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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混账!」
伴随著书册落地的脆响,一声震怒难抑的暴喝、蓦然由御书房里传了出来。
看着那本被他重重甩落在御案之前的奏折,御书房内,萧琰目光如火、胸膛亦不住起伏,显然即使经过了方才那一番近乎失控的发泄,心头的愠怒愤恨之情也依旧难以平复。
──也无怪他有此反应。
爱子遭人下毒谋害虽已是两个多月前的事,可宸儿受到的伤害和其后带来的种种影响,却直至今日都仍余波犹存。纵使宸儿的状况在开始习练那套功法后便逐渐有了起色,但只要一想到宸儿曾一度濒死、又因毒性而受到了多么大的伤害,此事带来的心结,便怎么也无法由帝王心底挪去。
更别提此事明面上虽已找到「真凶」就此了结;可不拘前朝后宫、但凡有脑子又知晓当前局势之人,都晓得真正的主谋其实仍旧逍遥法外、秋毫未损了。
也正因着如此,即便已「事过境迁」,这谋害皇嗣一案仍是朝堂上的禁忌,二殿下的健康更是帝王的逆鳞。不论萧宸年满六岁还继续被养在紫宸殿中之事在朝臣和后宫诸妃嫔眼里有多不合规矩,也是断无人敢在风头未过之际将此事拿到帝王跟前说的。
只除了一个人。
一个萧琰早欲除之而后快,却直至今日都因种种顾忌而没能动手的人。
那便是贵妃高氏的兄长、多年来一直把持着镇北军大权的镇北大将军高如松。
回想起方才奏折内那不只触了他逆鳞、更可说是狠狠插在他心窝子上的字字句句,饶是萧琰的养气功夫在大昭历代君王中已经算是一等一的了,仍不由给气得目眦尽裂,恨不能以视线将那本薄薄的折子彻底烧穿,甚至将此人剥皮抽筋、挫骨扬灰。
──高如松此番所奏之事,大抵可归结为四项。
其一,是对两个月前的谋害皇嗣之案抒发他的「感慨」之情;其二,是以皇嗣案为由上奏请立中宫;其三,是接续着请立中宫之议、进一步奏请圣上下旨立太子;其四,却是一番看似「善意」的劝谏,建议萧琰替萧宸改名。
奏折是这样写的──结束了制式的颂圣之语,他先是严正谴责了投毒谋害皇子的北雁间人,接着对皇二子殿下的遭遇表达了他的惋惜,同时对也遭投毒的皇三子──也就是高贵妃之子──「幸得天佑」保得一命之事表达了他的庆幸。据他所言,皇三子是「日后将有大造化」,所以才能「得蒙天眷」逃过一劫。
抒发完这番感慨后,他笔锋一转,却是语重心长地将皇嗣案的发生归责到了中宫虚悬之事上。
依高如松之意,皇嗣案会酿成如此大祸,乃在于如今中宫空置,后宫无全盘统筹掌事之人,虽有诸妃共同协理,但因各行其是而多有疏漏不密之处,这才令北雁间人得了空子行此恶事。若不欲重蹈覆辙,自当选立贤德良淑之人执掌中宫,方得震慑诸般魑魅魍魉,使后宫免于不祥。
待中宫定,为国之计,自当续立太子,并使太子太傅和詹事府诸人悉心培养辅佐,方能使大昭国祚绵延、长治久安。据其所言,太子乃国之储君,虽按制当以嫡长立之,但若嫡长子不堪承重,便「当于诸皇子中选得天运且能堪家国重任者立之」。又提及皇三子「幸得天佑」一事,再直白不过地暗示了他心中「得天运且能堪家国重任」的皇子究竟是何人。
奏折到了最后,他又「秉公直言」,道是皇二子萧宸虽为元后嫡子、身分尊贵,然会遭此横祸,必是其命数轻、福份薄,承不起圣上所赐「宸」字所致。如若不然,缘何同遇厄难,皇三子能保得一命秋毫无损,皇二子却不仅损了根基、更得从此缠绵病榻?若圣上真惜爱此子,就当延请高人为二殿下易字更名,方能保得二殿下一世平安。
姑且不论高如松妄议皇嗣的举动如何肆无忌惮,单单是那几番自诩「善意」的「劝谏」,于萧琰便已足够诛心。
他本不是专断独行、不知纳谏的君王;类似的「劝谏」于他也并不陌生──立太子之事早在宸儿出生没多久便有人提了;自元后楼氏病亡,朝中也时有请立继后之议。就连宸儿的名字,此前也并非没有御史上书谏言过……但这些个「谏言」谁都能说,却独独不能出于高氏一脉──尤其是高如松──之口。
因为宸儿所遭之难,便是高如松和高贵妃兄妹二人的手笔。
萧琰之所以有此判断,不只是高贵妃当日假称皇三子有恙阻拦太医救治宸儿的画蛇添足之举自露了行迹;更是因为此案明面上的种种证据,全无例外地尽皆指向了所谓的「北雁间人」。
高如松以大将军衔领镇北军,其所镇之「北」,便是与北雁相邻的边关。纵使北雁方面确实有谋害大昭皇嗣的动机,但这几名间人既然有能力通过镇北军的盘查畅行无阻地直入大昭,还能顺利潜伏宫中下毒暗害居于紫宸殿偏殿的皇二子,为何不将机会用在于北雁更为有利的对象上?
