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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从分公司和蒋华东别过后,白城载着我与程毓璟回了酒店。
在经过前台时,我隐约听到分管客房部的工作人员在清点空余房间,似乎已经有客人退房,闲下了两个独间,白城也听到了,他看了我一眼,没有说什么,而程毓璟淡漠的脸上,仿佛根本没听到。
我和他住在一起却也相安无事,我觉得如果自己纠缠在一个房间的问题上,似乎有些太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嫌疑,反而让人误会,我便也没有再提及。
我们回到套房,白城便告辞离开了,程毓璟也并没有交代什么工作,仿佛没什么事做了,但他也没有提及订机票回上海,我也不好多问,进房间去洗了个澡。
我从房间出来时,原本以为他那样痴迷工作一定会捧着文件坐在露台或者沙发上看,没想到他只是在吧台上喝红酒,各种各样的红酒,瓶塞扔到哪哪都是,很凌乱不堪。他将那些酒都倒在一个杯子里,神情专注,就好像这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并不铺张浪费多此一举。
我站在他身后呆呆的看了好一会儿,他没有回头,我也没有发出声音,他却感觉到了我的存在,在那里低低笑了一声,“怎么。”
我将目光从他的后背移向了他的后脑勺,他转过头,指尖夹了一杯酒,颜色很深,因为混合了太多,变成偏紫色。
他笑着摇晃了一下,“觉得这样多不同牌子的酒,勾兑在一起,似乎很奇怪是吗。”
我点点头,“程总品味好特别。”
他嗯了一声,“人的胃口很小,即便再能吃喝的人,也架不住一瓶便会觉得很撑,用什么样的方式能将天底下所有品牌的红酒都在一口之中尝过来呢?便是这样,每种加进去一小口,二十多个牌子便汇聚成半杯,却都是精华。”
我看着他饮了一口,开始闭着眼睛品尝滋味,他颇有几分沉醉,我忍不住说,“尝得出来吗?都混在一起,味道就杂了。”
“有人喝会觉得味道很不明显,失去了本身的特色,但那只是并不适合一口吞掉全部的人,而我不是,当你蛰伏到了一定时间,便能等待机遇,不管是做人做事还是吃喝,都有你的能力去一口吞象,但是在你能做到从那么多不同的东西内辨识出你想要的那个之前,就不能动一下,你要做个最没有存在感的人,当你的目标将注意力转移到那个表现的最活跃却并没有什么能力的人身上时,再一下出击毫不留情,你知道蛇吗,蛇这种动物,本身的毒性不及毒蜘蛛,它的体形也并不算庞大,更不及老虎和狮子的攻击力,它却让人最敬畏,因为它非常会隐藏自己。”
他在说话间,已经将半杯红酒都咽了下去,他将空杯子放在水槽内,开了水龙头,淡漠的望着那杯子一点点被冲洗干净,最后他说,“陪我去一趟豫园,拜访林老先生。”
他说完抬起手臂看了一眼腕表,“这个时间过去,恰好能留下晚餐,豫园有自种的菜园,味道非常不错,我去过一次,便忘不了那味道。”
我哦了一声,去他的书房拿他的领带,虽然不是公事,只是私下拜见前辈,却仍旧不能马虎怠慢,在澜城,林家似乎颇有些只手遮天的味道,而且蒋华东现在一定也在豫园,我隐约听到他在吩咐古桦开车离开时提到了这个地方,程毓璟所谓的拜访和用餐,大抵也并不是那么简单。
我觉得他这个人,非常的神秘,城府极深,他看似并不像蒋华东那样攻击力十足,又凌厉阴险,可他说出的每句话都是一语双关,令人回味而胆寒。
有点家乡人常说的笑面虎的感觉。非常的不好斗。
程毓璟买了点礼品,亲自开车载着我奔了郊外一处非常清静的园林,这是一片野生的植物区,到处都是菜园和果蔬棚,还有山水河湖,空气清新养人。
不像在大都市,有钱人喜欢别墅和跃层,觉得非常彰显身份,在这些风景优美经济优渥的二线城市,富人们喜欢住庭院和庄园,只有一层,但是面积宽广,因为不... -->>
