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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子的后腿比较长,爬坡快,但是下坡容易摔跟头,所以我们要把它赶过去……仙人掌!你到坡下面去!我们两面夹击!”
余泽拉着阿亚的手,指挥仙人掌道。
说来也怪,仙人掌这蠢猫消失了几天,余泽以为它早跟着鹰的直升机跑了,却没想到昨天晚上,这猫一身脏兮兮的出现在房间门口,丑得余泽都快不认识它了。
余泽对着它愣了一下,本来想酝酿酝酿,给它一个来自主人的重逢拥抱。
却没想到这猫见门打开,直接蹿进屋来跳上赵修平的腿,喵喵叫着跟他讨食吃,把自己主人忽视得一干二净,差点儿没把余泽气死。
这猫可能真的是道德品质有问题。
余泽心中这样下了定论:不单拜高踩低,而且薄情寡义,简直就是猫中败类!
败类听见余泽这么指挥自己,却只是在草地上团得更紧了一点,将毛茸茸的大肚皮翻出来继续晒太阳,爪子搭在脑门上,下巴颏也翻出来,完完全全把他的话当做耳旁风。
“小猫过去了吗?”阿亚抬头问余泽。
余泽:“……没有,小猫吃太多撑死了,哥哥一个人去给你抓兔子。”
说着,余泽挽起袖子来,蹲在地上,低伏下身子,缓缓地、缓缓地靠近那只在草丛里咔嚓咔嚓啃东西的野兔,完全没察觉到有个来自高处的目光,正注视着他滑稽的模样。
余泽小时候性格孤僻受人排挤,没有过这种和小伙伴玩耍的经验。
像这种抓兔子的知识,只是听见别人聊天的时候顺耳记下来的,没有实践过。
这还是人生第一次。
他是想对阿亚好的,不但是因为可怜他身有残疾,更是因为余泽心存愧疚。
他这几天一直在想,如果当时赵修平要打那个男人的时候,自己没有插那句嘴,一切是不是都会不一样?
赵修平枪法好,只要他提前一点点,阿亚的姐姐说不定就不会死了。
每进行一次这样的假设,余泽都会多痛苦一次,梦里的恐惧也会更加真实。
他其实也没想到自己会因为这种事耿耿于怀这么久,毕竟事实已经无从改变,他也无能为力。
一直这么想,可能还是因为觉得阿亚和小时候的自己有点像吧……
余泽猛地向前一扑!
果不其然,野兔早他一步察觉到了身后的异动,撒丫子就跑,蹬了余泽一脸土,但是他来不及擦,就连滚带爬地往山坡下面跑去。
野兔因为他的追逐,显然加快了速度,跑的时候果然因为上肢短下肢长,一不留神滚成了一个球,咕噜咕噜往下滚去。
然而余泽也没好到哪儿去。
过去的二十年,他把太多时间都耗费在与自己的大脑抗争上了,在体育运动上俨然就是个彻彻底底的废物。
跑的时候他脚下打滑,咣唧一声摔倒,接着就跟那只兔子一条道滚了。
最后到山坡尽头停下,一人一兔二脸懵逼,最后还是余泽反应稍微快一点,恬不知耻地一把抓住兔子耳朵:
“我抓到啦!”
阿亚一脸兴奋,迫不及待地往声音来的方向跑过来。
仙人掌眼皮耷拉着,尾巴要死不活地拍打了一下草丛:蠢啊,真是蠢啊,真是太蠢了!
阿亚坐在地上,余泽小心翼翼地将兔子放在他腿上。
这兔子颜色比较少见,是白加灰色,前半截身体白,后半截是灰色,身体壮硕,肥得跟仙人掌似的。
可能也是因为这个原因跑不快,所以最后才悲惨得落到了余泽这种人的手里。
阿亚的小胖手小心翼翼地摸了摸兔子的皮毛,脸上乐开了花,问余泽:“兔子是什么颜色的?”
余泽一下子傻了,他要怎么向一个失明小孩儿解释兔子的颜色?
想了半天,他只能试探问了一句:“你姐姐是怎么说的?”
阿亚:“姐姐说,绿色是草的颜色。”
说着,小男孩儿摸索着从地上抓起一把草,揉碎了,捧给余泽闻了闻。
再常见不过的草坪修剪过的味道。草汁的味道。
然而那味道一冲进余泽的鼻子,就激得他鼻腔发酸,让他想起自己曾被记忆折磨的痛苦。
那时候他崩溃地用脑袋撞墙,问韩水:“遗忘是什么感觉?”
韩水当时没有回答。
他无法向余泽解释遗忘,因为余泽本身不懂什么叫记得。
他那时候不懂相机存在的意义,不懂人们为什么要记日记,不懂老友重逢的喜悦,不懂宽容也不懂释怀。
他人生中经历的所有东西,蝇营狗苟,都杂乱无章地堆在他的心里,忘不掉,于是也就没有记得住。
而后来从韩水那里接受手术,忘记一些不太好的记忆,已经是之后很多年的事了。
不过余泽也知道,强迫失忆和自然遗忘也是两码事,他还是一个不正常的人。
可惜他能记得住这么多东西,却还是不会回答阿亚的问题,余泽摸了摸小男孩儿的头:
“等哥哥弄明白就告诉你。”
阿亚抱着兔子和他一起站起身,边走边说:“那我能养它吗?”
