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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腿上轻轻的捏着,越想越不爽的他捏的劲道也是越来越重。
“啊!”
彭奔突然大叫了起来,原来是沉溺与思索的他,掐自己的时候没注意,疼的他清醒了过来,见所有人都莫名其妙的看着他,他只能打着哈哈说道:“没什么,没什么。”
见众人都一声“切”转过去了之后,彭奔用没人听的到的声音嘀咕着:好人有什么用,好人特么的没有女朋友。
叶第七十七章一个人的生活一哲和厉小妙两个主角都放开了,接下来的聊天氛围自然不会差到哪里去,六个人说着笑着,彭奔在那一声之后直接加入了战局,放开了自己与几个女的聊着各种话题,叶一哲也乐于将表现的机会让给他,加上彭奔本身就见识过不少东西,自小就是跟着家里走南闯北的他,见闻就算比起叶一哲来说都要丰富不少,而且他还是个活宝级别的人物,场面自然不会尴尬,被他带动的很好,三个女生对他的印象也都是上了一个台阶,尤其是白冰冰,不住的给他抛着媚眼,让彭奔顿时有一种春天来了的感觉,心潮澎湃了许多,说话的语气也是愈发激昂了起来。
男人在这个时候,最容易爆发出一些平时看不出来的勇气。
尤其在被叶一哲陷害的喝下几杯酒之后。
“江州,在我小的时候就已经来过,那个时候这里还不像现在这样繁华,很是荒芜,尤其是整个城东,别说公路了,就算是水泥路都很少见。那个时候我才那么点高吧,还刚脱下开裆裤。”
彭奔用手比划了下高度,打了一个饱嗝,嘴里却夸夸其谈着,“第一次来的时候,东方明珠刚刚竣工没几年,刚刚成为这座城市的标志,那个时候人来人往不多,很是喜欢这个城市,记得那个时候,父亲带我去城隍庙吃小吃,去普陀山,一个个景点走了过去,最后在黄浦江上合影,笑容满面,父亲买给我的第一件礼物就是在江州买的,我至今还存放着,是一个很小的泥人,虽然已经看不清长相了,但是依旧记得我吵着闹着要买那个泥人,父亲不肯,后来我哭了一路,回到家的时候,父亲一边说着‘噔噔噔噔’,一边从怀里掏出那个泥人。后来就再也没来过这里了,然后就是高考的时候毅然决然的报了复大,没有理由的,就是喜欢,喜欢这个城市,喜欢那个曾经让我欢喜过的城市,但是来到这里发现不一样了,现在的江州虽然人多,虽然很热闹很繁华,但是怎么都找不到原来的感觉了。”
本来还在笑着的众人都是安静了下来,听着彭奔的叙述。
“我怎么就找不到以前那份感觉了呢,怎么就只觉得满大街的行人神色匆匆不是赶着活就是赶着死呢?来到这里,我突然觉得不在这个世界了,都不如在家那样的美好了,是我变了,还是江州变了呢?”
彭奔说着说着,声音就带了些许的哽咽,叶一哲拍了拍他的肩膀,低声叹了一声,拿起桌上的酒杯,轻轻碰了碰他的杯壁,然后一饮而尽。
他很理解彭奔的这种情绪,发现自己期待了十几年的东西,突然完全变了一个样子,变得自己也不认识了,自己却还信誓旦旦的说着这是自己最喜欢的东西,多么可笑,又多么可悲。
彭奔也是拿起酒杯一饮而尽,然后说道:“坑爹,不是么?”
这顿饭吃了有两个多小时,吃完了的时候,八点多的天色已经彻底黑了下来,果然如同叶一哲预料的那样,有四个美女在旁边,彭奔想都没想就是抢着去结账,厉小妙想要拦都拦不住,只有叶一哲回头笑了一声:“看,这就是我带他来的作用。”
说着所有人都是笑了起来,只有彭奔一脸郁闷的看着叶一哲。
众人没有多说什么,在学校门口就是分开,男女宿舍的方向完全相反,跨度并不小,也是复大为了避免恋爱而做出的一系列举动之一,叶一哲和彭奔都喝了不少酒,想要送她们回到寝室但是被她们拒绝了,两个人只能互相搀扶着摇晃着向宿舍走去。
实际上是叶一哲搀扶着彭奔而已,从小到大,叶一哲都很会控制自己,从来不会让自己失控,酒精这种东西,能喝,但是不会让自己喝醉,哪怕头脑稍微有点模糊都不会,有些事情,这个玩意太误事了,像现在的彭奔,摇摇晃晃的,幸好他块头不大,不然叶一哲非累死不可。
“叶子,我算是服了你了。”一边走着,彭奔还在继续着他的嘀咕,“竟然和那么多的美女有接触,不愧是我老大,本来还有点嫉妒你,但是后来想想,如果不是你我又怎么会接触到她们,所以老大我是真心服了你了,你就是我老大。有钱没钱,算个屁啊,只有感情才是真的,我特么的也是看透了,也只想找个安安稳稳过日子的女生,然后走下去,那个白冰冰一直朝我抛媚眼,好像我看不出来似的,不过我也清楚,她也只不过是看到我手上这块swatch的手表罢了。这个大学里,我能相信的也只有老大你和孙子了,尤其是老大你,虽然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但是我就是觉得老大你就是老大,就应该是老大,这个就是王八之气么?”