比如萧琰。
──较之还需得十数年方能成材的皇嗣,直接谋害一手造就了大昭中兴的帝王岂不更为彻底?且不说萧琰死后,诸皇子背后的势力必会倾全力拱自己人上位;就是萧琰仍然在世的几个兄弟,也定然会有所动作。一旦大昭陷入夺嫡纷争的漩涡当中,自然便是北雁方面重现「康平之乱」的良机。
换而言之,若动手的真是北雁间人,在费了千辛万苦潜入大昭、甚至得到了足以进入紫宸殿的机会后,又怎么会舍萧琰不动,却将机会浪费在了才刚蒙学的稚龄皇子身上?退一万步说,就算萧琰身边防护甚紧、寻不着下手的机会,也能以身处禁宫之便伺机刺杀入宫秉事的朝中重臣。对北雁而言,向这些人下手,无疑比谋害两个──表面上是如此──才刚蒙学的幼童有利许多。
既然北雁方面没有理由行此愚蠢之举,所谓的「北雁间人」自然只能是旁人栽赃嫁祸的。而有能力凭空栽赃出一个「北雁间人」的,舍高氏一系还有何人?
高如松长年镇守边关,截获的北雁探子不在少数,所得的令信文书虽无法让大昭的探子反过来用以潜入北雁,用来当成栽赃嫁祸的证据却已十分足够。... -->>
第四章
「混账!」
伴随著书册落地的脆响,一声震怒难抑的暴喝、蓦然由御书房里传了出来。
看着那本被他重重甩落在御案之前的奏折,御书房内,萧琰目光如火、胸膛亦不住起伏,显然即使经过了方才那一番近乎失控的发泄,心头的愠怒愤恨之情也依旧难以平复。
──也无怪他有此反应。
爱子遭人下毒谋害虽已是两个多月前的事,可宸儿受到的伤害和其后带来的种种影响,却直至今日都仍余波犹存。纵使宸儿的状况在开始习练那套功法后便逐渐有了起色,但只要一想到宸儿曾一度濒死、又因毒性而受到了多么大的伤害,此事带来的心结,便怎么也无法由帝王心底挪去。
更别提此事明面上虽已找到「真凶」就此了结;可不拘前朝后宫、但凡有脑子又知晓当前局势之人,都晓得真正的主谋其实仍旧逍遥法外、秋毫未损了。
也正因着如此,即便已「事过境迁」,这谋害皇嗣一案仍是朝堂上的禁忌,二殿下的健康更是帝王的逆鳞。不论萧宸年满六岁还继续被养在紫宸殿中之事在朝臣和后宫诸妃嫔眼里有多不合规矩,也是断无人敢在风头未过之际将此事拿到帝王跟前说的。
只除了一个人。
一个萧琰早欲除之而后快,却直至今日都因种种顾忌而没能动手的人。
那便是贵妃高氏的兄长、多年来一直把持着镇北军大权的镇北大将军高如松。
回想起方才奏折内那不只触了他逆鳞、更可说是狠狠插在他心窝子上的字字句句,饶是萧琰的养气功夫在大昭历代君王中已经算是一等一的了,仍不由给气得目眦尽裂,恨不能以视线将那本薄薄的折子彻底烧穿,甚至将此人剥皮抽筋、挫骨扬灰。
──高如松此番所奏之事,大抵可归结为四项。
其一,是对两个月前的谋害皇嗣之案抒发他的「感慨」之情;其二,是以皇嗣案为由上奏请立中宫;其三,是接续着请立中宫之议、进一步奏请圣上下旨立太子;其四,却是一番看似「善意」的劝谏,建议萧琰替萧宸改名。
奏折是这样写的──结束了制式的颂圣之语,他先是严正谴责了投毒谋害皇子的北雁间人,接着对皇二子殿下的遭遇表达了他的惋惜,同时对也遭投毒的皇三子──也就是高贵妃之子──「幸得天佑」保得一命之事表达了他的庆幸。据他所言,皇三子是「日后将有大造化」,所以才能「得蒙天眷」逃过一劫。
抒发完这番感慨后,他笔锋一转,却是语重心长地将皇嗣案的发生归责到了中宫虚悬之事上。
