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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李大哥真是天纵英才,有这样的文武奇才做我们的寨主,真是山寨之福啊。”袁胖子看来已对我有些敬畏起来,不但改了对我的称呼,还及时调整了自己的角色位置。
我斜着醉眼瞥了瞥他,淡淡一笑,心里不由减少了一些对他的憎恨,让老弱之兵送死一事毕竟没造成恶果,算是犯罪未遂吧。这个死胖子拿得起,放得下,倒也是个人才,以后就让他和李仲、红娘子一起,和我组成一个领导班子吧。嘿,三男一女,正好一个“四人帮”!
自从酒后失言后,我就多吃菜,少喝酒,少说话了。我突然对杞县的几样土特产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嗯,酱红萝卜,红薯泥,高阳大白菜,都别有风味啊,以前我在郑州曾专门买来吃,这下又过到瘾了。
红薯泥是我最喜欢的一道河南菜。叔叔曾给我介绍过,这红薯泥做法可不简单,要先把红薯煮熟后剥皮去内丝,用干净的白布包裹起来轧压成泥。然后将白糖倒入锅内化成糖浆,再兑入香油、红薯泥不断搅拌,呈柿红泥状出锅。装盘时,分层放山檀丁、玫瑰片、青红丝、桂花糖。这道菜味道甘甜,爽口开胃,色泽鲜艳。人称“三不沾”菜,即一不沾盘子、二不沾筷子、三不沾嘴。厨师的手艺不错,我吃得眉开眼笑,大畅胸怀。
袁胖子酒兴正浓,见我只顾对付红薯泥,不搭理他,便找上了红娘子:“红娘子,你今天可真是威风凛凛啊,诱完敌后,又马不停蹄地带着八百骑兵,一路穷追猛杀,把那些官兵直杀得鬼苦狼嚎,抱头鼠窜,真是女中豪杰啊。来,我袁某人敬你一杯。”
我放下筷中的酱红萝卜,斜眼瞥去,只见酒后的红娘子双颊红扑扑的,似乎也有几分醉意了。我想起自己作为黑社会的一把手,负有及时鼓励下属的重要义务,便趁着酒兴大声赞道:“对,真乃女中豪杰啊,有首古诗怎么说的来着”
我迷迷糊糊地正想说出那句“不爱红装爱武装”突然心中一凛,隐隐地想起这句诗好象是现代的,大家没有听过,绝对不能用,于是伸筷挟了块红烧肉,堵住了自己的嘴。这时李仲却将了我一军:“四弟,你诗作得好,就别引什么古诗了,现场作上几句吧。”众人纷纷起哄叫好。
我心中一慌,对李仲的多事颇为反感。当着这么多下属的面,我总不好再学祥林嫂,把自己因意外而变得半白痴的谎言再重复一遍吧。我扫了一眼李仲,他正热心地冲着我挤眉弄眼,暗示我不要错过这个讨好红娘子的机会。
于是我这个冒牌书生只好赶鸭子上架了。搜肠刮肚了一番,终于趁了酒兴,憋出来一句:“呃那个娶妻当娶红娘子。”
众人轰然狂笑,红娘子更是娇笑着趴在了桌上。袁胖子使劲地拍着我的肩膀:“好,好,有胆色,这整个山寨里,也只有你敢惹她。兄弟,你的诗做得好,把我的诗兴也引起来了,我给你接下一句。”
众人于是屏息静气,向袁胖子行注目礼。袁胖子一仰脖,灌下半碗黄汤后,才大声叫道:“嫁人要嫁李公子。”
众人又是一阵狂笑。有人高声叫道:“正好正好,一个要娶,一个要嫁,压寨夫人这就有了,咱们今日便闹了洞房。”于是笑声不断,热闹得象过年似的。
却听红娘子娇笑道:“袁胖子,你这一句诗,后两个字恐怕要改一改。”
“哦?改两个字怎么成?”这袁胖子趁了酒兴,在口中大肆轻薄起来:“要改就改三个字,叫做——嫁人要嫁袁时中。”听得众人又是哄笑不断。我冷冷地瞥着这死胖子,心中忽然有些恼怒起来。
“砰”的一声,把众人吓了一跳,却见红娘子一掌拍在酒桌上,顿时酒水与菜肴齐飞。她俏脸一板,正想开口喝骂,忽然看到我们呆若木鸡的样子,绷不住脸了,就又露出些笑意:“我说改两个字,就是改两个字,袁胖子,你看改成这句——嫁人要嫁李自成,如何?”
