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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陈冕
2014年7月30日,暴雨。夏天正在完整的开始。
北京到苏黎世,航班LX197,10个小时的飞行时间,7个小时的时差。遥远一定不知道,她挽着向诩的手臂出现在候机大厅的时候,我已经提前一晚守候在那里了。就像电影里的镜头,我躲在宽宽的柱子后面,看着她轻盈的步子,看着她灿烂的笑脸,却没有上前说一句道别。
遥远单薄却挺直的背影,让我想起曾经她对我说过的一句话。
“那陈冕,你千万别爱上我。”她狡猾的眨着眼睛,也是和现在一样把自己的小身子板挺的笔直,又自信的指着心脏的位置告诉我,“我这里满着呢。”
当时的我用从容的微笑当做回应,心里却没有一刻不再盘算着,怎么把她心里的那个人,一点一点的挖出来,然后再把陈冕两个字刻上去。
我想,我已经成功了。
白浩是开在遥远心里的一朵花,从发芽到凋谢,漫长的花期却并非无可替代。而我是她心上的一道疤,爱情面前的我是自私的,所以我反复试探,我成为遥远的依靠,却从来没给过她真正的幸福。
哪怕在最后的一次交谈,我还是在犹豫之后选择了明哲保身。
我爱向遥远,这是个不争的事实。我更爱自己,这是个嘲讽的答案。
遥远和我之间的爱情,就好像一个天大的误会,永远有数不清的状况会发生在我们之间,而我自以为是的能摆平一切,自以为是的准备好了求婚戒指,可最终的结果,却是满满的疲惫。
我无法接受自己不能让她幸福的现实,在那一刻,我是没有资格站在遥远面前,在对她说出了抱歉之后,我过去二十八年人生里的骄傲,已经丧失了一半。
距离我最后一次握住遥远的手,已经过去了170个小时。在这170个小时里,我默默的整理了我们曾经共同拥有的一切,却没有像计划之中洒脱的丢弃那些小物件,哪怕是一个玻璃杯,我都能回忆起她泡茶时我从背后拥抱住她的场景,或者是洗杯子的时候,她调皮的把泡沫蹭在我的脸上。
遥远在我心中的分量,被低估了。
170个小时,原来已经是那么久的时间了,久到我因为思念而痛彻心扉。
在遥远冲着向诩挥挥手的时候,我慌张了,我看到她托着大大的行李箱一个人走开,马上就跟了过去,如果不是向诩忽然从背后叫住了我,我已经失神的冲到遥远面前了。
“遥远去换登机牌了。”
“嗯。”
“她等下还会回来。”
“……”
“遥远这几天一直在,该怎么说呢?强颜欢笑?总之我不舍得看她这个样子。”
“……”
我把那些欠遥远的解释,完完整整的告诉了向诩。
第一次见到遥远,是在陈家的旧房子里,那时候陈易凡的生意还没有做的像现在这么打,不过我已经知道了他背后真正经营的是什么,所以在十八岁高中毕业后,我选择出国,选择学医。
因为我报读的大学在一月才开学,所以那段时间,我变得无所事事,于是经常开车去接陈潇放学。
那一年的遥远,才十二岁,不折不扣的小孩子,数着两个小辫子,穿着宽宽大大的校服和白球鞋,她总是走在两个男生中间,像个调皮的小精灵。
陈潇得意的对我炫耀,“哥,庄遥远是我最好的朋友。”
“哦?她叫遥远?这名字真奇怪。”
“切,你才奇怪呢。”陈潇不屑的扭过脸去不再看我。
不过,我已经记住了那个名字。庄遥远。
第二次见到遥远的时候,她已经十五岁了,从小精灵变成了小女生,真正的漂亮起来。可惜那一次,我是为了参加陈易凡的婚礼回国,陈潇离家出走,我在遥远家找到陈潇,以带劝妹妹回家的名义,请求小女生帮我说服陈潇。而我一直坐在一旁欣赏她冥思苦想的样子。
回到学校后,我拒绝了一个学姐的表白,并且随口的跟当时的死党说,我喜欢上了一个十五岁的小女生。
他当时呵呵一笑,的确,连我自己都没当真。
第三次见到遥远,是个意外,却沉底颠覆了她在我回忆里的小小的形象。那时候的遥远也不过才十七岁,可是她竟然是... -->>
