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卒虽听不太懂,但大概的意思还是都皆明了的。旭日东升,邓舍立在鲜血和兵器之间,奋昂扬,转回话题的开始,他道:“我义父死时,你们都知道,我不在他的身边。后来,我听我的一个叔叔言道,他临死前,只说了一句话,他说:这土地,真他奶奶的香。”
他再次闭上眼,深呼吸,展开怀抱:“你们闻到了么?这块养我们、育我们、我们的祖先、先人生存、繁衍至今数千年的土地,真香。”
他说:“我义父虽然死了,但我以他为荣。我知道,我早晚也会有一死,我只希望,我可以死的问心无愧。”他浮想翩翩,联系古今,就在这一片土地上,饱经患难的民族,风雨中一直走来,她经历过很多的困难、她经历过很多的抉择,现在,就是其中一个关键而重压的转折口。
他似乎找到了人生的目标,他喃喃吟诵,他记起了一诗歌,他说:“然后我死了,连羽毛也腐烂在土地里面。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
这生于斯、长于斯的土地啊,这炎黄的根,五千年来,为中华民族前赴后继的仁人志士们,他眼睛闪亮,他说:“他们、你们,……”他借用了方补真说过的一句话,“谁谓公死,凛凛如生,……每一个曾提刀奋战,死而无悔的人们啊,你们必将永垂不朽。
“这片土地是我们的,曾经我们失去了她,但以后、永远、未来,只要有他们,只要有你们存在,她就将永远都是我们的!鞑子说,军刀所到,皆为牧场;我们说,凡有汉人在的地方,皆为中国!”
他真的动了感情,说的话有些混乱,千言万语,一时凝噎。朝阳的光辉,映亮了每个人的脸,他轻声、低声,念诵着那诗歌,不是给别人去听,只是为给自己,他弯腰取了一把泥土,放在鼻边,呼吸者泥土的芬芳,他念道:“假如我是一只鸟,我也应该用嘶哑的喉咙歌唱:这被暴风雨所打击的土地,这永远汹涌着我们的悲愤的河流,这无止息地吹刮着的激怒的风,和那来自林间的无比温柔的黎明……
“——然后我死了,连羽毛也腐烂在土地里面。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
彩号营非常安静,士卒们没太多的文化,没太多的家国观念,但切身的体会正是最好的教育,他们懂邓舍的意思。战场上流血不流泪的他们,许多的眼中此时蕴含了泪水,他们纷纷挣扎着,想伸手取一把地上的泥土,要学着邓舍,放在鼻子上嗅闻。
赏罚严明可以叫人轻死,教之以道可以叫人正死。
——
1,驱口。
原意为“被俘获驱使之人”,即战争中被俘强逼为奴、供人驱使的人。驱口一词始见于金代。蒙古灭金过程中,掠民为奴的现象非常严重。据记载,窝阔台灭金后,贵族、将校所得驱口,约当原金统治区残存人口的一半。在蒙古灭南宋的战争中,掠民为驱尽管程度有所减轻,但仍相当普遍。直到明初,仍有个别驱口的记载。
这一概念并不是北方少数民族创造的,而是直接来源于唐朝的所谓“驱使人”。
“驱口”主要被用于家内服役,部分人从事农业、牡业和手工业生产。他们在元代社会地位最低,是所有者的私有财产,其子女仍归主人所有。
