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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高东方和老秦的婚礼去了,虽然他们并不让他去,说是太麻烦他们了,但是他们双方都是同学,关系又好,怎么能够不去呢。
赵明月也不知道沈启学具体是哪天回来,沈旭跃并不在家,她没事不会主动跑到婆家去,去找毛剑兰玩了,自打结了婚,就一直和沈旭跃腻歪在一起,还没出去见过朋友呢。
毛剑兰在师大附中教书,配了副眼镜,看起来还挺像那么回事。赵明月笑嘻嘻的叫她:“毛老师。”
毛剑兰看着她,揶揄她:“什么风把你给吹来了,终于舍得出门了?”
赵明月闹了个大红脸,伸手去捏毛剑兰的脸:“你这嘴怎么越来越厉害了。”
毛剑兰笑嘻嘻地抓住她的手:“你们家那位呢?”
赵明月说:“去秦皇岛参加二姐的婚礼去了。”
毛剑兰惊愕地说:“她不是没让我们去吗?”
赵明月说:“是没让,他和老秦关系好,二姐又是我同学,觉得不去不好,所以还是请了天假过去了。”
毛剑兰点点头:“其实按理说咱们都该去的,姐妹一场。”
赵明月说:“也没办法,谁叫离得远呢,要是在北京,那是不请也要去的。”
“对啊。难得你有空,我们去逛街吧,叫上春梅,给二姐买点礼物,等她回来了咱们再去送给她。”毛剑兰说。
赵明月点头:“好啊。”
两人一起出了门,在楼下碰上于有清,单身老师不分男女,都住在一栋楼里。赵明月叫住他:“有清!”
于有清抬头看着他俩,不知道怎么就脸红了,赵明月没注意到:“有清,我们要去逛街,你去吗?”
于有清迟疑了一下,毛剑兰说:“你不是说要去买书吗,一起去啊。”
“哦,好。”于有清赶紧答应下来。
赵明月心想,难道他俩之间有什么猫腻,便暗暗留心观察起来。要是于有清和毛剑兰在一起,确实是挺合适的,他俩都是穷苦孩子出身,背景相仿,都吃过苦,肯定会懂得珍惜生活,就是两人的性格都偏内向,这点不是很好。
他们又到人大附中去叫上了李春梅,数人结伴上街,买东西其实是其次,主要还是跟几个朋友见个面,聊聊天,联络下感情。
作为几人中唯一已经结婚的人,赵明月自然要被大家取笑一番的,赵明月知道大家都开善意的玩笑,当然不会当真。
赵明月问李春梅:“三姐,你什么时候结婚啊?”
李春梅犹豫了一下:“我还不知道呢。王兴凯那家伙跟沈旭跃可不是一路人,他天生是个爱玩的,定不下心来,我在想是不是分了算了。”
大家都看着她:“都两三年的感情了,不能说断就断了吧。”
李春梅叹了口气“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所以才一直拖着呢,半死不活的。你们也知道,他天生就是个花花公子,跟我会谈这么久,大概就是没从我这里得到什么实质性的好处,花了心力和一些钱,觉得不甘心。但是呢,我跟他说结婚,他又不愿意,顾左右而言他,显然也是不甘心。我倒希望,他干脆一点跟我说分手算了,省得左右为难。”
毛剑兰说:“那你不如自己主动提?”
李春梅摇了一下头:“我也不甘心啊,我又不是木头,跟他谈了这么长时间,怎么会没有感情?只是这样耗着,确实挺浪费大家的时间的。”
赵明月听在耳中,估计他俩不是对彼此没有感情,但是要更进一步,却有点不愿意向前,退一步又有点不舍,于是就这么胶着着。
李春梅望着天,耸了下肩:“到底还是不是一个世界的人,我还得想想,然后主动跟他分了吧,我好找个老实一点的耙耳朵嫁了算了。”
于有清好奇地问:“什么是耙耳朵?”
“耙耳朵就是耳朵软,怕老婆的那种男人。”李春梅说。
于有清听到这里,忍不住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耳朵,赵明月看见他的动作,笑道:“有清将来肯定是个耙耳朵,疼老婆,听老婆的话。”
于有清的耳朵变得通红,而毛剑兰不知道怎么的脸也红了,赵明月发现了两个人的小秘密,觉得非常有意思,她也没点破,只是安慰李春梅:“没关系,跟他开诚布公谈一谈吧,我觉得他对你不是没有感情的,可能天生性子散漫,不喜欢受拘束,所以才迟迟不愿意结婚。要是真是不肯跟你结婚,那就早点分了,别耽误彼此的时间,谁都不年轻了,青春经不起浪费。”
李春梅听赵明月说起这些,就忍不住有些眼圈发红,她轻轻啜泣了一声:“我怎么就这么背,找的男人一个两个都是这样呢,我难道就那么差,没有男人愿意娶吗?”
