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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没结婚,你都成‘全职太太’了,泡奶粉也亲自上阵,真是超级奶爸啊。”一边的哲圣吃着还不忘调侃。
“没事,现在交给别人我还不怎么放心,反正也不忙,也挺有趣的,等过几天上班了再交给保姆吧。”少华说道,最需要注意的是袁立秋的太太,而他要观察几天家里的保姆是不是能够信任。
“让辰逸你也不放心?”不知道他所谓的不放心是什么意思,哲圣疑惑地问道,此言一出,少华看了辰逸一眼。
老实说,辰逸是一开始就被他排除在外的。
“他那个生活白痴哪会泡什么奶粉。”
说辰逸是生活白痴,可是一点都不假。
接收到两人感兴趣的眼光,少华于是给他们两人讲辰逸的‘光辉史’。
辰逸和他是同一所高中的,刚开始不同宿舍,(因为他刚开始把辰逸当女生的原因,他当时也觉得没什么奇怪的,男女生本来就不同宿舍,当然了,这个他没有告诉几人。)后来他让他后妈找人把他和辰逸调到同一个宿舍,总算是见识了他的生活方式。
宿舍里没有洗衣机,衣服都是要手洗的,不过辰逸一直洗不干净,不是肥皂弄多了泡泡一直洗不掉,就是直接没用肥皂,后来少华看不下去了,直接帮辰逸洗——他自己是没关系啦,反正他衣服多,星期六日搬回家让人洗就好了,但是辰逸不一样,那时候辰逸是离家出走的,身份钱不多,自然没有那么多钱买衣服,所以,每天洗衣服是必然的。也是因为这样,他洗着洗着,后来也就很少依赖家里,衣服都自己洗了。
辰逸出去打零工的时候,在餐厅工作,洗碗的时候经常打碎碗,因此被开除了好多次,后来他找工作都只找那些搬运类的,那样才不易被开除。离开了家庭,自己租房的时候,他以为教辰逸用洗衣机他就会用,结果他还是失算了——他只记得教辰逸怎么开关,忘了教他需要用多少洗衣粉,结果就悲剧了,他们的第一个洗衣机就那样毁在辰逸的手里,因为他倒了整整一整包洗衣粉!虽然后来修好了,但他坚决再也不让辰逸碰洗衣机了!
住在一起的时候,一般都是他在做饭,不过后来有一次他晚回来了一点,发现他们的房子不断冒着烟,而辰逸从房子里飞奔出来,他以为是失火了呢,结果发现居然是辰逸在做饭!食物都烧焦了不说,还弄得差点失火呢,从那以后他嘱咐了千万遍,希望辰逸再也不要碰炉灶,如果他不在的话,就叫外卖,千万不要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
“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哈哈哈,辰逸,后来你还有没有这么做?”哲圣听了大笑起来,其实他比较好奇的是当时袁辰逸听了这话的脸色。
“还说我,你自己不也是?明知道那些东西烧焦了,还都全吃下去了。”
“吃……吃下去?”哲圣听了差点被呛到,瞪着少华有点不敢置信:烧焦的东西,还能吃?而且是全部?!
“对啊,一边吃还一边说好吃,结果拉了三天三夜。”辰逸面无表情地说道,那时候他不懂啦,不知道为什么好兄弟要这么做,他想,就算是他爸妈,估计也不肯吃一点点吧,但少华居然全部都吃了!
