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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沈思安依旧很忙,在其位谋其政,肯定不可能天天陪着她逛园子,多数时候,是早上她没起床他就已经出门了,近天黑才赶回来陪她吃晚餐。
这些天庄浅自己也有的忙,主要是忙婚礼的事情,她联系了多年的闺蜜来给她做婚礼策划,结果两人在电话中谈到她如今生活的时候,焦练练简直不可置信,在电话里就吼她:
“你是不是恨嫁恨疯了?这种恐怖的男人都敢嫁?”
庄浅原本是趴在地毯上打游戏,结果被吼得手一抖按错键,一下子就挂了,她皱了皱眉,索性拿起电话起来,扁扁嘴小声说,“什么恨嫁,我就想找个合适的男人组个家庭,毕竟人的一生总要有点追求。”
“你就这点追求?”电话里反问她。
庄浅似乎是想到什么,顿了顿说,“不然呢?你说我还能做什么?赚钱?钱我有的是;做慈善?我自己都受够了那种笑脸迎人的虚伪;除了混吃等死之外,我这辈子还能做什么?”
庄浅靠在沙发里,望着窗外的花圃神色恍惚:她其实有很多事情可以做,有很多事情想要弄明白,但是反复思量之后,她又觉得那些所谓真相,除了摧毁她目前的宁静生活之外,对她而言都毫无实在意义。
焦练练啐她,“你以为沈思安是真对你好?你这根本就是遇到占有欲极强的变态了!这种搞政治的男人野心勃勃,真心值几两钱?他将你关在家里,在外打亲情牌树个好丈夫形象拉选票,出了家门还不知背着你怎么鬼搞呢!”
女人吵架就是这么自然,三两句话都能点火,庄浅一听沈思安被唾弃得一文不值,当下心里也小有不爽了,嘴贱回道,“你男人就占有欲不强了,将你随意放养,结果还不是和小情人乱搞到家里来咯?”
焦练练一听就炸了:
“老娘掐死你个臭不要脸的!”
庄浅还嘴:“我咋个不要脸了?你不就是见不得我好咯?忒小气。”
“你贱·人之心!”
“你不怀好意。”
……
两人在电话里干净利落地吵了一通,最后又吵过就忘,权当没这回事儿地说了一阵婚礼事宜。不管怎样,婚礼当天的大事件算是定下了,挂电话的时候,庄浅看了眼时间,刚好下午六点,快到饭点了。
果然片刻不到,外面就响起了停车声,庄浅以为是沈思安,出门去看,结果人才站到门口,迎面就一条肥狗冲过来,扒在她身上使劲儿摇尾巴。
毛茸茸的狗尾巴后面蹿出一个帅气的脑袋,少年龇着大板牙朝她笑得好看,“嫂子!我想死你了!”
“小琮?”庄浅一手搂住肥硕的大狗,给它顺了顺毛,吃惊的看着似乎又蹿高一头的少年,笑道,“穿军装了?”
熊孩子,哦不现在不能叫熊孩子了,沈琮见她笑眯眯盯着自己,有些不自在地抓了抓脑袋,摆摆手老气横秋道,“别提这茬了,老子就晓得早晚要走上这条不归路的。”
“你哥的意思?”庄浅问。
沈琮不置可否,算是默认了。
庄浅伸手想摸摸他脑袋,被少年嫌弃地拍开,不满道,“你才摸了狗的。”
庄浅讪讪地收回手。
沈琮突然被沈思安送去了部队,她口中没说,心里却明镜儿似的:沈家主政,一旦过两年老爷子退下来了,沈家立刻就是腥风血雨。
沈雨巍与沈思安原本束手束脚的暗斗会瞬间白热化,姜是老的辣,这句话有一定的道理,再加之沈思安到底名不正,在家族多半也不得势,只能被迫将手长伸到军部,另辟蹊径;而他在沈家又只信得过这个弟弟,自然会将他送部队了。
庄浅其实已经想过多次,沈思安之所以在这里安置两人的新家,而没有... -->>
当然,沈思安依旧很忙,在其位谋其政,肯定不可能天天陪着她逛园子,多数时候,是早上她没起床他就已经出门了,近天黑才赶回来陪她吃晚餐。
这些天庄浅自己也有的忙,主要是忙婚礼的事情,她联系了多年的闺蜜来给她做婚礼策划,结果两人在电话中谈到她如今生活的时候,焦练练简直不可置信,在电话里就吼她:
“你是不是恨嫁恨疯了?这种恐怖的男人都敢嫁?”
