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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不怀疑黄俊龙的能力,毕竟能当拆迁队的包工头,需要和各种部门打交道,需要面对各色各样的人群,没有一个八面玲珑心没有一身长袖善舞的本事那根本做不到,我就不行,正因为如此,我对他也一直有些抵触。我不否认这里面有个人情绪,但我觉得这么多人要共患难,手段一定是不能少的,但义气也很重要,甚至更重要。
所以我也没有理会黄俊龙阴沉的脸色,饭上来了,酒也倒好了,我端起酒杯站起来,说:“第一杯,敬今天走了的三位兄弟,说句大家不爱听的,我们就是活在末日里,可能每天都会有人死去,既然都可能会死,不是我李昊说漂亮话,至少死在战斗中,拿自己的命换更多人的命,也算是死得其所!大家举杯!敬今天的三位兄弟,一路走好!”
所有的人都哗哗哗的站了起来,端着酒,随着我一起喊:“一路走好!”许多人眼睛都湿了,他们未必都认识死去的排骨、豆包,还有王杰,或者就算认识也没有什么交情,可身在绝境之中,今天我们在这里为他们举杯,也许明天就是为我举杯,心里自然免不了五味杂陈。
这杯酒却不是喝的,大家举过杯子,倒在了自己的脚下。洋老头威廉似乎不太懂这样做的意思,但他也还是照做了。这些天来,他的中文进步不少,毕竟人家智商高,本来就是学霸,这里无事可做,学习是唯一的消遣。
再把酒满上,我端起来,说:“第二杯酒,敬我们刚来的27个兄弟姐妹,喝掉这杯酒之前,你们是你们,喝了这杯酒,就没有你们,只有我们了。干了,此后不分彼此,同舟共济!”
“干!”无论男女,除了那4个小朋友,我看着所有的人把酒都干了,就算是那两个小男孩,我也让他们尝了一口,只是白酒太辣,两个小男孩连吐舌头,引来一阵大笑。
第三杯,我说:“活着不易,且让我们珍惜每一天,每一个小时,每一分钟!干了,为我们能活下去!”
“为了活下去!”依然是整齐的喊声,依然是一饮而尽,即便是之前对我有所不满的黄俊龙,此时也很干脆。
我又说:“三杯之后,大家就自由发挥吧。但是轮岗值班的人不得喝醉,我今天偷懒,不值班,要找我喝酒的,只管来!”不是我嚣张,其实我酒量并不好,但是今天这一战回来,我想通了很多事情,还是那句话,既然明天就可能死去,那我心里何必再有那么多纠缠?太看重的东西反而容易失去,且行且珍惜吧。
既然我发了话自由发挥,很快场面也就热闹了起来。灾难爆发快两个月了,每天伴随死神跳舞,谁心里都压抑着苦,而且缺衣少食,又没有什么娱乐活动,大家心里也闷得慌。喝一场酒,最起码也能放开大笑几声,或者是,痛快的哭上一场。
总的来说我们这里的人里面还是女多男少,不知道是机缘巧合单就我们这里是这样,还是男性的感染率更高,活下来的人更少,但是不要小看了那些女孩子,放开了喝,男人未必就喝得过女人。
我这里才一落座,王志诚就端着酒杯走到了我面前,另一只手还提着酒瓶。
“不是因为你救了我一命,”王志诚黑黑的脸上挂着笑,眼睛里却一闪一闪的,这哥们一个大光头配上脖子上的狗链,怎么都不是个文艺小青年,但这种粗犷男人的眼泪,才是最值钱的,他看着我说:“是为了我那两个兄弟,他们其实也没那么英勇,但我要谢你把他们当成了英雄。”
我笑了笑,问:“杯子太小,换个大的?”
王志诚将手里的小酒杯往地上一砸,笑着说:“必须的!”
换了常用的一次性水杯,满上,我和王志诚碰了一个,然后各自仰着脖子一口喝干。我过去没有这么喝过,这可是53度茅台,但这一刻,我却不觉得难受。酒这个东西,是很看情绪的。喝了酒王志诚把杯子一扔,张开双手就给我了一个熊抱,在我耳边说:“大哥,从今天起,你就是我大哥,我不是文化人,但我以前跟老大混的时候,我也没叫过他大哥,我只叫的是老大。”
我哈哈一笑,说:“叫大哥就叫大哥,别乱抱,我只喜欢女人。”
王志诚下去了换成齐行,本不该他,但他抢在了林卓然的前面,对林卓然说了声抱歉,就端着杯子站在我面前,说:“说谢谢就俗了,你说你只喜欢女人,那么我要说我对你一见如故,会不会让你觉得肉麻?”