我们从分公司和蒋华东别过后,白城载着我与程毓璟回了酒店。
在经过前台时,我隐约听到分管客房部的工作人员在清点空余房间,似乎已经有客人退房,闲下了两个独间,白城也听到了,他看了我一眼,没有说什么,而程毓璟淡漠的脸上,仿佛根本没听到。
我和他住在一起却也相安无事,我觉得如果自己纠缠在一个房间的问题上,似乎有些太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嫌疑,反而让人误会,我便也没有再提及。
我们回到套房,白城便告辞离开了,程毓璟也并没有交代什么工作,仿佛没什么事做了,但他也没有提及订机票回上海,我也不好多问,进房间去洗了个澡。
我从房间出来时,原本以为他那样痴迷工作一定会捧着文件坐在露台或者沙发上看,没想到他只是在吧台上喝红酒,各种各样的红酒,瓶塞扔到哪哪都是,很凌乱不堪。他将那些酒都倒在一个杯子里,神情专注,就好像这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并不铺张浪费多此一举。
我站在他身后呆呆的看了好一会儿,他没有回头,我也没有发出声音,他却感觉到了我的存在,在那里低低笑了一声,“怎么。”
我将目光从他的后背移向了他的后脑勺,他转过头,指尖夹了一杯酒,颜色很深,因为混合了太多,变成偏紫色。
他笑着摇晃了一下,“觉得这样多不同牌子的酒,勾兑在一起,似乎很奇怪是吗。”
我点点头,“程总品味好特别。”
他嗯了一声,“人的胃口很小,即便再能吃喝的人,也架不住一瓶便会觉得很撑,用什么样的方式能将天底下所有品牌的红酒都在一口之中尝过来呢?便是这样,每种加进去一小口,二十多个牌子便汇聚成半杯,却都是精华。”
我看着他饮了一口,开始闭着眼睛品尝滋味,他颇有几分沉醉,我忍不住说,“尝得出来吗?都混在一起,味道就杂了。”
“有人喝会觉得味道很不明显,失去了本身的特色,但那只是并不适合一口吞掉全部的人,而我不是,当你蛰伏到了一定时间,便能等待机遇,不管是做人做事还是吃喝,都有你的能力去一口吞象,但是在你能做到从那么多不同的东西内辨识出你想要的那个之前,就不能动一下,你要做个最没有存在感的人,当你的目标将注意力转移到那个表现的最活跃却并没有什么能力的人身上时,再一下出击毫不留情,你知道蛇吗,蛇这种动物,本身的毒性不及毒蜘蛛,它的体形也并不算庞大,更不及老虎和狮子的攻击力,它却让人最敬畏,因为它非常会隐藏自己。”
他在说话间,已经将半杯红酒都咽了下去,他将空杯子放在水槽内,开了水龙头,淡漠的望着那杯子一点点被冲洗干净,最后他说,“陪我去一趟豫园,拜访林老先生。”
他说完抬起手臂看了一眼腕表,“这个时间过去,恰好能留下晚餐,豫园有自种的菜园,味道非常不错,我去过一次,便忘不了那味道。”
我哦了一声,去他的书房拿他的领带,虽然不是公事,只是私下拜见前辈,却仍旧不能马虎怠慢,在澜城,林家似乎颇有些只手遮天的味道,而且蒋华东现在一定也在豫园,我隐约听到他在吩咐古桦开车离开时提到了这个地方,程毓璟所谓的拜访和用餐,大抵也并不是那么简单。
我觉得他这个人,非常的神秘,城府极深,他看似并不像蒋华东那样攻击力十足,又凌厉阴险,可他说出的每句话都是一语双关,令人回味而胆寒。
有点家乡人常说的笑面虎的感觉。非常的不好斗。
程毓璟买了点礼品,亲自开车载着我奔了郊外一处非常清静的园林,这是一片野生的植物区,到处都是菜园和果蔬棚,还有山水河湖,空气清新养人。
不像在大都市,有钱人喜欢别墅和跃层,觉得非常彰显身份,在这些风景优美经济优渥的二线城市,富人们喜欢住庭院和庄园,只有一层,但是面积宽广,因为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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