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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胜觉得应该去打听打听赵佶找他做什么。
应该找谁打听呢?狄烈应该是个不错的选择。狄烈是皇亲国戚,与自己的关系并非人尽皆知,而且手下能人甚多。
当下与不明所以的杨志说了声再会,就命令太监队伍转回,不出城了。至于问他是否知道白胜下落的老王,只扔下一句不知道了事。
太监队伍才不管他想去哪里,反正韦贤妃让他们听从这个真假莫辨的太监的话,白胜叫他们往东就不敢往西。
队伍一路走向万胜拳馆,不敢放松警惕的他隐隐感觉有人在跟踪,偶尔假作不经意地回头查看,果见后面有个人鬼鬼祟祟地跟着自己的队伍。
为了证实这件事情,他刻意绕了一个远路,多走了三条大街,五条小巷,却发现那人还是跟在后面。
那是一个身穿皮草的汉子,身长六尺有余,看模样年纪也就是三十岁左右,生得浓眉大眼,古铜肤色,肩挑一根扁担,扁担前后各有一筐,筐中不知所盛何物。
白胜无需盯着他多看,回过头来继续领着队伍前行,同时回忆刚刚印在脑海里的这张脸,忽然想起刚才在门口的那些商旅之中就有此人。
于是可以确定两件事,第一,自己此前从未见过此人;第二,此人不是来自于汴梁城内,也就不可能是朝廷派来“抓”或“请”自己的人。
但是不论此人是谁,都不能任由他一直跟踪自己到万胜拳馆,所以白胜在一条僻静的小巷里叫停了队伍,回身靠在软轿的旁边跟方金芝聊些有的没的,眼角余光却在观察着这个跟踪者的反应。
跟踪者并没有停下脚步,而是继续往队伍这边走来,只是似乎有些犹豫不决的样子,因为他的脚步忽快忽慢。
白胜微微勾起了嘴角,算准了对方即便是能有武松那样的轻功也无法逃脱自己的反追时,就离开了轿厢,冲着步履迟疑的来人招了招手。
直接开门见山:“你找咱家有什么事?”
他已经想好了,如果此时这人掉头就跑,他就会赏给这人一支乌金箭,将其射死在这条小巷之中。
那人听了白胜的询问,反而面露喜色,旋即加快脚步走上前来,撂下扁担行礼道:“在下姓周名成,见过中贵人。”
听了这句自我介绍,白胜觉得这周成汉话说得有些生硬,近似于鲁智深的西北口音,更加确定此人并非汴梁人士,也懒就得多说,“咱家没问你姓名,你只需说你跟在后面是何居心即可。”
周成笑道:“在下有几件好东西,不知道中贵人可否看得上眼。”
一边说,一边从搁在地上的筐里拿出来一件物事,看样子是一只勺子,纯银打造,小巧玲珑,异常精致,“这勺子是吃野味腿骨所用,可以轻易掏尽骨髓,不知中贵人可有兴趣来一只?”
看见这只骨髓勺,白胜顿时明白了周成的用意,就有些哭笑不得,这特么是把我当成人傻钱多的冤大头了,你以为我给杨志三锭金子是千金市马骨啊?
他要买杨志的刀,首先是因为他练的就是刀,因为他兵器方面的终极目标是参悟龙雀神刀的刀法。提前预订了,以免杨志卖刀之后那宝刀落入开封府仓库;
其次也算是对杨志先礼后兵,如果可以因此收了杨志为自己所用,又何必将其打入与自己对立的三十六天罡阵营?