听着他语无伦次的说着,叶一哲只是笑了笑,没有去回答,晚上的路上行人虽然有,但是也不多,狭长的路途,只留下了彭奔的声音在回荡着。
厉小妙一看已经看不到叶一哲他们两人的身影,径直的问道:“冰冰,你刚才怎么了,真喜欢上彭奔了?”
白冰冰嬉笑的说道:“也许吧,他长的蛮好看的啊,虽然不如你的叶一哲。”
说着就是不再提及这个话题,其他三人相视了一眼,只能任由她去花痴着,但是就算厉小妙也是猜不透白冰冰心里想着什么,如果不是晚上的话,她一定会看出白冰冰的眼神很是诡异,是一种猎人看到猎物的眼神。
在就要到宿舍的时候,叶一哲收到了一条短信。
“这周末有时间么?我姑姑想见你。”
将彭奔放置在了床上,叶一哲从怀里掏了一根烟,走到阳台上点燃,没有立刻回复她,看着烟雾缭绕,陷入了思索。
8mg的中南海,虽然不贵,但是却是叶一哲最喜欢的烟,而且他并不是喜欢抽烟,没有任何烟瘾的他在十五岁之前根本就不触碰这个玩意,他只是喜欢这种感觉,吞云吐雾,一个人夜深人静思考问题的时候,他一般都会这样做,这样会让他的心更是平静。
大多数男人抽烟,都只是因为寂寞而已。
一个人在外面漂泊着,无论内心多么强大,都是需要一份安慰的港湾的,幸好叶一哲有李虎,有风四娘,让他的生活多了点色彩,不然他也很累的。
做什么事情都是一个人,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睡觉,一个人走在大街上,看人来人往,一个人逛这个城市,看花开花落。冷了,自己抱抱自己;烦了,自己安慰自己;累了,自己躺下,睡觉。如果生病了,哪怕是爬,也要爬着去药店买药,因为你很确定,什么时候如果你一个人死在房间里,根本不会有人注意到。
回头看了看躺着打呼的彭奔,叶一哲轻声呢喃道:“就像你一样的累吧。”
在这个城市里,他有李虎他们,鲁滨孙也有了女朋友,整个116寝室,就彭奔还是一个人,宿舍虽然是大家一起的根据地,但是他们宿舍却只是他一个人的,所以他就算明知道白冰冰眼睛注意的是他的手表是他可能富有的家境,但是他还是没拒绝那份殷勤,不是因为对爱情的不在乎,而是他累了。
想到这里叶一哲拿起手机,回复了一个字:“好。”!!!
