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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今天节奏越来越快、竞争越来越激烈的生活,疲惫不堪的人们精神生活逐渐荒芜,心灵也越发孤独。置身于这世人所谓美丽而亦争斗不休的世界中,我们不知该何去何从,不住祈祷着、臆想着,这是我们生活的全部。
有人说,生活中百分之八十的痛苦是源于打工,但是我们又明白,如果不打工,就会有百分之百的痛苦源于没钱,所以打工和没钱之间,我们该如何选择?
在这样的世界中,在这样的社会中,我们谈爱?不是精神分裂,就是荒谬。可即便如此,我们依旧还是像天真的孩子一样,一次,一次、一次……总是带着幻想,努力诉说着爱。(逐道人)
今天、现在、此时、此刻、我们一起来做个决定,以卑微的蝼蚁之躯,卑微的爱,开始这撕心裂肺般的呐喊:
那时候的我们,没有万能的高档手机,没有虚伪、更没有强颜欢笑,我们有的,只是一堆沙子中垒起的烂城堡,无意中捡起来一块亮晶晶的破石头,一台小霸王学习机,和许多伙伴们一起,没心没肺中,笑着,竟是如此般的快乐。
是的,曾经的我们都是如此,因为得到十块的零花钱而开心得认为拥有了整个世界,如今?我们的银行卡里拥有存款高达几千块,甚至上万块,可依旧觉得自己还是一无所有,太穷!不想上班,只想做条懒狗,真的好累!好想自杀!不管是你,他、还是我。
我?三十一岁,男,单身,也不帅。苏州这个地方,住了很多年,就在刚刚上夜班前的路上,发现似乎下雪了,又像不是。总之,在夕阳色路灯的灯光下,像雪一样,又像冰冷的雨水,被凛冽的寒风吹动着,搞不清楚是这像雨水又像雪的东西冷一些,还是只穿了两件衣服的我自己更冷一些?
这是寒冷的夜,路上的行人并不多,反而宽阔的大马路却一直堵车。脚下仓皇的步伐加快,因为想快点到公司,躲过在人行道上差点撞上自己的豪车,心里想着,不是绿灯吗?不!不是在想这个,而是公司里有一位姑娘,我爱上了她,甚至还给她写过情书,只不过我比她大好多岁,而我自己也是一无是处,所以她选择了拒绝。
匆忙中又掏出手机,输入密码,打开微信,仅仅只有四位好友的微信上,有位名叫宠月的女孩,每天我都会给她发消息,而且她还会瞬间回应我:消息已发出,但被对方拒收了。
在这又是一股凛冽寒风吹过的苏州大街上,默然抬头,凝望着头顶夕阳色灯光之上那灰蒙的天空,像是细雨又像雪花的东西拍打在脸上,竟像针刺一样,真疼。可我明白,那灰蒙色之上的天空,却是璀璨至令人目眩的银河。
低头继续前行,不是我想前行,而是,不上班就只有死路一条,而上班没准还能碰到她呢,这就像是我的信仰一样,右手伸进口袋,掏出香烟,麻木中点燃,抽着。左手因为冷,伸进口袋,摸到了一支钢笔,这支钢笔非常昂贵,高达上千块钱,是世纪金龙,英雄牌的金笔。
如果大家要问,作为一位电子厂的上班族,身上怎么会有如此奢侈的摆设品呢?不!它不是摆设品,它是我的爱!是我的灵魂!为什么?其实,这个故事还得从一本书说起,这本书名叫《爱了一生》。
我并不知道这本书到底是哪个疯子写的,没有看作者名,也记不清楚在哪里买的,只是看了里面的所有内容而已,便无可救药般地喜欢上了书中那位疯子和他的钢笔。大家想知道吗?当然,我们现在开始:
主角名叫疯子,疯子的家庭条件并不好,那是大约在两千年左右的咸阳,而疯子只有十一岁,也是位男孩子。疯子在学校没有朋友,都是敌人,同学们总是喜欢欺负他,说他是没爹没妈的孩子,就连村里的大人们都欺负他。他的父亲坐了监狱,母亲也不在家,疯子是和他爷爷奶奶住一起,所以他总是默默哭泣。
虽然疯子总是被欺负,总是因为被欺负而哭泣,但他的学习成绩却很好,只是后来再也无法忍受,所以做出反击,疯子就像真的疯子一样,将那些欺负他的同学们都打倒在地。而疯子每每如此做过之后,就会用一支英雄牌的钢笔将其记录在笔记本上,可以说,疯子的整个学校生活,有些变态,甚至陪伴他的只有一支钢笔,虽然他写字很烂。
所谓童年的欢乐完全与疯子无缘,因为所有人都不喜欢他,所以他也觉得打人很好玩,也就不再喜欢学习。他做了校霸,一做就是很多年,直到被学校数次冤枉并开除。
之后,疯子的父亲坐监狱回来,天天殴打他,也并不是他的父亲不喜欢他,而是疯子总喜欢做... -->>
面对今天节奏越来越快、竞争越来越激烈的生活,疲惫不堪的人们精神生活逐渐荒芜,心灵也越发孤独。置身于这世人所谓美丽而亦争斗不休的世界中,我们不知该何去何从,不住祈祷着、臆想着,这是我们生活的全部。
有人说,生活中百分之八十的痛苦是源于打工,但是我们又明白,如果不打工,就会有百分之百的痛苦源于没钱,所以打工和没钱之间,我们该如何选择?
