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6章 翩若剑仙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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味深长的道:“你这位琅琊剑冢的家主倒是年轻,剑道应随着大凉武道的节节拔高,早已超越了当年有‘剑道何处有青山,琅琊莫愁谁无剑’之说的老家主了罢?”
龙鸯知道吴渐的剑道不错。
然而他的真正实力有多高,龙鸳并不知晓。
可当年琅琊剑冢,因为吴扇之死,剑魔独孤怒而拔剑,将琅琊剑冢杀了个尸横遍野,导致这些年青黄不接,琅琊剑冢已有多年不曾出过剑道天骄。
吴渐冷哼了一声,微微跺脚。
回答龙鸯的是一道剑气。
一道剑气从天而落,撕裂开大地之上的浓雾,如一道惊雷直指龙鸳头顶百会穴。
龙鸳面露苦笑。
拈指如兰花,随意的望空中挥了一挥。
那道剑气便落入鸳鸯湖中,轰然巨响,湖中炸起一道十余米高的水柱,四散而落后,水面荡漾着残留的剑意。
丝丝缕缕,却总让人感觉有些悲伤。
龙鸳哟了一声,翘起兰花指,妩媚无边的嬉笑:“你这没心没肺的男人,这就要杀我吗,就不怕我死后变成厉鬼天天缠着你。”
吴渐一脸头疼,寒声道:“我剑可否?”
龙鸳翻了个白眼:“剑不好。”
我还是喜欢你的枪,或者让你喜欢我的枪,只要你愿意,只要你喜欢,我攻守皆可。
吴渐难得理睬这个人妖,蹙眉:“王子乔怎么还不来。”
龙鸳笑了:“该来的时候自然会来。”
吴渐咳嗽一声,转身看向来路,有些疑惑,李汝鱼怎的还没到,该不会赴战或者赴死之前,还要和那个捧心女子再一次翻云覆雨罢。
随口问道:“王子乔是个什么样的人?”
龙鸳没好气的呛了回去:“我怎么知道,我又不认识王子乔,况且他一直在琅琊王氏,和你琅琊剑冢也算近邻,你该不会没见过他罢?”
吴渐一脸理所当然。
自姐姐吴扇死后,这些年自己就没曾出过琅琊山,每日里只做一件事:练剑。
没日没夜的练剑。
毕竟自己的仇人的剑魔,那个天下独孤求败的剑魔。
苦心人天不负。
自己努力练剑多年,最终依靠腰间长剑,打败了琅琊剑冢吴家所有同辈之人,成为当代家主,甚至于整个琅琊剑冢,剑道比自己高的,最多三人。
龙鸯只好说道:“据人所说,王子乔是一位读书人,才华横溢博学多识,又善音律,尤擅雨笙。”
这是废话。
琅琊王氏本就是书香世家,王氏子弟大多都是这副德行。
不过当年也是政治世家,在大燕朝之前,曾和那一个王朝的司马氏皇室共治江山,天下的一半几乎都在琅琊王氏的掌控之中,说其是古往今来第一世家也不为过。
当然,如今早已日暮西山。
先是被大燕太祖打得屁股尿流,又被大燕皇室不断打压,好不容易挨到大凉太祖黄袍加身,然而太祖又忌惮大凉赵室重蹈司马氏的覆辙,依然选择打压琅琊王氏。
如今的琅琊王氏,远远不如陈郡谢氏和河东柳氏。
龙鸳继续说道:“但王子乔也是位神仙中人。”
吴渐哦了一声,“说说看?”
龙鸳苦笑了一声:“我就知道这么多,反正这个王子乔,很可能是文、道高人,不说圣人,至少也是圣贤之流。”
吴渐不屑的哼了一声。
圣贤又若何,真要分生死,圣贤的嘴皮子和笔豪,能比得过剑,你那枚玉笙,遮莫能笙歌之中生神魔不成?
