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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杜峰就真的想要哭了,抱着白若云特意给他买的一双皮鞋和一根皮带,他真想好好的啃几口,可惜皮鞋是真的牛皮,皮带也是真的猪皮,但杜峰却不能真个下咽,不说这东西没法吃,能吃他也舍不得啊,这可都是价值过万的奢侈品啊,就算杜峰不喜欢穿皮鞋,那也得拿回家收藏起来不是?这可是白若云第一次给他买礼物呢,虽然到最后还是他自己买的单,但总算是白若云挑的,白若云拍的板嘛。
把所有的包全部扔进后备箱,白若云从右边上了副驾驶的位置,而杜峰只得乖乖的坐到驾驶员的位置,充当起司机来了。时间已经快到晚上九点了,早过了交通高峰期,可惜这个时候杜峰也没有力气和精神飚车了,随便将车开到一家小酒店,却被白若云拒绝了,而她拒绝的理由也让杜峰苦笑不得,这店没情调,没气氛!
老天爷,她不会是故意整我吧?杜峰心里抱怨起来,但还是不得不开着自己的爱车上了高架,不是要气氛要情调吗?老子带你到郊区给你找个有情调的地方,一会儿多灌你几瓶红酒,嘎嘎,说不定晚上还有好戏呢!
杜峰yy够了,直接将车开上了高速路,往七宝的方向开了过去,他记得七宝有个来天华,气氛不错,安静,舒适,而且在十层高楼上吃饭,临窗坐着可以看看七宝古镇晚上的风景,红色的灯笼和着七彩的灯光,那感觉一定不错。
果然,上了来天华酒楼,白若云已经开心的找了个靠窗的坐位,虽然不是包间,但由于现在已经过了吃晚饭的高峰时段,又因为这里的价格确实比较贵,所以大厅里面并没有几个人,看到白若云精神抖擞的样子,杜峰第一次怀疑,逛街对女人来说,好像还有止饿的功效,不禁暴汗了一把。
将菜单直接递给杜峰,白若云开始透过窗户观赏起七宝古镇的风光,尽管时间已经晚了,但七宝古镇的热闹依然不减,虽然听不到声音,不过看到来来往往的游客像蚂蚁一般穿梭在古镇最具有标志性的两座古老石拱桥上,这让一向很少来效区的白若云兴奋不己,非要杜峰一会儿吃完饭带她一起去古镇玩玩。
杜峰嘴上连连答应,但心里却知道,别看现在古镇人多,但过了晚上十一点半,所有的店面都开始打烊了,那人流量也会瞬间狂减,马上就变得冷冷清清了,这些杜峰自然不会告诉白若云,免得现在被她逼着一起过去,那晚饭又要泡汤了,更别指望有啥好戏了,虽然古镇也有吃的东西,可那都是以小吃为主的,哪能止得了饿啊?
狂点了几个饱肚子的菜,杜峰狠下心点了几瓶高度数的红酒,他今天是打定主意要将这个白若云灌醉了,虽然自己答应过她要等自己事业小成之后才要她献身,但趁她醉了在车上占占便宜总还是可以的吧?我不吃她不就是了,摸摸又不违规!嘎嘎!
其实杜峰的那点小心思哪能瞒得过白若云,别看她一直盯着外面,但杜峰点菜的时候她还是注意到了,特别是杜峰点酒水的时候眼光中的色眯眯的样子完全一丝不漏的全落入到了白若云的眼中,她微微一笑,假装没看到,继续看着外面的风光。
走出来天华的时候,杜峰感觉相当的失策,因为白若云看起来没有一点醉意,而且似乎比刚才更加兴奋和有劲了,这让杜峰相当的郁闷,他当然不是心痛那几瓶价格不菲的红酒,因为那酒实际上最后全进了他的肚子,一点也没浪费,他气的是白若云就像是看透了他的心思一般,只喝了一杯红酒就坚决不碰杯了,任杜峰的三寸不烂之舌劝个不停,她就是给杜峰来招“冷水烫猪不来气”反正就是笑眯眯的盯着杜峰看,自己则一口酒也不沾了,这样盯着杜峰看到最后终于让杜峰败下阵来,所谓做贼心虚,他毕竟是有坏心思的,所以到了最后他只能郁闷的一个人开始狂灌,最后倒成了白若云在劝他少喝了,白若云不怕杜峰醉,就怕一会儿没人陪她到老街去逛街,没人帮她提东西。
