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救赎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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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在,他率先打破僵局,“我是死神。你是我的夫人,的转世。”
这人怎么说话大舌头?
等等,什么玩意儿?
“大哥,你是在拍戏吗?你私闯民宅,我现在就可以让警察把你带走。”
“莫急、莫急。你看看脖子上的印记,那是开得残艳的罂粟。你就像是这罂粟,让我着迷、沉沦、失去自我,让我无法离开你,让我在你的甜美中糜烂成泥、腐朽成渣……呼呼……对不起,我失态了。从小就有的吧。这是我们之间的契约,你永远是我的夫人,我永远是你的先生。”
我冷冷地盯着他,说:“假如我这辈子是个男的,你还会这样浪费口舌吗?”
他却笑意更深了,“夫人,我爱的是你的灵魂,你是男是女,又有何妨?先吃早饭吧。”
我终是败给了人类的新陈代谢。
面对自己咕咕叫着的肚子,和陌生男人深情的目光,我切下一小块三明治,放入口中咀嚼。
面包还是普通的面包,火腿还是普通的火腿,煎蛋还是普通的煎蛋。
可我咽下这一口的同时,一滴清泪落下,在盘子上溅出一朵水花。
随后便像开了阀的水坝,止不住地,泪全涌了出来。
十七年,这是我记事以来第一次哭。
我被冷落,被欺侮,被暴力时,一滴泪都没掉。
我真是太没出息了,怎么能被这个普通的三明治感动哭了。
他从背后环住我的腰,头埋在我肩胛上,嘴唇贴在罂粟印记上,轻轻吻了一下。
我在他怀里低声抽泣,身子抖得像筛糠,手心冰凉如入冰窟,眼里的画面已经成了白色的虚影,不停地摇晃。
终是止住了啜泣,我抹了抹面颊上的泪水,挣扎了一下,想从他怀里挣脱出来,却被他抱得更紧。
“你……要是同意的话,让我来照顾你吧。”他说。
我鬼使神差地点了点头,重重吐出一口气。
大概是相信了他的鬼话吧,否则我为何成了他人眼中的煞神。
他说,他已经寻了他的夫人八百多年了。
他本不是死神。
他们曾共挽鹿车相濡以沫,隐于宁静田园,缫丝织缕,耕耘收获。春花、夏风、秋月、冬雪,看遍世间的良辰美景。
直至家国动荡不安,硝烟弥漫,国都沦陷。
夫人病重,逃亡奔波途中终没挺过去,去了。
他不堪妻子去世的沉重打击,郁郁寡欢,三年后,一同撒手人寰。
这本该是个到此就结束的悲情故事。
可他死后,见了阎王,诉求可以再次见到妻子。
阎王应了他的请求,代价是成为收割灵魂的鬼神,不死不灭,永世不得入轮回。西方人称之为死神。除非外界使其魂飞魄散,否则永远无法结束这无止境的生命。
这是最残酷的代价。
阎王在她魂魄上刻上印记,告诉死神,若是脖颈上有一朵血红色的罂粟,那便是她。
若他一直找不到她,那吞噬他的将是无尽的孤独,周而复始地收割魂魄,亲眼见证一条条鲜活的生命在自己手中流逝,终只能面无表情地囚住躁动不安的新生的孤魂,带领他们或轮回、或游荡。
听了他的描述,我觉得他其实和鬼差差不多,不过是换了个称呼,以西方人的习惯命名罢了。
“喂,你有名字吗?我总不能叫你‘喂’或者死神吧。”
“我……不记得我的名字了。时间,太久了,你想叫什么就叫什么吧。不过我还记得你前世的名字,年年。”
我心中一惊,我的名字叫纪华年。
“嗯……”我思虑片刻,“那我就叫你……黎,黎明的黎。我希望你能摆脱黑暗的束缚,迎来希望的天明。”
“谢谢。我叫,黎。”他轻笑了一下,重复了一遍这个名字。
其实我很迷惑,他为何如此执着于寻找他的夫人。两个人的感情真的可以深到愿为对方付出生命自由的代价吗?现在的我无法理解,也无法想象当时的他是如何决定的。
我也不知该如何发展和他的关系。
是做普通的室友,还是要好的朋友,亦或是再续前缘?