众人一阵哗然和震惊。大伙儿的震惊有三个缘由:一是因为在那个时代,一个女子敢主动说出自己心上人名字的事情,极为罕见。二是因为大家都料定红娘子为了劫狱救我,不惜上山投靠袁胖子,扯旗造反,必定是对我有爱慕之情,不料事实相反。三是红娘子既然敢当众这么说,必有拉人马去投奔李自成之意,未经我们黑社会常委班子开会讨论,便作此惊人之语,可以说犯了山寨大忌。
听了这话,似一桶凉水泼下,我的酒也醒了一半,一时不知该说... -->>
“好,好,李大哥真是天纵英才,有这样的文武奇才做我们的寨主,真是山寨之福啊。”袁胖子看来已对我有些敬畏起来,不但改了对我的称呼,还及时调整了自己的角色位置。
我斜着醉眼瞥了瞥他,淡淡一笑,心里不由减少了一些对他的憎恨,让老弱之兵送死一事毕竟没造成恶果,算是犯罪未遂吧。这个死胖子拿得起,放得下,倒也是个人才,以后就让他和李仲、红娘子一起,和我组成一个领导班子吧。嘿,三男一女,正好一个“四人帮”!
自从酒后失言后,我就多吃菜,少喝酒,少说话了。我突然对杞县的几样土特产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嗯,酱红萝卜,红薯泥,高阳大白菜,都别有风味啊,以前我在郑州曾专门买来吃,这下又过到瘾了。
红薯泥是我最喜欢的一道河南菜。叔叔曾给我介绍过,这红薯泥做法可不简单,要先把红薯煮熟后剥皮去内丝,用干净的白布包裹起来轧压成泥。然后将白糖倒入锅内化成糖浆,再兑入香油、红薯泥不断搅拌,呈柿红泥状出锅。装盘时,分层放山檀丁、玫瑰片、青红丝、桂花糖。这道菜味道甘甜,爽口开胃,色泽鲜艳。人称“三不沾”菜,即一不沾盘子、二不沾筷子、三不沾嘴。厨师的手艺不错,我吃得眉开眼笑,大畅胸怀。
袁胖子酒兴正浓,见我只顾对付红薯泥,不搭理他,便找上了红娘子:“红娘子,你今天可真是威风凛凛啊,诱完敌后,又马不停蹄地带着八百骑兵,一路穷追猛杀,把那些官兵直杀得鬼苦狼嚎,抱头鼠窜,真是女中豪杰啊。来,我袁某人敬你一杯。”
我放下筷中的酱红萝卜,斜眼瞥去,只见酒后的红娘子双颊红扑扑的,似乎也有几分醉意了。我想起自己作为黑社会的一把手,负有及时鼓励下属的重要义务,便趁着酒兴大声赞道:“对,真乃女中豪杰啊,有首古诗怎么说的来着”
我迷迷糊糊地正想说出那句“不爱红装爱武装”突然心中一凛,隐隐地想起这句诗好象是现代的,大家没有听过,绝对不能用,于是伸筷挟了块红烧肉,堵住了自己的嘴。这时李仲却将了我一军:“四弟,你诗作得好,就别引什么古诗了,现场作上几句吧。”众人纷纷起哄叫好。
我心中一慌,对李仲的多事颇为反感。当着这么多下属的面,我总不好再学祥林嫂,把自己因意外而变得半白痴的谎言再重复一遍吧。我扫了一眼李仲,他正热心地冲着我挤眉弄眼,暗示我不要错过这个讨好红娘子的机会。
于是我这个冒牌书生只好赶鸭子上架了。搜肠刮肚了一番,终于趁了酒兴,憋出来一句:“呃那个娶妻当娶红娘子。”
众人轰然狂笑,红娘子更是娇笑着趴在了桌上。袁胖子使劲地拍着我的肩膀:“好,好,有胆色,这整个山寨里,也只有你敢惹她。兄弟,你的诗做得好,把我的诗兴也引起来了,我给你接下一句。”
众人于是屏息静气,向袁胖子行注目礼。袁胖子一仰脖,灌下半碗黄汤后,才大声叫道:“嫁人要嫁李公子。”
众人又是一阵狂笑。有人高声叫道:“正好正好,一个要娶,一个要嫁,压寨夫人这就有了,咱们今日便闹了洞房。”于是笑声不断,热闹得象过年似的。
却听红娘子娇笑道:“袁胖子,你这一句诗,后两个字恐怕要改一改。”
“哦?改两个字怎么成?”这袁胖子趁了酒兴,在口中大肆轻薄起来:“要改就改三个字,叫做——嫁人要嫁袁时中。”听得众人又是哄笑不断。我冷冷地瞥着这死胖子,心中忽然有些恼怒起来。
“砰”的一声,把众人吓了一跳,却见红娘子一掌拍在酒桌上,顿时酒水与菜肴齐飞。她俏脸一板,正想开口喝骂,忽然看到我们呆若木鸡的样子,绷不住脸了,就又露出些笑意:“我说改两个字,就是改两个字,袁胖子,你看改成这句——嫁人要嫁李自成,如何?”
众人一阵哗然和震惊。大伙儿的震惊有三个缘由:一是因为在那个时代,一个女子敢主动说出自己心上人名字的事情,极为罕见。二是因为大家都料定红娘子为了劫狱救我,不惜上山投靠袁胖子,扯旗造反,必定是对我有爱慕之情,不料事实相反。三是红娘子既然敢当众这么说,必有拉人马去投奔李自成之意,未经我们黑社会常委班子开会讨论,便作此惊人之语,可以说犯了山寨大忌。
听了这话,似一桶凉水泼下,我的酒也醒了一半,一时不知该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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