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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自己而藐视上帝者组成地上之城,爱上帝而藐视自己者组成天上之城。
地上之城与天上之城始终交织在一起。两者同样享受世间的利益,亦被世间邪恶所折磨,但伴随着不同的信仰、希望与爱。
——奥古斯丁《上帝之城》
——————————————————————————————————————————
那是一个天气晴好的四月早晨。正是风和日暖、春意盎然的时候,碧蓝的天空像教堂穹顶一样笼罩着开满鲜花的原野。在这座面朝大海建筑的富丽庄园里,可以清楚地听见浪涛拍岸时的呼啸声。
就在这样一个好天气,我像往常一样换上从女佣处借来的粗布裙衫,用厚重的头巾遮掩住大半张脸,提着公爵小姐亲手交托给我的挎包踏上了旅程。
从庄园到我的目的地之间尽是些崎岖的山路,搭乘马车也要花上一个多钟头。所幸春天的路上有许多可看的东西,让这段漫长的旅途不至于过分无聊。
不过这一回,我还没迈出庄园便兜头撞上了某些“可看的东西”。
为了掩人耳目,我每次执行公爵小姐的嘱托时,都绕过宅邸从屋后花园的佣人用小门进出。不成想,我沿着曲曲折折的小径没走出几步,刚拨开一簇茂盛的玫瑰花丛,一对热烈拥吻着的年轻男女赫然出现在我面前。
有那么一会儿,我以为是哪位明星借用公爵邸的花园拍激情戏,但我立刻认出了这对浪漫电影中的男女主角——男方是最近时常来造访公爵小姐的威尔逊男爵,坊间传闻说他极有可能成为小姐的未婚夫;女方是和我一同侍奉公爵小姐的女仆苏珊,是个年纪刚满十五岁的黑发美人,有一双极富魅力的翠绿猫眼。
他俩一见我突然出现,就像被捕兽夹夹到爪子的老鼠一样尖叫着跳了起来。威尔逊先生猛地把娇小的苏珊从怀里推出去,可怜的姑娘完全没反应过来,带着震惊不解的表情踉踉跄跄地向后退了几步,险些被自己的裙摆绊倒。
“……克、克丽斯,你好。”
威尔逊那张四方脸涨成了猪肝色,他慌乱地搓着双手,好像不知该把它们放在哪里。
“嗯,我很好。您好吗,威尔逊先生?”
我保持着礼貌而疏远的语气,尽力控制住当场捧腹大笑的冲动。从这家伙臃肿发福的身材、布满血丝的眼睛就能轻易看出他纵情声色的奢糜生活,但他竟然对追求对象身边的女仆下手,风险指数未免也太大了些。看苏珊那闪耀着希望光辉的稚嫩面孔,说不定她当真相信男爵会迎娶她为妻呢。
我觉得自己有义务提醒一下这个沉浸在美梦中的姑娘,便挂着和善的笑容转向威尔逊男爵:
“威尔逊先生,听说近来公爵先生对您的殷勤礼数大加赞赏,大有把小姐托付于您之意。不过现在看来,您是没有这个意思了。既然如此,我不如早作禀告,以免公爵先生对这起婚事抱有多余的期望。”
“等、等等!克丽斯,你不会把这事告诉公爵吧?你对你家小姐那么忠心,肯定不愿意毁了她的姻缘,对不对?”
苏珊倒抽了一口凉气,以混合着错愕与绝望的表情看向威尔逊男爵,而对方却没有向她瞥上一眼。
我面无表情地打量这个男人充血的眼睛和两腮上晃动的赘肉,心下不禁又好气又好笑。难道凭男爵富得流油的家业,还买不起一面质量好点的镜子?
考虑到我这身邋遢的装扮和鬼鬼祟祟的行径,赶在男爵恢复冷静察觉异状之前开溜才是上策。我临走前仍不忘彬彬有礼地刺他一下:
“诚实地说,我认为让小姐和您这样的男人缔结婚约,才是真正毁了她的终身幸福。”
“什么?!可你刚才不是还说,公爵对我……”
“那您大可和公爵结婚呀,只要公爵夫人不吃您的醋。”
我故作俏皮地冲他挤了挤眼睛,一扭身钻进了芳香四溢的玫瑰丛中。
——————————————————————————————————————————
西西里荒原上清新的空气很快将方才不愉快的遭遇一扫而光,我撩起裙摆从马车上跳下来的时候,已经把威尔逊男爵发福的身材和苏珊惨白的脸统统抛在了脑后。
我接下来要去的地方是这一带最贫穷的城镇之一。相当一部分住民入不敷出,男人靠四处给庄园主打零工来谋得一日三餐,却很难养活一家老小;孩子们小小年纪便要下地劳作,或是出门去其他富庶街区乞讨。
而我的使命,就是定期把公爵小姐托付给我的钱和食品分发给这里的穷人。
小姐平日几乎被严格的家规软禁在深闺之中,外出十分不易,这一任务理所当然由行动自由又走惯山路的我代劳。
照理说该是这样……
今天还真是老遇上些咄咄怪事。
“呜哇!”