元朝法律规定:“诸人‘驱口’,与财物同”,只要通过法律手续,就可随意买卖。“驱口”杀伤主人要被处死,故意杀伤主人要被凌迟处死,如果某一“驱口”想杀死主人,其他“驱口”知而不报,也要被处死;而主人故意杀死无罪的“驱口”,杖八十七,因醉而杀死减一等,如果打死一个“驱口”,只要能将全家放良,就可免罪。
法律规定:“驱口”不得与良民通婚,但如有违法私自结婚,则:如良人女嫁与“驱口”为妻,此女即降为“驱口”;但如“驱口”女嫁与良人为妻,此女变为良人。这也反映出男性至上的封建思想。法律又规定:斗殴杀人者死,然而良人斗欧杀死他人“驱口”,只杖一百七,完全是针对“驱口”等贱民而设的。
2,赔偿点烧埋银。
“诸蒙古人因争及乘醉殴死汉人者,断罚出征,并全征烧埋银。诸蒙古人砍伤他人奴,知罪愿休和者听。”“汉儿人殴死蒙古人”,不仅要被处死,并“断付正犯人家产,余人并征烧埋银”。
3,宁愿去做舟妓。
“北兵之祸,杀戮无人理,甚至缚童稚于高竿,射中其窍者赌羊酒。乱后检骨十余万,葬于桃坞西北周书桥,题墓碑曰万忠。鼎革以来(元灭南宋),编二十家为甲,以北人(主要是蒙古人和色目人)为甲主。衣服饮食惟所欲,童男少女惟所命。”自尽者又不知凡几。……鼎革后,城乡遍设甲主,奴人妻女,有志者皆自裁。”
有不少美貌女子的人家为避免遭受淫污,竟出下策让女儿充当“舟妓”(供娱乐弹唱的船上卖唱女),“以舟妓不设甲主,舟妓得不辱身”。
——此蒙古人“初夜权”之说,正史皆无记载,唯见野史。
4,他们每次上朝,把手放在背后,做出被捆绑的姿态。
“南人仕于朝者,每当参礼既毕,必交手于背,作反接之状,虽(南人)贵官亦然,以示归顺之意。”不知实情的外来者还以为中国南方人喜欢背后手站立以示有“风度”,其实他们是被迫做反剪被捆状向蒙古人表示服从。
地方上,面对行省长官,“同列(汉人、南人)莫敢仰视,跪起禀白如小吏”。
5,一人可以灭国。
唐朝洛阳人王玄策,出使印度,纂位的新王阿罗顺那听说大唐使节入境,竟派了2ooo人马半路伏击,除王玄策、蒋师仁外从骑皆遇难,王玄策被擒扣押。后来,王玄策、蒋师仁寻机逃脱,誓要灭绝印度,以雪使者被杀之耻!
他二人策马北上,借尼泊尔七千骑兵,檄召临近处各大唐藩属国,外加吐蕃松赞干布派来了12oo名精锐骑兵,人马总数接近一万。他亲任总管,以蒋师仁为先锋,在异国之地、用异国之兵、对大象之军(曾一战击溃天竺数万头战象),屡次以少胜多,拔坚营、克坚城,所向披靡,数战而灭北、中印度。
由于东印度援助阿罗顺那,王玄策准备顺势再亡东印度。东印度王尸鸠摩吓得魂飞魄散,忙送牛马万头,弓刀缨络财宝若干,向唐师谢罪,表示臣服大唐帝国,王玄策方才罢兵回朝述职,同时将阿罗顺那披枷带锁押回长安。
6,今之儒者,已成丐户。
“滑稽之雄,以儒为戏者曰:我大元制典,人有十等,一官二吏,先之者,贵之也。贵之者,谓其有益于国也。七匠八娼,九儒十丐,贱之也。贱之者,谓无益于国也。嗟乎卑哉!介乎娼之下、丐之上者,今之儒者。所谓丐户,吴人至今贱之。”
7,北人称他们为腊鸡。
“故一代之制,未有汉人、南人为正官者,其得为者不过州县卑秩,州县达鲁花赤也都是蒙古、色目人。盖亦仅有而绝无者也。后有纳粟获功二途,富者往往以此求进。令之初行,尚犹与之,及后求之者众,亦绝不与南人。在都求仕者,北人目为腊鸡,至以相訾詬。盖腊鸡为南方馈北人之物也。故云。”