吴渐当然不信,就是当年建康秦淮河畔的画道圣贤钟铉的事迹,吴渐也觉得是被流言夸大。
真要能画马渡河,那世人还读书参加个什么科举?
给自己画一座金银山。
给自己画无数美女。
岂非更快更实在?
所以女帝才要养剑。
管你什么圣人还是什么圣贤,我若有剑,皆可斩之。
说到底,世界是一个拳头的世界。
谁的拳头硬,谁就是道理,说的话就是规矩。
读书人?
狗屁不是!
龙鸳看出了吴渐的不屑,暗暗叹气,这是一介武夫的狭隘之处,他根本不知道一个真理:从古至今,无论有多么强大的盖世英雄,又或者是何等天骄纵世的人间君王,真正改变天下的,还是读书人,而不是将军的剑、君王的玉玺。
于是轻声道:“李汝鱼的剑,加上那位诗仙夫子的剑,很强吧?”
吴渐不言语。
李汝鱼的剑道他并不觉得有多神奇,但是那位夫子,自己目前却有所不及,这是不争的事实,但这一次自己和李汝鱼大战之后,若能再上层楼,足以战夫子杀剑魔。
龙鸯继续说道:“既然很强,为何还有人要杀李汝鱼?”
吴渐讶然,“不是那位赵室子弟的意思么?”
龙鸯笑了:“何止那位赵室子弟,实际上不止你我和王子乔,还有更多人,除了蜀中和北方,整个大凉天下的世家,都想杀李汝鱼。”
当然,得抛开河东柳氏和陈郡谢氏。
吴渐不解,“为何?”
龙鸳不介意给吴渐说一些道理,毕竟是自己喜欢的男人嘛,若是不懂风花雪月自己可以调教,可若是不懂天下大势,那就真的只能暖床神器。
可没情趣也是没劲。
道:“女帝要弱世家,而李汝鱼这柄女帝之剑,很可能会被培养成兼国之人,届时他一人独掌大势,会比当年的王琨还要强势,一个王琨已经让诸多世家的读书人不满,若李汝鱼这样的武夫兼国,你觉得世家的日子会好过?”
所以,天下的读书人,其实都想杀李汝鱼。
龙鸯继续道:“所以这一次,明面上只有你和我,以及随后会赶来的王子乔,实际上还有其他世家派来的人,当然,这些世家虽然是和赵室那位宗室子弟有约,但大家其实都有一个共同的目的,杀李汝鱼,不过是大势所趋。”
顿了顿,“就算这一次杀不了,接下来的永贞四年的朝堂上,会围绕着李汝鱼展开一系列的争斗,目的只有一个:李汝鱼永远也无法成长为兼国之人。”
听到关于政治的事情,吴渐大感不耐。
正欲说一句关我鸟事,耳朵忽然微微动了动,盯着远处浓雾里,轻轻的按在了腰间剑柄上,不动声色的道:“来了。”
龙鸳暗暗叹了口气。
也就如此了。
吴渐其人,只能作为一个很好的床伴,而不能作为开创未来的同伴。
可惜。
浓雾中传来轻微的声音。
是脚步踩在黑霜上的唰唰声,很细微。
还没看见人,吴渐却先感受到了一股剑意。
一股充斥着快意和洒脱的剑意,仿佛从浓雾中踽踽而来的不是一位剑客,而是一位饮酒作诗的豪迈文人骚客。
有人负剑从浓雾里走出来。
一身白衣,踏霜而来。
来者是位青年男子,眉清目秀嘴唇刻薄,此刻似乎已脱胎换骨,浑身上下洋溢着一股男人才有的阳刚之气。
举手投足间,皆是男子魅力。
青年男子从浓雾之中,宛若仙人一般迤逦而来,白雾缭绕其身,又被剑意激荡,如白云一般飘摇流转,又似大鱼在雾海之中摆尾游荡。
端的是风姿神韵,人间无双。
翩若剑仙。
剑气纵横荡白雾。
味深长的道:“你这位琅琊剑冢的家主倒是年轻,剑道应随着大凉武道的节节拔高,早已超越了当年有‘剑道何处有青山,琅琊莫愁谁无剑’之说的老家主了罢?”