再续前缘是不可能的,我是个莫得感情的冷血动物。世间本就不存在诚恳的善意和纯白的真情,人类一切的交集皆建立在物欲横流的社会上。今朝可为千金断手,他日亦能为功利卖友。
就当是收留他一阵子吧,等他心结打开,不再留存执念,我们便到此缘尽了。
忽想起今天是上学日,急忙打电话跟老班请病假。
好在老班是个通情达理的人,让我好好养病又不叮嘱我复习,快要一模了。
我连连应下。挂断了电话,我摊开练习册,刚做了没两道题,头顶忽传来冰凉的触感。
黎揉了揉我的脑袋,在我椅子旁盘腿坐下,支楞着腮帮子望着我。
我被他盯得有些毛,头顶碎发根根立起,“……你干什么?”
他微微一笑,说:“没什么,就是想看看你。你学你的,不用管我。”
我定了定神,吐出一口浊气,把注意力都集中在铅字排列整齐的练习题上。耳畔铅笔摩擦纸面的“沙沙”声,机械表秒针转动的“嘀嗒”声,黎若有若无的均匀的呼吸声,伴我刷着一道道题。
再次停笔歇息,已经是下午两点多了。黎不知何时离开去厨房忙活了,肚子的“咕咕”声促使我去厨房一探究竟。
还未进厨房,先嗅香气扑鼻,葱蒜爆炒过的油香混夹着芹菜的清香,一缕缕的香味儿阵阵涌入鼻腔,满足了嗅觉上的冲击感。
夹一口搁在嘴里咀嚼,爽脆的芹菜在齿间崩裂开来,“咔嚓咔嚓”的声音传入耳,给大脑传递着口感上佳的信号,忍不住又吃了几口。
不得不赞叹,他真是个贤夫良父。
自此,我开始了和他的“同居生活”。
我第一次体会到被细心照料的感觉,像个襁褓婴儿,衣来伸手,饭来张口。
他厨艺很好,每天晚上变着花样儿得给我做好吃的,害得我长胖了五斤。
好在,他率先打破僵局,“我是死神。你是我的夫人,的转世。”
这人怎么说话大舌头?
等等,什么玩意儿?
“大哥,你是在拍戏吗?你私闯民宅,我现在就可以让警察把你带走。”
“莫急、莫急。你看看脖子上的印记,那是开得残艳的罂粟。你就像是这罂粟,让我着迷、沉沦、失去自我,让我无法离开你,让我在你的甜美中糜烂成泥、腐朽成渣……呼呼……对不起,我失态了。从小就有的吧。这是我们之间的契约,你永远是我的夫人,我永远是你的先生。”
我冷冷地盯着他,说:“假如我这辈子是个男的,你还会这样浪费口舌吗?”
他却笑意更深了,“夫人,我爱的是你的灵魂,你是男是女,又有何妨?先吃早饭吧。”
我终是败给了人类的新陈代谢。
面对自己咕咕叫着的肚子,和陌生男人深情的目光,我切下一小块三明治,放入口中咀嚼。
面包还是普通的面包,火腿还是普通的火腿,煎蛋还是普通的煎蛋。
可我咽下这一口的同时,一滴清泪落下,在盘子上溅出一朵水花。
随后便像开了阀的水坝,止不住地,泪全涌了出来。
十七年,这是我记事以来第一次哭。
我被冷落,被欺侮,被暴力时,一滴泪都没掉。
我真是太没出息了,怎么能被这个普通的三明治感动哭了。
他从背后环住我的腰,头埋在我肩胛上,嘴唇贴在罂粟印记上,轻轻吻了一下。
我在他怀里低声抽泣,身子抖得像筛糠,手心冰凉如入冰窟,眼里的画面已经成了白色的虚影,不停地摇晃。
终是止住了啜泣,我抹了抹面颊上的泪水,挣扎了一下,想从他怀里挣脱出来,却被他抱得更紧。
“你……要是同意的话,让我来照顾你吧。”他说。
我鬼使神差地点了点头,重重吐出一口气。
大概是相信了他的鬼话吧,否则我为何成了他人眼中的煞神。
他说,他已经寻了他的夫人八百多年了。
他本不是死神。
