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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楚不过。
蚂蜂在英雄镇扎根多年,生意做得很兴隆,为人不太像个正统的尺素门弟子,更像一个有些江湖势力的商人。他好奢侈、好美色、好风光,这一切都需要钱,而他现在赚的钱,与尺素门的江湖地位、附近同门的频频照应密不可分。
他需要尺素门,而且以他那荒废多年的武功,叛门之事一旦被发现,绝对应付不了尺素门的天罗地网。
所以让蚂蜂叛门的理由只有一个——他认为如果秦颂风不死,他自己就会死。
他杀死了柏直。
尺素门门规宽大,杀人如果未遂,照样有活下去的机会,所以,蚂蜂一定杀死了柏直。
秦颂风想起,潘子云曾说,当年柏直听见那些小杀手的遭遇,准备进入桃花镇易容改扮,脱身出去,请来武林中德高望重之人帮忙处置苏门,还这群孩子一个公道。蚂蜂是个好色之人,想必常常去桃花镇。他是不是在桃花镇遇见了那个伤势初愈的少年?
杀人的理由,总不外金钱美色,权柄风光。扎根于英雄镇多年的老南巷子和苏门,自然比一群无依无靠的孤儿更加有利可图。
那么老罗又为何要帮蚂蜂,总不会是因为他义薄云天?秦颂风刚到英雄镇的时候,打听过不屈帮的消息,知道老罗原本是老南巷子的四大护法之一,恰在苏门覆灭之后,似乎意识到老南巷子大势已去,成为第一个暗中投靠不屈帮的人,所以鲁逢春一直对他甚是敬重信任。
老南巷子本来就想杀柏直,老罗出手,自然在情理之中。
秦颂风盯着老罗道:“杀死柏直,是你动的手,还是马锋动的手?”
“都不是,但是谁我也不会告诉你。”老罗忽然笑了,“秦二门主,那个引你来调查此事的人,也算害死你的元凶之一,何必护着他呢?我说饶你的命你肯定不信,这么说吧,你要是肯痛快地告诉我,我不但给你一个全尸,也让你那季师弟走得毫无痛苦。”
秦颂风盯着他道:“你要是制住了季舒流,早就把他带到这里威胁我了,还用得着空口说大话吗?”
“那只是因为我们不用这么麻烦,”老罗不再看他,把目光投向苏骖龙,“苏门主座下布雾郎君,没有问不出来的事。”
※二※
其中一个面目僵硬的苏门杀手应声走到秦颂风这边,从怀里抽出一条皮绳把他双腕更牢固地紧紧缚住,瞬间令他双手血脉不畅。然后一条黑布就把他的眼睛捂住了。
布雾郎君,那个曾经掏出奚愿愿腹中胎儿踩在地上碾碎的魔头开口说话了,他的声音居然很温柔雅致,轻言细语,仿佛在人耳边响起:“秦二门主,在下就是武林中自号布雾郎君之人,久仰阁下大名,初次见面,不胜荣幸。阁下是一个很聪明的孩子,一定已经猜到,你不可以平白无故地死在永平府,否则一定会连累我们的雇主马掌柜,所以,你只能和不屈帮的鲁帮主同归于尽,鲁帮主身上的致命伤,一定要由你的软剑留下,你身上的伤痕,也一定要由鲁帮主的长-枪留下。
“鲁帮主是一位要面子的英雄,要维护永平府第一高手的声誉,不可能使出太阴毒下流的招数。你是不是觉得,我就不能把你怎么样了呢?不,不是这样的,比如,我可以先出这样一枪……”
他掰开鲁逢春已经虚软无力的手指,夺走了他的枪,枪尖抖动,刻在秦颂风身上。
第一条伤痕从左小腿中部蔓延到脚跟,第二条伤痕横向擦过右脚脚踝,第三条刺伤胯骨,第四条掠过后腰,第五条伤及左肩。
这点疼痛对秦颂风来说不足为虑,只不过,秦颂风的双腿并未被束缚,必需极力控制不能稍动,否则一个不慎,那两把将他钉在地上的刀就会刺破他腿上的血脉,瞬间放出他全身大半的鲜血。
布雾郎君丢掉枪,在秦颂风脚下蹲了下去,抓住秦颂风染满鲜血的左脚踝,怪声怪气地微笑道:“秦二门主,你皮肤真白,特别衬鲜血的颜色。都怪江湖中把你的轻功和剑法传得太神,我都快忘记你也是个美男子了。你那季师弟据说也是个美男子,逼供你们这种人,简直和逼供绝色的美女差不多,都叫人赏心悦目。
“你记住,我们现在没有捉到他,以后总会捉到他的。他也知道我们要问的事,对不对?如果你现在不说,等我们捉到了他,就算他当场招认,我们也一定要把你今日经受过的一切手段,都叫他尝一尝,你看好不好?”