杜峰没有料到吃个饭居然这么快,现在很明显老街还可以热闹近一个小时才会结束一天的热闹,但白若云现在要去逛,他自然也没有什么理由不陪她去,因为刚才在来天华的时候他可是亲口答应过白若云的。
其实从来天华到七宝古镇并不远,走路也就十分钟左右,所以两人这次没有开车,夜风吹来白若云感觉有点凉意,下意识的挽住杜峰的胳膊,这个小小的动作让杜峰将刚才的不快全部忘了,乖乖,这可是白大美人第一次跟他如此亲密啊,杜峰激动得心脏砰砰直跳,白若云只是偷偷一笑。
来到七宝古镇的时候白若云可就像是回归自然的小姑娘一样,见什么买什么,见什么吃什么,她更是庆幸刚才吃饭的时候有先鉴之明,只吃了个七成饱,否则这么多好吃的东西可就只能看而吃不下了,她更是后悔平时将工作和事业看得太重,以致于七宝这么好玩的地方她都没有来过。
杜峰因为以前在七宝附近住过,对老街那是熟得不能再熟了,他对这些已经吃过不下百遍的小吃并不感兴趣,其实也不是不感兴趣,而是肚子撑得太饱了,根本就再也咽不下任何东西了,哪怕是搞块龙肉来,杜峰一样只能干看着。
吃不下东西没关系,杜峰现在又开始当起白若云的管家了,反正白若云走到什么摊位上,都会好奇的问东问西,而七宝老街的摊主每天会接待很多全国和全世界的中外游客,自然也看得出来白若云这个大美女一定很有钱,所以都热情的向她推荐自己的招牌东西,而且那价格绝对比平时贵了不少,白若云这个时候可管不了这么多,反正钱不是她付,所以只要是别人推荐的东西,她是不管好吃与否都要买一点马上尝尝,遇到好吃的就再买一些,遇到不好吃的就直接交给杜峰,而后者除了马上上去付款之外,还得做另一样工作,就是把手上的残余的小吃找个垃圾桶扔掉。
终于来到古桥上了,杜峰正想倚在桥栏上休息一下,没想到白若云已经被桥另一边的一大群人吸引过去了,杜峰只得怏怏的跟了上去,这个时候他是真的在心里发誓以后绝对再不跟白若云一起逛街了,就算要逛街也得叫上龙二等人,否则这个搬运工和管家的工作非要累死自己不可。
白若云已经挤到了人群前面,杜峰也赶紧挤到她身边,中间一个男人,大概三十岁左右,低着头,前面放了一张大红纸,还配了一个简易灯,让人很清楚的能够看清楚纸上写的东西。
杜峰仔细一看红纸上的字,不禁哑然失笑,晕,这年头,怪事年年有,今年特别多啊!你猜怎么着?原来这个男人居然是卖身救女友,言道自己女友得一天生怪病,体质极弱,三年前突然病发,三年未醒,但却一直生机不断,喂东西给她也没有关系,可就是不醒,像是植物人,可吃喝拉撒都没有问题,就是不能睁眼,更不能说话和动作。这个病的确是怪,但在杜峰看来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病,关键是这个男的居然说谁要是能救醒他女友,他愿意一辈子为恩人打工赚钱,而且只要恩人能提供10万元人民币,他保证能让恩人五年之内成为全国首富,十年之内成为全球首富。
,可杜峰就真的想要哭了,抱着白若云特意给他买的一双皮鞋和一根皮带,他真想好好的啃几口,可惜皮鞋是真的牛皮,皮带也是真的猪皮,但杜峰却不能真个下咽,不说这东西没法吃,能吃他也舍不得啊,这可都是价值过万的奢侈品啊,就算杜峰不喜欢穿皮鞋,那也得拿回家收藏起来不是?这可是白若云第一次给他买礼物呢,虽然到最后还是他自己买的单,但总算是白若云挑的,白若云拍的板嘛。
把所有的包全部扔进后备箱,白若云从右边上了副驾驶的位置,而杜峰只得乖乖的坐到驾驶员的位置,充当起司机来了。时间已经快到晚上九点了,早过了交通高峰期,可惜这个时候杜峰也没有力气和精神飚车了,随便将车开到一家小酒店,却被白若云拒绝了,而她拒绝的理由也让杜峰苦笑不得,这店没情调,没气氛!
老天爷,她不会是故意整我吧?杜峰心里抱怨起来,但还是不得不开着自己的爱车上了高架,不是要气氛要情调吗?老子带你到郊区给你找个有情调的地方,一会儿多灌你几瓶红酒,嘎嘎,说不定晚上还有好戏呢!