第七十八章厉家长女
襄阳路,大可堂普洱会所,始建于1933年,是当年法国设计师的杰作,西洋风格的老洋房,如今因为普洱茶还有丰富的茶文化重新绽放异彩,虽然并不是江州市最贵最好最高档的茶座,但是也是一个汇聚智者雅士的殿堂。
在这个三层独栋花园大洋房门口,叶一哲明显的感觉到了它的气势并不一般,来到江州那么久,说去了不少地方也确实是,但是独独没有去那些复古典雅,俗话说也就是小资们经常前往的地方,听着厉小妙的介绍,他知道眼前的大可堂算是一个。
民国时期的建筑充满着老江州的风情,中西合璧,却没有丢失个性,洋房和普洱看似毫无第七十八章厉家长女关系,却又适当的融合,和谐而不腻味,高贵而无粉饰。“大可”二字是主人名字中间的“奇”字上下拆分之后而得,整个建筑布局精巧,装修古香古色,中西合并;院内一方石碑,刻着余秋雨的“大可堂茶园记”:集群贤于雨夕,散胜会于霜晨,不失为海上一蕴藉之去处也。正是这一首茶园记,完美的诠释的大可堂的内在韵意,将大可堂的韵味散发的更是深刻了些许。
第一眼,叶一哲的印象很好。
江州多小资,在有些时候,他们的选择还是高雅的,这个也改变了叶一哲对一贯小资的印象,本来在他的想法里,那些所谓的小资,每天在星巴克这类快餐咖啡店里坐着,一坐就是一个下午,拿着一台苹果笔记本,这样的生活在叶一哲看来就是装比而已,真正的情调应该是茶道,无论经济多么发展,在午后的阳光下,饮一杯清澈的茶,也是人生一大乐事。
这样的小资,就算在小资里也是高档的小资了吧。
想到这里的叶一哲不禁眉头一皱,他的思绪回到了那个邀请第七十八章厉家长女他前来的厉小妙姑姑身上。
就在前天晚上厉小妙短信他说到这件事情之后,叶一哲第二天一大早便是径直去了风四娘那里,与她将大概情况说了下,当然漏过了那些他和厉小妙暧昧的段落,一直以来他都没有刻意去问厉小妙的身世,因为他认为,如果她愿意说的话自己知道真相才有意义,不然的话纯粹当成一个**去探查,很不幸的是,叶一哲并不上一个喜欢探究别人**的人。但是她姑姑突然想要见自己,那么他就不得不去做一些工作了。
燕京,厉小妙。
听了叶一哲的话语之后,风四娘也是陷入了沉思,脑海里过滤着所有知名的人名,而且叶一哲已然认定厉小妙家里并没有那么的寻常,后面肯定有不浅的关系,不然根本不可能得知他的真实成绩,随身还带着两个看上去就不弱的保镖。
“我的印象里没有姓厉的大家族啊。”一边摇头沉吟着,一边思索着,只是想了一会,风四娘便是怔住了,呢喃道:“有一个可能。”
叶一哲疑惑的看着她,风四娘的表情有点出乎他的意料,在他印象里,她很少失控,此刻她的表情,带着点尊敬,一丝不敢相信,甚至还有一丝的恐惧。
的腿上轻轻的捏着,越想越不爽的他捏的劲道也是越来越重。
“啊!”
彭奔突然大叫了起来,原来是沉溺与思索的他,掐自己的时候没注意,疼的他清醒了过来,见所有人都莫名其妙的看着他,他只能打着哈哈说道:“没什么,没什么。”
见众人都一声“切”转过去了之后,彭奔用没人听的到的声音嘀咕着:好人有什么用,好人特么的没有女朋友。
叶第七十七章一个人的生活一哲和厉小妙两个主角都放开了,接下来的聊天氛围自然不会差到哪里去,六个人说着笑着,彭奔在那一声之后直接加入了战局,放开了自己与几个女的聊着各种话题,叶一哲也乐于将表现的机会让给他,加上彭奔本身就见识过不少东西,自小就是跟着家里走南闯北的他,见闻就算比起叶一哲来说都要丰富不少,而且他还是个活宝级别的人物,场面自然不会尴尬,被他带动的很好,三个女生对他的印象也都是上了一个台阶,尤其是白冰冰,不住的给他抛着媚眼,让彭奔顿时有一种春天来了的感觉,心潮澎湃了许多,说话的语气也是愈发激昂了起来。
男人在这个时候,最容易爆发出一些平时看不出来的勇气。
尤其在被叶一哲陷害的喝下几杯酒之后。
“江州,在我小的时候就已经来过,那个时候这里还不像现在这样繁华,很是荒芜,尤其是整个城东,别说公路了,就算是水泥路都很少见。那个时候我才那么点高吧,还刚脱下开裆裤。”
彭奔用手比划了下高度,打了一个饱嗝,嘴里却夸夸其谈着,“第一次来的时候,东方明珠刚刚竣工没几年,刚刚成为这座城市的标志,那个时候人来人往不多,很是喜欢这个城市,记得那个时候,父亲带我去城隍庙吃小吃,去普陀山,一个个景点走了过去,最后在黄浦江上合影,笑容满面,父亲买给我的第一件礼物就是在江州买的,我至今还存放着,是一个很小的泥人,虽然已经看不清长相了,但是依旧记得我吵着闹着要买那个泥人,父亲不肯,后来我哭了一路,回到家的时候,父亲一边说着‘噔噔噔噔’,一边从怀里掏出那个泥人。后来就再也没来过这里了,然后就是高考的时候毅然决然的报了复大,没有理由的,就是喜欢,喜欢这个城市,喜欢那个曾经让我欢喜过的城市,但是来到这里发现不一样了,现在的江州虽然人多,虽然很热闹很繁华,但是怎么都找不到原来的感觉了。”
本来还在笑着的众人都是安静了下来,听着彭奔的叙述。
“我怎么就找不到以前那份感觉了呢,怎么就只觉得满大街的行人神色匆匆不是赶着活就是赶着死呢?来到这里,我突然觉得不在这个世界了,都不如在家那样的美好了,是我变了,还是江州变了呢?”
