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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一来,亚修开始健身、喝牛奶,补充钙质和谷物蛋白,还每天都坚持倒立半个小时以增长身高。接下来的三年间,他回到了故乡继续修学,期待着等到自己的条件能够满足她所有要求时,她就会接纳他到身边。只不过,饶是他用三年的时间就完成了四年的高中课程,他也再没有机会见到佩吉哪怕一面。】
麦考伊夫人盯着这一段话足足看了许久,耐心推敲斟酌着每一个措辞和文法。稿纸上前半段浓淡不均的墨迹已经颇显暗沉,体现出岁月积淀的厚重实感,而后半段的字迹崭新,墨水还半湿未干。
她揉了揉因长久伏案书写而隐隐作痛的颈骨,再度抬笔划去了几个不当的用词,然后挪动笔尖到空白处进行简略的修改。
她向来不喜欢有任何形式的第三方——譬如出版社委派的职业编辑来插手她的作品,因此她总是坚持根据编辑的建议来自行修订文稿。
现在她手中的这一篇已经被弃置多年了。
四年前那一次伦敦之行收获颇丰,麦考伊夫人借由周边几个大小城市为背景陆续创作了几篇小说,陷入低谷的事业逐步有了起色。然而接下来的数年间,亚瑟都从没——哪怕仅有一次——提起过毕业离开的佩妮。
她去了威尔士的一所高中念书,而亚瑟则随麦考伊夫人回到了牛津。他偶尔会匆匆一瞥她的社交网络界面,一面悄悄地给她的照片分享点个赞,一面坚持不懈地跑步、健身或者喝上一杯加了蛋白粉的牛奶。
渐渐地,麦考伊夫人很少再叫他“小土豆”了。他现在身高将近六英尺,挺拔坚实,比例匀称,也总是收到女孩们有意无意的示好,但他从来不予理会。
当麦考伊夫人以为那本以亚瑟为原型的小说终归要不了了之时,却在某一天黄昏接到了一通电话,来自她成绩优异、获准提前毕业的独生子。
“我要去一趟卡迪夫,母亲。”亚瑟在话筒那头毫无预兆地说道。彼时他才向心仪的高等学府提交了申请,还找了几份兼职准备积攒起大学期间的各项费用,生活稳妥又安定,以至于麦考伊夫人一时之间不太能理解他突然做出这个决定的目的。
于是她不加掩饰自己的错愕,疑虑不解地问:
“威尔士首府?如果你想要来一场旅行,我猜还会有更好的选择……”
亚瑟很快回答了她:
“去参加毕业舞会。”
麦考伊夫人这下更困惑了:
“你的毕业舞会不是已经结束了吗?”
亚瑟沉默了一下,声线伏低,很慢很慢、几近一字一顿地道:
“不是我的。”
半分钟的思忖让麦考伊夫人明白了他没能说出口的话。她稍加叮嘱了几句就仓促挂断电话,随后从储物箱里取出一卷尘封已久的书稿,端坐桌前提笔接着末尾刷刷书写了起来。
她知道她那段未完成的故事又将继续下去了。
这是亚瑟人生中头一回踏上威尔士的土地。从牛津坐火车到卡迪夫海湾要花费三小时,他高中以来最好的朋友马修无意间得知后也要求同行,所以一路上在对方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话中也不至于太过无趣,可亚瑟想着每一秒他和佩妮之间的距离都在拉近,便始终还是觉得时间过得实在漫长。