依高如松之意,皇嗣案会酿成如此大祸,乃在于如今中宫空置,后宫无全盘统筹掌事之人,虽有诸妃共同协理,但因各行其是而多有疏漏不密之处,这才令北雁间人得了空子行此恶事。若不欲重蹈覆辙,自当选立贤德良淑之人执掌中宫,方得震慑诸般魑魅魍魉,使后宫免于不祥。
待中宫定,为国之计,自当续立太子,并使太子太傅和詹事府诸人悉心培养辅佐,方能使大昭国祚绵延、长治久安。据其所言,太子乃国之储君,虽按制当以嫡长立之,但若嫡长子不堪承重,便「当于诸皇子中选得天运且能堪家国重任者立之」。又提及皇三子「幸得天佑」一事,再直白不过地暗示了他心中「得天运且能堪家国重任」的皇子究竟是何人。
奏折到了最后,他又「秉公直言」,道是皇二子萧宸虽为元后嫡子、身分尊贵,然会遭此横祸,必是其命数轻、福份薄,承不起圣上所赐「宸」字所致。如若不然,缘何同遇厄难,皇三子能保得一命秋毫无损,皇二子却不仅损了根基、更得从此缠绵病榻?若圣上真惜爱此子,就当延请高人为二殿下易字更名,方能保得二殿下一世平安。
姑且不论高如松妄议皇嗣的举动如何肆无忌惮,单单是那几番自诩「善意」的「劝谏」,于萧琰便已足够诛心。
他本不是专断独行、不知纳谏的君王;类似的「劝谏」于他也并不陌生──立太子之事早在宸儿出生没多久便有人提了;自元后楼氏病亡,朝中也时有请立继后之议。就连宸儿的名字,此前也并非没有御史上书谏言过……但这些个「谏言」谁都能说,却独独不能出于高氏一脉──尤其是高如松──之口。
因为宸儿所遭之难,便是高如松和高贵妃兄妹二人的手笔。
萧琰之所以有此判断,不只是高贵妃当日假称皇三子有恙阻拦太医救治宸儿的画蛇添足之举自露了行迹;更是因为此案明面上的种种证据,全无例外地尽皆指向了所谓的「北雁间人」。
高如松以大将军衔领镇北军,其所镇之「北」,便是与北雁相邻的边关。纵使北雁方面确实有谋害大昭皇嗣的动机,但这几名间人既然有能力通过镇北军的盘查畅行无阻地直入大昭,还能顺利潜伏宫中下毒暗害居于紫宸殿偏殿的皇二子,为何不将机会用在于北雁更为有利的对象上?
比如萧琰。
──较之还需得十数年方能成材的皇嗣,直接谋害一手造就了大昭中兴的帝王岂不更为彻底?且不说萧琰死后,诸皇子背后的势力必会倾全力拱自己人上位;就是萧琰仍然在世的几个兄弟,也定然会有所动作。一旦大昭陷入夺嫡纷争的漩涡当中,自然便是北雁方面重现「康平之乱」的良机。
换而言之,若动手的真是北雁间人,在费了千辛万苦潜入大昭、甚至得到了足以进入紫宸殿的机会后,又怎么会舍萧琰不动,却将机会浪费在了才刚蒙学的稚龄皇子身上?退一万步说,就算萧琰身边防护甚紧、寻不着下手的机会,也能以身处禁宫之便伺机刺杀入宫秉事的朝中重臣。对北雁而言,向这些人下手,无疑比谋害两个──表面上是如此──才刚蒙学的幼童有利许多。
既然北雁方面没有理由行此愚蠢之举,所谓的「北雁间人」自然只能是旁人栽赃嫁祸的。而有能力凭空栽赃出一个「北雁间人」的,舍高氏一系还有何人?
高如松长年镇守边关,截获的北雁探子不在少数,所得的令信文书虽无法让大昭的探子反过来用以潜入北雁,用来当成栽赃嫁祸的证据却已十分足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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