8,长者无不为蒙古人、色目人。
至元二年,忽必烈下诏:“以蒙古人充各路达鲁花赤,汉人充总管,回回人为同知,永为定制。”除此以外,御史大夫“非国姓不授”,各道廉洁司也必选蒙古人为使,“或缺则以色目世臣子孙为之,其次始参以色目及汉人。”
元朝甄用官员主要以出身,即“根脚”,而不是成就为标准。南人是“年年去射策,到老犹儒冠”。蒙古、色目根脚子弟是“不用识文字,二十为高官”。
前期未有科举,中期恢复,到元亡仅仅开过十六科,每科七十多人,名额分配也偏袒蒙古人、色目人,南人仅占其半。从这个数字可以见出,元朝一代,汉族士人能走上仕进之途至多五六百人而已,且终生沉沦下僚,完全是大元统治的点缀和装饰。
元朝中期官员共有2249o人,3o.12%为蒙古、色目人,69.88%为汉人、南人。比较族群人口比例,可见悬殊,且,汉人、南人之任职,多为州县小官,所谓牧民官,元朝是不得已而为之,因蒙古、色目人多不解汉文,无法管理。
蒙元统治上层,基本不通汉语。至于高级官吏,唯利是图,又多色目人,自然对字里行间之事不甚关心,不少人目不识丁,书押文卷,但攒三指,染墨印纸上。稍好一点的,以印章代签名。今蒙古色目之为官者,多不能执笔画押,例以象牙或木,刻而印之。宰相近辅官至一品者,得旨则用玉图书押字,非特赐不敢用。
9,异姓改号,谓之亡国;仁义充塞而至于率兽食人,人将相食,谓之亡天下。
出自顾炎武《日知录?正始》。
1o,赏罚严明可以叫人轻死,教之以道可以叫人正死。
“凡战之道,教约人轻死;道约人死正。”
“道”通“导”,“正”通“政”。原文的意思是:通常的作战方法,教导越是简明扼要,人愈是不怕死,虽死不违政令。
卒虽听不太懂,但大概的意思还是都皆明了的。旭日东升,邓舍立在鲜血和兵器之间,奋昂扬,转回话题的开始,他道:“我义父死时,你们都知道,我不在他的身边。后来,我听我的一个叔叔言道,他临死前,只说了一句话,他说:这土地,真他奶奶的香。”
他再次闭上眼,深呼吸,展开怀抱:“你们闻到了么?这块养我们、育我们、我们的祖先、先人生存、繁衍至今数千年的土地,真香。”
他说:“我义父虽然死了,但我以他为荣。我知道,我早晚也会有一死,我只希望,我可以死的问心无愧。”他浮想翩翩,联系古今,就在这一片土地上,饱经患难的民族,风雨中一直走来,她经历过很多的困难、她经历过很多的抉择,现在,就是其中一个关键而重压的转折口。
他似乎找到了人生的目标,他喃喃吟诵,他记起了一诗歌,他说:“然后我死了,连羽毛也腐烂在土地里面。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
这生于斯、长于斯的土地啊,这炎黄的根,五千年来,为中华民族前赴后继的仁人志士们,他眼睛闪亮,他说:“他们、你们,……”他借用了方补真说过的一句话,“谁谓公死,凛凛如生,……每一个曾提刀奋战,死而无悔的人们啊,你们必将永垂不朽。
“这片土地是我们的,曾经我们失去了她,但以后、永远、未来,只要有他们,只要有你们存在,她就将永远都是我们的!鞑子说,军刀所到,皆为牧场;我们说,凡有汉人在的地方,皆为中国!”