彭奔说着说着,声音就带了些许的哽咽,叶一哲拍了拍他的肩膀,低声叹了一声,拿起桌上的酒杯,轻轻碰了碰他的杯壁,然后一饮而尽。
他很理解彭奔的这种情绪,发现自己期待了十几年的东西,突然完全变了一个样子,变得自己也不认识了,自己却还信誓旦旦的说着这是自己最喜欢的东西,多么可笑,又多么可悲。
彭奔也是拿起酒杯一饮而尽,然后说道:“坑爹,不是么?”
这顿饭吃了有两个多小时,吃完了的时候,八点多的天色已经彻底黑了下来,果然如同叶一哲预料的那样,有四个美女在旁边,彭奔想都没想就是抢着去结账,厉小妙想要拦都拦不住,只有叶一哲回头笑了一声:“看,这就是我带他来的作用。”
说着所有人都是笑了起来,只有彭奔一脸郁闷的看着叶一哲。
众人没有多说什么,在学校门口就是分开,男女宿舍的方向完全相反,跨度并不小,也是复大为了避免恋爱而做出的一系列举动之一,叶一哲和彭奔都喝了不少酒,想要送她们回到寝室但是被她们拒绝了,两个人只能互相搀扶着摇晃着向宿舍走去。
实际上是叶一哲搀扶着彭奔而已,从小到大,叶一哲都很会控制自己,从来不会让自己失控,酒精这种东西,能喝,但是不会让自己喝醉,哪怕头脑稍微有点模糊都不会,有些事情,这个玩意太误事了,像现在的彭奔,摇摇晃晃的,幸好他块头不大,不然叶一哲非累死不可。
“叶子,我算是服了你了。”一边走着,彭奔还在继续着他的嘀咕,“竟然和那么多的美女有接触,不愧是我老大,本来还有点嫉妒你,但是后来想想,如果不是你我又怎么会接触到她们,所以老大我是真心服了你了,你就是我老大。有钱没钱,算个屁啊,只有感情才是真的,我特么的也是看透了,也只想找个安安稳稳过日子的女生,然后走下去,那个白冰冰一直朝我抛媚眼,好像我看不出来似的,不过我也清楚,她也只不过是看到我手上这块swatch的手表罢了。这个大学里,我能相信的也只有老大你和孙子了,尤其是老大你,虽然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但是我就是觉得老大你就是老大,就应该是老大,这个就是王八之气么?”
听着他语无伦次的说着,叶一哲只是笑了笑,没有去回答,晚上的路上行人虽然有,但是也不多,狭长的路途,只留下了彭奔的声音在回荡着。
厉小妙一看已经看不到叶一哲他们两人的身影,径直的问道:“冰冰,你刚才怎么了,真喜欢上彭奔了?”
