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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家产给林氏,虽然不算家财万贯,可也吃穿不愁。不然也不会招个上门女婿回来,可惜两老福薄,林氏成亲几年就去了。
虽然薛永昌没什么大本事,可家主也有十五亩田地,他们两也没有孩子一年下来也还是能存下些银钱,为此,林家也有千把两银子的家产。其中,林氏母亲留给她的一副金子做的头面光金子就要达到二十两,不要说镶嵌的珍珠和其他珠宝。
那套头面,有金朱翟三只,牡丹步揺一对,围鬓一个,耳环一副,还有一对金镯子。一两金是十两银子,所以这一套下来少说了也要三四百两银子,也算是林家最值钱的东西了。
下定的那天,林氏是特意和媒婆去的罗家,除了必要的礼物和礼金,林氏把这套首饰拿出去的时候,就连见过世面的罗老爷子也惊讶了一下,他也没想到了林氏能拿出这样的好东西。
罗老太太看着也高兴,但同时心中想着要是这东西是自己家的就好了,以后给自己孙子娶亲那多有面子!现在给了自己孙女也是不差的,可心中也还是有些可惜。
钱氏看那套收拾也看了好一会,是个女人都喜欢这样的东西。这样的头面也只有她家弟妹章氏有那么几套,章氏当年为了示好还开口说送她一套,可钱氏有自知之明,不是不想要而是不能要,她可不能为着这样的东西就给弟弟丢人,本来自己弟弟在老丈人家就有些矮了钱氏自己说什么也不能拖自己弟弟后退。
不过,既然是林氏给的,这以后还是要跟着大妞回到林家的,所以罗老太太也只是可惜了,却没有什么歪心思。钱氏怕大妞还小东西收不好,就自己替她保管,好在媒婆不在身边,只有林氏和罗家几个长辈在身边也不怕被别人知道,起了心思。
林氏的重礼还是很有效果的,钱氏对林家满意度上升了不少。钱氏原先有些看不上薛永昌,毕竟一个大男人,入赘是入赘,可什么事也担不起来,让林氏一个妇人家家的忙里忙外,要不是薛永昌待林氏还算不错,钱氏真是不想搭理他。太不像男人了!
可现在看林氏一出手就是不菲,就知道林家很是有些家底。钱氏又觉得薛永昌这样的人也是有好处的,不管事,性子软,以后大妞进了林家和林氏处好了,这些家产不都是他们小两口的,嫁汉嫁汉穿衣吃饭,能让女儿过好日子,不挨饿受冻,钱氏对大妞的婆家就满意了。
从头到尾,没一个去和大妞说的。一直到亲事完全定下了,有了婚书,罗家了才通知了亲朋好友,大妞也在那些婶娘,伯母的打趣中知道了,前些日子那个来自己家吃酒的林家小哥哥就是自己未来的丈夫了。
大妞想着林志先斯文的动作和俊朗的外表,心中朦朦胧胧中有了一份喜欢,更多的是一个念头,以后他就是要和自己生活一辈子的良人了。
笨笨看了全程,对着现在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有了最直观的的感受,同时更下定决定要好好的读书,古代的女子太苦了,自己可是有三个姐姐,除了要老天保佑自己姐姐们遇得良人,生得贵子,最为重要的是要有所依仗,而他作为罗家的男丁,是她们在婆家的后盾。
笨笨忽然觉得亚历山大,路漫漫其修远兮,他将上下而求索。
有了压力,笨笨就勤快了。他抓周时的那本书可一直都放在他那儿,没事的时候,他就拿着看,可惜啊,就算他以前也算是个知识分子,可没标点的繁体字真不是他的菜,他连蒙带猜的也只能算是半个文盲。
笨笨忧郁了,不是说穿越人士都能大杀四方,无往不克的。现在他成了文盲这是闹哪样啊?难道上天是要告诉他,就因为他是投胎的,所以待遇不同,要不要这么差别对待啊?
钱氏看着笨笨没事就喜欢拿着书看,虽然那模样很有趣,可钱氏从没想到自己的儿子能看懂,都当小孩子胡闹,她把书给笨笨就是让他不要闹了。
直到罗宝根有天晚上看到,很是稀罕了一番,他拿着那本启蒙的气节歌,看着笨笨目不转睛的看着那本书,心中好奇,指着书中的一个“白”露的白字,说道:“白。”笨笨看了看罗宝根,喊 了声“白!”
