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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除了羡慕,还是羡慕。
常遇春心神激荡,越杀越爽快,虽然开始瞄的是对方的中军大帐,但是,真正冲杀起来之后,面对着四周的敌人,不知觉中,方位就变了。
从北面开始,一路砍杀到了南面,又转回到北面,一路过来,不知道有多少贼兵,倒在了他们的马蹄下,然后被踩成了肉泥。
现在,这些贼兵已经没有了战斗的勇气,他们都在溃退,止不住地溃退。
这一战,奠定了常遇春今后的地位,勇猛不可挡,常疯子所向披靡。
刚才主要在杀贼兵,就是想要达到这个效果,现在,对方已经开始溃退,那就会全部变成他们案板上的肉,步兵,还想跑过骑兵?
这个时候,杀那些步兵,已经不重要了,常遇春最需要做的事,就是杀掉张士德!
擒贼先擒王,这场战斗,现在算是胜利了,解了扬州之围,但是,对于常遇春来说,只要没有将对方的主帅干掉,那就不算是完胜。
此时,他才从砍杀中抽出身来,抬头瞭望四周的局势。
那个飘扬的帅旗,那个大大的张字,就是常遇春的目标!
马蹄依旧在地面上强有力地踏动着,马上的骑兵,依旧在挥舞着自己的长枪,常遇春依旧冲在了最前面,他们离那个帅旗,越来越近。
周围的贼兵,在卖力地奔跑着,他们心惊胆战地看着后面的骑兵从自己身边飞驰而过,居然没有来找他们麻烦,有的时候,离他们也就一杆长枪的距离。他们慢慢地放下心来,步伐也就慢了。
他们不知道,现在这些杀神们没有管自己,只是为了先去将那个帅旗所在的位置包围住,先干掉他们的主帅而已。
这些已经扔掉兵器,只顾逃跑的贼兵,在骑兵的眼里,已经是死尸一般了。
包围住那个帅旗,干掉对方的主帅!
一路的冲杀,证明了他们这支队伍强悍的战斗力,现在,他们需要做的,就是干得更漂亮!
只有马蹄声,没有喊杀声,却更加让人热血沸腾。
张士德已经跨上了战马,他虽然不甘心,也知道自己必须该走了,再不走,恐怕也和史文炳一样。
他需要回高邮府,收拢这些散兵,抵御北方的脱脱大军。
这个仇,他一定要报!
张士德走了,但是,他的帅旗,那个大大的张字,却依旧飘扬在那个位置。
军旗是很神圣的,在战斗中,军旗是鼓舞士气的一种有效方式,它也代表了一支军队的最高荣誉。缴获了对方的军旗,基本上就代表着这支军队彻底被消灭,而帅旗被夺,被玷污,更是罪不可赦。
但是,再怎么丢人,也比死要好。
当常遇春冲到帅旗跟前的时候,那里只有一个人,一个傻傻地站在那里向他笑的贼兵,两个胳膊,一直都在护着那面旗帜。
张士德,居然就这样跑了?
看着四周如潮水般逃跑的溃兵,常遇春下达了自己的最后一个命令:“杀光他们!”
随后,那面帅旗下站着的那个家伙,被射成了刺猬。
大大的张字,火红的旗帜,慢慢地倒了下去。
杀这些步兵,他很有把握,而再去追骑马逃跑的张士德等人,恐怕并不容易。
嗯,常遇春干得不错。陈风在心里表扬了一下,从山岗上的一棵大树的后面,用千里镜再看了一遍,然后,慢慢地站起身子来。
身先士卒?作为高级将领,需要的是在后方运筹帷幄,才能够决胜千里。虽然以陈风的身手,要是真的在战场上砍杀一番,也完全没问题,但是,有了常遇春,陈风也就发懒了。
看着身边的几个亲兵,张三五等人,脸上流露出不满来,那表情分明就是在说,恩人,您在这里歇着,还拉上我们几个人干吗?耽误我们上战场杀敌啊!
