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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确定,不过从长相和武功上看,和我们以前掌握的资料很相似。”修鱼稷看着大家,“我们谁也没见过这个人。听说他一直生活在南岳,已经有几百年没回北关了。这次回来,而且有金鸐的陪同,我猜他是来帮金鸐复仇的。”
一时间,桌子上的人七嘴八舌地议论开了:
——“贺兰觿怎么会跟金鸐混在一起?沙澜族不是被狐帝驱逐的吗?金鸐应当恨贺兰觿才对哇。”
——“天知道蓄龙圃那边发生了什么事!”
——“真永之后,贺兰觿也被狐帝驱逐了,他和金鸐联手很正常。”
——“不管这人是不是贺兰觿,替三哥、七妹还有死去的二十几个兄弟报仇是第一位的!”
——“狐族在沙澜还有一批旧部,金鸐是个隐患,必须除掉!”
——“必须把贺兰觿抓回来!”
终于,坐在修鱼亮左手边的一位金鱼眼汉子清了清嗓子,道:“三军不可无帅,群龙不可无首。老二不在了,修鱼峰,以后出门作战的担子就要落到你的身上了。”
此话一出,一屋子人都安静了下来。
很多人脸上都露出不服的表情。论能力论功夫,狼族的二号人物去世,应当由三号人物修鱼稷接替。修鱼稷死掉了,才会轮到修鱼峰。
金鱼眼汉子一脸威严,似在族中颇有地位。话一出口,竟无一人敢扬声辨驳。
皮皮知道自己是这屋子里唯一的陌生人,不想引人注目,一直半低着头。她悄悄地瞄向修鱼亮,见他的左手中指上果然戴着一枚银色的戒指,当中镶着一颗蓝色的珠子。思考时,他会习惯性地用手转动那只戒指,仿佛能给他带来灵感似的。
修鱼稷忽然沉声道:“三叔,您这话,不公平。”
“怎么不公平,说来听听。”
“我为什么不能接替三哥,带兵作战?”
“你跟何人战?”
“狐族。”
“你母亲是什么族?”
修鱼稷的背蓦然挺直,额上青筋暴起,一只手用力地握着。三叔只当没看见,冷笑一声,继续道:“不觉得这种事……你需要避嫌么?”
“如果想避嫌,我根本就不会去,”修鱼稷看着他,一字一字地说,“更不会重伤金鸐。”
屋中的气氛陡然凝滞,空中有一股奇异的酸气,一种攻击性的气味。
每个人的表情都不一样,有赞同的,有反对的,也有不想得罪人、不愿意表态的。
“只是重伤?以你的水平,明明可以杀死他,是你下不了手吧!”三叔不依不饶地道。
修鱼稷“砰”地一拍桌子,站了起来:“三叔——”
一个轻柔的声音忽然打断他,方雷燕发话了:“稷儿,坐下。”
修鱼稷的喉咙咕噜了两声,坐了下来。
“三弟,”方雷燕淡淡地道,“狼族以武定位,老二这个位置,谁的武功高就是谁的,这是族里定下的铁规矩。稷儿的母亲固然是狐族,但他的父亲是狼王,他在狼族出生,狼族长大,说的是狼语,替狼族出战,立下赫赫军功。你说他不是狼族,不配当老二,我不同意。相信在座的各位也会觉得不公。作为狼族的一员,阿稷非常出色,我为他感到自豪。”
修鱼稷的拳头松了松,目露感激之意。
皮皮呆呆地看着方雷燕,心道,好家伙,方雷氏果然是外交世家,这话说得太响亮了。
“稷儿,你过来。”修鱼亮忽然道。
修鱼稷走到父亲的身边,修鱼亮将手中的戒指摘下来,递给他,“老二,把贺兰觿抓回来。要活的。”
在场所有的年轻人都以艳羡的目光看着那枚戒指。因为它戴在修鱼亮的手上已经几百年了,几乎算是他身体的一部分。摘下它,交给谁,意义重大。修鱼稷身世特殊,得到这枚象征权力的戒指,有种特别恩宠的意味。
庭院中,人渐渐地散了。
修鱼稷对皮皮说:“在这里等我一下。”
说罢走到修鱼亮面前,垂首:“父王。”
狼王肥厚的手掌拍了拍他的肩:“我给你的戒指——要妥当保存。”
“父王之物,便是孩儿心爱之物。”
“你错了,这不是我的东西。”狼王淡淡地道,“这是你母亲的戒指。”
修鱼稷微微一怔。打他出生那天起,狼王就对他的母亲只字不提,好象这人根本不存在。上行下效,渐渐地在公共场合谁也不提,成了禁忌。
但这并不能阻止小道消息的泛滥,该知道还是知道了。不该知道的也从别人的眼神里知道了。
“是金泽送给她的。”
“……”
“你可知道沙澜狐族为何被驱逐?”