“见鬼的天气——嘿,跟我说说,现在你打算去哪儿?”马修一头棕发乱糟糟的,顶着副愁眉苦脸的表情,一手抓着松松垮垮的背包带,视线使劲儿抬高越过火车站稀稀疏疏的零散人影,看向窗外的瓢泼大雨。
“去参加毕业舞会。”
亚瑟气定神闲地撑开伞,没入沉甸甸的雨幕中。
湿冷的雨水暂时被伞面隔绝,冒出噼里啪啦的浇打声。他脚步微滞,转头看向满脸苦恼的马修,想了想含蓄地提醒道,“要是你没带伞,可以在那边的便利店里买一把。”
“噢。”
马修不情不愿地探手一摸裤袋,掏出一把零碎的硬币来,朝亚瑟叮叮当当地挥了挥,“你真的不慷慨地向我提供共打一把伞的机会?要知道,不光是你,我也有权和高中毕业舞会上的漂亮姑娘搭几句话……”
一股潮风卷来沿海的苦腥和咸涩,亚瑟屏住呼吸,望了眼高悬在火车站广场前的挂钟,头也不回地加快了步速,只留下一句话就消失在接踵而至的盛大雨夜间:
“我赶时间。”
亚瑟风尘仆仆地赶到会场时,舞会已经临近尾声。由于没有任何有效的身份证明,他不被允许进入室内,只好举着伞站在门边默默地向内张望。
亚瑟第一眼就抓住了长桌边的佩妮。她穿了一条垂至膝间的散摆长裙,颜色和质地跟她高高挽起的头发一样漆黑鲜亮,背部镂空恰好衬出圆滑流畅的脊线,腰肢裹着鱼骨,纤细小腿和脚踝被高跟鞋的亮绸绊带缠绕。
他看得心跳加速,喉咙隐约发干。紧接着,他忽而发现她的手正被舞伴——不是皮特,也不是任何一张他中学时代认识的面孔——一个身材高大、面容成熟的男人抓在掌中,她显得那么游刃有余、斡旋自如,甚至将头轻轻依偎在对方的手臂上。
他捏紧了拳头,但又无计可施。
室内悠扬的乐声和嘈杂喧哗都溶化在愈发细密的雨滴中,夜空被洗刷剔透,星光像是扑朔的荧火,应和着无孔不入的湿冷和寒潮。
不知过了多久,舞会结束,雨声间歇。大多数姑娘兴致不消,约上三三两两关系亲密的女伴,一头钻进了附近的酒吧找乐子——佩妮也不例外。
亚瑟眼看着佩妮推门而入,站在外头徘徊了好一会儿才悄无声息地走了进去。酒吧里光线喑哑昏黄,残存着不伦不类的维多利亚式古典风格,镀铬和镀银的餐具被擦洗铮亮,当做塑像工艺品摆在高台上。
亚瑟来到吧台前坐下,从一个银制餐盘的反光中正好可以看见佩妮和她的朋友们围坐在一张小桌前,小声地凑在一起说笑着。
“布莱登只准我来这家酒吧。你们都知道,他最爱这种古怪的英伦氛围。”
纵使周围人声嘈杂,亚瑟仍能模糊地分辨出佩妮的声音,忽远忽近,时高时低,显得有些飘忽不定,“别奇怪为什么布莱登要做我的舞伴,因为我找的那些男孩儿他一个都看不上眼……好了,门禁十二点,我的好姑娘们,让我们抓紧时间。”
布莱登?是她新男友的名字吗?
“酒保旁边的那个看起来挺不错。”
她的其中一个女伴一点儿也没有压低音量。在她说完后的头一秒,桌边的几个女孩——包括佩妮——都不约而同地望了过来。
亚瑟起先以为她们是在看他,还暗自整理了一番自己的外形和表情,后来才察觉她们派出了一个姑娘和自己身后的一个陌生男人聊起了天,舒了口气的同时又隐隐感到失望。
女孩们还在对酒吧里的每一个男人评头论足,借此寻找目标。佩妮的目光屡次即将锁定住他,可总是中途被旁边的什么人吸引注意。
看看我!看看我!
