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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稷乖乖杵在原地不动,朱廷佐偏头瞥了瞥她,又别过脸,与王夫南打起手语来——
“他怎么还回来拿伤药呐?
“我的药盒子伙计没给他们?
“难道伙计私吞了?!
“都怪你啊害我白白损失了一只药盒子。”
王夫南看朱廷佐自顾自地打手语,余光则瞥见了一直看着这边的许稷,花白头发因光线朦胧看起来竟没那么刺眼。
重点是,她看着看着竟笑了一笑。
看懂了吗?
王夫南不确定。
按说军中暗语一般人不会懂,但许稷那蕴着“看穿”意味的笑容,却着实令人琢磨不透。
许稷转移了视线不再关注他们,而朱廷佐也因觉无趣拍了拍王夫南的肩:“今日不尽兴,改日校场认真比比,先走了。”
“夜路慢行。”王夫南目送同僚走远,重新将视线移回许稷身上,甚至迈步走了过去:“妹夫不回府么?”
许稷闻声侧过身,抬首回道:“有点事,打算外宿。”
直接坦荡,双颊梨涡却深藏心机。
于是王夫南比她更直接地开口:“五叔为今日宴席上的事生气,所以不让妹夫回去住么?”
许稷但笑未语。
王夫南目光落在她前额的伤处,这时千缨却从门内火急火燎地冲了出来。千缨瞧王夫南就站在许稷跟前,竟还离得那么近,瞬时就拉下脸走过去,将药盒和换洗公服往许稷手里一塞:“我不送你了,快些回邸店歇着,记得上药。”
许稷轻应一声,正欲转身走,却被王夫南喊住:“头面要部,留疤不大好,伤药宜谨慎用之。”
千缨已很多年没与王夫南讲过话,听到他这话倒是很想破这个例,于是转头瞪住王夫南,语气不善:“听十七郎这话是觉得我的药不太好咯?可我的药是好是坏、会不会留疤与十七郎有甚么关系?十几年前不管的事,现在倒是管起来了。多谢好意提醒,但留疤就留疤好了,谁让我们既贫且困呢。”
千缨毛剌剌的,活生生像极了抱团御外的刺猬。
许稷察觉到了这其中一触即发的熊熊怒火,瞬时握住千缨的手,转头对黯光下的王夫南淡声说道:“千缨是许某夫人,处处为某着想,自然不会随意拿伤药敷衍,王都尉过虑,许某先行一步,再会。”
作者有话要说:铨选四才:参考唐时《选举志》,一曰身,体貌丰伟;二曰言,言辞辩正;三曰书,楷法遒美;四曰判,文理优长。这四法第一是长相,第二是语言表达能力,第三是书法,第四才是文章。以这样的标准来选人,有才而貌陋者就要sayNO啦,不过实际操作上也未必真是这样,私以为后边的才能才是重点啊(不过规章制度里总这样以貌取人是闹哪样?前面千牛备身也要英俊美少年才可以荫任,心塞
在许稷君眼里果然还是老婆比较重要2333
千缨如手足
男主如衣服
☆、【零四】兄弟约
千缨狠狠给王夫南白眼看,许稷则帮着夫人让他吃瘪,弄得他“一片好心”都付了黄鼠狼。
但这对于王夫南而言,却算不了什么。
在千缨紧紧反握住许稷手的同时,王夫南毫不在意地取出自己的药盒打开,指腹蘸了膏药,径直搭上了许稷额头,在其伤处抹了抹。
许稷不落痕迹蹙了下眉。
王夫南的注意力全在许稷额头上,却还不忘分心说道:“千缨哪,许多时候嘴硬除了保住些不必要的意气,什么实质好处也捞不到。承认事实没有那么难,你家的药是不是差劲,你额头上的疤便是最好的证明。”
王夫南坦荡自然地收回手,表情平顺,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挑衅意味,但言辞上就完全不是这么一回事:“千缨方才给的药是十多年前的,妹夫若觉得还能用便接着用,觉得不好用便换这个。”王夫南说着将自己的药盒塞给了许稷,随后就不再赘言欺负千缨,腰间银鱼袋一晃而过,转了身穿过小门便往家里去了。
“他算甚么哪!”千缨气鼓鼓地对关上的门骂了一声,狠皱着眉转向许稷一把夺过她手里的药盒:“不许用!”
