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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的一双眼睛,与卢氏没谈过几句话,便能将其禀性为人瞧得一清二楚,又随手轻描淡写地送出如此贵重之礼,果然是只有高门贵女才有的手笔。
冯小怜见她不再推辞,这才发现她脑子转得也挺快,笑道:“不过仅仅如此还不够,从今以后,我便随阿赵推车去街上,一来你那姥姥不敢对你如何,二来嘛,阿赵人手不够,我也可以帮衬帮衬。”
赵秀儿愕然,知道这对她的确有极大好处,然而她却愈发不解这位高门贵女到底要做什么,犹豫了片刻,说道:“娘子……何以如此帮我?”
冯小怜眨了眨眼,笑嘻嘻地道:“你不知道我最大的优点便是助人为乐么?好了,天色不早了,阿赵还是快些回去吧。”
说着,她目光瞟向解四,这个泼皮虽然对两个人默契的对话一知半解,也知道冯小怜帮了赵秀儿大忙,连忙极为识相地道:“稍后某就将被褥送来!”
赵秀儿咬了咬唇,却没有说出什么感谢之语,只是低头朝冯小怜深深一礼,“奴先走了。”
走了几步,她忍不住回过头来,看到冯小怜站在门口,正目送着她离去,黄昏沉沉落在她身后,黯淡暮光之下看不清她的容颜,唯有她的那双漆黑的眼眸似乎比暮光更深沉。
她心中一紧,然后默默握紧了手中的簪子,转身离去。
……
……
卢氏,闺名不详,排行不详,身长五尺,颧骨高耸,阔嘴皮黄,是市井间响当当的一名泼妇。
“泼妇”一词似有贬义,却并不是人人能当得起,市井之间,被称为泼妇之人须能骂得过往门前泼水的街坊,吵得过夜不归宿的夫君,笤帚打得退作威作福的泼皮,指甲挠得花背后嚼舌根的闲妇,嗓门大过天,掐肉用指尖,可谓是市井人见人怕的存在。
这也是方才她打骂赵秀儿时,那些街坊邻居只敢远观而不敢劝阻的原因。
一名成功的泼妇就如肩上随时担着粪,一惹怒了她,她就不分三七二十地将担子一扬朝你泼来,虽然受不了伤,但却弄得大家都臭不可闻,于是渐渐的她家里之事如何闹将开来,也无人敢上前多说了。
因此,自从她儿子病逝后,卢氏便三天两头折腾着她的媳妇,譬如赚得钱不够多,动作不够麻利,就是一顿骂,羹汤炖得烫了,要骂,放得凉了,还要骂,骂多了小娘子也习惯了,不哭了,那就打,汤咸了,要打,汤淡了,还要打。
不过街坊们也都知道,卢氏最多也不过是羞辱一番,老妪手上也没什么力道,不会将人打出什么毛病,也不敢将人打出什么毛病。
因为她是泼妇,不是蛇蝎毒妇。
色厉内荏是泼妇的专利。
只是她从未想到有一天,她会好言好语地与赵秀儿说上几句话——就算是当时赵秀儿还未过门,她也没有给过这家境贫寒的女子几分好脸色呢!
原因,却只是一支小小的簪子。
“那娘子与奴一见如故,要日日与奴上街去摆摊,还将此簪送给了奴,奴不敢收,却又唯恐冒犯贵人,请姥姥处置。”
赵秀儿跽坐在卢氏面前,恭恭敬敬地说道,将那支簪子高捧在手中,在夕阳昏黄的光线下,那浑园饱满的珍珠好似氤氲着淡淡的雾气,衬着那白玉晶莹流转的光华,简直没教卢氏的眼珠子给瞪出来!
卢氏呼吸不由急促起来,脸上满是贪婪之色,不假思索地伸出手就要去接那簪子,只是还未拿起,心中便咯噔一下,暗想赵秀儿与那贵人要日日相见,若是明日见了赵秀儿没有带那簪子,以为她拿去卖了钱可就坏事了,反正这贵人出手如此豪奢,想来日后这等随手打赏几样首饰,必定少不了自己的……
于是她缩回了手,看着赵秀儿低垂着的脸庞,想着自己的生财大计,犹豫了片刻,终于极为生硬地扯出了一个笑容。
“咳,你以后要多和那贵人走近些……知道了么?”
“奴知道了。”
“不许得罪人家,知道了么?”