“据说是得罪了青桑?”
“我听说——你妈胡言乱语的时候告诉我——是因为这个戒指。戒指里藏着狐族的一个重大的秘密。”
修鱼稷凝视着手中那枚发着幽幽蓝光的戒指,蹙起了眉头。
“抓住贺兰觿,问问他,这戒指究竟有什么用。”
随从牵来了白马,但皮皮说,她更愿意和修鱼稷一起散步回去。
阳光暖洋洋地洒在肩头,石板路上泛着青苔。一队人马越过他们向东驰去。为首的是穿着铠甲的修鱼筀,他在马上叫道:“六哥,我去巡逻!”
修鱼稷点点头,目送马队绝尘而去。
“能看看你的戒指吗?”皮皮故做好奇地问道。
修鱼稷摘下戒指递给她。
纯银的指环上打着龙纹,双龙戏珠地托出一枚眼珠般大小的湛蓝珠子,就在青天白日也幽幽地泛着蓝光。非珠、非石、非玉。上面有许多细小的纹路。
“你认得它?”修鱼稷随口道,“我父亲说,这是狐族的东西。”
“没见过。”
“有人说这是夜明珠,因为夜晚会发光。”
“从质地上看,不大像珍珠。”皮皮将戒指还给他。
“我也觉得不是。比珍珠硬,而且非常耐磨。”
两人各怀心事地走了一会儿,修鱼稷又问:“你在贺兰觿身边待了多久?”
“前后加在一起四、五个月吧。”
“狐族是一夫一妻制,通常妻子死了丈夫才可以再婚,所以狐族的男人不轻言嫁娶。”
“你的论点是——”
“他应当是喜欢你的。”
“你觉得他喜欢吗?”皮皮苦笑,“他要是真心喜欢,会让你这么轻易地接近我、带走我?”
“这点我也想不明白。”修鱼稷淡淡地说,“如果他真的在乎你,还派你过来做奸细,代价也太大了。除非你真的很能干,让他很放心。”
“所以你认为我是奸细?”
“如果你是,你会被三千只老鼠活活咬死,我消灭了奸细;如果你不是,祭司大人惦记你,会来这里找你。”
他幽... -->>
“不确定,不过从长相和武功上看,和我们以前掌握的资料很相似。”修鱼稷看着大家,“我们谁也没见过这个人。听说他一直生活在南岳,已经有几百年没回北关了。这次回来,而且有金鸐的陪同,我猜他是来帮金鸐复仇的。”
一时间,桌子上的人七嘴八舌地议论开了:
——“贺兰觿怎么会跟金鸐混在一起?沙澜族不是被狐帝驱逐的吗?金鸐应当恨贺兰觿才对哇。”
——“天知道蓄龙圃那边发生了什么事!”
——“真永之后,贺兰觿也被狐帝驱逐了,他和金鸐联手很正常。”
——“不管这人是不是贺兰觿,替三哥、七妹还有死去的二十几个兄弟报仇是第一位的!”
——“狐族在沙澜还有一批旧部,金鸐是个隐患,必须除掉!”
——“必须把贺兰觿抓回来!”
终于,坐在修鱼亮左手边的一位金鱼眼汉子清了清嗓子,道:“三军不可无帅,群龙不可无首。老二不在了,修鱼峰,以后出门作战的担子就要落到你的身上了。”
此话一出,一屋子人都安静了下来。
很多人脸上都露出不服的表情。论能力论功夫,狼族的二号人物去世,应当由三号人物修鱼稷接替。修鱼稷死掉了,才会轮到修鱼峰。
金鱼眼汉子一脸威严,似在族中颇有地位。话一出口,竟无一人敢扬声辨驳。
皮皮知道自己是这屋子里唯一的陌生人,不想引人注目,一直半低着头。她悄悄地瞄向修鱼亮,见他的左手中指上果然戴着一枚银色的戒指,当中镶着一颗蓝色的珠子。思考时,他会习惯性地用手转动那只戒指,仿佛能给他带来灵感似的。
修鱼稷忽然沉声道:“三叔,您这话,不公平。”
“怎么不公平,说来听听。”
“我为什么不能接替三哥,带兵作战?”
“你跟何人战?”
“狐族。”
“你母亲是什么族?”
修鱼稷的背蓦然挺直,额上青筋暴起,一只手用力地握着。三叔只当没看见,冷笑一声,继续道:“不觉得这种事……你需要避嫌么?”
