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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早上林常安两只熊猫眼吓坏了圆子。她一夜未睡,在床上翻来覆去打滚儿。手机的闹铃已经响了好几遍,屏幕显示,今日待办事项:还书,小组讨论。
林常安关了闹铃,开始收拾书本。论文写得过半了,从图书馆借的书马上就要过期,今天是还书的最后期限,看着手里装满书沉甸甸的购物袋,林常安苦笑。
今天出门她特意张望了走廊,那辆奔驰牌自行车依旧靠在墙边,她原来只知道那辆自行车是楼上小哥的,可是现在楼上小哥的是潘郗的。出了公寓大门,她习惯性的抬头看了一眼二楼上的窗户,住了这么长时间,怎么能连一次偶遇都没有呢。想着,窗边爬上一只猫,伸了个懒腰,用淡绿色眼睛盯着林常安,她经常看见那只猫,第一次的时候林常安盯着它看了好长时间,猫身一动,她才惊讶,居然是活得,现在才知道,那是潘郗养的猫。
林常突然觉得自己对着窗户发愣的确有点傻,摇摇头走了。
从图书馆还完书之后她没有离开,直接去了讨论室。她完成论文之前还有最后一次小组作业,小组五个人,只有她和一个韩国姑娘两个女生,剩下的是一个德国小哥,美国小哥和墨西哥小哥。他们选的课题是,企业文化作为成功因素。选这个课题的初衷是因为简单,组里外国人多,容易点好拿分。
可是林常安没想到,就是因为这个课题,五个人第一次讨论就掐起来了。韩国姑娘说我们来研究三星的企业文化吧,美国小哥不干,说你们的手机模仿我们的苹果,德国小哥本想劝架却被美国小哥反咬一口,你们德国企业太死板,不懂变通。林常安看这架势,想着说那就研究中国企业吧,谁知一直沉默的墨西哥小哥来了一句,中国的企业文化都是抄袭,没特点。这谁能忍,那就大家一起掐架吧。
作业进展一度陷入停滞,大家都需要午饭时间冷静一下。
城市大学的餐厅没啥好吃的,可以说德国没啥好吃。林常安盛了点薯条沾着Mayo酱。
“常安,好久不见啊。”是周茗媚。她拿着咖啡在林常安对面坐下。接着说,“咱们自从来了德国就见了一次,你最近怎么样?”
“我,就写论文啊。”
“听说你选了Müller的论文,你怎么想的,他要求那么严格。”
“当时脑残了。”
“前两天我在这遇见咱们初中的潘郗了,你知道吗,他也是城市大学的学生,不过他读研了,我后来一打听,天啊,潘郗居然是公认的大神,三年就把城市大学本科读完了,他本科读的是机械工程和经济学,研究生读的工商管理,是Müller的得意弟子呢。你说这人怎么变化这么大呢,初中那会还和小混混似的,这摇身一变成大学霸了,我听说他爸特别有钱,初中就送他来德国读书了。”
打听的还挺全面,听着周茗媚嗲嗲的颤音,林常安嚼着薯条点头没搭话。
“常安,你别告诉我这些你都不知道?天啊,常安,你初中不是还喜欢潘郗吗,怎么他后来的事情你一点都不知道。”
“……”
林常安感觉有点食不知味了,打发了周茗媚,回到讨论室。其他人还没回来,她一个人托着腮发呆。这就是为什么她不愿提起潘郗,因为大家都知道她喜欢潘郗,凡是关于他的话题她总是被牵扯进来,不管她愿不愿意这些年她总能在别人那里知道些潘郗的近况,也不知道是真是假。
接下来的几个小时又是噼里啪啦的讨论,最后大家协商意见,确定研究德国大众的企业文化,因为身在德国资料多,毕竟组里只有一个德国人,他的语言最好。林常安和德国小哥留到了最后,等一切工作完成了,她看了眼手表,十一点零三,图书馆晚上十一点半关门,她和德国小哥道别,去赶最后一班地铁回家。
今天降温,天气特别冷,冷风呼呼地往脸上刮,林常安穿了件黑色厚羽绒,围了一条青色羊毛格子围巾,站在地铁站里哆哆嗦嗦的等车。其实学校离她家并不远,地铁三站就到,只是从地铁站上来之后有一段小路挺阴森,白天还好,就是晚上有点不安全,但这是回家的必经之路,林常安害怕的时候就给圆子打电话,打一路电话回家。但是今天的天气太冷了,一心想回家就忘了这回事了。
突然,树丛里跑出来一个醉汉,是个德国人,醉气冲天的用英语对着林常安大喊。
“Hi,!”(喂,亚洲女孩!)
林常安吓了一跳,心想快走。
德国醉汉一把抓住她的胳膊,抡着酒瓶子送到嘴边,咕咚喝了一口。
“en,ken……”(我们喝,喝……一起……喝……)
这个醉汉已经喝得连不成句了,林常安想挣开他的手,可是就醉汉耍起酒疯来了,她犹豫着要不要报警。
“Hi,!”(喂,警察!)