赵明月伸手搂住她的肩,安慰她:“只是你的姻缘未到而已,不用妄自菲薄。”李春梅性格外向,性情跳脱,喜欢的人都是那种能说会玩的类型,而这种人,又最缺乏定性,所以情路才这么坎坷。
因为李春梅的事,大家的游兴都不由自主地低落了起来,买好礼物,在新华书店逛了许久,各自买了一些书,就回家去了。
赵明月想着沈旭跃要今天晚上才会回来,便有些意兴阑珊,一个人在学校外头的书店待了许久,直到快吃晚饭时才起身回去,到了家门口,拿出钥匙开门,发现一张夹在门缝里的纸条掉了下来,她捡起来,上面写着:“旭跃、明月,有空回家一趟。大姐。”
第八十四章出事
赵明月拿着纸条,想了一下,将东西放进屋里,然后又留了一张字条给沈旭跃,说自己去沈家了,然后匆匆出门,在校门外的路边摊买了两个葱油饼,一边往嘴里塞一边赶路。
家里会出什么事呢?大姐要亲自跑来找他们,不会又是哪个老人病了吧,这可就麻烦了。赵明月胡思乱想着,心怀焦虑地回到了沈家。
院子里静悄悄的,只有客厅里亮着一盏灯,警卫室的警卫员看见她来,朝她点了一下头,算是打过招呼了。赵明月走到门口,敲了一下门:“爸,妈!”
不一会儿有人来开了门,开门的是沈母,看见她一个人:“小旭呢?”
赵明月说:“他昨天去秦皇岛了,今天晚上才能回来,还没到家。妈,我今天去看望朋友,回来才看到大姐留的字条,家里发生什么事了?”
沈母转身进了屋,赵明月掩上门,跟着进去了,发现屋子里就只有沈母一个人:“妈,爸呢?”
沈母坐在沙发上,然后抽了一下鼻子,开始小声地哭起来:“他在里屋躺着呢。”
“爸是不是哪里不舒服了?”赵明月看着沈父的卧室,没开灯,屋里黑漆漆的。
沈母摇了摇头:“你爸没事。你大哥回来了,父子俩吵了一架,你爸气狠了,拿起茶杯砸了启学的脑袋。”
赵明月吓了一跳:“那大哥没事吧?”
沈母低着头:“你大姐送他去医院了。”
赵明月坐在沈母旁边:“妈,你别担心,去的是哪家医院,我一会儿过去看看。”
加高东方和老秦的婚礼去了,虽然他们并不让他去,说是太麻烦他们了,但是他们双方都是同学,关系又好,怎么能够不去呢。
赵明月也不知道沈启学具体是哪天回来,沈旭跃并不在家,她没事不会主动跑到婆家去,去找毛剑兰玩了,自打结了婚,就一直和沈旭跃腻歪在一起,还没出去见过朋友呢。
毛剑兰在师大附中教书,配了副眼镜,看起来还挺像那么回事。赵明月笑嘻嘻的叫她:“毛老师。”
毛剑兰看着她,揶揄她:“什么风把你给吹来了,终于舍得出门了?”
赵明月闹了个大红脸,伸手去捏毛剑兰的脸:“你这嘴怎么越来越厉害了。”
毛剑兰笑嘻嘻地抓住她的手:“你们家那位呢?”
赵明月说:“去秦皇岛参加二姐的婚礼去了。”
毛剑兰惊愕地说:“她不是没让我们去吗?”
赵明月说:“是没让,他和老秦关系好,二姐又是我同学,觉得不去不好,所以还是请了天假过去了。”
毛剑兰点点头:“其实按理说咱们都该去的,姐妹一场。”
赵明月说:“也没办法,谁叫离得远呢,要是在北京,那是不请也要去的。”
“对啊。难得你有空,我们去逛街吧,叫上春梅,给二姐买点礼物,等她回来了咱们再去送给她。”毛剑兰说。
赵明月点头:“好啊。”
两人一起出了门,在楼下碰上于有清,单身老师不分男女,都住在一栋楼里。赵明月叫住他:“有清!”
于有清抬头看着他俩,不知道怎么就脸红了,赵明月没注意到:“有清,我们要去逛街,你去吗?”
于有清迟疑了一下,毛剑兰说:“你不是说要去买书吗,一起去啊。”
“哦,好。”于有清赶紧答应下来。
赵明月心想,难道他俩之间有什么猫腻,便暗暗留心观察起来。要是于有清和毛剑兰在一起,确实是挺合适的,他俩都是穷苦孩子出身,背景相仿,都吃过苦,肯定会懂得珍惜生活,就是两人的性格都偏内向,这点不是很好。
他们又到人大附中去叫上了李春梅,数人结伴上街,买东西其实是其次,主要还是跟几个朋友见个面,聊聊天,联络下感情。
作为几人中唯一已经结婚的人,赵明月自然要被大家取笑一番的,赵明月知道大家都开善意的玩笑,当然不会当真。
赵明月问李春梅:“三姐,你什么时候结婚啊?”