余泽:“当然可以,让我想想……”
翻过刚刚那个山坡,余泽才后知后觉的发现自己暴露在了攻击范围之... -->>
“兔子的后腿比较长,爬坡快,但是下坡容易摔跟头,所以我们要把它赶过去……仙人掌!你到坡下面去!我们两面夹击!”
余泽拉着阿亚的手,指挥仙人掌道。
说来也怪,仙人掌这蠢猫消失了几天,余泽以为它早跟着鹰的直升机跑了,却没想到昨天晚上,这猫一身脏兮兮的出现在房间门口,丑得余泽都快不认识它了。
余泽对着它愣了一下,本来想酝酿酝酿,给它一个来自主人的重逢拥抱。
却没想到这猫见门打开,直接蹿进屋来跳上赵修平的腿,喵喵叫着跟他讨食吃,把自己主人忽视得一干二净,差点儿没把余泽气死。
这猫可能真的是道德品质有问题。
余泽心中这样下了定论:不单拜高踩低,而且薄情寡义,简直就是猫中败类!
败类听见余泽这么指挥自己,却只是在草地上团得更紧了一点,将毛茸茸的大肚皮翻出来继续晒太阳,爪子搭在脑门上,下巴颏也翻出来,完完全全把他的话当做耳旁风。
“小猫过去了吗?”阿亚抬头问余泽。
余泽:“……没有,小猫吃太多撑死了,哥哥一个人去给你抓兔子。”
说着,余泽挽起袖子来,蹲在地上,低伏下身子,缓缓地、缓缓地靠近那只在草丛里咔嚓咔嚓啃东西的野兔,完全没察觉到有个来自高处的目光,正注视着他滑稽的模样。
余泽小时候性格孤僻受人排挤,没有过这种和小伙伴玩耍的经验。
像这种抓兔子的知识,只是听见别人聊天的时候顺耳记下来的,没有实践过。
这还是人生第一次。
他是想对阿亚好的,不但是因为可怜他身有残疾,更是因为余泽心存愧疚。
他这几天一直在想,如果当时赵修平要打那个男人的时候,自己没有插那句嘴,一切是不是都会不一样?
赵修平枪法好,只要他提前一点点,阿亚的姐姐说不定就不会死了。
每进行一次这样的假设,余泽都会多痛苦一次,梦里的恐惧也会更加真实。
他其实也没想到自己会因为这种事耿耿于怀这么久,毕竟事实已经无从改变,他也无能为力。
一直这么想,可能还是因为觉得阿亚和小时候的自己有点像吧……
余泽猛地向前一扑!
果不其然,野兔早他一步察觉到了身后的异动,撒丫子就跑,蹬了余泽一脸土,但是他来不及擦,就连滚带爬地往山坡下面跑去。
野兔因为他的追逐,显然加快了速度,跑的时候果然因为上肢短下肢长,一不留神滚成了一个球,咕噜咕噜往下滚去。
然而余泽也没好到哪儿去。
过去的二十年,他把太多时间都耗费在与自己的大脑抗争上了,在体育运动上俨然就是个彻彻底底的废物。
跑的时候他脚下打滑,咣唧一声摔倒,接着就跟那只兔子一条道滚了。
最后到山坡尽头停下,一人一兔二脸懵逼,最后还是余泽反应稍微快一点,恬不知耻地一把抓住兔子耳朵:
“我抓到啦!”
阿亚一脸兴奋,迫不及待地往声音来的方向跑过来。
仙人掌眼皮耷拉着,尾巴要死不活地拍打了一下草丛:蠢啊,真是蠢啊,真是太蠢了!
阿亚坐在地上,余泽小心翼翼地将兔子放在他腿上。
这兔子颜色比较少见,是白加灰色,前半截身体白,后半截是灰色,身体壮硕,肥得跟仙人掌似的。
可能也是因为这个原因跑不快,所以最后才悲惨得落到了余泽这种人的手里。
阿亚的小胖手小心翼翼地摸了摸兔子的皮毛,脸上乐开了花,问余泽:“兔子是什么颜色的?”
余泽一下子傻了,他要怎么向一个失明小孩儿解释兔子的颜色?
想了半天,他只能试探问了一句:“你姐姐是怎么说的?”
阿亚:“姐姐说,绿色是草的颜色。”
说着,小男孩儿摸索着从地上抓起一把草,揉碎了,捧给余泽闻了闻。
再常见不过的草坪修剪过的味道。草汁的味道。
然而那味道一冲进余泽的鼻子,就激得他鼻腔发酸,让他想起自己曾被记忆折磨的痛苦。
那时候他崩溃地用脑袋撞墙,问韩水:“遗忘是什么感觉?”
韩水当时没有回答。
他无法向余泽解释遗忘,因为余泽本身不懂什么叫记得。
他那时候不懂相机存在的意义,不懂人们为什么要记日记,不懂老友重逢的喜悦,不懂宽容也不懂释怀。
他人生中经历的所有东西,蝇营狗苟,都杂乱无章地堆在他的心里,忘不掉,于是也就没有记得住。
而后来从韩水那里接受手术,忘记一些不太好的记忆,已经是之后很多年的事了。
不过余泽也知道,强迫失忆和自然遗忘也是两码事,他还是一个不正常的人。
可惜他能记得住这么多东西,却还是不会回答阿亚的问题,余泽摸了摸小男孩儿的头:
“等哥哥弄明白就告诉你。”
阿亚抱着兔子和他一起站起身,边走边说:“那我能养它吗?”
余泽:“当然可以,让我想想……”
翻过刚刚那个山坡,余泽才后知后觉的发现自己暴露在了攻击范围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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