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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凌跟着媳妇和小舅子一块回到了留南村的家中。
谢泉不明白小少爷和姑娘咋的突然起了兴致,要回乡下,只得按下满腹的疑惑,驱车护送他们回去。
回到村里后,陆清石领着长姐走到了自个儿亲爹的墓前,跪下磕了几个头。
“爹爹对不住了,石头要打扰您老人家了。”
他斟了几杯酒,撒到了陆虎的墓前。撒完酒后便划了一块地方,同姐夫一起铲起土来。
大约挖了半米来深,就挖不下去了,陆清石眼前一亮,伸出小手把它搬了出来。
三年过去了,结实的匣子都有些腐蚀了,迎面扑来一股霉朽味。
“打开看看。”徐凌淡淡地道。他把铁铲扔到一边,忍不住勾起了唇。
陆清石爱惜地把匣子擦了个干净,犹豫了半晌,才使了劲儿地把被土黏得结实的匣子打开了盖儿。
映入眼帘的是几件简单的随葬物件儿,一轴画、凝若白脂的玉、还有块绣着金线的布,一本书。除此之外,再无他物。
徐凌伸手将这本书取了出来,眉头微皱。
这是一本普通的兵书,看起来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地方。这两处都有本书的出现,难道其中真没有深意,而仅仅只是爱看书而已?
徐凌的眼眸变得幽深,将它纳入了袋中。
陆清婉来得匆忙,也没有个父母准备什么祭品。只让袁妈妈买了些香油、烛纸,两个老奴在旁修整坟地,除去枯枝杂叶,很快便将陆氏夫妇的墓打理得干干净净了。
陆清婉看见这些东西,也忍不住蹙眉。
爹爹叮嘱的,幼弟若是遇到了困难,就去把他的遗物挖出来,这究竟有何用意?
难道是让幼弟将这些值钱的东西当了?
她略扫了一眼,也就只有那块白脂玉值钱,能变卖些东西。还有那块布,把上边的金线拆出来还能变卖点钱……等等。
陆清婉把金线布取了出来,指腹稍轻抚了一下。杏眸凝起一分深思。
它不是金丝。 这线……摸着倒像是金蚕吐就的丝,色泽金灿若金,质地却滑软暖和,是一种极罕见稀有丝线。它产自吐蕃,稀有足以成为贡品,但每只金蚕子一生吐丝不过十丈,仅仅是普通蚕的十分之一,且金蚕难
以养活。如此这般,吐蕃进贡了几年后因金蚕饲养不善,撤销了金蚕丝的进贡。 在她看来,这种蚕丝不仅是色泽跟普通的蚕丝不一样,而且经久耐用,不易腐坏。并非只有美观之用,皇室的贵族们看腻了雪白柔腻丝织品,乍然出现了金灿光盈的蚕丝,且无需染色,阳光下闪闪夺
目。
于是这些金蚕丝的织品便成了大受热捧的东西。
她跟着那个“徐凌”的时候,偶然得过一尺这样的布,把它的线全拆了,织入了帕中、佩囊中,光闪闪的,迎着阳光夺目耀眼,很是尊贵的一种丝线。
吐蕃只进贡过几次这种金蚕线,这般一来这些金蚕丝的来源也是有据可查的。然而陆清婉转念一想西域过往的商人,也有自行携带买卖的金蚕线,如此一来却无法查证了。
这么一想,她兴致也就淡下去了。 她轻轻地掂量了一下,展开来看,这块布是被人拆开了针线的。把女红做得熟稔于心的陆清婉,稍稍地合拢起布的针脚,发现它的针脚正好跟女子的小衣吻合,大小也有些类似,但也有可能是包裹奶
娃娃的婴儿布。再多的陆清婉也没有看得出来了。
它的年头已经久了,镶着丝线的布已经受潮开始黄化变硬变脆,唯有丝线本身依旧还是金灿盈亮,不失光泽。这块布除了用料比较昂贵之外,并没有什么特殊之处了。
陆清婉看完后,默默地将它放入了匣子里。这要么是他们姐弟俩用过的婴儿布,要么就是娘亲的遗物。
另一边,徐凌耐心地翻看了那本兵书,有行军布阵图,除此之外书中还染着几滴血迹。
“把它们都带下山吧,咱们回去再细细研究。山中的寒气重,不宜久呆。”
今日是没有下雪的,但还是极寒,比山脚的温度还要一些,铁铲差点就挖不动冻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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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凌跟着媳妇和小舅子一块回到了留南村的家中。
谢泉不明白小少爷和姑娘咋的突然起了兴致,要回乡下,只得按下满腹的疑惑,驱车护送他们回去。
回到村里后,陆清石领着长姐走到了自个儿亲爹的墓前,跪下磕了几个头。
“爹爹对不住了,石头要打扰您老人家了。”
他斟了几杯酒,撒到了陆虎的墓前。撒完酒后便划了一块地方,同姐夫一起铲起土来。
大约挖了半米来深,就挖不下去了,陆清石眼前一亮,伸出小手把它搬了出来。
三年过去了,结实的匣子都有些腐蚀了,迎面扑来一股霉朽味。
“打开看看。”徐凌淡淡地道。他把铁铲扔到一边,忍不住勾起了唇。
陆清石爱惜地把匣子擦了个干净,犹豫了半晌,才使了劲儿地把被土黏得结实的匣子打开了盖儿。
映入眼帘的是几件简单的随葬物件儿,一轴画、凝若白脂的玉、还有块绣着金线的布,一本书。除此之外,再无他物。
徐凌伸手将这本书取了出来,眉头微皱。
这是一本普通的兵书,看起来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地方。这两处都有本书的出现,难道其中真没有深意,而仅仅只是爱看书而已?