“知道了。”
“嗯,去把脏衣洗了。”
“是。”
赵秀儿平静地起身,只是当她转过身时,嘴角却不由自主地扬了起来,连带着她方才低眉顺眼的表情一下子生动了起来。
——能让闲汉服服帖帖,又让泼妇扯起笑脸,那位娘子,真是一个非常厉害的人呢。
……
……
******
(对于我来说写出这章真是很大的成长,我想尽力刻画的大时代和小人物,如果有传达给你们,我一定会很开心><不知道你们会不会喜欢这样的文,嗯,稍安勿躁,美男子会有的,很快就要出来了哟~想看的话,请将推荐票砸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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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小怜见她不再推辞,这才发现她脑子转得也挺快,笑道:“不过仅仅如此还不够,从今以后,我便随阿赵推车去街上,一来你那姥姥不敢对你如何,二来嘛,阿赵人手不够,我也可以帮衬帮衬。”
赵秀儿愕然,知道这对她的确有极大好处,然而她却愈发不解这位高门贵女到底要做什么,犹豫了片刻,说道:“娘子……何以如此帮我?”
冯小怜眨了眨眼,笑嘻嘻地道:“你不知道我最大的优点便是助人为乐么?好了,天色不早了,阿赵还是快些回去吧。”
说着,她目光瞟向解四,这个泼皮虽然对两个人默契的对话一知半解,也知道冯小怜帮了赵秀儿大忙,连忙极为识相地道:“稍后某就将被褥送来!”
赵秀儿咬了咬唇,却没有说出什么感谢之语,只是低头朝冯小怜深深一礼,“奴先走了。”
走了几步,她忍不住回过头来,看到冯小怜站在门口,正目送着她离去,黄昏沉沉落在她身后,黯淡暮光之下看不清她的容颜,唯有她的那双漆黑的眼眸似乎比暮光更深沉。
她心中一紧,然后默默握紧了手中的簪子,转身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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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闺名不详,排行不详,身长五尺,颧骨高耸,阔嘴皮黄,是市井间响当当的一名泼妇。
“泼妇”一词似有贬义,却并不是人人能当得起,市井之间,被称为泼妇之人须能骂得过往门前泼水的街坊,吵得过夜不归宿的夫君,笤帚打得退作威作福的泼皮,指甲挠得花背后嚼舌根的闲妇,嗓门大过天,掐肉用指尖,可谓是市井人见人怕的存在。
这也是方才她打骂赵秀儿时,那些街坊邻居只敢远观而不敢劝阻的原因。
一名成功的泼妇就如肩上随时担着粪,一惹怒了她,她就不分三七二十地将担子一扬朝你泼来,虽然受不了伤,但却弄得大家都臭不可闻,于是渐渐的她家里之事如何闹将开来,也无人敢上前多说了。
因此,自从她儿子病逝后,卢氏便三天两头折腾着她的媳妇,譬如赚得钱不够多,动作不够麻利,就是一顿骂,羹汤炖得烫了,要骂,放得凉了,还要骂,骂多了小娘子也习惯了,不哭了,那就打,汤咸了,要打,汤淡了,还要打。
不过街坊们也都知道,卢氏最多也不过是羞辱一番,老妪手上也没什么力道,不会将人打出什么毛病,也不敢将人打出什么毛病。
因为她是泼妇,不是蛇蝎毒妇。
色厉内荏是泼妇的专利。
只是她从未想到有一天,她会好言好语地与赵秀儿说上几句话——就算是当时赵秀儿还未过门,她也没有给过这家境贫寒的女子几分好脸色呢!
原因,却只是一支小小的簪子。
“那娘子与奴一见如故,要日日与奴上街去摆摊,还将此簪送给了奴,奴不敢收,却又唯恐冒犯贵人,请姥姥处置。”
赵秀儿跽坐在卢氏面前,恭恭敬敬地说道,将那支簪子高捧在手中,在夕阳昏黄的光线下,那浑园饱满的珍珠好似氤氲着淡淡的雾气,衬着那白玉晶莹流转的光华,简直没教卢氏的眼珠子给瞪出来!
卢氏呼吸不由急促起来,脸上满是贪婪之色,不假思索地伸出手就要去接那簪子,只是还未拿起,心中便咯噔一下,暗想赵秀儿与那贵人要日日相见,若是明日见了赵秀儿没有带那簪子,以为她拿去卖了钱可就坏事了,反正这贵人出手如此豪奢,想来日后这等随手打赏几样首饰,必定少不了自己的……
于是她缩回了手,看着赵秀儿低垂着的脸庞,想着自己的生财大计,犹豫了片刻,终于极为生硬地扯出了一个笑容。
“咳,你以后要多和那贵人走近些……知道了么?”
“奴知道了。”
“不许得罪人家,知道了么?”
“知道了。”
“嗯,去把脏衣洗了。”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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