低沉的嗓音从林常安身后响起,充满了警告的意味。
醉汉突然愤怒的把玻璃酒瓶子摔在地上,跑了。一地的玻璃渣子,林常安明显的能感觉到有些玻璃渣子崩落到自己的裤腿。她回头,是潘郗。他站在离她身后五步远的... -->>
第二天早上林常安两只熊猫眼吓坏了圆子。她一夜未睡,在床上翻来覆去打滚儿。手机的闹铃已经响了好几遍,屏幕显示,今日待办事项:还书,小组讨论。
林常安关了闹铃,开始收拾书本。论文写得过半了,从图书馆借的书马上就要过期,今天是还书的最后期限,看着手里装满书沉甸甸的购物袋,林常安苦笑。
今天出门她特意张望了走廊,那辆奔驰牌自行车依旧靠在墙边,她原来只知道那辆自行车是楼上小哥的,可是现在楼上小哥的是潘郗的。出了公寓大门,她习惯性的抬头看了一眼二楼上的窗户,住了这么长时间,怎么能连一次偶遇都没有呢。想着,窗边爬上一只猫,伸了个懒腰,用淡绿色眼睛盯着林常安,她经常看见那只猫,第一次的时候林常安盯着它看了好长时间,猫身一动,她才惊讶,居然是活得,现在才知道,那是潘郗养的猫。
林常突然觉得自己对着窗户发愣的确有点傻,摇摇头走了。
从图书馆还完书之后她没有离开,直接去了讨论室。她完成论文之前还有最后一次小组作业,小组五个人,只有她和一个韩国姑娘两个女生,剩下的是一个德国小哥,美国小哥和墨西哥小哥。他们选的课题是,企业文化作为成功因素。选这个课题的初衷是因为简单,组里外国人多,容易点好拿分。
可是林常安没想到,就是因为这个课题,五个人第一次讨论就掐起来了。韩国姑娘说我们来研究三星的企业文化吧,美国小哥不干,说你们的手机模仿我们的苹果,德国小哥本想劝架却被美国小哥反咬一口,你们德国企业太死板,不懂变通。林常安看这架势,想着说那就研究中国企业吧,谁知一直沉默的墨西哥小哥来了一句,中国的企业文化都是抄袭,没特点。这谁能忍,那就大家一起掐架吧。
作业进展一度陷入停滞,大家都需要午饭时间冷静一下。
城市大学的餐厅没啥好吃的,可以说德国没啥好吃。林常安盛了点薯条沾着Mayo酱。
“常安,好久不见啊。”是周茗媚。她拿着咖啡在林常安对面坐下。接着说,“咱们自从来了德国就见了一次,你最近怎么样?”
“我,就写论文啊。”
“听说你选了Müller的论文,你怎么想的,他要求那么严格。”
“当时脑残了。”
“前两天我在这遇见咱们初中的潘郗了,你知道吗,他也是城市大学的学生,不过他读研了,我后来一打听,天啊,潘郗居然是公认的大神,三年就把城市大学本科读完了,他本科读的是机械工程和经济学,研究生读的工商管理,是Müller的得意弟子呢。你说这人怎么变化这么大呢,初中那会还和小混混似的,这摇身一变成大学霸了,我听说他爸特别有钱,初中就送他来德国读书了。”
打听的还挺全面,听着周茗媚嗲嗲的颤音,林常安嚼着薯条点头没搭话。
“常安,你别告诉我这些你都不知道?天啊,常安,你初中不是还喜欢潘郗吗,怎么他后来的事情你一点都不知道。”
“……”
林常安感觉有点食不知味了,打发了周茗媚,回到讨论室。其他人还没回来,她一个人托着腮发呆。这就是为什么她不愿提起潘郗,因为大家都知道她喜欢潘郗,凡是关于他的话题她总是被牵扯进来,不管她愿不愿意这些年她总能在别人那里知道些潘郗的近况,也不知道是真是假。
接下来的几个小时又是噼里啪啦的讨论,最后大家协商意见,确定研究德国大众的企业文化,因为身在德国资料多,毕竟组里只有一个德国人,他的语言最好。林常安和德国小哥留到了最后,等一切工作完成了,她看了眼手表,十一点零三,图书馆晚上十一点半关门,她和德国小哥道别,去赶最后一班地铁回家。
今天降温,天气特别冷,冷风呼呼地往脸上刮,林常安穿了件黑色厚羽绒,围了一条青色羊毛格子围巾,站在地铁站里哆哆嗦嗦的等车。其实学校离她家并不远,地铁三站就到,只是从地铁站上来之后有一段小路挺阴森,白天还好,就是晚上有点不安全,但这是回家的必经之路,林常安害怕的时候就给圆子打电话,打一路电话回家。但是今天的天气太冷了,一心想回家就忘了这回事了。
突然,树丛里跑出来一个醉汉,是个德国人,醉气冲天的用英语对着林常安大喊。
“Hi,!”(喂,亚洲女孩!)
林常安吓了一跳,心想快走。
德国醉汉一把抓住她的胳膊,抡着酒瓶子送到嘴边,咕咚喝了一口。
“en,ken……”(我们喝,喝……一起……喝……)
这个醉汉已经喝得连不成句了,林常安想挣开他的手,可是就醉汉耍起酒疯来了,她犹豫着要不要报警。
“Hi,!”(喂,警察!)
低沉的嗓音从林常安身后响起,充满了警告的意味。
醉汉突然愤怒的把玻璃酒瓶子摔在地上,跑了。一地的玻璃渣子,林常安明显的能感觉到有些玻璃渣子崩落到自己的裤腿。她回头,是潘郗。他站在离她身后五步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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