两人毫不掩饰地大笑,弄得少华一脸窘状,本来是在跟他们讲辰逸的光辉史,怎么到最后他们反倒笑他了呢?这是作茧自缚?早知道就不要说了。
英杰心里一面觉得嫉妒,一面又觉得好笑,跟辰逸一起生活一段时间,他自然不可能不知道辰逸的生活方式。之前他一直不懂,为什么在他不在的时候辰逸宁可饿肚子也不肯自己去做饭,现在总算懂了,原来他是怕把家给烧了啊。据辰逸之前说,他自己一个人住的时候也都是雇了个保姆收拾别墅和做饭,不过后来他为了躲避袁立秋,离开了别墅,保姆自然也就被解雇了。他现在突然很感谢当初辰逸强硬地修改那份合约,要不然的话,他的房子可能现在早就不在了吧。
第一百九十三章、参加婚礼
“明天要去参加婚礼,还得把城城带过去呢。”少华突然说了一句,放在家里的话,其实他还真不怎么放心。
“为什么要把城城带过去?我不是在家吗?你们小两口出去玩还带着个孩子,那还怎么玩?”袁立秋说,别说玩了,到时候想要做什么都不行,他们以为他不知道啊?之前好事总是做到一半就被城城打断了。好不容易趁着朋友结婚的时间去荷兰玩一下,怎么能带一个‘拖油瓶’去呢。
“让你带?到时候我们回来,孩子牙已经蛀的差不多了。”辰逸白了他一眼,还别说,这个家里除了那个女人之外,他最不放心的就是他了,谁知道这老头会不会趁他不在的时候过分溺爱小孩?他在家的时候他都会这样了,更别谈不在的时候了。
“要不然让我抱回家吧?”袁立秋还没来得及出声,就听见英杰这么说,几人都看向他,他解释自己的想法,“我家女人比较多,她们比较知道怎么带小孩,而且,叔叔不是说是我爸爸的好朋友吗?这里离我家也不是很远,叔叔要是想城城了,到我家做客就行了。”
辰逸看着英杰想了一下,确实,林家确实是女人比较多,而且也其乐融融,没有勾心斗角,老实说,把城城放在他们那里,比放在家里更让他放心。但是,那样的话,就表示林业又会知道他——好不容易让英杰失忆忘了他,现在突然又在他面前提起他,说不定那老古董到时候又会把错怪到他身上,说是他故意勾引他儿子的呢。而且,如果把城城放在林家,就表示,他们还需要跟英杰见面,虽然现在像朋友一样坐在这里吃吃饭,聊聊天是不错,但能尽量不要跟林英杰见面,就尽量不要,他不想心里又突然胡思乱想。
“逸,我觉得,英杰说的也好。反正袁家和林家离得也不算远。”反倒是一边的少华开口,辰逸瞅了他一眼,之前不是一直很讨厌英杰的么?两人见面总是旁若无人地大眼瞪小眼,怎么现在反倒是赞同跟他多来往了?
其实,少华是完全相信英杰是真的失忆,试探了那么多次,他看了自己和辰逸一直这么亲密,甚至连‘孩子’都有了,他都还是一直一副平常样,没有嫉妒生气,而且还夸他的菜做的好,这要是以往的林英杰,哪会做这种事?没失忆前的林英杰如果看到这些,恐怕自己早就被砍了好几刀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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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没结婚,你都成‘全职太太’了,泡奶粉也亲自上阵,真是超级奶爸啊。”一边的哲圣吃着还不忘调侃。
“没事,现在交给别人我还不怎么放心,反正也不忙,也挺有趣的,等过几天上班了再交给保姆吧。”少华说道,最需要注意的是袁立秋的太太,而他要观察几天家里的保姆是不是能够信任。
“让辰逸你也不放心?”不知道他所谓的不放心是什么意思,哲圣疑惑地问道,此言一出,少华看了辰逸一眼。
老实说,辰逸是一开始就被他排除在外的。
“他那个生活白痴哪会泡什么奶粉。”
说辰逸是生活白痴,可是一点都不假。
接收到两人感兴趣的眼光,少华于是给他们两人讲辰逸的‘光辉史’。
辰逸和他是同一所高中的,刚开始不同宿舍,(因为他刚开始把辰逸当女生的原因,他当时也觉得没什么奇怪的,男女生本来就不同宿舍,当然了,这个他没有告诉几人。)后来他让他后妈找人把他和辰逸调到同一个宿舍,总算是见识了他的生活方式。
宿舍里没有洗衣机,衣服都是要手洗的,不过辰逸一直洗不干净,不是肥皂弄多了泡泡一直洗不掉,就是直接没用肥皂,后来少华看不下去了,直接帮辰逸洗——他自己是没关系啦,反正他衣服多,星期六日搬回家让人洗就好了,但是辰逸不一样,那时候辰逸是离家出走的,身份钱不多,自然没有那么多钱买衣服,所以,每天洗衣服是必然的。也是因为这样,他洗着洗着,后来也就很少依赖家里,衣服都自己洗了。
辰逸出去打零工的时候,在餐厅工作,洗碗的时候经常打碎碗,因此被开除了好多次,后来他找工作都只找那些搬运类的,那样才不易被开除。离开了家庭,自己租房的时候,他以为教辰逸用洗衣机他就会用,结果他还是失算了——他只记得教辰逸怎么开关,忘了教他需要用多少洗衣粉,结果就悲剧了,他们的第一个洗衣机就那样毁在辰逸的手里,因为他倒了整整一整包洗衣粉!虽然后来修好了,但他坚决再也不让辰逸碰洗衣机了!