我说:“会,但我也对你一见如故。所以别矫情,喝下去就特么的是兄弟了。”说来也怪,其实我这个人是比较慢热的,和一些人不来电多久都不来电,但对齐行,不知道为什么一见面就有感觉了。是男人才说一见如故,要是女人,那该叫一见钟情吧,我以前从不信,没想到还真有这种事。
然后是林卓然,然后是蒙扎,等到陈贶来的时候,我已经跑厕所里吐了一次了。但吐了之后我又回来,这次站在我面前的,换成了林鹿。这丫头根本不会喝酒,我看见她刚才和周灵洁、鹿敏儿还有自来熟格蕾丝学男人划拳,她的脑子慢,出拳更慢,输给周灵洁鹿敏儿不算,连格蕾丝那个洋妞也赢不了,站到我面前的时候,已经有些摇摇晃晃的了。
“大叔……”林鹿还是这么叫我,她笑着看我,不知为什么,我却觉得她的眼睛里有些悲伤,这些天来她离我时远时近,我不知道她都在想些什么,但我对她说:“虽然我很猥琐,但我可以对你说,只要你愿意,我必不离不弃。”
不离不弃是不是意味着独一无二呢?这我不知道。
林鹿噗嗤一笑,眼泪也随之流淌而出,但她没有再说什么,只是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梁铮铮没有来,这时候她跑到了宴会厅的小舞台上,那里音响灯光都是现成的,当她跑上去将音响一开,喊了一声“Everybody晚上好!”现场立马就嗨翻了。尤其是刘明哲那小子,尽管被我揍过,这时候却毫不怕死的第一个站到了饭桌上,大声的尖叫起来。刘正兵看了我一眼,也随之加入到疯狂叫喊的队伍里去。最让我诧异的事,林卓然这个大学教授,竟然也疯狂了起来,跑到舞台上,咚咚咚的一阵架子鼓打起来,那简直是专业水准。
嗨了,我很想揍人,但我所能做的就是,跑到舞台前面,吹了一声巨响的口哨,这是我压箱底的绝活,这一声口哨,生生的将刘明哲那些人的叫喊声都压了下去。
不记得梁铮铮唱的是什么歌了,反正不是那天她在我耳边唱的《那些花儿》,她今天走的就是劲歌加跳舞的路线,这也是她们“绝代佳人”的主打风格。
不记得宴会是什么时候散的,这一晚,我醉了,很多人都醉了。
真的不怀疑黄俊龙的能力,毕竟能当拆迁队的包工头,需要和各种部门打交道,需要面对各色各样的人群,没有一个八面玲珑心没有一身长袖善舞的本事那根本做不到,我就不行,正因为如此,我对他也一直有些抵触。我不否认这里面有个人情绪,但我觉得这么多人要共患难,手段一定是不能少的,但义气也很重要,甚至更重要。
所以我也没有理会黄俊龙阴沉的脸色,饭上来了,酒也倒好了,我端起酒杯站起来,说:“第一杯,敬今天走了的三位兄弟,说句大家不爱听的,我们就是活在末日里,可能每天都会有人死去,既然都可能会死,不是我李昊说漂亮话,至少死在战斗中,拿自己的命换更多人的命,也算是死得其所!大家举杯!敬今天的三位兄弟,一路走好!”
所有的人都哗哗哗的站了起来,端着酒,随着我一起喊:“一路走好!”许多人眼睛都湿了,他们未必都认识死去的排骨、豆包,还有王杰,或者就算认识也没有什么交情,可身在绝境之中,今天我们在这里为他们举杯,也许明天就是为我举杯,心里自然免不了五味杂陈。
这杯酒却不是喝的,大家举过杯子,倒在了自己的脚下。洋老头威廉似乎不太懂这样做的意思,但他也还是照做了。这些天来,他的中文进步不少,毕竟人家智商高,本来就是学霸,这里无事可做,学习是唯一的消遣。
再把酒满上,我端起来,说:“第二杯酒,敬我们刚来的27个兄弟姐妹,喝掉这杯酒之前,你们是你们,喝了这杯酒,就没有你们,只有我们了。干了,此后不分彼此,同舟共济!”
“干!”无论男女,除了那4个小朋友,我看着所有的人把酒都干了,就算是那两个小男孩,我也让他们尝了一口,只是白酒太辣,两个小男孩连吐舌头,引来一阵大笑。
第三杯,我说:“活着不易,且让我们珍惜每一天,每一个小时,每一分钟!干了,为我们能活下去!”