罗宝根为着自己儿子的聪明劲高兴了一把,那天晚上就随性的教了七八个字,还是钱氏抱着笨笨去睡了,罗宝根才意犹未尽的休息去了。
当然了,罗宝根虽然教了笨笨识字,那也是抱着好玩的态度,教小孩子特别是才两岁不到的孩子,罗宝根才不指望笨笨能记着,只要笨笨能跟着他念就很不错了。于是,罗宝根教上了瘾,每天都要给笨笨念几个字,看着笨笨从口齿不清到能清楚的跟着说还是很有成就感的。
而在这项识字的亲子活动进行了两个月后,笨笨觉得自己可以小小的给他爹一个惊喜,于是在罗宝根和他在一起,拿着书准备再读几个字给笨笨听听,笨笨指着罗宝根第一次教的“白”字,说道“白”
罗宝根看着笨笨清楚的说道那个;“白”字,心中虽然有些奇怪,也以为孩子瞎说的,并不在意。
笨笨看他爹一点也不惊讶,让他很没面子,于是再接再厉的指着书,说了还几个字。
罗宝根这才确认知道儿子真认识了这些字,立马惊讶了,抱着笨笨把他先前教过的字再指着让他说,笨笨想着自己还是个婴儿,于是只是少数的几个说了,多数是不说的。可这也让罗宝根震惊了。
作者有话要说:</P></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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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家产给林氏,虽然不算家财万贯,可也吃穿不愁。不然也不会招个上门女婿回来,可惜两老福薄,林氏成亲几年就去了。
虽然薛永昌没什么大本事,可家主也有十五亩田地,他们两也没有孩子一年下来也还是能存下些银钱,为此,林家也有千把两银子的家产。其中,林氏母亲留给她的一副金子做的头面光金子就要达到二十两,不要说镶嵌的珍珠和其他珠宝。
那套头面,有金朱翟三只,牡丹步揺一对,围鬓一个,耳环一副,还有一对金镯子。一两金是十两银子,所以这一套下来少说了也要三四百两银子,也算是林家最值钱的东西了。
下定的那天,林氏是特意和媒婆去的罗家,除了必要的礼物和礼金,林氏把这套首饰拿出去的时候,就连见过世面的罗老爷子也惊讶了一下,他也没想到了林氏能拿出这样的好东西。
罗老太太看着也高兴,但同时心中想着要是这东西是自己家的就好了,以后给自己孙子娶亲那多有面子!现在给了自己孙女也是不差的,可心中也还是有些可惜。
钱氏看那套收拾也看了好一会,是个女人都喜欢这样的东西。这样的头面也只有她家弟妹章氏有那么几套,章氏当年为了示好还开口说送她一套,可钱氏有自知之明,不是不想要而是不能要,她可不能为着这样的东西就给弟弟丢人,本来自己弟弟在老丈人家就有些矮了钱氏自己说什么也不能拖自己弟弟后退。
不过,既然是林氏给的,这以后还是要跟着大妞回到林家的,所以罗老太太也只是可惜了,却没有什么歪心思。钱氏怕大妞还小东西收不好,就自己替她保管,好在媒婆不在身边,只有林氏和罗家几个长辈在身边也不怕被别人知道,起了心思。
林氏的重礼还是很有效果的,钱氏对林家满意度上升了不少。钱氏原先有些看不上薛永昌,毕竟一个大男人,入赘是入赘,可什么事也担不起来,让林氏一个妇人家家的忙里忙外,要不是薛永昌待林氏还算不错,钱氏真是不想搭理他。太不像男人了!
可现在看林氏一出手就是不菲,就知道林家很是有些家底。钱氏又觉得薛永昌这样的人也是有好处的,不管事,性子软,以后大妞进了林家和林氏处好了,这些家产不都是他们小两口的,嫁汉嫁汉穿衣吃饭,能让女儿过好日子,不挨饿受冻,钱氏对大妞的婆家就满意了。
从头到尾,没一个去和大妞说的。一直到亲事完全定下了,有了婚书,罗家了才通知了亲朋好友,大妞也在那些婶娘,伯母的打趣中知道了,前些日子那个来自己家吃酒的林家小哥哥就是自己未来的丈夫了。
大妞想着林志先斯文的动作和俊朗的外表,心中朦朦胧胧中有了一份喜欢,更多的是一个念头,以后他就是要和自己生活一辈子的良人了。
笨笨看了全程,对着现在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有了最直观的的感受,同时更下定决定要好好的读书,古代的女子太苦了,自己可是有三个姐姐,除了要老天保佑自己姐姐们遇得良人,生得贵子,最为重要的是要有所依仗,而他作为罗家的男丁,是她们在婆家的后盾。
笨笨忽然觉得亚历山大,路漫漫其修远兮,他将上下而求索。
有了压力,笨笨就勤快了。他抓周时的那本书可一直都放在他那儿,没事的时候,他就拿着看,可惜啊,就算他以前也算是个知识分子,可没标点的繁体字真不是他的菜,他连蒙带猜的也只能算是半个文盲。
笨笨忧郁了,不是说穿越人士都能大杀四方,无往不克的。现在他成了文盲这是闹哪样啊?难道上天是要告诉他,就因为他是投胎的,所以待遇不同,要不要这么差别对待啊?
钱氏看着笨笨没事就喜欢拿着书看,虽然那模样很有趣,可钱氏从没想到自己的儿子能看懂,都当小孩子胡闹,她把书给笨笨就是让他不要闹了。
直到罗宝根有天晚上看到,很是稀罕了一番,他拿着那本启蒙的气节歌,看着笨笨目不转睛的看着那本书,心中好奇,指着书中的一个“白”露的白字,说道:“白。”笨笨看了看罗宝根,喊 了声“白!”
罗宝根为着自己儿子的聪明劲高兴了一把,那天晚上就随性的教了七八个字,还是钱氏抱着笨笨去睡了,罗宝根才意犹未尽的休息去了。
当然了,罗宝根虽然教了笨笨识字,那也是抱着好玩的态度,教小孩子特别是才两岁不到的孩子,罗宝根才不指望笨笨能记着,只要笨笨能跟着他念就很不错了。于是,罗宝根教上了瘾,每天都要给笨笨念几个字,看着笨笨从口齿不清到能清楚的跟着说还是很有成就感的。
而在这项识字的亲子活动进行了两个月后,笨笨觉得自己可以小小的给他爹一个惊喜,于是在罗宝根和他在一起,拿着书准备再读几个字给笨笨听听,笨笨指着罗宝根第一次教的“白”字,说道“白”
罗宝根看着笨笨清楚的说道那个;“白”字,心中虽然有些奇怪,也以为孩子瞎说的,并不在意。
笨笨看他爹一点也不惊讶,让他很没面子,于是再接再厉的指着书,说了还几个字。
罗宝根这才确认知道儿子真认识了这些字,立马惊讶了,抱着笨笨把他先前教过的字再指着让他说,笨笨想着自己还是个婴儿,于是只是少数的几个说了,多数是不说的。可这也让罗宝根震惊了。
作者有话要说:</P></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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