杜峰yy够了,直接将车开上了高速路,往七宝的方向开了过去,他记得七宝有个来天华,气氛不错,安静,舒适,而且在十层高楼上吃饭,临窗坐着可以看看七宝古镇晚上的风景,红色的灯笼和着七彩的灯光,那感觉一定不错。
果然,上了来天华酒楼,白若云已经开心的找了个靠窗的坐位,虽然不是包间,但由于现在已经过了吃晚饭的高峰时段,又因为这里的价格确实比较贵,所以大厅里面并没有几个人,看到白若云精神抖擞的样子,杜峰第一次怀疑,逛街对女人来说,好像还有止饿的功效,不禁暴汗了一把。
将菜单直接递给杜峰,白若云开始透过窗户观赏起七宝古镇的风光,尽管时间已经晚了,但七宝古镇的热闹依然不减,虽然听不到声音,不过看到来来往往的游客像蚂蚁一般穿梭在古镇最具有标志性的两座古老石拱桥上,这让一向很少来效区的白若云兴奋不己,非要杜峰一会儿吃完饭带她一起去古镇玩玩。
杜峰嘴上连连答应,但心里却知道,别看现在古镇人多,但过了晚上十一点半,所有的店面都开始打烊了,那人流量也会瞬间狂减,马上就变得冷冷清清了,这些杜峰自然不会告诉白若云,免得现在被她逼着一起过去,那晚饭又要泡汤了,更别指望有啥好戏了,虽然古镇也有吃的东西,可那都是以小吃为主的,哪能止得了饿啊?
狂点了几个饱肚子的菜,杜峰狠下心点了几瓶高度数的红酒,他今天是打定主意要将这个白若云灌醉了,虽然自己答应过她要等自己事业小成之后才要她献身,但趁她醉了在车上占占便宜总还是可以的吧?我不吃她不就是了,摸摸又不违规!嘎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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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来天华的时候,杜峰感觉相当的失策,因为白若云看起来没有一点醉意,而且似乎比刚才更加兴奋和有劲了,这让杜峰相当的郁闷,他当然不是心痛那几瓶价格不菲的红酒,因为那酒实际上最后全进了他的肚子,一点也没浪费,他气的是白若云就像是看透了他的心思一般,只喝了一杯红酒就坚决不碰杯了,任杜峰的三寸不烂之舌劝个不停,她就是给杜峰来招“冷水烫猪不来气”反正就是笑眯眯的盯着杜峰看,自己则一口酒也不沾了,这样盯着杜峰看到最后终于让杜峰败下阵来,所谓做贼心虚,他毕竟是有坏心思的,所以到了最后他只能郁闷的一个人开始狂灌,最后倒成了白若云在劝他少喝了,白若云不怕杜峰醉,就怕一会儿没人陪她到老街去逛街,没人帮她提东西。
杜峰没有料到吃个饭居然这么快,现在很明显老街还可以热闹近一个小时才会结束一天的热闹,但白若云现在要去逛,他自然也没有什么理由不陪她去,因为刚才在来天华的时候他可是亲口答应过白若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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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峰因为以前在七宝附近住过,对老街那是熟得不能再熟了,他对这些已经吃过不下百遍的小吃并不感兴趣,其实也不是不感兴趣,而是肚子撑得太饱了,根本就再也咽不下任何东西了,哪怕是搞块龙肉来,杜峰一样只能干看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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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来到古桥上了,杜峰正想倚在桥栏上休息一下,没想到白若云已经被桥另一边的一大群人吸引过去了,杜峰只得怏怏的跟了上去,这个时候他是真的在心里发誓以后绝对再不跟白若云一起逛街了,就算要逛街也得叫上龙二等人,否则这个搬运工和管家的工作非要累死自己不可。
白若云已经挤到了人群前面,杜峰也赶紧挤到她身边,中间一个男人,大概三十岁左右,低着头,前面放了一张大红纸,还配了一个简易灯,让人很清楚的能够看清楚纸上写的东西。
杜峰仔细一看红纸上的字,不禁哑然失笑,晕,这年头,怪事年年有,今年特别多啊!你猜怎么着?原来这个男人居然是卖身救女友,言道自己女友得一天生怪病,体质极弱,三年前突然病发,三年未醒,但却一直生机不断,喂东西给她也没有关系,可就是不醒,像是植物人,可吃喝拉撒都没有问题,就是不能睁眼,更不能说话和动作。这个病的确是怪,但在杜峰看来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病,关键是这个男的居然说谁要是能救醒他女友,他愿意一辈子为恩人打工赚钱,而且只要恩人能提供10万元人民币,他保证能让恩人五年之内成为全国首富,十年之内成为全球首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