我和平时一样,挨家挨户把装有纸币的信封从门缝或窗户里塞进去,不料走着走着就和一个人撞了个满怀。
那人及时伸出手臂扶住了我,忙不迭地低头道歉。我注意到他手里也拿着一只信封,好像是正在和我干同样的活计。
这可稀奇了。要知道,这座城镇充斥着各色各样的犯罪事件,被体面人称为“基督不敢来的地方”。人们相信连神都救不了这块从根底腐朽的土地,自然更不会有人出手相助了。就连暗中伸出援手的公爵小姐,一旦此事暴露,也难逃遭上流人士嘲笑的窘境。
怀着惊诧与好奇,我不由仔细打量起这个好心的陌生人来。
他年纪大约与我相仿,介于少年和青年之间。着装称得上考究,剪裁得体的白衬衫和深蓝色长外套,与贫民窟衣不蔽体的穷人们有天壤之别。体格并不高大,却显得匀称精悍,不像养尊处优的老爷们那样囤满了走一步晃几晃的脂肪;手脚修长,两肩偏窄,有一头蓬松的亮金色头发和一张女孩儿般眉清目秀、皮肤白皙的脸。他注视着我轻声道歉的时候,那对暗金瞳孔中闪烁的眼神让我联想起在森林中见过的野鹿,一样温厚而又清明。
“不好意思,小姐,我打扰你了吗?”
这个年轻人向我手中的挎包快速扫了一眼,显然已看出了我的来意。
“哪里,我才担心是否打扰了您呢。”
我下意识地伸手捂住包,与他拉开一段距离。虽然这个人看起来十分面善,但以貌取人从来都不是个明智的选择。>
爱自己而藐视上帝者组成地上之城,爱上帝而藐视自己者组成天上之城。
地上之城与天上之城始终交织在一起。两者同样享受世间的利益,亦被世间邪恶所折磨,但伴随着不同的信仰、希望与爱。
——奥古斯丁《上帝之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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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个天气晴好的四月早晨。正是风和日暖、春意盎然的时候,碧蓝的天空像教堂穹顶一样笼罩着开满鲜花的原野。在这座面朝大海建筑的富丽庄园里,可以清楚地听见浪涛拍岸时的呼啸声。
就在这样一个好天气,我像往常一样换上从女佣处借来的粗布裙衫,用厚重的头巾遮掩住大半张脸,提着公爵小姐亲手交托给我的挎包踏上了旅程。
从庄园到我的目的地之间尽是些崎岖的山路,搭乘马车也要花上一个多钟头。所幸春天的路上有许多可看的东西,让这段漫长的旅途不至于过分无聊。
不过这一回,我还没迈出庄园便兜头撞上了某些“可看的东西”。
为了掩人耳目,我每次执行公爵小姐的嘱托时,都绕过宅邸从屋后花园的佣人用小门进出。不成想,我沿着曲曲折折的小径没走出几步,刚拨开一簇茂盛的玫瑰花丛,一对热烈拥吻着的年轻男女赫然出现在我面前。
有那么一会儿,我以为是哪位明星借用公爵邸的花园拍激情戏,但我立刻认出了这对浪漫电影中的男女主角——男方是最近时常来造访公爵小姐的威尔逊男爵,坊间传闻说他极有可能成为小姐的未婚夫;女方是和我一同侍奉公爵小姐的女仆苏珊,是个年纪刚满十五岁的黑发美人,有一双极富魅力的翠绿猫眼。
他俩一见我突然出现,就像被捕兽夹夹到爪子的老鼠一样尖叫着跳了起来。威尔逊先生猛地把娇小的苏珊从怀里推出去,可怜的姑娘完全没反应过来,带着震惊不解的表情踉踉跄跄地向后退了几步,险些被自己的裙摆绊倒。
“……克、克丽斯,你好。”
威尔逊那张四方脸涨成了猪肝色,他慌乱地搓着双手,好像不知该把它们放在哪里。
“嗯,我很好。您好吗,威尔逊先生?”