循环往复好几次,他差点在心底呐喊出声。
过了不久,几个醉醺醺的姑娘挤到他身边,提出放荡又大胆的邀请,他不吭声,维持着冷漠的神情,往一边挪远了距离。
——她们都不是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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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一来,亚修开始健身、喝牛奶,补充钙质和谷物蛋白,还每天都坚持倒立半个小时以增长身高。接下来的三年间,他回到了故乡继续修学,期待着等到自己的条件能够满足她所有要求时,她就会接纳他到身边。只不过,饶是他用三年的时间就完成了四年的高中课程,他也再没有机会见到佩吉哪怕一面。】
麦考伊夫人盯着这一段话足足看了许久,耐心推敲斟酌着每一个措辞和文法。稿纸上前半段浓淡不均的墨迹已经颇显暗沉,体现出岁月积淀的厚重实感,而后半段的字迹崭新,墨水还半湿未干。
她揉了揉因长久伏案书写而隐隐作痛的颈骨,再度抬笔划去了几个不当的用词,然后挪动笔尖到空白处进行简略的修改。
她向来不喜欢有任何形式的第三方——譬如出版社委派的职业编辑来插手她的作品,因此她总是坚持根据编辑的建议来自行修订文稿。
现在她手中的这一篇已经被弃置多年了。
四年前那一次伦敦之行收获颇丰,麦考伊夫人借由周边几个大小城市为背景陆续创作了几篇小说,陷入低谷的事业逐步有了起色。然而接下来的数年间,亚瑟都从没——哪怕仅有一次——提起过毕业离开的佩妮。
她去了威尔士的一所高中念书,而亚瑟则随麦考伊夫人回到了牛津。他偶尔会匆匆一瞥她的社交网络界面,一面悄悄地给她的照片分享点个赞,一面坚持不懈地跑步、健身或者喝上一杯加了蛋白粉的牛奶。
渐渐地,麦考伊夫人很少再叫他“小土豆”了。他现在身高将近六英尺,挺拔坚实,比例匀称,也总是收到女孩们有意无意的示好,但他从来不予理会。
当麦考伊夫人以为那本以亚瑟为原型的小说终归要不了了之时,却在某一天黄昏接到了一通电话,来自她成绩优异、获准提前毕业的独生子。
“我要去一趟卡迪夫,母亲。”亚瑟在话筒那头毫无预兆地说道。彼时他才向心仪的高等学府提交了申请,还找了几份兼职准备积攒起大学期间的各项费用,生活稳妥又安定,以至于麦考伊夫人一时之间不太能理解他突然做出这个决定的目的。
于是她不加掩饰自己的错愕,疑虑不解地问:
“威尔士首府?如果你想要来一场旅行,我猜还会有更好的选择……”
亚瑟很快回答了她:
“去参加毕业舞会。”
麦考伊夫人这下更困惑了:
“你的毕业舞会不是已经结束了吗?”
亚瑟沉默了一下,声线伏低,很慢很慢、几近一字一顿地道:
“不是我的。”
半分钟的思忖让麦考伊夫人明白了他没能说出口的话。她稍加叮嘱了几句就仓促挂断电话,随后从储物箱里取出一卷尘封已久的书稿,端坐桌前提笔接着末尾刷刷书写了起来。
她知道她那段未完成的故事又将继续下去了。
这是亚瑟人生中头一回踏上威尔士的土地。从牛津坐火车到卡迪夫海湾要花费三小时,他高中以来最好的朋友马修无意间得知后也要求同行,所以一路上在对方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话中也不至于太过无趣,可亚瑟想着每一秒他和佩妮之间的距离都在拉近,便始终还是觉得时间过得实在漫长。