BY陈冕
2014年7月30日,暴雨。夏天正在完整的开始。
北京到苏黎世,航班LX197,10个小时的飞行时间,7个小时的时差。遥远一定不知道,她挽着向诩的手臂出现在候机大厅的时候,我已经提前一晚守候在那里了。就像电影里的镜头,我躲在宽宽的柱子后面,看着她轻盈的步子,看着她灿烂的笑脸,却没有上前说一句道别。
遥远单薄却挺直的背影,让我想起曾经她对我说过的一句话。
“那陈冕,你千万别爱上我。”她狡猾的眨着眼睛,也是和现在一样把自己的小身子板挺的笔直,又自信的指着心脏的位置告诉我,“我这里满着呢。”
当时的我用从容的微笑当做回应,心里却没有一刻不再盘算着,怎么把她心里的那个人,一点一点的挖出来,然后再把陈冕两个字刻上去。
我想,我已经成功了。
白浩是开在遥远心里的一朵花,从发芽到凋谢,漫长的花期却并非无可替代。而我是她心上的一道疤,爱情面前的我是自私的,所以我反复试探,我成为遥远的依靠,却从来没给过她真正的幸福。
哪怕在最后的一次交谈,我还是在犹豫之后选择了明哲保身。
我爱向遥远,这是个不争的事实。我更爱自己,这是个嘲讽的答案。
遥远和我之间的爱情,就好像一个天大的误会,永远有数不清的状况会发生在我们之间,而我自以为是的能摆平一切,自以为是的准备好了求婚戒指,可最终的结果,却是满满的疲惫。
我无法接受自己不能让她幸福的现实,在那一刻,我是没有资格站在遥远面前,在对她说出了抱歉之后,我过去二十八年人生里的骄傲,已经丧失了一半。
距离我最后一次握住遥远的手,已经过去了170个小时。在这170个小时里,我默默的整理了我们曾经共同拥有的一切,却没有像计划之中洒脱的丢弃那些小物件,哪怕是一个玻璃杯,我都能回忆起她泡茶时我从背后拥抱住她的场景,或者是洗杯子的时候,她调皮的把泡沫蹭在我的脸上。
遥远在我心中的分量,被低估了。
170个小时,原来已经是那么久的时间了,久到我因为思念而痛彻心扉。
在遥远冲着向诩挥挥手的时候,我慌张了,我看到她托着大大的行李箱一个人走开,马上就跟了过去,如果不是向诩忽然从背后叫住了我,我已经失神的冲到遥远面前了。
“遥远去换登机牌了。”
“嗯。”
“她等下还会回来。”
“……”
“遥远这几天一直在,该怎么说呢?强颜欢笑?总之我不舍得看她这个样子。”
“……”
我把那些欠遥远的解释,完完整整的告诉了向诩。
第一次见到遥远,是在陈家的旧房子里,那时候陈易凡的生意还没有做的像现在这么打,不过我已经知道了他背后真正经营的是什么,所以在十八岁高中毕业后,我选择出国,选择学医。
因为我报读的大学在一月才开学,所以那段时间,我变得无所事事,于是经常开车去接陈潇放学。
那一年的遥远,才十二岁,不折不扣的小孩子,数着两个小辫子,穿着宽宽大大的校服和白球鞋,她总是走在两个男生中间,像个调皮的小精灵。
陈潇得意的对我炫耀,“哥,庄遥远是我最好的朋友。”
“哦?她叫遥远?这名字真奇怪。”
“切,你才奇怪呢。”陈潇不屑的扭过脸去不再看我。
不过,我已经记住了那个名字。庄遥远。
第二次见到遥远的时候,她已经十五岁了,从小精灵变成了小女生,真正的漂亮起来。可惜那一次,我是为了参加陈易凡的婚礼回国,陈潇离家出走,我在遥远家找到陈潇,以带劝妹妹回家的名义,请求小女生帮我说服陈潇。而我一直坐在一旁欣赏她冥思苦想的样子。
回到学校后,我拒绝了一个学姐的表白,并且随口的跟当时的死党说,我喜欢上了一个十五岁的小女生。
他当时呵呵一笑,的确,连我自己都没当真。
第三次见到遥远,是个意外,却沉底颠覆了她在我回忆里的小小的形象。那时候的遥远也不过才十七岁,可是她竟然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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