当然,他还有第三个用意,就是借机观察那个姓王的军官的反应,这个目的已经达到了。
他却没想到他这行为给旁边的观众留下了深刻印象。
城外的人们也还罢了,城里的人们未免会觉得韦贤妃果真财大气粗,家里开着全国最大的娱乐场所真不是盖的,连出来替她购物的太监都敢如此一掷千金。
很显然,这周成就是看中了他有钱,来找他兜售黄色盗版光碟的。
他当然没兴趣买这骨髓勺,因为他不吃荤。刚想拒绝轰走对方时,忽然... -->>
白胜觉得应该去打听打听赵佶找他做什么。
应该找谁打听呢?狄烈应该是个不错的选择。狄烈是皇亲国戚,与自己的关系并非人尽皆知,而且手下能人甚多。
当下与不明所以的杨志说了声再会,就命令太监队伍转回,不出城了。至于问他是否知道白胜下落的老王,只扔下一句不知道了事。
太监队伍才不管他想去哪里,反正韦贤妃让他们听从这个真假莫辨的太监的话,白胜叫他们往东就不敢往西。
队伍一路走向万胜拳馆,不敢放松警惕的他隐隐感觉有人在跟踪,偶尔假作不经意地回头查看,果见后面有个人鬼鬼祟祟地跟着自己的队伍。
为了证实这件事情,他刻意绕了一个远路,多走了三条大街,五条小巷,却发现那人还是跟在后面。
那是一个身穿皮草的汉子,身长六尺有余,看模样年纪也就是三十岁左右,生得浓眉大眼,古铜肤色,肩挑一根扁担,扁担前后各有一筐,筐中不知所盛何物。
白胜无需盯着他多看,回过头来继续领着队伍前行,同时回忆刚刚印在脑海里的这张脸,忽然想起刚才在门口的那些商旅之中就有此人。
于是可以确定两件事,第一,自己此前从未见过此人;第二,此人不是来自于汴梁城内,也就不可能是朝廷派来“抓”或“请”自己的人。
但是不论此人是谁,都不能任由他一直跟踪自己到万胜拳馆,所以白胜在一条僻静的小巷里叫停了队伍,回身靠在软轿的旁边跟方金芝聊些有的没的,眼角余光却在观察着这个跟踪者的反应。
跟踪者并没有停下脚步,而是继续往队伍这边走来,只是似乎有些犹豫不决的样子,因为他的脚步忽快忽慢。
白胜微微勾起了嘴角,算准了对方即便是能有武松那样的轻功也无法逃脱自己的反追时,就离开了轿厢,冲着步履迟疑的来人招了招手。
直接开门见山:“你找咱家有什么事?”
他已经想好了,如果此时这人掉头就跑,他就会赏给这人一支乌金箭,将其射死在这条小巷之中。
那人听了白胜的询问,反而面露喜色,旋即加快脚步走上前来,撂下扁担行礼道:“在下姓周名成,见过中贵人。”
听了这句自我介绍,白胜觉得这周成汉话说得有些生硬,近似于鲁智深的西北口音,更加确定此人并非汴梁人士,也懒就得多说,“咱家没问你姓名,你只需说你跟在后面是何居心即可。”
周成笑道:“在下有几件好东西,不知道中贵人可否看得上眼。”
一边说,一边从搁在地上的筐里拿出来一件物事,看样子是一只勺子,纯银打造,小巧玲珑,异常精致,“这勺子是吃野味腿骨所用,可以轻易掏尽骨髓,不知中贵人可有兴趣来一只?”
看见这只骨髓勺,白胜顿时明白了周成的用意,就有些哭笑不得,这特么是把我当成人傻钱多的冤大头了,你以为我给杨志三锭金子是千金市马骨啊?
他要买杨志的刀,首先是因为他练的就是刀,因为他兵器方面的终极目标是参悟龙雀神刀的刀法。提前预订了,以免杨志卖刀之后那宝刀落入开封府仓库;
其次也算是对杨志先礼后兵,如果可以因此收了杨志为自己所用,又何必将其打入与自己对立的三十六天罡阵营?
当然,他还有第三个用意,就是借机观察那个姓王的军官的反应,这个目的已经达到了。
他却没想到他这行为给旁边的观众留下了深刻印象。
城外的人们也还罢了,城里的人们未免会觉得韦贤妃果真财大气粗,家里开着全国最大的娱乐场所真不是盖的,连出来替她购物的太监都敢如此一掷千金。
很显然,这周成就是看中了他有钱,来找他兜售黄色盗版光碟的。
他当然没兴趣买这骨髓勺,因为他不吃荤。刚想拒绝轰走对方时,忽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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