住在一起的时候,一般都是他在做饭,不过后来有一次他晚回来了一点,发现他们的房子不断冒着烟,而辰逸从房子里飞奔出来,他以为是失火了呢,结果发现居然是辰逸在做饭!食物都烧焦了不说,还弄得差点失火呢,从那以后他嘱咐了千万遍,希望辰逸再也不要碰炉灶,如果他不在的话,就叫外卖,千万不要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
“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哈哈哈,辰逸,后来你还有没有这么做?”哲圣听了大笑起来,其实他比较好奇的是当时袁辰逸听了这话的脸色。
“还说我,你自己不也是?明知道那些东西烧焦了,还都全吃下去了。”
“吃……吃下去?”哲圣听了差点被呛到,瞪着少华有点不敢置信:烧焦的东西,还能吃?而且是全部?!
“对啊,一边吃还一边说好吃,结果拉了三天三夜。”辰逸面无表情地说道,那时候他不懂啦,不知道为什么好兄弟要这么做,他想,就算是他爸妈,估计也不肯吃一点点吧,但少华居然全部都吃了!
两人毫不掩饰地大笑,弄得少华一脸窘状,本来是在跟他们讲辰逸的光辉史,怎么到最后他们反倒笑他了呢?这是作茧自缚?早知道就不要说了。
英杰心里一面觉得嫉妒,一面又觉得好笑,跟辰逸一起生活一段时间,他自然不可能不知道辰逸的生活方式。之前他一直不懂,为什么在他不在的时候辰逸宁可饿肚子也不肯自己去做饭,现在总算懂了,原来他是怕把家给烧了啊。据辰逸之前说,他自己一个人住的时候也都是雇了个保姆收拾别墅和做饭,不过后来他为了躲避袁立秋,离开了别墅,保姆自然也就被解雇了。他现在突然很感谢当初辰逸强硬地修改那份合约,要不然的话,他的房子可能现在早就不在了吧。
第一百九十三章、参加婚礼
“明天要去参加婚礼,还得把城城带过去呢。”少华突然说了一句,放在家里的话,其实他还真不怎么放心。
“为什么要把城城带过去?我不是在家吗?你们小两口出去玩还带着个孩子,那还怎么玩?”袁立秋说,别说玩了,到时候想要做什么都不行,他们以为他不知道啊?之前好事总是做到一半就被城城打断了。好不容易趁着朋友结婚的时间去荷兰玩一下,怎么能带一个‘拖油瓶’去呢。
“让你带?到时候我们回来,孩子牙已经蛀的差不多了。”辰逸白了他一眼,还别说,这个家里除了那个女人之外,他最不放心的就是他了,谁知道这老头会不会趁他不在的时候过分溺爱小孩?他在家的时候他都会这样了,更别谈不在的时候了。
“要不然让我抱回家吧?”袁立秋还没来得及出声,就听见英杰这么说,几人都看向他,他解释自己的想法,“我家女人比较多,她们比较知道怎么带小孩,而且,叔叔不是说是我爸爸的好朋友吗?这里离我家也不是很远,叔叔要是想城城了,到我家做客就行了。”
辰逸看着英杰想了一下,确实,林家确实是女人比较多,而且也其乐融融,没有勾心斗角,老实说,把城城放在他们那里,比放在家里更让他放心。但是,那样的话,就表示林业又会知道他——好不容易让英杰失忆忘了他,现在突然又在他面前提起他,说不定那老古董到时候又会把错怪到他身上,说是他故意勾引他儿子的呢。而且,如果把城城放在林家,就表示,他们还需要跟英杰见面,虽然现在像朋友一样坐在这里吃吃饭,聊聊天是不错,但能尽量不要跟林英杰见面,就尽量不要,他不想心里又突然胡思乱想。
“逸,我觉得,英杰说的也好。反正袁家和林家离得也不算远。”反倒是一边的少华开口,辰逸瞅了他一眼,之前不是一直很讨厌英杰的么?两人见面总是旁若无人地大眼瞪小眼,怎么现在反倒是赞同跟他多来往了?
其实,少华是完全相信英杰是真的失忆,试探了那么多次,他看了自己和辰逸一直这么亲密,甚至连‘孩子’都有了,他都还是一直一副平常样,没有嫉妒生气,而且还夸他的菜做的好,这要是以往的林英杰,哪会做这种事?没失忆前的林英杰如果看到这些,恐怕自己早就被砍了好几刀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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