“见鬼的天气——嘿,跟我说说,现在你打算去哪儿?”马修一头棕发乱糟糟的,顶着副愁眉苦脸的表情,一手抓着松松垮垮的背包带,视线使劲儿抬高越过火车站稀稀疏疏的零散人影,看向窗外的瓢泼大雨。
“去参加毕业舞会。”
亚瑟气定神闲地撑开伞,没入沉甸甸的雨幕中。
湿冷的雨水暂时被伞面隔绝,冒出噼里啪啦的浇打声。他脚步微滞,转头看向满脸苦恼的马修,想了想含蓄地提醒道,“要是你没带伞,可以在那边的便利店里买一把。”
“噢。”
马修不情不愿地探手一摸裤袋,掏出一把零碎的硬币来,朝亚瑟叮叮当当地挥了挥,“你真的不慷慨地向我提供共打一把伞的机会?要知道,不光是你,我也有权和高中毕业舞会上的漂亮姑娘搭几句话……”
一股潮风卷来沿海的苦腥和咸涩,亚瑟屏住呼吸,望了眼高悬在火车站广场前的挂钟,头也不回地加快了步速,只留下一句话就消失在接踵而至的盛大雨夜间:
“我赶时间。”
亚瑟风尘仆仆地赶到会场时,舞会已经临近尾声。由于没有任何有效的身份证明,他不被允许进入室内,只好举着伞站在门边默默地向内张望。
亚瑟第一眼就抓住了长桌边的佩妮。她穿了一条垂至膝间的散摆长裙,颜色和质地跟她高高挽起的头发一样漆黑鲜亮,背部镂空恰好衬出圆滑流畅的脊线,腰肢裹着鱼骨,纤细小腿和脚踝被高跟鞋的亮绸绊带缠绕。
他看得心跳加速,喉咙隐约发干。紧接着,他忽而发现她的手正被舞伴——不是皮特,也不是任何一张他中学时代认识的面孔——一个身材高大、面容成熟的男人抓在掌中,她显得那么游刃有余、斡旋自如,甚至将头轻轻依偎在对方的手臂上。
他捏紧了拳头,但又无计可施。
室内悠扬的乐声和嘈杂喧哗都溶化在愈发细密的雨滴中,夜空被洗刷剔透,星光像是扑朔的荧火,应和着无孔不入的湿冷和寒潮。
不知过了多久,舞会结束,雨声间歇。大多数姑娘兴致不消,约上三三两两关系亲密的女伴,一头钻进了附近的酒吧找乐子——佩妮也不例外。
亚瑟眼看着佩妮推门而入,站在外头徘徊了好一会儿才悄无声息地走了进去。酒吧里光线喑哑昏黄,残存着不伦不类的维多利亚式古典风格,镀铬和镀银的餐具被擦洗铮亮,当做塑像工艺品摆在高台上。
亚瑟来到吧台前坐下,从一个银制餐盘的反光中正好可以看见佩妮和她的朋友们围坐在一张小桌前,小声地凑在一起说笑着。
“布莱登只准我来这家酒吧。你们都知道,他最爱这种古怪的英伦氛围。”
纵使周围人声嘈杂,亚瑟仍能模糊地分辨出佩妮的声音,忽远忽近,时高时低,显得有些飘忽不定,“别奇怪为什么布莱登要做我的舞伴,因为我找的那些男孩儿他一个都看不上眼……好了,门禁十二点,我的好姑娘们,让我们抓紧时间。”
布莱登?是她新男友的名字吗?
“酒保旁边的那个看起来挺不错。”
她的其中一个女伴一点儿也没有压低音量。在她说完后的头一秒,桌边的几个女孩——包括佩妮——都不约而同地望了过来。
亚瑟起先以为她们是在看他,还暗自整理了一番自己的外形和表情,后来才察觉她们派出了一个姑娘和自己身后的一个陌生男人聊起了天,舒了口气的同时又隐隐感到失望。
女孩们还在对酒吧里的每一个男人评头论足,借此寻找目标。佩妮的目光屡次即将锁定住他,可总是中途被旁边的什么人吸引注意。
看看我!看看我!
循环往复好几次,他差点在心底呐喊出声。
过了不久,几个醉醺醺的姑娘挤到他身边,提出放荡又大胆的邀请,他不吭声,维持着冷漠的神情,往一边挪远了距离。
——她们都不是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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