龙鸯知道吴渐的剑道不错。
然而他的真正实力有多高,龙鸳并不知晓。
可当年琅琊剑冢,因为吴扇之死,剑魔独孤怒而拔剑,将琅琊剑冢杀了个尸横遍野,导致这些年青黄不接,琅琊剑冢已有多年不曾出过剑道天骄。
吴渐冷哼了一声,微微跺脚。
回答龙鸯的是一道剑气。
一道剑气从天而落,撕裂开大地之上的浓雾,如一道惊雷直指龙鸳头顶百会穴。
龙鸳面露苦笑。
拈指如兰花,随意的望空中挥了一挥。
那道剑气便落入鸳鸯湖中,轰然巨响,湖中炸起一道十余米高的水柱,四散而落后,水面荡漾着残留的剑意。
丝丝缕缕,却总让人感觉有些悲伤。
龙鸳哟了一声,翘起兰花指,妩媚无边的嬉笑:“你这没心没肺的男人,这就要杀我吗,就不怕我死后变成厉鬼天天缠着你。”
吴渐一脸头疼,寒声道:“我剑可否?”
龙鸳翻了个白眼:“剑不好。”
我还是喜欢你的枪,或者让你喜欢我的枪,只要你愿意,只要你喜欢,我攻守皆可。
吴渐难得理睬这个人妖,蹙眉:“王子乔怎么还不来。”
龙鸳笑了:“该来的时候自然会来。”
吴渐咳嗽一声,转身看向来路,有些疑惑,李汝鱼怎的还没到,该不会赴战或者赴死之前,还要和那个捧心女子再一次翻云覆雨罢。
随口问道:“王子乔是个什么样的人?”
龙鸳没好气的呛了回去:“我怎么知道,我又不认识王子乔,况且他一直在琅琊王氏,和你琅琊剑冢也算近邻,你该不会没见过他罢?”
吴渐一脸理所当然。
自姐姐吴扇死后,这些年自己就没曾出过琅琊山,每日里只做一件事:练剑。
没日没夜的练剑。
毕竟自己的仇人的剑魔,那个天下独孤求败的剑魔。
苦心人天不负。
自己努力练剑多年,最终依靠腰间长剑,打败了琅琊剑冢吴家所有同辈之人,成为当代家主,甚至于整个琅琊剑冢,剑道比自己高的,最多三人。
龙鸯只好说道:“据人所说,王子乔是一位读书人,才华横溢博学多识,又善音律,尤擅雨笙。”
这是废话。
琅琊王氏本就是书香世家,王氏子弟大多都是这副德行。
不过当年也是政治世家,在大燕朝之前,曾和那一个王朝的司马氏皇室共治江山,天下的一半几乎都在琅琊王氏的掌控之中,说其是古往今来第一世家也不为过。
当然,如今早已日暮西山。
先是被大燕太祖打得屁股尿流,又被大燕皇室不断打压,好不容易挨到大凉太祖黄袍加身,然而太祖又忌惮大凉赵室重蹈司马氏的覆辙,依然选择打压琅琊王氏。
如今的琅琊王氏,远远不如陈郡谢氏和河东柳氏。
龙鸳继续说道:“但王子乔也是位神仙中人。”
吴渐哦了一声,“说说看?”
龙鸳苦笑了一声:“我就知道这么多,反正这个王子乔,很可能是文、道高人,不说圣人,至少也是圣贤之流。”
吴渐不屑的哼了一声。
圣贤又若何,真要分生死,圣贤的嘴皮子和笔豪,能比得过剑,你那枚玉笙,遮莫能笙歌之中生神魔不成?