庄浅原本是趴在地毯上打游戏,结果被吼得手一抖按错键,一下子就挂了,她皱了皱眉,索性拿起电话起来,扁扁嘴小声说,“什么恨嫁,我就想找个合适的男人组个家庭,毕竟人的一生总要有点追求。”
“你就这点追求?”电话里反问她。
庄浅似乎是想到什么,顿了顿说,“不然呢?你说我还能做什么?赚钱?钱我有的是;做慈善?我自己都受够了那种笑脸迎人的虚伪;除了混吃等死之外,我这辈子还能做什么?”
庄浅靠在沙发里,望着窗外的花圃神色恍惚:她其实有很多事情可以做,有很多事情想要弄明白,但是反复思量之后,她又觉得那些所谓真相,除了摧毁她目前的宁静生活之外,对她而言都毫无实在意义。
焦练练啐她,“你以为沈思安是真对你好?你这根本就是遇到占有欲极强的变态了!这种搞政治的男人野心勃勃,真心值几两钱?他将你关在家里,在外打亲情牌树个好丈夫形象拉选票,出了家门还不知背着你怎么鬼搞呢!”
女人吵架就是这么自然,三两句话都能点火,庄浅一听沈思安被唾弃得一文不值,当下心里也小有不爽了,嘴贱回道,“你男人就占有欲不强了,将你随意放养,结果还不是和小情人乱搞到家里来咯?”
焦练练一听就炸了:
“老娘掐死你个臭不要脸的!”
庄浅还嘴:“我咋个不要脸了?你不就是见不得我好咯?忒小气。”
“你贱·人之心!”
“你不怀好意。”
……
两人在电话里干净利落地吵了一通,最后又吵过就忘,权当没这回事儿地说了一阵婚礼事宜。不管怎样,婚礼当天的大事件算是定下了,挂电话的时候,庄浅看了眼时间,刚好下午六点,快到饭点了。
果然片刻不到,外面就响起了停车声,庄浅以为是沈思安,出门去看,结果人才站到门口,迎面就一条肥狗冲过来,扒在她身上使劲儿摇尾巴。
毛茸茸的狗尾巴后面蹿出一个帅气的脑袋,少年龇着大板牙朝她笑得好看,“嫂子!我想死你了!”
“小琮?”庄浅一手搂住肥硕的大狗,给它顺了顺毛,吃惊的看着似乎又蹿高一头的少年,笑道,“穿军装了?”
熊孩子,哦不现在不能叫熊孩子了,沈琮见她笑眯眯盯着自己,有些不自在地抓了抓脑袋,摆摆手老气横秋道,“别提这茬了,老子就晓得早晚要走上这条不归路的。”
“你哥的意思?”庄浅问。
沈琮不置可否,算是默认了。
庄浅伸手想摸摸他脑袋,被少年嫌弃地拍开,不满道,“你才摸了狗的。”
庄浅讪讪地收回手。
沈琮突然被沈思安送去了部队,她口中没说,心里却明镜儿似的:沈家主政,一旦过两年老爷子退下来了,沈家立刻就是腥风血雨。
沈雨巍与沈思安原本束手束脚的暗斗会瞬间白热化,姜是老的辣,这句话有一定的道理,再加之沈思安到底名不正,在家族多半也不得势,只能被迫将手长伸到军部,另辟蹊径;而他在沈家又只信得过这个弟弟,自然会将他送部队了。
庄浅其实已经想过多次,沈思安之所以在这里安置两人的新家,而没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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