李春梅犹豫了一下:“我还不知道呢。王兴凯那家伙跟沈旭跃可不是一路人,他天生是个爱玩的,定不下心来,我在想是不是分了算了。”
大家都看着她:“都两三年的感情了,不能说断就断了吧。”
李春梅叹了口气“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所以才一直拖着呢,半死不活的。你们也知道,他天生就是个花花公子,跟我会谈这么久,大概就是没从我这里得到什么实质性的好处,花了心力和一些钱,觉得不甘心。但是呢,我跟他说结婚,他又不愿意,顾左右而言他,显然也是不甘心。我倒希望,他干脆一点跟我说分手算了,省得左右为难。”
毛剑兰说:“那你不如自己主动提?”
李春梅摇了一下头:“我也不甘心啊,我又不是木头,跟他谈了这么长时间,怎么会没有感情?只是这样耗着,确实挺浪费大家的时间的。”
赵明月听在耳中,估计他俩不是对彼此没有感情,但是要更进一步,却有点不愿意向前,退一步又有点不舍,于是就这么胶着着。
李春梅望着天,耸了下肩:“到底还是不是一个世界的人,我还得想想,然后主动跟他分了吧,我好找个老实一点的耙耳朵嫁了算了。”
于有清好奇地问:“什么是耙耳朵?”
“耙耳朵就是耳朵软,怕老婆的那种男人。”李春梅说。
于有清听到这里,忍不住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耳朵,赵明月看见他的动作,笑道:“有清将来肯定是个耙耳朵,疼老婆,听老婆的话。”
于有清的耳朵变得通红,而毛剑兰不知道怎么的脸也红了,赵明月发现了两个人的小秘密,觉得非常有意思,她也没点破,只是安慰李春梅:“没关系,跟他开诚布公谈一谈吧,我觉得他对你不是没有感情的,可能天生性子散漫,不喜欢受拘束,所以才迟迟不愿意结婚。要是真是不肯跟你结婚,那就早点分了,别耽误彼此的时间,谁都不年轻了,青春经不起浪费。”
李春梅听赵明月说起这些,就忍不住有些眼圈发红,她轻轻啜泣了一声:“我怎么就这么背,找的男人一个两个都是这样呢,我难道就那么差,没有男人愿意娶吗?”
赵明月伸手搂住她的肩,安慰她:“只是你的姻缘未到而已,不用妄自菲薄。”李春梅性格外向,性情跳脱,喜欢的人都是那种能说会玩的类型,而这种人,又最缺乏定性,所以情路才这么坎坷。
因为李春梅的事,大家的游兴都不由自主地低落了起来,买好礼物,在新华书店逛了许久,各自买了一些书,就回家去了。
赵明月想着沈旭跃要今天晚上才会回来,便有些意兴阑珊,一个人在学校外头的书店待了许久,直到快吃晚饭时才起身回去,到了家门口,拿出钥匙开门,发现一张夹在门缝里的纸条掉了下来,她捡起来,上面写着:“旭跃、明月,有空回家一趟。大姐。”
第八十四章出事
赵明月拿着纸条,想了一下,将东西放进屋里,然后又留了一张字条给沈旭跃,说自己去沈家了,然后匆匆出门,在校门外的路边摊买了两个葱油饼,一边往嘴里塞一边赶路。
家里会出什么事呢?大姐要亲自跑来找他们,不会又是哪个老人病了吧,这可就麻烦了。赵明月胡思乱想着,心怀焦虑地回到了沈家。
院子里静悄悄的,只有客厅里亮着一盏灯,警卫室的警卫员看见她来,朝她点了一下头,算是打过招呼了。赵明月走到门口,敲了一下门:“爸,妈!”
不一会儿有人来开了门,开门的是沈母,看见她一个人:“小旭呢?”
赵明月说:“他昨天去秦皇岛了,今天晚上才能回来,还没到家。妈,我今天去看望朋友,回来才看到大姐留的字条,家里发生什么事了?”
沈母转身进了屋,赵明月掩上门,跟着进去了,发现屋子里就只有沈母一个人:“妈,爸呢?”
沈母坐在沙发上,然后抽了一下鼻子,开始小声地哭起来:“他在里屋躺着呢。”
“爸是不是哪里不舒服了?”赵明月看着沈父的卧室,没开灯,屋里黑漆漆的。
沈母摇了摇头:“你爸没事。你大哥回来了,父子俩吵了一架,你爸气狠了,拿起茶杯砸了启学的脑袋。”
赵明月吓了一跳:“那大哥没事吧?”
沈母低着头:“你大姐送他去医院了。”
赵明月坐在沈母旁边:“妈,你别担心,去的是哪家医院,我一会儿过去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