怕被这些贼兵袭击?恩人,您的身手谁还不知道啊,连常疯子都佩服得五体投地,我们保护您?还怕拖您后腿呢。
刚才陈风硬生生地将这几个人留下来,自然是要跟自己在一起观赏这壮观的景象了。自己现在可是个大人物了,身边没有几名亲兵,那多不像话。
看看身边这几个人,鼠目寸光,是上战场立功重要,还是给自己撑门面,不,保护自己的安危重要?陈风真想训斥他们一顿。
伸了个懒腰,陈风说道:“走吧,我们该进扬州城去了。”
> 他们除了羡慕,还是羡慕。
常遇春心神激荡,越杀越爽快,虽然开始瞄的是对方的中军大帐,但是,真正冲杀起来之后,面对着四周的敌人,不知觉中,方位就变了。
从北面开始,一路砍杀到了南面,又转回到北面,一路过来,不知道有多少贼兵,倒在了他们的马蹄下,然后被踩成了肉泥。
现在,这些贼兵已经没有了战斗的勇气,他们都在溃退,止不住地溃退。
这一战,奠定了常遇春今后的地位,勇猛不可挡,常疯子所向披靡。
刚才主要在杀贼兵,就是想要达到这个效果,现在,对方已经开始溃退,那就会全部变成他们案板上的肉,步兵,还想跑过骑兵?
这个时候,杀那些步兵,已经不重要了,常遇春最需要做的事,就是杀掉张士德!
擒贼先擒王,这场战斗,现在算是胜利了,解了扬州之围,但是,对于常遇春来说,只要没有将对方的主帅干掉,那就不算是完胜。
此时,他才从砍杀中抽出身来,抬头瞭望四周的局势。
那个飘扬的帅旗,那个大大的张字,就是常遇春的目标!
马蹄依旧在地面上强有力地踏动着,马上的骑兵,依旧在挥舞着自己的长枪,常遇春依旧冲在了最前面,他们离那个帅旗,越来越近。
周围的贼兵,在卖力地奔跑着,他们心惊胆战地看着后面的骑兵从自己身边飞驰而过,居然没有来找他们麻烦,有的时候,离他们也就一杆长枪的距离。他们慢慢地放下心来,步伐也就慢了。
他们不知道,现在这些杀神们没有管自己,只是为了先去将那个帅旗所在的位置包围住,先干掉他们的主帅而已。
这些已经扔掉兵器,只顾逃跑的贼兵,在骑兵的眼里,已经是死尸一般了。
包围住那个帅旗,干掉对方的主帅!
一路的冲杀,证明了他们这支队伍强悍的战斗力,现在,他们需要做的,就是干得更漂亮!
只有马蹄声,没有喊杀声,却更加让人热血沸腾。
张士德已经跨上了战马,他虽然不甘心,也知道自己必须该走了,再不走,恐怕也和史文炳一样。
他需要回高邮府,收拢这些散兵,抵御北方的脱脱大军。
这个仇,他一定要报!
张士德走了,但是,他的帅旗,那个大大的张字,却依旧飘扬在那个位置。
军旗是很神圣的,在战斗中,军旗是鼓舞士气的一种有效方式,它也代表了一支军队的最高荣誉。缴获了对方的军旗,基本上就代表着这支军队彻底被消灭,而帅旗被夺,被玷污,更是罪不可赦。
但是,再怎么丢人,也比死要好。
当常遇春冲到帅旗跟前的时候,那里只有一个人,一个傻傻地站在那里向他笑的贼兵,两个胳膊,一直都在护着那面旗帜。
张士德,居然就这样跑了?
看着四周如潮水般逃跑的溃兵,常遇春下达了自己的最后一个命令:“杀光他们!”
随后,那面帅旗下站着的那个家伙,被射成了刺猬。
大大的张字,火红的旗帜,慢慢地倒了下去。
杀这些步兵,他很有把握,而再去追骑马逃跑的张士德等人,恐怕并不容易。
嗯,常遇春干得不错。陈风在心里表扬了一下,从山岗上的一棵大树的后面,用千里镜再看了一遍,然后,慢慢地站起身子来。
身先士卒?作为高级将领,需要的是在后方运筹帷幄,才能够决胜千里。虽然以陈风的身手,要是真的在战场上砍杀一番,也完全没问题,但是,有了常遇春,陈风也就发懒了。
看着身边的几个亲兵,张三五等人,脸上流露出不满来,那表情分明就是在说,恩人,您在这里歇着,还拉上我们几个人干吗?耽误我们上战场杀敌啊!
怕被这些贼兵袭击?恩人,您的身手谁还不知道啊,连常疯子都佩服得五体投地,我们保护您?还怕拖您后腿呢。
刚才陈风硬生生地将这几个人留下来,自然是要跟自己在一起观赏这壮观的景象了。自己现在可是个大人物了,身边没有几名亲兵,那多不像话。
看看身边这几个人,鼠目寸光,是上战场立功重要,还是给自己撑门面,不,保护自己的安危重要?陈风真想训斥他们一顿。
伸了个懒腰,陈风说道:“走吧,我们该进扬州城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