“为了活下去!”依然是整齐的喊声,依然是一饮而尽,即便是之前对我有所不满的黄俊龙,此时也很干脆。
我又说:“三杯之后,大家就自由发挥吧。但是轮岗值班的人不得喝醉,我今天偷懒,不值班,要找我喝酒的,只管来!”不是我嚣张,其实我酒量并不好,但是今天这一战回来,我想通了很多事情,还是那句话,既然明天就可能死去,那我心里何必再有那么多纠缠?太看重的东西反而容易失去,且行且珍惜吧。
既然我发了话自由发挥,很快场面也就热闹了起来。灾难爆发快两个月了,每天伴随死神跳舞,谁心里都压抑着苦,而且缺衣少食,又没有什么娱乐活动,大家心里也闷得慌。喝一场酒,最起码也能放开大笑几声,或者是,痛快的哭上一场。
总的来说我们这里的人里面还是女多男少,不知道是机缘巧合单就我们这里是这样,还是男性的感染率更高,活下来的人更少,但是不要小看了那些女孩子,放开了喝,男人未必就喝得过女人。
我这里才一落座,王志诚就端着酒杯走到了我面前,另一只手还提着酒瓶。
“不是因为你救了我一命,”王志诚黑黑的脸上挂着笑,眼睛里却一闪一闪的,这哥们一个大光头配上脖子上的狗链,怎么都不是个文艺小青年,但这种粗犷男人的眼泪,才是最值钱的,他看着我说:“是为了我那两个兄弟,他们其实也没那么英勇,但我要谢你把他们当成了英雄。”
我笑了笑,问:“杯子太小,换个大的?”
王志诚将手里的小酒杯往地上一砸,笑着说:“必须的!”
换了常用的一次性水杯,满上,我和王志诚碰了一个,然后各自仰着脖子一口喝干。我过去没有这么喝过,这可是53度茅台,但这一刻,我却不觉得难受。酒这个东西,是很看情绪的。喝了酒王志诚把杯子一扔,张开双手就给我了一个熊抱,在我耳边说:“大哥,从今天起,你就是我大哥,我不是文化人,但我以前跟老大混的时候,我也没叫过他大哥,我只叫的是老大。”
我哈哈一笑,说:“叫大哥就叫大哥,别乱抱,我只喜欢女人。”
王志诚下去了换成齐行,本不该他,但他抢在了林卓然的前面,对林卓然说了声抱歉,就端着杯子站在我面前,说:“说谢谢就俗了,你说你只喜欢女人,那么我要说我对你一见如故,会不会让你觉得肉麻?”
我说:“会,但我也对你一见如故。所以别矫情,喝下去就特么的是兄弟了。”说来也怪,其实我这个人是比较慢热的,和一些人不来电多久都不来电,但对齐行,不知道为什么一见面就有感觉了。是男人才说一见如故,要是女人,那该叫一见钟情吧,我以前从不信,没想到还真有这种事。
然后是林卓然,然后是蒙扎,等到陈贶来的时候,我已经跑厕所里吐了一次了。但吐了之后我又回来,这次站在我面前的,换成了林鹿。这丫头根本不会喝酒,我看见她刚才和周灵洁、鹿敏儿还有自来熟格蕾丝学男人划拳,她的脑子慢,出拳更慢,输给周灵洁鹿敏儿不算,连格蕾丝那个洋妞也赢不了,站到我面前的时候,已经有些摇摇晃晃的了。
“大叔……”林鹿还是这么叫我,她笑着看我,不知为什么,我却觉得她的眼睛里有些悲伤,这些天来她离我时远时近,我不知道她都在想些什么,但我对她说:“虽然我很猥琐,但我可以对你说,只要你愿意,我必不离不弃。”
不离不弃是不是意味着独一无二呢?这我不知道。
林鹿噗嗤一笑,眼泪也随之流淌而出,但她没有再说什么,只是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梁铮铮没有来,这时候她跑到了宴会厅的小舞台上,那里音响灯光都是现成的,当她跑上去将音响一开,喊了一声“Everybody晚上好!”现场立马就嗨翻了。尤其是刘明哲那小子,尽管被我揍过,这时候却毫不怕死的第一个站到了饭桌上,大声的尖叫起来。刘正兵看了我一眼,也随之加入到疯狂叫喊的队伍里去。最让我诧异的事,林卓然这个大学教授,竟然也疯狂了起来,跑到舞台上,咚咚咚的一阵架子鼓打起来,那简直是专业水准。
嗨了,我很想揍人,但我所能做的就是,跑到舞台前面,吹了一声巨响的口哨,这是我压箱底的绝活,这一声口哨,生生的将刘明哲那些人的叫喊声都压了下去。
不记得梁铮铮唱的是什么歌了,反正不是那天她在我耳边唱的《那些花儿》,她今天走的就是劲歌加跳舞的路线,这也是她们“绝代佳人”的主打风格。
不记得宴会是什么时候散的,这一晚,我醉了,很多人都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