“极品”总是出现在地点。而经我过滤后剩下的所谓“极品”也根本算不上这个档次,充其量是精品。
蚊子总和我纠缠的事情是究竟要帅到什么地步,要具体要哪一点才可以称之为极品。
于是,311出现了。
看过蓝色生死恋吗?对,就是他——宋承宪——那个无论正面侧面都是完美曲线的极品偶像当蚊子在一次午饭过后拒绝休息的午间,绑着我来到一间教室后门时,透过小小的后门玻璃,我看到了一个人的背影,我呆住了。没错,那就是我们熬着夜看蓝色生死恋无数次落泪一心想要嫁的那个类型——他的肩膀瘦但很有线条和骨感,午休时间他一个人静静地独处,看书但腰一点也不佝偻,就是一个字,帅!发现他之后,才知道,之前那些极品们都是赝品,根本不值得流连
我们给他取名叫311。因为他总去的那间教室在走廊的尽头,门牌号是311。
之后,蚊子每天的衣食住行便离不开311。她穿和他颜色一样的衣服,和他在同一个食堂吃饭,同一时间打水,从此改在311自习。
“跟踪”了一段时日之后,蚊子和我说,她要打破沉默。我开始关注她将怎样打破沉默,她想了很多办法,最后和我说,让我帮她打听311的手机号码。在一次中秋节前夕的自习中,我无法继续忍受蚊子的软磨硬泡,在311起身离开的时候,将一张纸条压在他的钢笔之下,我明目张胆告诉他我的手机号,希望他看到后给我发短信。然后,我们怀着无比激动的心情开始等待第一条短信。第一天,没有。第二天,仍旧没有。不知在忐忑中过了多久,我接到一个陌生来电,问他是谁,他说你是谁,我说你给我打电话你问我,他说,不是你让打的么。我于是把手机扔了,不敢继续说下去。蚊子抓起电话,不知聊了些什么,之后又发了几天短信——都是用我的手机,之前是因为她自己的手机没有费了,后来是为了省钱。我白白地给别人做了嫁衣。然而嫁衣终究没有披在蚊子身上,在终于打破沉默之后,蚊子发现311并不是她喜欢的那种类型,太僵硬,要命的是没有幽默感。起先是两个人偷偷地见面,后来是我们3个人无聊的聚餐,再后来,蚊子干脆甩手,我开始维护这段不温不火的友谊。不可否认的是他的确很帅,但是,声音不悦耳,内容也不动听,而最大的差距在于,他喜欢张信哲,我们狂热地崇拜着他还不认识的周杰伦。
开始怀念那段不曾揭开神秘面纱的日子,谁只要偶遇311就一定会通知对方,然后在311出现的地方找些事做,当然目的和自己的事情一点都无关,看他打球,或者和他一起自习,他听他的张信哲,我们听我们的周杰伦。直到现在,还保存着当年听过无数遍的范特西。其实,311和我们最大的差别还在于人家的随身听里除了张信哲,还有无数张英文磁带,而我们不论a面b面全都是周杰伦。
牵着手一直走,那是jay zhou的梦想,而我们的梦之剧中却还缺着两个男主角。
要毕业了,311考了学校的研究生,我和蚊子都转身参加了工作,进入到轰轰烈烈的职业生涯。蚊子毕业后不久嫁为人妇,而后生了小孩。和311的生活再也没有交集。只有我偶尔得知一些消息,称311要考博,不久之后,他成了博士;又称他要出国,不久之后,收到他从渥太华寄来的明信片,祝我结婚愉快。
2010年9月,周杰伦来了,全城兴奋——当然,是全城的年轻人在兴奋,而我,激动过后只剩怀念——怀念过去和蚊子一起欢喜打闹的大学时光,喜欢过的男生,讨厌的课程,把饭卡里的钱省出来买回的一件件衣服
“姐,你看前面那个男的,我们高中时候一个学校的,挺帅的吧?超像宋承宪。”
周杰伦的歌唱到了双节棍,应该接近尾声了,坐在身旁的妹妹一句话激醒了我,我的天那!真的是他,311!高中时被妹妹这帮小孩奉为偶像,大学时又给我们这些花痴们带来无数话题和追逐的乐趣,时光荏苒,我们居然坐在同一看台,看一场四座尖叫的演唱会。
可是,他不是出国了吗?为什么会来看周杰伦?