“如果想避嫌,我根本就不会去,”修鱼稷看着他,一字一字地说,“更不会重伤金鸐。”
屋中的气氛陡然凝滞,空中有一股奇异的酸气,一种攻击性的气味。
每个人的表情都不一样,有赞同的,有反对的,也有不想得罪人、不愿意表态的。
“只是重伤?以你的水平,明明可以杀死他,是你下不了手吧!”三叔不依不饶地道。
修鱼稷“砰”地一拍桌子,站了起来:“三叔——”
一个轻柔的声音忽然打断他,方雷燕发话了:“稷儿,坐下。”
修鱼稷的喉咙咕噜了两声,坐了下来。
“三弟,”方雷燕淡淡地道,“狼族以武定位,老二这个位置,谁的武功高就是谁的,这是族里定下的铁规矩。稷儿的母亲固然是狐族,但他的父亲是狼王,他在狼族出生,狼族长大,说的是狼语,替狼族出战,立下赫赫军功。你说他不是狼族,不配当老二,我不同意。相信在座的各位也会觉得不公。作为狼族的一员,阿稷非常出色,我为他感到自豪。”
修鱼稷的拳头松了松,目露感激之意。
皮皮呆呆地看着方雷燕,心道,好家伙,方雷氏果然是外交世家,这话说得太响亮了。
“稷儿,你过来。”修鱼亮忽然道。
修鱼稷走到父亲的身边,修鱼亮将手中的戒指摘下来,递给他,“老二,把贺兰觿抓回来。要活的。”
在场所有的年轻人都以艳羡的目光看着那枚戒指。因为它戴在修鱼亮的手上已经几百年了,几乎算是他身体的一部分。摘下它,交给谁,意义重大。修鱼稷身世特殊,得到这枚象征权力的戒指,有种特别恩宠的意味。
庭院中,人渐渐地散了。
修鱼稷对皮皮说:“在这里等我一下。”
说罢走到修鱼亮面前,垂首:“父王。”
狼王肥厚的手掌拍了拍他的肩:“我给你的戒指——要妥当保存。”
“父王之物,便是孩儿心爱之物。”
“你错了,这不是我的东西。”狼王淡淡地道,“这是你母亲的戒指。”
修鱼稷微微一怔。打他出生那天起,狼王就对他的母亲只字不提,好象这人根本不存在。上行下效,渐渐地在公共场合谁也不提,成了禁忌。
但这并不能阻止小道消息的泛滥,该知道还是知道了。不该知道的也从别人的眼神里知道了。
“是金泽送给她的。”
“……”
“你可知道沙澜狐族为何被驱逐?”
“据说是得罪了青桑?”
“我听说——你妈胡言乱语的时候告诉我——是因为这个戒指。戒指里藏着狐族的一个重大的秘密。”
修鱼稷凝视着手中那枚发着幽幽蓝光的戒指,蹙起了眉头。
“抓住贺兰觿,问问他,这戒指究竟有什么用。”
随从牵来了白马,但皮皮说,她更愿意和修鱼稷一起散步回去。
阳光暖洋洋地洒在肩头,石板路上泛着青苔。一队人马越过他们向东驰去。为首的是穿着铠甲的修鱼筀,他在马上叫道:“六哥,我去巡逻!”
修鱼稷点点头,目送马队绝尘而去。
“能看看你的戒指吗?”皮皮故做好奇地问道。
修鱼稷摘下戒指递给她。
纯银的指环上打着龙纹,双龙戏珠地托出一枚眼珠般大小的湛蓝珠子,就在青天白日也幽幽地泛着蓝光。非珠、非石、非玉。上面有许多细小的纹路。
“你认得它?”修鱼稷随口道,“我父亲说,这是狐族的东西。”
“没见过。”
“有人说这是夜明珠,因为夜晚会发光。”
“从质地上看,不大像珍珠。”皮皮将戒指还给他。
“我也觉得不是。比珍珠硬,而且非常耐磨。”
两人各怀心事地走了一会儿,修鱼稷又问:“你在贺兰觿身边待了多久?”
“前后加在一起四、五个月吧。”
“狐族是一夫一妻制,通常妻子死了丈夫才可以再婚,所以狐族的男人不轻言嫁娶。”
“你的论点是——”
“他应当是喜欢你的。”
“你觉得他喜欢吗?”皮皮苦笑,“他要是真心喜欢,会让你这么轻易地接近我、带走我?”
“这点我也想不明白。”修鱼稷淡淡地说,“如果他真的在乎你,还派你过来做奸细,代价也太大了。除非你真的很能干,让他很放心。”
“所以你认为我是奸细?”
“如果你是,你会被三千只老鼠活活咬死,我消灭了奸细;如果你不是,祭司大人惦记你,会来这里找你。”
他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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