吴渐当然不信,就是当年建康秦淮河畔的画道圣贤钟铉的事迹,吴渐也觉得是被流言夸大。
真要能画马渡河,那世人还读书参加个什么科举?
给自己画一座金银山。
给自己画无数美女。
岂非更快更实在?
所以女帝才要养剑。
管你什么圣人还是什么圣贤,我若有剑,皆可斩之。
说到底,世界是一个拳头的世界。
谁的拳头硬,谁就是道理,说的话就是规矩。
读书人?
狗屁不是!
龙鸳看出了吴渐的不屑,暗暗叹气,这是一介武夫的狭隘之处,他根本不知道一个真理:从古至今,无论有多么强大的盖世英雄,又或者是何等天骄纵世的人间君王,真正改变天下的,还是读书人,而不是将军的剑、君王的玉玺。
于是轻声道:“李汝鱼的剑,加上那位诗仙夫子的剑,很强吧?”
吴渐不言语。
李汝鱼的剑道他并不觉得有多神奇,但是那位夫子,自己目前却有所不及,这是不争的事实,但这一次自己和李汝鱼大战之后,若能再上层楼,足以战夫子杀剑魔。
龙鸯继续说道:“既然很强,为何还有人要杀李汝鱼?”
吴渐讶然,“不是那位赵室子弟的意思么?”
龙鸯笑了:“何止那位赵室子弟,实际上不止你我和王子乔,还有更多人,除了蜀中和北方,整个大凉天下的世家,都想杀李汝鱼。”
当然,得抛开河东柳氏和陈郡谢氏。
吴渐不解,“为何?”
龙鸳不介意给吴渐说一些道理,毕竟是自己喜欢的男人嘛,若是不懂风花雪月自己可以调教,可若是不懂天下大势,那就真的只能暖床神器。
可没情趣也是没劲。
道:“女帝要弱世家,而李汝鱼这柄女帝之剑,很可能会被培养成兼国之人,届时他一人独掌大势,会比当年的王琨还要强势,一个王琨已经让诸多世家的读书人不满,若李汝鱼这样的武夫兼国,你觉得世家的日子会好过?”
所以,天下的读书人,其实都想杀李汝鱼。
龙鸯继续道:“所以这一次,明面上只有你和我,以及随后会赶来的王子乔,实际上还有其他世家派来的人,当然,这些世家虽然是和赵室那位宗室子弟有约,但大家其实都有一个共同的目的,杀李汝鱼,不过是大势所趋。”
顿了顿,“就算这一次杀不了,接下来的永贞四年的朝堂上,会围绕着李汝鱼展开一系列的争斗,目的只有一个:李汝鱼永远也无法成长为兼国之人。”
听到关于政治的事情,吴渐大感不耐。
正欲说一句关我鸟事,耳朵忽然微微动了动,盯着远处浓雾里,轻轻的按在了腰间剑柄上,不动声色的道:“来了。”
龙鸳暗暗叹了口气。
也就如此了。
吴渐其人,只能作为一个很好的床伴,而不能作为开创未来的同伴。
可惜。
浓雾中传来轻微的声音。
是脚步踩在黑霜上的唰唰声,很细微。
还没看见人,吴渐却先感受到了一股剑意。
一股充斥着快意和洒脱的剑意,仿佛从浓雾中踽踽而来的不是一位剑客,而是一位饮酒作诗的豪迈文人骚客。
有人负剑从浓雾里走出来。
一身白衣,踏霜而来。
来者是位青年男子,眉清目秀嘴唇刻薄,此刻似乎已脱胎换骨,浑身上下洋溢着一股男人才有的阳刚之气。
举手投足间,皆是男子魅力。
青年男子从浓雾之中,宛若仙人一般迤逦而来,白雾缭绕其身,又被剑意激荡,如白云一般飘摇流转,又似大鱼在雾海之中摆尾游荡。
端的是风姿神韵,人间无双。
翩若剑仙。
剑气纵横荡白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