白冰冰嬉笑的说道:“也许吧,他长的蛮好看的啊,虽然不如你的叶一哲。”
说着就是不再提及这个话题,其他三人相视了一眼,只能任由她去花痴着,但是就算厉小妙也是猜不透白冰冰心里想着什么,如果不是晚上的话,她一定会看出白冰冰的眼神很是诡异,是一种猎人看到猎物的眼神。
在就要到宿舍的时候,叶一哲收到了一条短信。
“这周末有时间么?我姑姑想见你。”
将彭奔放置在了床上,叶一哲从怀里掏了一根烟,走到阳台上点燃,没有立刻回复她,看着烟雾缭绕,陷入了思索。
8mg的中南海,虽然不贵,但是却是叶一哲最喜欢的烟,而且他并不是喜欢抽烟,没有任何烟瘾的他在十五岁之前根本就不触碰这个玩意,他只是喜欢这种感觉,吞云吐雾,一个人夜深人静思考问题的时候,他一般都会这样做,这样会让他的心更是平静。
大多数男人抽烟,都只是因为寂寞而已。
一个人在外面漂泊着,无论内心多么强大,都是需要一份安慰的港湾的,幸好叶一哲有李虎,有风四娘,让他的生活多了点色彩,不然他也很累的。
做什么事情都是一个人,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睡觉,一个人走在大街上,看人来人往,一个人逛这个城市,看花开花落。冷了,自己抱抱自己;烦了,自己安慰自己;累了,自己躺下,睡觉。如果生病了,哪怕是爬,也要爬着去药店买药,因为你很确定,什么时候如果你一个人死在房间里,根本不会有人注意到。
回头看了看躺着打呼的彭奔,叶一哲轻声呢喃道:“就像你一样的累吧。”
在这个城市里,他有李虎他们,鲁滨孙也有了女朋友,整个116寝室,就彭奔还是一个人,宿舍虽然是大家一起的根据地,但是他们宿舍却只是他一个人的,所以他就算明知道白冰冰眼睛注意的是他的手表是他可能富有的家境,但是他还是没拒绝那份殷勤,不是因为对爱情的不在乎,而是他累了。
想到这里叶一哲拿起手机,回复了一个字:“好。”!!!
第七十八章厉家长女
襄阳路,大可堂普洱会所,始建于1933年,是当年法国设计师的杰作,西洋风格的老洋房,如今因为普洱茶还有丰富的茶文化重新绽放异彩,虽然并不是江州市最贵最好最高档的茶座,但是也是一个汇聚智者雅士的殿堂。
在这个三层独栋花园大洋房门口,叶一哲明显的感觉到了它的气势并不一般,来到江州那么久,说去了不少地方也确实是,但是独独没有去那些复古典雅,俗话说也就是小资们经常前往的地方,听着厉小妙的介绍,他知道眼前的大可堂算是一个。
民国时期的建筑充满着老江州的风情,中西合璧,却没有丢失个性,洋房和普洱看似毫无第七十八章厉家长女关系,却又适当的融合,和谐而不腻味,高贵而无粉饰。“大可”二字是主人名字中间的“奇”字上下拆分之后而得,整个建筑布局精巧,装修古香古色,中西合并;院内一方石碑,刻着余秋雨的“大可堂茶园记”:集群贤于雨夕,散胜会于霜晨,不失为海上一蕴藉之去处也。正是这一首茶园记,完美的诠释的大可堂的内在韵意,将大可堂的韵味散发的更是深刻了些许。
第一眼,叶一哲的印象很好。
江州多小资,在有些时候,他们的选择还是高雅的,这个也改变了叶一哲对一贯小资的印象,本来在他的想法里,那些所谓的小资,每天在星巴克这类快餐咖啡店里坐着,一坐就是一个下午,拿着一台苹果笔记本,这样的生活在叶一哲看来就是装比而已,真正的情调应该是茶道,无论经济多么发展,在午后的阳光下,饮一杯清澈的茶,也是人生一大乐事。
这样的小资,就算在小资里也是高档的小资了吧。
想到这里的叶一哲不禁眉头一皱,他的思绪回到了那个邀请第七十八章厉家长女他前来的厉小妙姑姑身上。
就在前天晚上厉小妙短信他说到这件事情之后,叶一哲第二天一大早便是径直去了风四娘那里,与她将大概情况说了下,当然漏过了那些他和厉小妙暧昧的段落,一直以来他都没有刻意去问厉小妙的身世,因为他认为,如果她愿意说的话自己知道真相才有意义,不然的话纯粹当成一个**去探查,很不幸的是,叶一哲并不上一个喜欢探究别人**的人。但是她姑姑突然想要见自己,那么他就不得不去做一些工作了。
燕京,厉小妙。
听了叶一哲的话语之后,风四娘也是陷入了沉思,脑海里过滤着所有知名的人名,而且叶一哲已然认定厉小妙家里并没有那么的寻常,后面肯定有不浅的关系,不然根本不可能得知他的真实成绩,随身还带着两个看上去就不弱的保镖。
“我的印象里没有姓厉的大家族啊。”一边摇头沉吟着,一边思索着,只是想了一会,风四娘便是怔住了,呢喃道:“有一个可能。”
叶一哲疑惑的看着她,风四娘的表情有点出乎他的意料,在他印象里,她很少失控,此刻她的表情,带着点尊敬,一丝不敢相信,甚至还有一丝的恐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