我保持着礼貌而疏远的语气,尽力控制住当场捧腹大笑的冲动。从这家伙臃肿发福的身材、布满血丝的眼睛就能轻易看出他纵情声色的奢糜生活,但他竟然对追求对象身边的女仆下手,风险指数未免也太大了些。看苏珊那闪耀着希望光辉的稚嫩面孔,说不定她当真相信男爵会迎娶她为妻呢。
我觉得自己有义务提醒一下这个沉浸在美梦中的姑娘,便挂着和善的笑容转向威尔逊男爵:
“威尔逊先生,听说近来公爵先生对您的殷勤礼数大加赞赏,大有把小姐托付于您之意。不过现在看来,您是没有这个意思了。既然如此,我不如早作禀告,以免公爵先生对这起婚事抱有多余的期望。”
“等、等等!克丽斯,你不会把这事告诉公爵吧?你对你家小姐那么忠心,肯定不愿意毁了她的姻缘,对不对?”
苏珊倒抽了一口凉气,以混合着错愕与绝望的表情看向威尔逊男爵,而对方却没有向她瞥上一眼。
我面无表情地打量这个男人充血的眼睛和两腮上晃动的赘肉,心下不禁又好气又好笑。难道凭男爵富得流油的家业,还买不起一面质量好点的镜子?
考虑到我这身邋遢的装扮和鬼鬼祟祟的行径,赶在男爵恢复冷静察觉异状之前开溜才是上策。我临走前仍不忘彬彬有礼地刺他一下:
“诚实地说,我认为让小姐和您这样的男人缔结婚约,才是真正毁了她的终身幸福。”
“什么?!可你刚才不是还说,公爵对我……”
“那您大可和公爵结婚呀,只要公爵夫人不吃您的醋。”
我故作俏皮地冲他挤了挤眼睛,一扭身钻进了芳香四溢的玫瑰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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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西里荒原上清新的空气很快将方才不愉快的遭遇一扫而光,我撩起裙摆从马车上跳下来的时候,已经把威尔逊男爵发福的身材和苏珊惨白的脸统统抛在了脑后。
我接下来要去的地方是这一带最贫穷的城镇之一。相当一部分住民入不敷出,男人靠四处给庄园主打零工来谋得一日三餐,却很难养活一家老小;孩子们小小年纪便要下地劳作,或是出门去其他富庶街区乞讨。
而我的使命,就是定期把公爵小姐托付给我的钱和食品分发给这里的穷人。
小姐平日几乎被严格的家规软禁在深闺之中,外出十分不易,这一任务理所当然由行动自由又走惯山路的我代劳。
照理说该是这样……
今天还真是老遇上些咄咄怪事。
“呜哇!”
我和平时一样,挨家挨户把装有纸币的信封从门缝或窗户里塞进去,不料走着走着就和一个人撞了个满怀。
那人及时伸出手臂扶住了我,忙不迭地低头道歉。我注意到他手里也拿着一只信封,好像是正在和我干同样的活计。
这可稀奇了。要知道,这座城镇充斥着各色各样的犯罪事件,被体面人称为“基督不敢来的地方”。人们相信连神都救不了这块从根底腐朽的土地,自然更不会有人出手相助了。就连暗中伸出援手的公爵小姐,一旦此事暴露,也难逃遭上流人士嘲笑的窘境。
怀着惊诧与好奇,我不由仔细打量起这个好心的陌生人来。
他年纪大约与我相仿,介于少年和青年之间。着装称得上考究,剪裁得体的白衬衫和深蓝色长外套,与贫民窟衣不蔽体的穷人们有天壤之别。体格并不高大,却显得匀称精悍,不像养尊处优的老爷们那样囤满了走一步晃几晃的脂肪;手脚修长,两肩偏窄,有一头蓬松的亮金色头发和一张女孩儿般眉清目秀、皮肤白皙的脸。他注视着我轻声道歉的时候,那对暗金瞳孔中闪烁的眼神让我联想起在森林中见过的野鹿,一样温厚而又清明。
“不好意思,小姐,我打扰你了吗?”
这个年轻人向我手中的挎包快速扫了一眼,显然已看出了我的来意。
“哪里,我才担心是否打扰了您呢。”
我下意识地伸手捂住包,与他拉开一段距离。虽然这个人看起来十分面善,但以貌取人从来都不是个明智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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