他们曾共挽鹿车相濡以沫,隐于宁静田园,缫丝织缕,耕耘收获。春花、夏风、秋月、冬雪,看遍世间的良辰美景。
直至家国动荡不安,硝烟弥漫,国都沦陷。
夫人病重,逃亡奔波途中终没挺过去,去了。
他不堪妻子去世的沉重打击,郁郁寡欢,三年后,一同撒手人寰。
这本该是个到此就结束的悲情故事。
可他死后,见了阎王,诉求可以再次见到妻子。
阎王应了他的请求,代价是成为收割灵魂的鬼神,不死不灭,永世不得入轮回。西方人称之为死神。除非外界使其魂飞魄散,否则永远无法结束这无止境的生命。
这是最残酷的代价。
阎王在她魂魄上刻上印记,告诉死神,若是脖颈上有一朵血红色的罂粟,那便是她。
若他一直找不到她,那吞噬他的将是无尽的孤独,周而复始地收割魂魄,亲眼见证一条条鲜活的生命在自己手中流逝,终只能面无表情地囚住躁动不安的新生的孤魂,带领他们或轮回、或游荡。
听了他的描述,我觉得他其实和鬼差差不多,不过是换了个称呼,以西方人的习惯命名罢了。
“喂,你有名字吗?我总不能叫你‘喂’或者死神吧。”
“我……不记得我的名字了。时间,太久了,你想叫什么就叫什么吧。不过我还记得你前世的名字,年年。”
我心中一惊,我的名字叫纪华年。
“嗯……”我思虑片刻,“那我就叫你……黎,黎明的黎。我希望你能摆脱黑暗的束缚,迎来希望的天明。”
“谢谢。我叫,黎。”他轻笑了一下,重复了一遍这个名字。
其实我很迷惑,他为何如此执着于寻找他的夫人。两个人的感情真的可以深到愿为对方付出生命自由的代价吗?现在的我无法理解,也无法想象当时的他是如何决定的。
我也不知该如何发展和他的关系。
是做普通的室友,还是要好的朋友,亦或是再续前缘?
再续前缘是不可能的,我是个莫得感情的冷血动物。世间本就不存在诚恳的善意和纯白的真情,人类一切的交集皆建立在物欲横流的社会上。今朝可为千金断手,他日亦能为功利卖友。
就当是收留他一阵子吧,等他心结打开,不再留存执念,我们便到此缘尽了。
忽想起今天是上学日,急忙打电话跟老班请病假。
好在老班是个通情达理的人,让我好好养病又不叮嘱我复习,快要一模了。
我连连应下。挂断了电话,我摊开练习册,刚做了没两道题,头顶忽传来冰凉的触感。
黎揉了揉我的脑袋,在我椅子旁盘腿坐下,支楞着腮帮子望着我。
我被他盯得有些毛,头顶碎发根根立起,“……你干什么?”
他微微一笑,说:“没什么,就是想看看你。你学你的,不用管我。”
我定了定神,吐出一口浊气,把注意力都集中在铅字排列整齐的练习题上。耳畔铅笔摩擦纸面的“沙沙”声,机械表秒针转动的“嘀嗒”声,黎若有若无的均匀的呼吸声,伴我刷着一道道题。
再次停笔歇息,已经是下午两点多了。黎不知何时离开去厨房忙活了,肚子的“咕咕”声促使我去厨房一探究竟。
还未进厨房,先嗅香气扑鼻,葱蒜爆炒过的油香混夹着芹菜的清香,一缕缕的香味儿阵阵涌入鼻腔,满足了嗅觉上的冲击感。
夹一口搁在嘴里咀嚼,爽脆的芹菜在齿间崩裂开来,“咔嚓咔嚓”的声音传入耳,给大脑传递着口感上佳的信号,忍不住又吃了几口。
不得不赞叹,他真是个贤夫良父。
自此,我开始了和他的“同居生活”。
我第一次体会到被细心照料的感觉,像个襁褓婴儿,衣来伸手,饭来张口。
他厨艺很好,每天晚上变着花样儿得给我做好吃的,害得我长胖了五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