他真的动了感情,说的话有些混乱,千言万语,一时凝噎。朝阳的光辉,映亮了每个人的脸,他轻声、低声,念诵着那诗歌,不是给别人去听,只是为给自己,他弯腰取了一把泥土,放在鼻边,呼吸者泥土的芬芳,他念道:“假如我是一只鸟,我也应该用嘶哑的喉咙歌唱:这被暴风雨所打击的土地,这永远汹涌着我们的悲愤的河流,这无止息地吹刮着的激怒的风,和那来自林间的无比温柔的黎明……
“——然后我死了,连羽毛也腐烂在土地里面。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
彩号营非常安静,士卒们没太多的文化,没太多的家国观念,但切身的体会正是最好的教育,他们懂邓舍的意思。战场上流血不流泪的他们,许多的眼中此时蕴含了泪水,他们纷纷挣扎着,想伸手取一把地上的泥土,要学着邓舍,放在鼻子上嗅闻。
赏罚严明可以叫人轻死,教之以道可以叫人正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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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驱口。
原意为“被俘获驱使之人”,即战争中被俘强逼为奴、供人驱使的人。驱口一词始见于金代。蒙古灭金过程中,掠民为奴的现象非常严重。据记载,窝阔台灭金后,贵族、将校所得驱口,约当原金统治区残存人口的一半。在蒙古灭南宋的战争中,掠民为驱尽管程度有所减轻,但仍相当普遍。直到明初,仍有个别驱口的记载。
这一概念并不是北方少数民族创造的,而是直接来源于唐朝的所谓“驱使人”。
“驱口”主要被用于家内服役,部分人从事农业、牡业和手工业生产。他们在元代社会地位最低,是所有者的私有财产,其子女仍归主人所有。
元朝法律规定:“诸人‘驱口’,与财物同”,只要通过法律手续,就可随意买卖。“驱口”杀伤主人要被处死,故意杀伤主人要被凌迟处死,如果某一“驱口”想杀死主人,其他“驱口”知而不报,也要被处死;而主人故意杀死无罪的“驱口”,杖八十七,因醉而杀死减一等,如果打死一个“驱口”,只要能将全家放良,就可免罪。
法律规定:“驱口”不得与良民通婚,但如有违法私自结婚,则:如良人女嫁与“驱口”为妻,此女即降为“驱口”;但如“驱口”女嫁与良人为妻,此女变为良人。这也反映出男性至上的封建思想。法律又规定:斗殴杀人者死,然而良人斗欧杀死他人“驱口”,只杖一百七,完全是针对“驱口”等贱民而设的。
2,赔偿点烧埋银。
“诸蒙古人因争及乘醉殴死汉人者,断罚出征,并全征烧埋银。诸蒙古人砍伤他人奴,知罪愿休和者听。”“汉儿人殴死蒙古人”,不仅要被处死,并“断付正犯人家产,余人并征烧埋银”。
3,宁愿去做舟妓。
“北兵之祸,杀戮无人理,甚至缚童稚于高竿,射中其窍者赌羊酒。乱后检骨十余万,葬于桃坞西北周书桥,题墓碑曰万忠。鼎革以来(元灭南宋),编二十家为甲,以北人(主要是蒙古人和色目人)为甲主。衣服饮食惟所欲,童男少女惟所命。”自尽者又不知凡几。……鼎革后,城乡遍设甲主,奴人妻女,有志者皆自裁。”
有不少美貌女子的人家为避免遭受淫污,竟出下策让女儿充当“舟妓”(供娱乐弹唱的船上卖唱女),“以舟妓不设甲主,舟妓得不辱身”。
——此蒙古人“初夜权”之说,正史皆无记载,唯见野史。
4,他们每次上朝,把手放在背后,做出被捆绑的姿态。
“南人仕于朝者,每当参礼既毕,必交手于背,作反接之状,虽(南人)贵官亦然,以示归顺之意。”不知实情的外来者还以为中国南方人喜欢背后手站立以示有“风度”,其实他们是被迫做反剪被捆状向蒙古人表示服从。
地方上,面对行省长官,“同列(汉人、南人)莫敢仰视,跪起禀白如小吏”。
5,一人可以灭国。
唐朝洛阳人王玄策,出使印度,纂位的新王阿罗顺那听说大唐使节入境,竟派了2ooo人马半路伏击,除王玄策、蒋师仁外从骑皆遇难,王玄策被擒扣押。后来,王玄策、蒋师仁寻机逃脱,誓要灭绝印度,以雪使者被杀之耻!