他挥了挥手,另两个苏门杀手一左一右过来,蹲在旁边,按住了秦颂风双腿。老罗也爬起来挪到他附近,按照他的要求,饶有兴味地伸出一条胳膊,横在秦颂风上方。
布雾郎君从衣袖里取出许多串两端装着钩子的银色链子,一端探进伤口,错落有致地钩在秦颂风左腿的枪伤之内,另一端挂在老罗的衣袖上。
清楚不过。
蚂蜂在英雄镇扎根多年,生意做得很兴隆,为人不太像个正统的尺素门弟子,更像一个有些江湖势力的商人。他好奢侈、好美色、好风光,这一切都需要钱,而他现在赚的钱,与尺素门的江湖地位、附近同门的频频照应密不可分。
他需要尺素门,而且以他那荒废多年的武功,叛门之事一旦被发现,绝对应付不了尺素门的天罗地网。
所以让蚂蜂叛门的理由只有一个——他认为如果秦颂风不死,他自己就会死。
他杀死了柏直。
尺素门门规宽大,杀人如果未遂,照样有活下去的机会,所以,蚂蜂一定杀死了柏直。
秦颂风想起,潘子云曾说,当年柏直听见那些小杀手的遭遇,准备进入桃花镇易容改扮,脱身出去,请来武林中德高望重之人帮忙处置苏门,还这群孩子一个公道。蚂蜂是个好色之人,想必常常去桃花镇。他是不是在桃花镇遇见了那个伤势初愈的少年?
杀人的理由,总不外金钱美色,权柄风光。扎根于英雄镇多年的老南巷子和苏门,自然比一群无依无靠的孤儿更加有利可图。
那么老罗又为何要帮蚂蜂,总不会是因为他义薄云天?秦颂风刚到英雄镇的时候,打听过不屈帮的消息,知道老罗原本是老南巷子的四大护法之一,恰在苏门覆灭之后,似乎意识到老南巷子大势已去,成为第一个暗中投靠不屈帮的人,所以鲁逢春一直对他甚是敬重信任。
老南巷子本来就想杀柏直,老罗出手,自然在情理之中。
秦颂风盯着老罗道:“杀死柏直,是你动的手,还是马锋动的手?”
“都不是,但是谁我也不会告诉你。”老罗忽然笑了,“秦二门主,那个引你来调查此事的人,也算害死你的元凶之一,何必护着他呢?我说饶你的命你肯定不信,这么说吧,你要是肯痛快地告诉我,我不但给你一个全尸,也让你那季师弟走得毫无痛苦。”
秦颂风盯着他道:“你要是制住了季舒流,早就把他带到这里威胁我了,还用得着空口说大话吗?”
“那只是因为我们不用这么麻烦,”老罗不再看他,把目光投向苏骖龙,“苏门主座下布雾郎君,没有问不出来的事。”
※二※
其中一个面目僵硬的苏门杀手应声走到秦颂风这边,从怀里抽出一条皮绳把他双腕更牢固地紧紧缚住,瞬间令他双手血脉不畅。然后一条黑布就把他的眼睛捂住了。
布雾郎君,那个曾经掏出奚愿愿腹中胎儿踩在地上碾碎的魔头开口说话了,他的声音居然很温柔雅致,轻言细语,仿佛在人耳边响起:“秦二门主,在下就是武林中自号布雾郎君之人,久仰阁下大名,初次见面,不胜荣幸。阁下是一个很聪明的孩子,一定已经猜到,你不可以平白无故地死在永平府,否则一定会连累我们的雇主马掌柜,所以,你只能和不屈帮的鲁帮主同归于尽,鲁帮主身上的致命伤,一定要由你的软剑留下,你身上的伤痕,也一定要由鲁帮主的长-枪留下。
“鲁帮主是一位要面子的英雄,要维护永平府第一高手的声誉,不可能使出太阴毒下流的招数。你是不是觉得,我就不能把你怎么样了呢?不,不是这样的,比如,我可以先出这样一枪……”
他掰开鲁逢春已经虚软无力的手指,夺走了他的枪,枪尖抖动,刻在秦颂风身上。
第一条伤痕从左小腿中部蔓延到脚跟,第二条伤痕横向擦过右脚脚踝,第三条刺伤胯骨,第四条掠过后腰,第五条伤及左肩。
这点疼痛对秦颂风来说不足为虑,只不过,秦颂风的双腿并未被束缚,必需极力控制不能稍动,否则一个不慎,那两把将他钉在地上的刀就会刺破他腿上的血脉,瞬间放出他全身大半的鲜血。
布雾郎君丢掉枪,在秦颂风脚下蹲了下去,抓住秦颂风染满鲜血的左脚踝,怪声怪气地微笑道:“秦二门主,你皮肤真白,特别衬鲜血的颜色。都怪江湖中把你的轻功和剑法传得太神,我都快忘记你也是个美男子了。你那季师弟据说也是个美男子,逼供你们这种人,简直和逼供绝色的美女差不多,都叫人赏心悦目。
“你记住,我们现在没有捉到他,以后总会捉到他的。他也知道我们要问的事,对不对?如果你现在不说,等我们捉到了他,就算他当场招认,我们也一定要把你今日经受过的一切手段,都叫他尝一尝,你看好不好?”
他挥了挥手,另两个苏门杀手一左一右过来,蹲在旁边,按住了秦颂风双腿。老罗也爬起来挪到他附近,按照他的要求,饶有兴味地伸出一条胳膊,横在秦颂风上方。
布雾郎君从衣袖里取出许多串两端装着钩子的银色链子,一端探进伤口,错落有致地钩在秦颂风左腿的枪伤之内,另一端挂在老罗的衣袖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