徐凌的眼眸变得幽深,将它纳入了袋中。
陆清婉来得匆忙,也没有个父母准备什么祭品。只让袁妈妈买了些香油、烛纸,两个老奴在旁修整坟地,除去枯枝杂叶,很快便将陆氏夫妇的墓打理得干干净净了。
陆清婉看见这些东西,也忍不住蹙眉。
爹爹叮嘱的,幼弟若是遇到了困难,就去把他的遗物挖出来,这究竟有何用意?
难道是让幼弟将这些值钱的东西当了?
她略扫了一眼,也就只有那块白脂玉值钱,能变卖些东西。还有那块布,把上边的金线拆出来还能变卖点钱……等等。
陆清婉把金线布取了出来,指腹稍轻抚了一下。杏眸凝起一分深思。
它不是金丝。 这线……摸着倒像是金蚕吐就的丝,色泽金灿若金,质地却滑软暖和,是一种极罕见稀有丝线。它产自吐蕃,稀有足以成为贡品,但每只金蚕子一生吐丝不过十丈,仅仅是普通蚕的十分之一,且金蚕难
以养活。如此这般,吐蕃进贡了几年后因金蚕饲养不善,撤销了金蚕丝的进贡。 在她看来,这种蚕丝不仅是色泽跟普通的蚕丝不一样,而且经久耐用,不易腐坏。并非只有美观之用,皇室的贵族们看腻了雪白柔腻丝织品,乍然出现了金灿光盈的蚕丝,且无需染色,阳光下闪闪夺
目。
于是这些金蚕丝的织品便成了大受热捧的东西。
她跟着那个“徐凌”的时候,偶然得过一尺这样的布,把它的线全拆了,织入了帕中、佩囊中,光闪闪的,迎着阳光夺目耀眼,很是尊贵的一种丝线。
吐蕃只进贡过几次这种金蚕线,这般一来这些金蚕丝的来源也是有据可查的。然而陆清婉转念一想西域过往的商人,也有自行携带买卖的金蚕线,如此一来却无法查证了。
这么一想,她兴致也就淡下去了。 她轻轻地掂量了一下,展开来看,这块布是被人拆开了针线的。把女红做得熟稔于心的陆清婉,稍稍地合拢起布的针脚,发现它的针脚正好跟女子的小衣吻合,大小也有些类似,但也有可能是包裹奶
娃娃的婴儿布。再多的陆清婉也没有看得出来了。
它的年头已经久了,镶着丝线的布已经受潮开始黄化变硬变脆,唯有丝线本身依旧还是金灿盈亮,不失光泽。这块布除了用料比较昂贵之外,并没有什么特殊之处了。
陆清婉看完后,默默地将它放入了匣子里。这要么是他们姐弟俩用过的婴儿布,要么就是娘亲的遗物。
另一边,徐凌耐心地翻看了那本兵书,有行军布阵图,除此之外书中还染着几滴血迹。
“把它们都带下山吧,咱们回去再细细研究。山中的寒气重,不宜久呆。”
今日是没有下雪的,但还是极寒,比山脚的温度还要一些,铁铲差点就挖不动冻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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