他二人策马北上,借尼泊尔七千骑兵,檄召临近处各大唐藩属国,外加吐蕃松赞干布派来了12oo名精锐骑兵,人马总数接近一万。他亲任总管,以蒋师仁为先锋,在异国之地、用异国之兵、对大象之军(曾一战击溃天竺数万头战象),屡次以少胜多,拔坚营、克坚城,所向披靡,数战而灭北、中印度。
由于东印度援助阿罗顺那,王玄策准备顺势再亡东印度。东印度王尸鸠摩吓得魂飞魄散,忙送牛马万头,弓刀缨络财宝若干,向唐师谢罪,表示臣服大唐帝国,王玄策方才罢兵回朝述职,同时将阿罗顺那披枷带锁押回长安。
6,今之儒者,已成丐户。
“滑稽之雄,以儒为戏者曰:我大元制典,人有十等,一官二吏,先之者,贵之也。贵之者,谓其有益于国也。七匠八娼,九儒十丐,贱之也。贱之者,谓无益于国也。嗟乎卑哉!介乎娼之下、丐之上者,今之儒者。所谓丐户,吴人至今贱之。”
7,北人称他们为腊鸡。
“故一代之制,未有汉人、南人为正官者,其得为者不过州县卑秩,州县达鲁花赤也都是蒙古、色目人。盖亦仅有而绝无者也。后有纳粟获功二途,富者往往以此求进。令之初行,尚犹与之,及后求之者众,亦绝不与南人。在都求仕者,北人目为腊鸡,至以相訾詬。盖腊鸡为南方馈北人之物也。故云。”
8,长者无不为蒙古人、色目人。
至元二年,忽必烈下诏:“以蒙古人充各路达鲁花赤,汉人充总管,回回人为同知,永为定制。”除此以外,御史大夫“非国姓不授”,各道廉洁司也必选蒙古人为使,“或缺则以色目世臣子孙为之,其次始参以色目及汉人。”
元朝甄用官员主要以出身,即“根脚”,而不是成就为标准。南人是“年年去射策,到老犹儒冠”。蒙古、色目根脚子弟是“不用识文字,二十为高官”。
前期未有科举,中期恢复,到元亡仅仅开过十六科,每科七十多人,名额分配也偏袒蒙古人、色目人,南人仅占其半。从这个数字可以见出,元朝一代,汉族士人能走上仕进之途至多五六百人而已,且终生沉沦下僚,完全是大元统治的点缀和装饰。
元朝中期官员共有2249o人,3o.12%为蒙古、色目人,69.88%为汉人、南人。比较族群人口比例,可见悬殊,且,汉人、南人之任职,多为州县小官,所谓牧民官,元朝是不得已而为之,因蒙古、色目人多不解汉文,无法管理。
蒙元统治上层,基本不通汉语。至于高级官吏,唯利是图,又多色目人,自然对字里行间之事不甚关心,不少人目不识丁,书押文卷,但攒三指,染墨印纸上。稍好一点的,以印章代签名。今蒙古色目之为官者,多不能执笔画押,例以象牙或木,刻而印之。宰相近辅官至一品者,得旨则用玉图书押字,非特赐不敢用。
9,异姓改号,谓之亡国;仁义充塞而至于率兽食人,人将相食,谓之亡天下。
出自顾炎武《日知录?正始》。
1o,赏罚严明可以叫人轻死,教之以道可以叫人正死。
“凡战之道,教约人轻死;道约人死正。”
“道”通“导”,“正”通“政”。原文的意思是:通常的作战方法,教导越是简明扼要,人愈是不怕死,虽死不违政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