坊间响起“汪汪”两声犬吠。
许稷低头轻咳一声,看看千缨拿来的药膏盒:“这确实是十多年前的吧。”>
许稷乖乖杵在原地不动,朱廷佐偏头瞥了瞥她,又别过脸,与王夫南打起手语来——
“他怎么还回来拿伤药呐?
“我的药盒子伙计没给他们?
“难道伙计私吞了?!
“都怪你啊害我白白损失了一只药盒子。”
王夫南看朱廷佐自顾自地打手语,余光则瞥见了一直看着这边的许稷,花白头发因光线朦胧看起来竟没那么刺眼。
重点是,她看着看着竟笑了一笑。
看懂了吗?
王夫南不确定。
按说军中暗语一般人不会懂,但许稷那蕴着“看穿”意味的笑容,却着实令人琢磨不透。
许稷转移了视线不再关注他们,而朱廷佐也因觉无趣拍了拍王夫南的肩:“今日不尽兴,改日校场认真比比,先走了。”
“夜路慢行。”王夫南目送同僚走远,重新将视线移回许稷身上,甚至迈步走了过去:“妹夫不回府么?”
许稷闻声侧过身,抬首回道:“有点事,打算外宿。”
直接坦荡,双颊梨涡却深藏心机。
于是王夫南比她更直接地开口:“五叔为今日宴席上的事生气,所以不让妹夫回去住么?”
许稷但笑未语。
王夫南目光落在她前额的伤处,这时千缨却从门内火急火燎地冲了出来。千缨瞧王夫南就站在许稷跟前,竟还离得那么近,瞬时就拉下脸走过去,将药盒和换洗公服往许稷手里一塞:“我不送你了,快些回邸店歇着,记得上药。”
许稷轻应一声,正欲转身走,却被王夫南喊住:“头面要部,留疤不大好,伤药宜谨慎用之。”
千缨已很多年没与王夫南讲过话,听到他这话倒是很想破这个例,于是转头瞪住王夫南,语气不善:“听十七郎这话是觉得我的药不太好咯?可我的药是好是坏、会不会留疤与十七郎有甚么关系?十几年前不管的事,现在倒是管起来了。多谢好意提醒,但留疤就留疤好了,谁让我们既贫且困呢。”
千缨毛剌剌的,活生生像极了抱团御外的刺猬。
许稷察觉到了这其中一触即发的熊熊怒火,瞬时握住千缨的手,转头对黯光下的王夫南淡声说道:“千缨是许某夫人,处处为某着想,自然不会随意拿伤药敷衍,王都尉过虑,许某先行一步,再会。”
作者有话要说:铨选四才:参考唐时《选举志》,一曰身,体貌丰伟;二曰言,言辞辩正;三曰书,楷法遒美;四曰判,文理优长。这四法第一是长相,第二是语言表达能力,第三是书法,第四才是文章。以这样的标准来选人,有才而貌陋者就要sayNO啦,不过实际操作上也未必真是这样,私以为后边的才能才是重点啊(不过规章制度里总这样以貌取人是闹哪样?前面千牛备身也要英俊美少年才可以荫任,心塞
在许稷君眼里果然还是老婆比较重要2333
千缨如手足
男主如衣服
☆、【零四】兄弟约
千缨狠狠给王夫南白眼看,许稷则帮着夫人让他吃瘪,弄得他“一片好心”都付了黄鼠狼。
但这对于王夫南而言,却算不了什么。
在千缨紧紧反握住许稷手的同时,王夫南毫不在意地取出自己的药盒打开,指腹蘸了膏药,径直搭上了许稷额头,在其伤处抹了抹。
许稷不落痕迹蹙了下眉。
王夫南的注意力全在许稷额头上,却还不忘分心说道:“千缨哪,许多时候嘴硬除了保住些不必要的意气,什么实质好处也捞不到。承认事实没有那么难,你家的药是不是差劲,你额头上的疤便是最好的证明。”
王夫南坦荡自然地收回手,表情平顺,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挑衅意味,但言辞上就完全不是这么一回事:“千缨方才给的药是十多年前的,妹夫若觉得还能用便接着用,觉得不好用便换这个。”王夫南说着将自己的药盒塞给了许稷,随后就不再赘言欺负千缨,腰间银鱼袋一晃而过,转了身穿过小门便往家里去了。
“他算甚么哪!”千缨气鼓鼓地对关上的门骂了一声,狠皱着眉转向许稷一把夺过她手里的药盒:“不许用!”
坊间响起“汪汪”两声犬吠。
许稷低头轻咳一声,看看千缨拿来的药膏盒:“这确实是十多年前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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