望着他的背影,像过去一样,我拿出手机,给蚊子发了短信:“极品,正前方。”
很幸运能去看周杰伦演唱会,记得接触并爱上周杰伦是从听他的第二张专辑范特西开始的。疯狂地迷恋他的旋律学写他的歌词,他把自己的家人统统写进歌里,我也学他把爸爸妈妈姐姐姐夫写进自己的稿子。总是羡慕他有那么多用也用不完的才华,横溢着让人望尘莫及。
喜欢他还有一个其他的理由,是因为听范特西时我刚刚念了大学,那个终于抛开书本摘掉眼镜后看见的世界里,满眼全是帅哥那!怎么办?一个人的小心思不可怕,自己都知道是成不了什么气候的,就算让我每天跟在一个男生后面,打死我也不会去跟人家说一句话的。可是,当这种心思多了以后
我是通过补录才念上的大学,已经够糗的了,班里后来又来了一个女生,她连军训都没参加上。我们俩后来玩在一起的原因可能就是臭味相投的层次了。大家都在认真地上课、做笔记,似乎高中还在生活中延续,那也是呀,十年寒窗苦读已经养成习惯,一时难以改变。可是我们俩却无论如何静不下心来和黑板前的老头们理论什么线性什么微积分,我们只会算的是自己购物卡里的积分,似乎已经够换一条品牌毛巾了。
沉不下心来,也坐不住的时候,我们就传纸条。哦,忘记交代了,和我臭味相投的女生叫蚊子,这是我给起的用在我大学时写的从未正式发表过的小说里的名字,因为她的名字里有个“文”我丝毫不觉得她和文有什么交情,于是改作“蚊”而她也实在给我面子,每天在我耳边像只蚊子一样传输着哪里又出现了“极品”该“极品”总是出现在地点。而经我过滤后剩下的所谓“极品”也根本算不上这个档次,充其量是精品。
蚊子总和我纠缠的事情是究竟要帅到什么地步,要具体要哪一点才可以称之为极品。
于是,311出现了。
看过蓝色生死恋吗?对,就是他——宋承宪——那个无论正面侧面都是完美曲线的极品偶像当蚊子在一次午饭过后拒绝休息的午间,绑着我来到一间教室后门时,透过小小的后门玻璃,我看到了一个人的背影,我呆住了。没错,那就是我们熬着夜看蓝色生死恋无数次落泪一心想要嫁的那个类型——他的肩膀瘦但很有线条和骨感,午休时间他一个人静静地独处,看书但腰一点也不佝偻,就是一个字,帅!发现他之后,才知道,之前那些极品们都是赝品,根本不值得流连
我们给他取名叫311。因为他总去的那间教室在走廊的尽头,门牌号是311。
之后,蚊子每天的衣食住行便离不开311。她穿和他颜色一样的衣服,和他在同一个食堂吃饭,同一时间打水,从此改在311自习。
“跟踪”了一段时日之后,蚊子和我说,她要打破沉默。我开始关注她将怎样打破沉默,她想了很多办法,最后和我说,让我帮她打听311的手机号码。在一次中秋节前夕的自习中,我无法继续忍受蚊子的软磨硬泡,在311起身离开的时候,将一张纸条压在他的钢笔之下,我明目张胆告诉他我的手机号,希望他看到后给我发短信。然后,我们怀着无比激动的心情开始等待第一条短信。第一天,没有。第二天,仍旧没有。不知在忐忑中过了多久,我接到一个陌生来电,问他是谁,他说你是谁,我说你给我打电话你问我,他说,不是你让打的么。我于是把手机扔了,不敢继续说下去。蚊子抓起电话,不知聊了些什么,之后又发了几天短信——都是用我的手机,之前是因为她自己的手机没有费了,后来是为了省钱。我白白地给别人做了嫁衣。然而嫁衣终究没有披在蚊子身上,在终于打破沉默之后,蚊子发现311并不是她喜欢的那种类型,太僵硬,要命的是没有幽默感。起先是两个人偷偷地见面,后来是我们3个人无聊的聚餐,再后来,蚊子干脆甩手,我开始维护这段不温不火的友谊。不可否认的是他的确很帅,但是,声音不悦耳,内容也不动听,而最大的差距在于,他喜欢张信哲,我们狂热地崇拜着他还不认识的周杰伦。
开始怀念那段不曾揭开神秘面纱的日子,谁只要偶遇311就一定会通知对方,然后在311出现的地方找些事做,当然目的和自己的事情一点都无关,看他打球,或者和他一起自习,他听他的张信哲,我们听我们的周杰伦。直到现在,还保存着当年听过无数遍的范特西。其实,311和我们最大的差别还在于人家的随身听里除了张信哲,还有无数张英文磁带,而我们不论a面b面全都是周杰伦。
牵着手一直走,那是jay zhou的梦想,而我们的梦之剧中却还缺着两个男主角。
要毕业了,311考了学校的研究生,我和蚊子都转身参加了工作,进入到轰轰烈烈的职业生涯。蚊子毕业后不久嫁为人妇,而后生了小孩。和311的生活再也没有交集。只有我偶尔得知一些消息,称311要考博,不久之后,他成了博士;又称他要出国,不久之后,收到他从渥太华寄来的明信片,祝我结婚愉快。
2010年9月,周杰伦来了,全城兴奋——当然,是全城的年轻人在兴奋,而我,激动过后只剩怀念——怀念过去和蚊子一起欢喜打闹的大学时光,喜欢过的男生,讨厌的课程,把饭卡里的钱省出来买回的一件件衣服
“姐,你看前面那个男的,我们高中时候一个学校的,挺帅的吧?超像宋承宪。”
周杰伦的歌唱到了双节棍,应该接近尾声了,坐在身旁的妹妹一句话激醒了我,我的天那!真的是他,311!高中时被妹妹这帮小孩奉为偶像,大学时又给我们这些花痴们带来无数话题和追逐的乐趣,时光荏苒,我们居然坐在同一看台,看一场四座尖叫的演唱会。
可是,他不是出国了吗?为什么会来看周杰伦?
望着他的背影,像过去一样,我拿出手机,给蚊子发了短信:“极品,正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