在这样的世界中,在这样的社会中,我们谈爱?不是精神分裂,就是荒谬。可即便如此,我们依旧还是像天真的孩子一样,一次,一次、一次……总是带着幻想,努力诉说着爱。(逐道人)
今天、现在、此时、此刻、我们一起来做个决定,以卑微的蝼蚁之躯,卑微的爱,开始这撕心裂肺般的呐喊:
那时候的我们,没有万能的高档手机,没有虚伪、更没有强颜欢笑,我们有的,只是一堆沙子中垒起的烂城堡,无意中捡起来一块亮晶晶的破石头,一台小霸王学习机,和许多伙伴们一起,没心没肺中,笑着,竟是如此般的快乐。
是的,曾经的我们都是如此,因为得到十块的零花钱而开心得认为拥有了整个世界,如今?我们的银行卡里拥有存款高达几千块,甚至上万块,可依旧觉得自己还是一无所有,太穷!不想上班,只想做条懒狗,真的好累!好想自杀!不管是你,他、还是我。
我?三十一岁,男,单身,也不帅。苏州这个地方,住了很多年,就在刚刚上夜班前的路上,发现似乎下雪了,又像不是。总之,在夕阳色路灯的灯光下,像雪一样,又像冰冷的雨水,被凛冽的寒风吹动着,搞不清楚是这像雨水又像雪的东西冷一些,还是只穿了两件衣服的我自己更冷一些?
这是寒冷的夜,路上的行人并不多,反而宽阔的大马路却一直堵车。脚下仓皇的步伐加快,因为想快点到公司,躲过在人行道上差点撞上自己的豪车,心里想着,不是绿灯吗?不!不是在想这个,而是公司里有一位姑娘,我爱上了她,甚至还给她写过情书,只不过我比她大好多岁,而我自己也是一无是处,所以她选择了拒绝。
匆忙中又掏出手机,输入密码,打开微信,仅仅只有四位好友的微信上,有位名叫宠月的女孩,每天我都会给她发消息,而且她还会瞬间回应我:消息已发出,但被对方拒收了。
在这又是一股凛冽寒风吹过的苏州大街上,默然抬头,凝望着头顶夕阳色灯光之上那灰蒙的天空,像是细雨又像雪花的东西拍打在脸上,竟像针刺一样,真疼。可我明白,那灰蒙色之上的天空,却是璀璨至令人目眩的银河。
低头继续前行,不是我想前行,而是,不上班就只有死路一条,而上班没准还能碰到她呢,这就像是我的信仰一样,右手伸进口袋,掏出香烟,麻木中点燃,抽着。左手因为冷,伸进口袋,摸到了一支钢笔,这支钢笔非常昂贵,高达上千块钱,是世纪金龙,英雄牌的金笔。
如果大家要问,作为一位电子厂的上班族,身上怎么会有如此奢侈的摆设品呢?不!它不是摆设品,它是我的爱!是我的灵魂!为什么?其实,这个故事还得从一本书说起,这本书名叫《爱了一生》。
我并不知道这本书到底是哪个疯子写的,没有看作者名,也记不清楚在哪里买的,只是看了里面的所有内容而已,便无可救药般地喜欢上了书中那位疯子和他的钢笔。大家想知道吗?当然,我们现在开始:
主角名叫疯子,疯子的家庭条件并不好,那是大约在两千年左右的咸阳,而疯子只有十一岁,也是位男孩子。疯子在学校没有朋友,都是敌人,同学们总是喜欢欺负他,说他是没爹没妈的孩子,就连村里的大人们都欺负他。他的父亲坐了监狱,母亲也不在家,疯子是和他爷爷奶奶住一起,所以他总是默默哭泣。
虽然疯子总是被欺负,总是因为被欺负而哭泣,但他的学习成绩却很好,只是后来再也无法忍受,所以做出反击,疯子就像真的疯子一样,将那些欺负他的同学们都打倒在地。而疯子每每如此做过之后,就会用一支英雄牌的钢笔将其记录在笔记本上,可以说,疯子的整个学校生活,有些变态,甚至陪伴他的只有一支钢笔,虽然他写字很烂。
所谓童年的欢乐完全与疯子无缘,因为所有人都不喜欢他,所以他也觉得打人很好玩,也就不再喜欢学习。他做了校霸,一做就是很多年,直到被学校数次冤枉并开除。
之后,疯子的父亲坐监狱回来,天天殴打他,也并不是他的父亲不喜欢他,而是疯子总喜欢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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